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视域下人工智能诠释的三个维度
2019-09-10薛峰何云峰
薛峰 何云峰
摘 要:从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视域看,可以从劳动本体论、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幸福论三个维度分别对人工智能加以诠释。从劳动本体论来看,人的主體地位受到人工智能的挑战,对人机关系提出新的要求。从劳动价值论来看,人工智能技术下催生的“智能经济”与“智能劳动”对传统劳动理论阐释提出新的要求。从劳动幸福论来看,人工智能有利于人的劳动解放、人的劳动尊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对人工智能的这三个诠释维度之间彼此有着密切的关联。当我们考察人工智能时,不能简单地仅仅从其中某一个维度去看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劳动本体论;劳动价值论;劳动幸福
基金项目:上海市高原哲学资助计划(310-AC9103-19-365007);上海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中国道路与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2016WZX014)。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19)09-0061-009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19.09.006
人工智能跟人类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人工智能的问世就是为了代替和减轻人类劳动强度。在很大程度上,人工智能就是为了人类劳动解放而被发明的。因此,很有必要从人类劳动的视角去考察人工智能的本质及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在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视域下对人工智能进行诠释至少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维度:从劳动本体论看,人的主体地位受到人工智能的挑战,对人机关系提出新的要求;从劳动价值论看,人工智能技术下催生的“智能经济”与“智能劳动”对传统劳动理论的阐释提出新的要求;从劳动幸福论来看,人工智能有利于人的劳动解放、人的劳动尊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
一、本体论维度:劳动本体论
自哲学诞生之日起,就将追寻世界的终极存在当作自身任务,本体论就是研究世界存在始终要面对的问题,即本体论回答的是这个世界的本源的问题。“传统本体论奠基于‘万物皆有根据’这一‘充足根据律’原则之上,它所追问的最高根据就是最高存在者,终极根据乃终极存在者。”[1]73也就是说,“本体论的深层就在人的活动及其本性中”[1]74。本体论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类由对于世界及其自身类本质的探索所得来的具有普遍和终极性的理性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没有本体论就没有哲学”[1]74。柏拉图将世界的本源看成现象世界背后的理念的世界,与柏拉图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主张世界的本源应该从事物本身去寻找,“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本体世界不是从现象世界中超拔出来的……原因不在事物之外,而在事物之中。因此,终极原因仍是一个‘实体’,是第一存在者”[1]74。只不过亚里士多德所论述的寻找事物的方式——实践——更多地是一种道德伦理层面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的不是所谓世界的‘终极存在’,也不是那个所谓的‘不可言说’的‘存在’,而是‘对象,现实、感性’何以成为这样的存在。”[1]75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劳动本体
马克思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通过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第一次将实践赋予其哲学本体论的地位,因此学术界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实践本体论”哲学。那么,何种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一种“劳动本体论”哲学呢?“由于物质生产劳动是最基本、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形式,因此可以进一步把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归属为劳动本体论,把马克思哲学视为劳动哲学。事实上,马克思正是从劳动理论的视域,深入揭示了作为生活世界之主体的现实的人的劳动本质,深刻揭示了作为生活世界之基本内容的社会交往关系的物质生产劳动实质,从而把哲学的目光聚焦于生活世界的劳动根基上,在劳动及其关系中求解人的本质,在劳动中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内在逻辑的。”[2]毛勒堂老师认为原因在于:首先,从劳动的历史发展看,劳动的英语“labour”具有辛苦工作的含义,后来又作为一个动词表示手工业工厂里的费力工作,16世纪还被赋予“分娩的阵痛”含义。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方式的发展,劳动引申为普遍的社会劳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将劳动放到了经济领域来表示“抽象化的经济活动和抽象化的社会劳动阶层”[3],进一步规定了劳动与人类生存方式的相关性,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批判了“异化劳动”现象,并将劳动作为人与动物区别的标志。