APP下载

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失范研究

2019-09-10李昂

青年生活 2019年34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绩效考核指标

李昂

摘要:我国政府针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一般以数量化为指标,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政府工作管理中以分层目标分解、明确责任制和激励制度等为主要的管理手段。但是这种管理现状仍旧存在着很多非理性的因素影响,因此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于形式化、表象化。

关键词: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失范

一、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失范

(一)短期目标代替长期目标、即期目标代替跨期目标

管理地方政府的绩效实际上就是计算其成本收益的过程,该行为具有跨期的特点,也就是说政府的工作行为可能在短期内无法表现出来,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之后才能够体现出当届政府制定的管理措施。以政府的行为研究能够分成两种类型:其一是短期内能够体现出政府行为价值的投资行为,比如建设地方的基础设施等,这种工程项目能够为当地的就业提供更多的岗位,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但是这种短期内的工程项目在长期来看对环境的破坏能力较高,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建设也具有严重的影响。因为环境破坏之后需要地方政府进行长期的支付,因此这类工程具有长期成本增加的可能。其二,不计成本投入。比如地方政府建设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与民生有关的其他项目等。这类投资收益在短期内表现的不明显,比如教育投资需要经过一个教育周期的影响之后才能够提升地方的教育水平,同时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优秀的人才,这些投资项目具有跨期收益特征,但是通常情况下这类项目收益的时候政府已经换届,当届政府制定的投资行为无法享受地方的收益,因此这类项目被政府忽视。

(二)量化指标代替非量化指标,个体目标替代整体目标

针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具有两种类型的指标考核,其一是量化指标,其二是非量化指标。这两种指标的意义不同,代表的属性不同,因此地方政府对指标的关注度不同。其中量化指标指的是刚性特征的指标类型,这类指标和政府的个人政績、晋升等息息相关,因此这类指标受到了政府官员的高度关注,与指标相关的项目工程也被政府官员高度重视,投资建设的过程中更加偏重这类指标的项目。非量化指标指的是评估存在模糊,与个人政绩等关系不紧密的一类指标,这类指标因为和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不存在太紧密的联系,因此容易被选择性的忽视。这也造成了地方政府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对这类指标对应的项目配置扭曲。因此政府具有社会资源的调配权利,因此受到政府关注的项目建设资源较充足,相反,不被政府关注的项目容易造成资源配置扭曲。

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治理

(一)规范化考核指标设计

政府绩效考核的目的具有两部分,其一是内部控制目标,其二是外部目标。针对内部控制目标方面,政府的绩效考核应当指的是某一个部门具有的政府职能,但是同一种职能部门中,不同层级之间具有差异。在制定地方政府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政府的层级关系,不同层级的同一部门具有资源配置能力、发展状态的差异性,因此建立的考核指标体系也应当根据实际的政府情况制定。同时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设应当明确政府的职能边界,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领域制定不同的边界任务,准确把握政府考核的内涵,量化政府的成本投资、收益。合理的定位政府职能边界是提升绩效考核效果的前提,只有设置明确的政府边界才能够完成政府的绩效考核任务。如果边界定位模糊,没有准确的定位政府的角色,政府职能存在错位等问题,那么将会影响政府职能的正常转变,甚至会引导政府职能向着错误的方向发展。针对地方政府的外部目标考核应当以公众满意度为主体,通过外部激励促使政府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发挥出政府的职能作用。该项指标体系的建设应当注重公众对政府的评价,制定的指标能够代表公众的意愿,有助于公众表达对政府工作服务效果的表达,提升考核系统对公众意见的收集效果。

(二)考核结果运用刚性化

任何考核都不是最终的目的,考核的目标是为了能够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增加政府的职能价值。通过考核引导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型,同时起到监督和引导的作用。但是我国针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并没有按照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促进政府内部激励为目标,而是在于政府考察干部和决定晋级的作用。这种考核属于人格化属性目标,具有软性特质。因为我国政府考核过程中存在的软性特性,这为政府官员的考核提供了很多可操作的空间,为此很多官员依据这种漏洞玩数字游戏,使得绩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要想提升绩效考核的效果,应当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的刚性要求原则,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和刚性手段的运用,将绩效考核和预算挂钩,提升政府预算和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增加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和财政预算之间的关系还是能够提升资源整合效果的,同时对我国的政府管理来说也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三、结束语

随着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把绩效考核手段作为监管地方政府的主要途径。但是这种考核属于非正式的制度管理,因此其制度管理中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不规范、无序、考核指标和实际工作能力存在偏差、指标繁多、考核标准制定的太高等。因此在实际的运用中,绩效考核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同时还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量,是很多政府一味的为了达到考核成绩做出有违实际的行政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政府于2018年10月颁布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在文件中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办法进行了规范。除此之外2019年3月11日,中央政府再次通过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通过这些文件的制定降低了政府的工作压力,但是这种表象上的改变仍旧没有根除地方政府的考核问题。

参考文献

[1]吴佳琪.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主体群的界定及分工探析[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11):160.

[2]徐阳.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模式壁垒”问题:形成、溯源与破解[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03):64-70.

[3]李臻,耿曙.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的再研究——基于省级官员的相关数据[J].党政研究,2019(03):106-115.

猜你喜欢

政府职能绩效考核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预算与绩效考核间的关系
事业单位激励机制分析与思考
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债券指标统计表
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分析
试论国企绩效考核体系现状及优化策略
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债券指标统计表
民营企业绩效考核管理研究——以BH公司为例
民营企业绩效考核管理研究——以BH公司为例
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债券指标统计表
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债券指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