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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晚年战略策略思想及现实意义

2019-09-10贾帅俞良早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现实意义

贾帅 俞良早

[摘 要]恩格斯晚年战略策略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战略思想方面,恩格斯晚年不忘初心,始终坚守共产主义理想。在策略思想方面,恩格斯晚年形成了新的论述:其一,街垒战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但不能放弃革命权和武装斗争;其二,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采取民主共和国形式,但必须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其三,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对私有者农民进行让步,但必须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和斗争目标。恩格斯晚年战略策略思想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恩格斯晚年;战略策略;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19)06-0014-09

恩格斯晚年根据时代条件和斗争形势的变化,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策略进行了修正和调整。有人据此加以歪曲,说恩格斯在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成为修正主义的“鼻祖”①。笔者试图通过研究恩格斯晚年与此相关的诸多著作和书信,说明恩格斯晚年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他对无产阶级革命策略的修正和调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一、不变的战略思想:向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方向推进运动

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代替马克思成为“第一小提琴手”,肩负着整理马克思的文稿、继续指导国际工人运动、宣传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任。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恩格斯继承了他和马克思一直坚持的共产主义信仰,这体现在恩格斯晚年的各部著作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等。

(一)《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关于不能“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的思想

1890年反社会党人法被废除,德国社会民主党重新获得合法地位,1875年制定的哥达纲领已经不适合形势发展要求,党的领导人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确定了一个新的纲领草案,并寄给恩格斯。恩格斯对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即《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恩格斯在文章中提出社会民主党人不能“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1]294,他强调,在现时的政治斗争中不能忘记党的根本利益和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

由于社会民主党获得了合法地位,能够利用议会选举等和平手段实现党的某些要求,党内某些机会主义者就此认为在德国可以用和平手段实现一切要求,可以“舒舒服服”地实现共产主义。恩格斯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机会主义者用抽象的政治问题,即如何实现共产主义的问题,掩盖了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即当前阶段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手段问题。在恩格斯看来,德国是一个在政治上实行封建军事专制统治的国家,“政府几乎有无上的权力,帝国国会及其他一切代议机关毫无实权”[1]294,与英法美等国的政治制度相比,德国还落后了一个阶段。这就是德国的国情和现状,也是社会民主党人迫切需要认清和解决的具体问题。一方面,德国的国情决定了社会民主党人的任务,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在德国“必须为运动争得自由的场所,必须扫清大量的封建主义和专制制度残余,一句话,就是必须完成德国资产阶级政党过去是而且现在仍然是由于过于怯懦而不能完成的工作”[1]299。恩格斯的意思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必须首先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废除封建专制制度,争取民主权利,建立共和国,虽然形势所迫建立共和国的要求暂时可以不提,但党要认清这一问题,而不是避而不谈。另一方面,德国的国情又决定了斗争的条件和手段。虽然德国政府于1890年废除了反社会党人法,德国社会民主党在1890年的议会选举中获得了全部选票的四分之一,取得了重大胜利。但是,德国毕竟是一个存在大量封建主义和专制残余的国家,代议机关只是粉饰门面的工具,政府采取一切手段阻挠社会民主党人和无产阶级运动的发展,反社会党人法和反颠覆法草案已经向工人阶级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德国的国情决定了议会斗争的手段只能是暂时的,在运动的现阶段,和平手段可以实现党的某些要求和斗争目标,但企图以和平手段实现一切要求,甚至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只是一种幻想,这种观点只会把党引入歧途,使党的事业走向失败。

实际上,机会主义者没有认清在德国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他们对“运动的现在”理解得并不全面和科学。“运动的现在”本应该是德国的国情以及由国情决定的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与斗争的条件和手段,机会主义者却只看到了目前可以利用的斗争条件,而忽视了其他方面。所以恩格斯批评机会主义者,只看到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只看到暂时的斗争条件而不顾运动的未来;以和平方式实现共产主义看似坚持了党的最终目标,实则危害了党的根本利益。

(二)《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的思想

《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是1894年恩格斯应意大利劳动社会党领导人库利绍娃和屠拉梯的请求而写成的,文章分析了意大利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社会党人应采取的斗争策略。恩格斯在文章中指出,社会党人在斗争中必须时刻谨记无产阶级政党的伟大目标,即“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1]324。

就意大利国内具体的革命形势而言,恩格斯认为,意大利的资产阶级虽然在争取民族解放斗争中掌握了政权,但他们既没有消灭封建专制制度的残余,也没有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不成熟,国内典型的工业无产阶级人数很少,还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如果意大利爆发革命,那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革命的结果有可能建立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社会党人在共和国内可以获得更大的活动自由和更充分的民主权利。所以,社会党人不应该排斥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运动的胜利会使社会党人更加强大。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社会党人应该同国内的激进派和共和派积极合作,但又不能仅仅满足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而应当牢牢记住自己的偉大目标: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社会党人参加革命运动的各个阶段都只是实现伟大目标的阶梯,也就是说,在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之后,无产阶级还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革命斗争中夺取政权,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夺取政权还不是最终目标,夺取政权是为了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实现社会改造,改造后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这样,恩格斯就把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这两个革命发展阶段联系起来,他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应该积极参加和推动这两次革命运动,并且把每一个进步的或者革命的运动都看作是实现伟大目标的一步,这样社会党人既不会悲观失望,也不会忘记无产阶级的伟大目标和根本利益[1]324。由此可见,恩格斯在帮助意大利劳动社会党人分析革命形势、制定斗争策略时仍然不忘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如前所述,这在恩格斯的思想上是一以贯之的。