其次,从劳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的含义看,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不仅将劳动看作人的生存方式:“首先,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一种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4]56,更将劳动看作人的类质,将其作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4]56最后,从劳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看,“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独创,劳动本体论是其哲学基础”[5]。也就是说,将劳动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含义,更能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特色,且学理上更加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创建之基础。
在劳动本体论中,人无疑具有主体性的地位。人工智能的发展特别是以神经科学等为核心的第三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主体地位提出了挑战。那么,如何运用哲学原理进行分析呢?一般来说,主体性是相对于客体性而言的。正如马克思所提到的,人的主体性体现在人的劳动是具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而人工智能的发展能否取代人类主体地位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人类的思维特征。人类的思维具有哪些特征。根据康德的观点,存在物的前提条件是因为其具有理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它将自身的存在当作目的,并且是自为的存在,换句话说,存在物在思维中能够自由地指导实践。笔者认为,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物,其发展并不能具有人类的这种反思与推断的理性能力,其价值选择与判断实现不了真正的自由。首先,从人工智能技术本身来看。我们以AlphaGo战胜人类围棋高手为例。AlphaGo作为第三代人工智能的代表,在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技术的支持下,能够灵活运用其与人类“交战”的经验,并且快速总结出某些规律从而战胜人类。但是它因为无法突破自身内嵌系统程序的局限而无法获得真正人类意义上的自由,就像草原上的狮子在自由地追逐羚羊,但几乎没有人认为狮子是自由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需要突破这种特定的目的(指人工智能程序的预设任务——引者注)以及自身的限制,在所有可能世界中进行选择。”[6]由于人工智能内部的运行程序预设了其自身目的,这就决定了人工智能自身难以突破其“所是”,所以人工智能发展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一个悖论。也就是说,新人工智能将突破上一代局限作为自己的目的,则必将会有下一代人工智能突破原有人工智能。其次,当人工智能产品在其内部运行程序目的指引下生产出了相关产品后,其产品并未表现出是自主意识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作为人工智能产品的这个类整体,其产品或技术的更新换代是内部选择的结果,而无法突破人工智能产品标签的藩篱。较之人类生活世界的“黑天鹅事件”,人工智能产品下的“千篇一律”使其并不能出现在具有人工智能程序支持下的人工智能产品上,即使出现了也只是由于某种机器故障。
(二)人工智能无法取代劳动在人类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地位
人工智能从诞生之初就被人们寄予厚望。人类对人工智能的追求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2世紀的古埃及时期,来自亚历山大城的赫伦发明了一种祭祀用的自动机,目的是减轻祭祀仪式的繁重劳动。虽然那时候的人类尚未能分辨出自动化和智能机器的区别,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得出,人工智能发展的最初动力源于:人类期望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来代替人类繁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从而实现人类的劳动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历史除了有人的存在这个基本前提之外,更进一步的前提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引用了富兰克林的观点,将制造和使用工具作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虽然就其萌芽状态来说已为某种动物所固有,但是毕竟是人类劳动过程独有的特征,所以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 tool making animal’,制造工具的动物。”[7]210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是一种“制造工具的动物”,工具或者说技术的本质则是人类器官的延伸,换句话说,工具通过对人类器官的“追赶”而获得了自身进步。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技术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环,其发展历程就是利用机器不断模拟人类思维的过程,可以说,人工智能60余年的发展史,和计算机与机器自动化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我们以三次人机对弈为例。第一代人工智能代表是萨缪尔国际跳棋系统,虽然根据专家预先编制的程序战胜了不少跳棋选手,但是由于其程序本身缺乏充足的数据样本和人的灵性,最终沦为表演性大过实用性。第二代人工智能代表是美国IBM公司研制的“深蓝”国际象棋系统。以战胜前苏联国际象棋冠军加里·卡斯帕罗夫为标志,其背后所依赖的程序更复杂,数据库整合的数据也更加多样和全面。但是相较于人类大脑所使用的动态、开放和无限的数据样本(即知识库),第二代人工智能所依赖的专家系统却是一个静态、封闭和有限的数据样本,其终究还是无法与人类智能相提并论。