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速写
2019-09-10朱斌峰
朱斌峰
闪电下的蛋
储积过多雨水的云重了,天就黑下来了。
雷炸响后,一道闪电射出,撕开越来越低的雨幕,刺向山顶。它是红的,有着锈色的红。它是尖的,有着锋利的芒。于是,天就凉了,一种铁器般生硬的风袭来,驱开昆虫繁殖的黏稠,驱开谷物发酵的甜润,驱开家畜粪便的热气,于是山冲里有了别样的气息。
之后,雨水就来了。
之后,雨水就停了。
之后,一大坨物体落在了山村石片铺成的晒稻场上,就像是闪电下的蛋。村人蜂拥过来,惊慌着,疑虑着,好奇着,指指点点着天上的降物。那是个拴着降落伞的铁器,外罩坚硬的铁壳,里面盘绕着杂乱的管线,比会说话的电匣子大多了。那显然是从飞机上掉下来的,这个山村的天空上偶尔会有银亮的飞机发着啸声盘旋而过。习惯于看云识天气的村人议论起来,有人说那是国家科学研究的器具,有人说那是敌特丢弃的侦察工具,无论是什么都应该与秘密相关,就得向村里民兵连长报告的。
可那个庞然大物却一直待在晒稻场上,慢慢就锈了烂了。村里人叫它“变压器”,因为除了这个名字,对那种铁家伙谁也想不出第二个名字来,那时村里只有灯泡在夜晚暗淡地亮起,像熟透了的果子。村里人没有把它拿回家,那东西不是树枝,可以拿回家引火烧饭;又不是砖瓦,可以拿回家垒墙筑圈,要它做甚?
多年后,一个曾目击过“闪电下蛋”场景的孩子长大了,就觉得“工业”跟闪电有关,是一个尖锐而突如其来的大家伙。
绿皮火车
狄金森曾打了个诗谜,“我爱看它跑过一哩又一哩”,说的是火车。
少时离家上学,他往返于矿区和小城之间,会坐一坐夜行的绿皮火车。
当夜色降临时,矿上的大客车钻出山坳,把矿工子弟搬运到十公里外的火车小站。那里,矮矮的围墙里囤积着一堆堆煤和沙石,以及比煤轻的夜气,铁轨上停放着胶轮的夹板车。候车室只是一幢水泥平房,站台上冷冷清清,只有一个穿着绿色铁路制服的男人,提着信号灯走进走出。也没多少旅客,就像秋后旷野柄落的鸟。
披着一身绿皮的火车终于如约而来,那应该是个喝饱了什么的家伙。坐上车后,火车哐啷哐啷摇晃着奔驰起来。车厢灯熄,车窗玻璃黑得像一面流动的镜子,偶尔有村庄的灯火从镜子里向身后掠过。离家的兴奋、出外的好奇、面对陌生人的警惕,也就慢慢在心里漫开成模糊的光晕。夜半,火车在更大的车站停下来,就抵达小城了。小城是列车的终点站,他拎着行李,混在人流中游出,走在夜街上,恍惚一个长长的梦被尿意搅醒了。
当时他想:据说杜牧是骑着毛驴游江南的,高适是骑着白马赴边塞的,他们活得挺惬意,不用争分夺秒,准时准点地赶车。据说,火车是蒸汽机时代的产物,跟一个叫牛顿的人有关,那个爱琢磨苹果落地的家伙真是多事!