第三代人工智能代表是以AlphaGo命名的围棋系统。它克服了前两代人工智能的缺陷,集合了前两代人工智能的优点,在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技术的支持下,具有以下特点:首先,第三代人工智能系统的“程序逻辑”与人类智能的“致思逻辑”一致,因此更具有“类人性”。这种“程序逻辑”是因为围棋相较于跳棋或国际象棋更需要人类经验的积累,更符合现实的人的生活方面。其次,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第三代人工智能能够从互联网获得源源不断的数据,从而更新其系统库的经验数据,进而弥补了前两代系统数据的封闭、静态和有限性的缺点。再次,第三代人工智能通过数学知识与计算机算法构建出的程序模式,再结合海量数据运算,从而通过自身内部参数的调节来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深度学习”的过程使得人工智能更像人类,能够将复杂的认知对象进行分层次的提炼,在没有预先设定的情况下进行自我学习。最后,由于第三代人工智能在技术应用上的超越性,使得新一代人工智能迅速产业化。相较于前两代智能系统仅停留在实验室的窘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人工智能产品已经应用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输入法的语音识别功能、电子词典的在线翻译、汽车的自动驾驶等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人工智能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广泛的成就,在于其对人类智能模仿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现实商业化的支撑。从“人机大战”的三次历程可以看到,人工智能在人机对弈领域最终完成超越人类的壮举,其背后是人类“自我追赶”的结果。也就是说,人类通过劳动工具的不断改进实现了对自身智能的超越,但这种超越也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超越,人工智能从根本上无法实现对人类主体性的超越。
学界通常将人工智能的发展目标分为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目前发展强劲并得到广泛应用的都是弱人工智能的衍生产品,强人工智能的目标短期内还无法实现,但其最终目标宣称可以完成取代人的目的。笔者以为,无论是弱人工智能还是强人工智能都无法取代人类,换句话说,人工智能无法取代劳动在人类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弱人工智能的目的在于模拟人类智能从而为人类劳动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工具,这也就是说,弱人工智能最终仍归属于劳动工具范畴,其发展不可能取代人在劳动中的主体地位。强人工智能致力于通过计算机与软件程序实现对人类智能的完全模拟从而达到取代人的目标,如果将弱人工智能看成是一种劳动工具,强人工智能则更进一步,认为其应该是具有“心灵的机器”。如果接受强人工智能的观点,那么对人类智能的取代都可以用计算机编程来实现,而这一目标存在的逻辑前提是强人工智能的目标已经预设在计算机编程里,质言之,强人工智能的预设程序逻辑总是为了某一特定目标而展开,而这一逻辑正与人类智能的逻辑相反。人类智能并不需要预设某个特定目的,其目标会随着劳动经验的增长而产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这一点是强人工智能所无法模拟的。正是因为人类智能的这种不确定性,从而使得人类智能拥有无限的可能性。相对于人工智能而言,人类智能的创造性正是体现在劳动经验不同程度的积累上,而人工智能的软件程序总是有限的,其对人类智能的模拟是无限趋近却不能完成最终关键一环的过程,因此,人工智能无法取代人在劳动中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毋庸讳言,人工智能的发展冲击了人类的主体地位,对新的时代背景下的人机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相较于工业时代的人与机器的关系,智能时代的机器更加具有自主性和类人性,因此,智能机器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更加容易发生异化现象,如何有效地克制人工智能应用过程中异化现象的发生,使其朝着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健康方向发展,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从存在论意义上为我们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经济维度:劳动价值论
人工智能技术催生了人工智能产业的出现,进而将人工智能纳入经济领域考察,则产生出“智能经济”(Intelligent Economy)。所谓“智能经济”,概言之:“是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应用为依托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形态,以人脑智慧与计算机网络、物理设备相融合,以智能产业(Intelligent Industry)和企业为支撑,将人工智能技术贯穿于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并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宏观管理与决策。”[8]也就是说,“智能经济”的载体是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产生的人工智能产业,其现实表现形式是一批批人工智能企业的出现,人工智能的这种生产模式外在表现为“智能劳动”的过程。那么人工智能这种新型生产模式与传统生产模式有哪些区别呢?技术的发展会推动产业的变革,技术的目的致力于对人类功能的取代。从历史上来看,人类技术发展大致经历了工具时代、机器时代和信息时代。工具时代简单完成了对人类外部肢体劳动的取代,比如用斧头砍柴、菜刀切菜等这种利用人的手无法顺利完成的劳动;机器时代利用无限强劲的动力取代了人类有限的体力,比如蒸汽机的发明、电力系统的应用等这种可以超越人类体力劳动的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智能机器代表——计算机的出现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添上了翅膀,计算机因其快速的信息处理能力取代了人类的脑力劳动。如果说工具时代和机器时代完成了对人类体力劳动的超越,人工智能则有望完成对人类脑力劳动的超越。“智能经济”下的人工智能技术,因其能够将人类智能、计算机网络与物理设备三者融为一体,并按照其智能系统的内在框架,快速有效地处理海量信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人类劳动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使得一些传统行业的从业人员面临失业的风险。“2016 年世界经济论坛上发布的报告称,未来5年,人工智能技术将使全球劳动力市场出现颠覆性变革,全球15个主要国家的就业岗位将会减少710万个,上千万人将面临失业。”[9]140这种新的经济现象,向建立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提出挑战,问题的焦点在于:劳动是否还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经济领域用来研究商品价值来源问题的理论,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提出,中途经过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的发展,形成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该学派理论,其劳动论坚持劳动是价值源泉的唯一性[10]。马克思的论证逻辑是,首先对商品进行分析,“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7]50。进一步将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有用性全部撇开,那么劳动就成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得出商品价值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7]51。那么劳动是什么?马克思从物质生产领域给出劳动的范畴:“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7]207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7]207-208“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任何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7]56也就是说,在《资本论》中,劳动含义主要涉及的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传统劳动价值论的超越在什么地方呢?鲁品越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则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之上,它不再把劳动仅仅看成个人的活动,而是看成创造历史的作为总体的‘社会劳动’,个人劳动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着人与人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11]马克思不仅看到了劳动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中介作用,更重要的是看到了劳动的本质属性是人的劳动,“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通过社会生产总过程转化为“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从人所具有的自然和社会的二重属性,到分析人的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正是通过这种“人的劳动”二重性来分析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在肯定“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前提下,进一步确认“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从而完成了他的劳动价值论创建。
(二)智能劳动创造价值
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理解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经济”现象呢?如前所述,“智能经济”下蕴含的“智能劳动”作为一种新型劳动现象,其创造价值的过程必有其特殊性。马克思对劳动过程三要素进行过这样的论述:“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7]208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准确把握了劳动过程的本质。在研究“智能经济”的时候,这些思想仍然可以作为有效的分析工具。
首先,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本身,“智能劳动”是人工智能产业化下的劳动,其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并且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智能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更加快速和高效。此外,“智能劳动”在创造价值过程中具有人的目的性,也就是说,“智能劳动”过程是预设程序的实施过程。虽然智能工具大大节约了人力,但智能劳动过程和智能工具并未完全脱离人类的控制。其次,“智能劳动”的对象同样是物质自然界,其劳动对象也并未超出传统劳动模式下的范围,只不过由于智能劳动对象的人工智能手段使其劳动对象的范围更广,比如新兴能源和新兴合成材料的出现。正是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使得劳动对象得以扩展和深化。最后,正如马克思所言:“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7]209因此,计算机或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其虽然具有模拟人脑智慧的功能,但其本质仍是作为劳动工具的物质要素,无论是智能劳动资料所蕴含的智能还是计算等新的要素加入,其最终仍归属于劳动过程三要素中的劳动资料要素范畴。