后来,他读到美国路易斯·祖可夫斯基的诗《一度绿油油的钢铁汽车,如今旧了》:“一度绿油油的钢铁汽车,如今旧了/在杉树庄园找到自己的墓冢/它们在风中锈蚀/只有天空才能包容的风/因为这风/像寒潮沉重地流过心坎/在耳边轰鸣/等你知道它来了,它却已经不存在”——他想起了夜行火车窗外的风。
现在,他偶尔回望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时,觉得从乡村到城市,只是隔着一列绿皮火车的距离。
时针上的汽车
这座城市的邮电大楼上有个时钟,当然也有钢铁的大指针,曾经在夜半发出当当的钟鸣声,可它早就哑了坏了,时针不动了。这座城市好多宾馆的大厅里挂着六个时钟,指向北京、巴黎等不同的时区,可那些指针越走越乱,把时间都弄乱了。看到这些,他偶尔会想起《摩登时代》里挂在指针上的卓别林,被卡在机器上的工人,却笑不出来。
他的脑瓜里常常会浮现 出一个画面:一只锈迹斑斑的甲壳虫停在闹钟的指针上。如果看得仔细些,那只甲壳虫就是一辆汽车。童年的他曾坐在那样的汽车里,摇摇晃晃,恍若睡在另一种摇篮里。司机叔叔是个年轻的家伙,他穿着喇叭裤,戴着墨镜,哼唱着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偶尔朝车窗外步行的女子吹上一声嘹亮的口哨。一股股汽油味扑鼻,一阵阵引擎声震耳,他昏昏欲睡,似梦非梦。忽地,司机叔叔停下车,从路边的水塘里拎来一桶水,掀开车盖浇了进去,咕咕咕,一股热气就腾腾地冒了出来。他的嗓子咕噜了声,晓得汽车跑得嗓子冒烟了,跑得口渴了。多年后,他在矿区的机修车间又见过它,它已经只剩下驾驶舱了,就像牛头的残骸,搁在露天的空旷处,长满了锈。而那时的司机叔叔老了,门牙掉了,关不住风了。可尼·斯特内斯库说:“一只停止的表,一只坏了的表。一只指针死亡的表——每天都有两次显示出正确的时间。”
也许每一台机器都有一个欲望的机芯,那就是齿轮,长着牙齿的轮子,旋转的轮子。
邮电大楼的钟表像只摩天轮,他挺怀念奶奶家那个自鸣钟,小时候他曾怀疑那里面藏着一只会叫的鸟。
玻璃,玻璃
玻璃是一片尖啸而来、闪着光亮的词。
玻璃第一次袭来,是在他刚学会蹒跚起步后。那日,他稀罕地捧着大灯泡,像捧着向日葵,跌跌撞撞跑回家,忽地被门槛绊倒,于是大灯泡啪地碎了,一块碎裂的玻璃扎到他的面颊。夏日的痱子粉止住了他脸上的流血,却将一道浅浅的斑痕留下来了。幸好没有扎到他的眼睛,幸好那斑痕并不影响他娶妻生子,他早已忘记玻璃咬他的疼痛了。不过,那让少时的他相信有些不明之物是凶险的,比如玻璃就长满了尖嘴。
长大后,他发现玻璃不仅可以做发光的东西,而且可以做镜子。成为镜子的玻璃变得安静而幽暗,甚至神秘起来,那里面有着另一个自己或者孪生兄弟,有着不可抵达的地儿。那时,玻璃仿佛是器物家族里的黑猫,看上去挺温顺,却藏着利爪,藏着秘密。
再长大些,玻璃竟然变得花哨起来,让小城浮华起来:玻璃幕墙飞流直下,酒店灯饰火树银花……小城还举办过好几届节日灯展,在湖面上建起形态各异的大型灯具,让灯光与湖光辉映,直晃人眼——也许那得用海市蜃楼来形容吧?
上帝说光,于是就有了光。曾经的小镇上,有个街道集体小厂——灯泡厂,一群青工想制造一个巨大的灯泡,他们称之为“人造小太阳”,期望用那发光体照亮整个小镇的夜晚。可他们注定失败了,小镇从此不再相信预言。
据说,现在的玻璃可以挡得住子弹,可他还是担心玻璃会碎去。
鼠标
小时候,家里的红砖平房是山脊状的屋顶,于是为了美观就用报纸糊了个平整的天花板。每每夜深人静,天花板上会有嘎吱嘎吱声传来,细细碎碎的,想来那是小老鼠在蹑手蹑脚地走路了——那种声响让夜晚更静了。那时的小老鼠尖头尖脑,长着短须,如果穿上灰色外套,看上去应该挺绅士的,可无论怎样也遮不住它的长尾巴。那时的它怕猫,领地只是那个小小的家。
现在,他的家里也养了一只小老鼠,深夜时分时常在电脑屏幕上走走路。它还是那么小,轻手轻脚的,偶尔嗒嗒两声,很安静的样子。它总是扁扁地趴着,拖曳著长长的尾巴,却没了贼头贼脑的模样,偶尔跳起时会红红地一亮,就像小老鼠翻着怪黠的眼儿。此时的它已经跟猫握手言欢了,它的领地在网上,无穷大。
这两种小老鼠显然是有区别的,以前他喂它白花花的饭粒,现在喂它红赤赤的电。
小老鼠,纤足如风,像一只饥饿的小手,从他们身边走过。它是从工业时代的裂缝里溜出来,重返草垛家园的精灵吗?
责任编辑:田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