因此,按照马克思劳动过程三要素的论述,从本质上看,“智能劳动”是劳动者基于预设目标,运用智能设备及相关原料,创造出智能产品的过程。“智能劳动”的这种创造价值的过程区别于传统劳动,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智能劳动价值科技含量更高,智能科技要素在智能劳动创造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其次,相较于机器工厂体系,无人工厂体系下的智能劳动价值创造要求更加严格的协作才能完成,这就使得其创造价值更加需要智能劳动者的介入。再次,由于智能劳动价值中的资本构成比例发生变化,使得智能设备等不变资本部分成本提高,而相应的可变资本部分成本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剩余价值创造率增加。最后,智能劳动价值创造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形式,其离不开简单劳动的协助,虽然简单劳动创造价值能力远不及智能劳动,但智能劳动仍需要智能劳动者的简单劳动支撑。
三、伦理维度:劳动幸福论
一般而言,对于幸福意义的诠释涉及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理论学科,而关于人的幸福问题具有一般伦理学范畴意义,因此具有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视域下理解人工智能的伦理学维度。
(一)劳动幸福论
笔者主张:“所谓劳动幸福,简单来说就是指人通过劳动使自己的类本质得到确证进而得到深层愉悦体验的过程……劳动幸福强调的是人通过劳动创造获得类本质而持久地感受到内心的真实幸福。”[12]19也就是說,劳动幸福概念是人的类本质得到确证的必然结果,是具有存在论意义的概念。“劳动幸福理论的两个逻辑假设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绝对的劳动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12]14那么,何谓劳动?笔者认为:“劳动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是最基础的概念,相当于‘原初概念’……‘原初概念’一般是不证自明的基础性概念……劳动的概念应该广泛地被理解为任何人通过发挥自身智力和体力而展现有益性的过程,只要不违法犯罪,都应该被看成诚实的创造性劳动。换言之,人类遵纪守法的一切活动,无论体力性的还是智力性的或者混合性的,都可以叫做劳动。”[12]20鉴于此,现代科技下的人工智能手段产生出的新型劳动模式——“智能劳动”方式,作为以智能性主导的劳动手段,同样属于劳动概念范畴。如何利用“劳动幸福论”阐释智能时代背景下的“智能劳动”问题,既是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提,更是实现“劳动居民幸福”的现实要求。本章节将根据实现劳动幸福的三个展现维度[12]14,即人的劳动解放、人的劳动尊严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来论述人工智能对传统劳动的影响。
(二)人工智能展现劳动幸福的三个维度
首先,人工智能有利于实现人的劳动解放。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劳动手段的多样化,而劳动手段多样化使得人类劳动变得更加容易。例如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下的资本主义工厂,与现代资本主义工厂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效率不可同日而语。正是因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从那种被奴役的劳动状态中获得解放,劳动具有过度折磨性的那一面被智能机器替代,留给人类的更多是劳动具有幸福和快乐的那一面。也就是说,奴役性的劳动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留给人类的劳动更多的是幸福劳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工智能对劳动的解放并不意味着完全取代人类劳动。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人类在人工智能时代仍然需要劳动,只是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劳动会在一个更高层次上,即人类劳动的意愿性大大加强,人类内部会产生更强烈的动力去追求更多劳动机会以显示自身价值。
其次,人工智能有利于实现人的劳动尊严。人工智能的初创目的在于减轻人类的劳动负担,代替人类实现无法完成的任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统摄下的人类劳动工具的不断进步,使得人类逐渐从肮脏的劳动环境中脱离出来,从而缓解了人们为了维持生计而丧失尊严和体面劳动的压力。同时,人工智能的应用使得劳动对象得到扩展,人类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使得人类劳动方向的选择上更加多样,这也就意味着人类会获得更多劳动选择的自由。
最后,人工智能有利于實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点是前两点影响的必然结果。“在人工智能作用下,人类劳动逐渐得到解放,每个人都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将越来越多;同时,固定性的工作越来越少,人们不再为了生存而委曲求全,而是将劳动尊严看得越来越重要,从而需要不断地再教育再发展;此外,物质条件的丰富,社会保障的完善,又能够创造多种多样的条件使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2]187也就是说,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人类从繁重的脑力与体力劳动中获得解放的同时,人类的尊严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人的本质在这个提升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展现,智能劳动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四、正确处理三个人工智能诠释维度的辩证关系
人工智能的这三个诠释维度之间彼此有着密切的关联。当我们考察人工智能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从其中某一个维度去看问题。所以,三个维度的有机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视域给我们提出的科学考察人工智能的方法论要求。这种要求具体地说来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正确认识人工智能对人类主体地位的挑战
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必须要重视,但是悲观主义和过分的乐观主义都是不正确的。悲观主义容易使我们对未来充满负面情绪,进而导致走向历史的虚无主义。因为,按照悲观主义论者的论调,人类未来终将会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那么人类社会的最终归宿必将是人类历史的终结,因此,人类当前所做的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长此以往,这种悲观厌世的情绪就会像笼罩在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阴云,它不仅会阻碍人工智能在现实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更会使人类的自我意志消沉,随之而来的是人类的主体意识开始动摇,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人类的主体性从人类自身内部开始瓦解,人类社会最终走向虚无主义。过度的乐观主义同样是不可取的,因为过度的乐观主义意味着人们对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挑战没有充分的认识,这种盲目自大的情绪会反作用于人类实践,使人类沉浸在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社会巨大进步的喜悦中,难以自拔,而对人工智能所带来的危机未能有足够的重视,这种盲目不自知的情绪最终会使人类迷失自我,因此,过分的乐观主义最终结局同样是人类主体性的自我丧失。
(二)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人类劳动
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大量介入,必然带来人类劳动的形式和内容的新变化,如何理解这些前所未有的变化,是时代交给哲学的任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我们诠释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形式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如前所述,人工智能下的生产具有“智能劳动”的新形式,而“智能劳动”作为人类劳动历史发展的必然环节,依然属于人类劳动过程的三要素范畴,因此,作为人类劳动历史发展的个别现象,“智能劳动”所体现的是劳动发展的某一必然环节,体现了哲学意义上的特殊性原则,其最终依然会统一于人类现实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中,即统一于人类劳动中,换言之,作为具体的“智能劳动”现象终将统一于抽象意义上的普遍人类劳动之中。“智能劳动”作为人类劳动的时代产物,同样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相较于工业时代的机械劳动,智能时代的劳动无论是效率还是质量方面都超越此前任何一个时代,因此其创造的巨大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面对这种现实的巨大劳动进步,其必然要求劳动理论上的新发展以适应现实的巨大变化,如何丰富和发展传统劳动理论,使其更好地为现实服务,是现实与理论这对辩证关系范畴提出的时代之问,而作为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如何丰富和发展,其前提是必须要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人类劳动及其价值。
(三)人工智能有利于人类劳动幸福程度的提升是一种历史必然
人工智能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关键要素,试图阻止人工智能的运用,是不明智的做法。人工智能的现实应用不仅能够帮助人类节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能帮助人类扩展劳动空间,使人类“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如人类历史首张黑洞照片的公布、人类对马里亚纳海沟探索深度的进一步突破,这些人类劳动成果得以实现,其背后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前文已述,人工智能的发展同样能够带来劳动的解放、劳动尊严的提高,并最终使人走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因人工智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完全终止人工智能的运用,这种违背历史规律的做法显然并不可取。反之,如果未能对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进行有效规制,使其负面效果任意蔓延,同样是不正确的态度。换句话说,对待人工智能的未来,应努力消除其异化现象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使其朝着提升人类劳动幸福程度的方向迈进,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总之,从马克思劳动理论视角出发考察人工智能的时候,需要把本体论、价值论和幸福论三个维度高度结合起来。既要人类生存意义层面的哲学反思,又要现实层面的对于价值的追问,更有对个体和群体层面伦理维度的关怀。只有这样,人类才会正确对待人工智能带来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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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