二、策略思想的“变”和“不变”:无产阶级革命途径思想的调整与传承

在战略思想方面,恩格斯晚年一直坚持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在策略思想方面,恩格斯晚年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无产阶级革命途径作了调整。这一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具体的斗争方法上,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广泛采用的街垒战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但无产阶级政党不能放弃革命权和武装斗争;其次,在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方面,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采取民主共和国的形式,但无产阶级必须上升为统治阶级;最后,在农民问题上,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对私有者农民做出必要的让步,但必须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和斗争目标。

(一)街垒战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但不能放弃革命权和武装斗争

19世纪80、9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现象,恩格斯晚年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些新变化和新现象。在指导西欧无产阶级运动时恩格斯指出,随着斗争形势的变化,斗争的策略也应当随之改变,街垒战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但也不能绝对放弃武装斗争的权利。为此,他撰写一系列文章和书信加以论证。

1. 街垒战的斗争方法已经过时,且不能改变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

恩格斯于1895年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总结了以往的革命经验,他认为,街垒战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关键就在于它是一种动摇军心的手段,即“用道义影响来动摇军队的士气”[1]390。如果抛开政治和道义因素而仅仅出于军事考虑,无产阶级以往的街垒战几乎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由此可见,街垒战即使在革命时期能够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街垒在道义上也比在物质上起的作用更大”[1]391。而到了19世纪90年代,斗争的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都对军队有利而对起义者不利。对于军队而言,军队规模的扩增比大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更快;借助于铁路等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军队在短时间内就能够聚集起来;军队的武装也改进了很多。对于起义者而言,“人民各个阶层都同情的起义,很难再有了”[1]392,无产阶级很难将农民、小资产阶级完全吸收在自己周围;在武器装备方面,政府对枪支的管理更加严格,而且在质量和威力上也远不及军队的武器;1848年以后新建的街区中,街道又长、又直、又宽,街垒战更难以发挥作用。因此,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政府在力量对比方面处于绝对的劣势,街垒战的方法已经过时,无产阶级不应贸然进行巷战。如果将来还必须进行巷战,那么就需要有新的有利因素抵消这些不利条件,起义者才能取得胜利。

通过总结街垒战的历史经验,恩格斯在《导言》中进一步反思了1848年以来无产阶级的斗争策略,他承认“我们当时的看法”错了,这种看法只是一个幻想。当时的看法是指什么?这种看法错在什么地方?细读《导言》不难找出答案。恩格斯反思道,由于受以往革命经验,特别是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他和马克思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认为,革命的高潮已经到来,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决战已经开始,通过一次突然袭击完全可以实现社会改造,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将取得最终胜利。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对1848年革命前途的基本看法,也就是恩格斯在《导言》中承认的错误看法。至于错在什么地方,恩格斯接着指出,1848年“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1]38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有很大的扩展能力,一次突然袭击难以彻底摧毁资产阶级的统治。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处于上升发展期,它所蕴含的生产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还不能立即灭亡。作为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产主义,它的生产关系也还远没有成熟,无产阶级还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还不能实现。街垒战这种斗争方式虽然适应于1848年的革命形势,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处于上升发展期,而且社会形态的更替有其自身的规律,不以斗争方式为转移,街垒战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

2. 无产阶级不能放弃革命权和武装斗争

尽管斗争环境和斗争条件发生改变使得街垒战不适合当前形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恩格斯放弃了进行武装斗争的必要性;相反,他强调无产阶级绝对不能放弃革命权和武装斗争。

关于革命权,恩格斯在《导言》中讲道:“不言而喻,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须知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无一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1]395恩格斯的意思是,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国家)都是通过革命——具体来讲是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来的。英国自1640年开始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并于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度。法国1789年爆发大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起民主共和政体。美国则是通过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两次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确立了资本主义政体。德国和意大利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不彻底,但这两个国家也是通过革命运动实现了国家的统一。革命权作为一种历史性权利已经深入人心,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取得了自己的政治统治,它不能要求无产阶级放弃这一权利,无产阶级自身更不能主动放弃革命权。

由于1894年12月以来,德国政府酝酿实行《反颠覆法草案》,企图恢复反社会党人法期间的法令,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担心恩格斯的《导言》中一些比较尖锐的语句会引起政府的不滿,于是请求恩格斯对《导言》进行修改。恩格斯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对《导言》的部分语句进行了删改,并尽可能地不改变《导言》的原意。可是文章发表之后,还是引起了部分人的曲解,甚至有人断章取义,认为恩格斯“无论如何都要守法”。恩格斯看到后非常气愤,他在1895年3月8日致理查·费舍的信中明确指出:“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3]401在这里可以看出,恩格斯并没有要放弃武装斗争的意思,相反,他批评了社会民主党的一部分人主张绝对放弃暴力行为的观点,这样做对党本身是一种危害。他还强调面对不法行为只能拿起武器进行抵抗,社会民主党人不应该放弃这一权利。

实际上,早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恩格斯就阐述了这一观点。他在1884年给倍倍尔的信中说:“任何一个政党,要是不撒谎的话,都不曾否认过在一定的情况下有进行武装反抗的权利。从来没有一个政党会放弃这种非常的权利。”[4]240在1890年致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中,恩格斯指出:“我同意你的意见:在当前,我们应当尽可能以和平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活动。但是,毫无疑问,你那样愤慨地反对任何形式和任何情况下的暴力,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5]362-363由此可见,虽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社会民主党人有条件也应当进行和平合法活动,但恩格斯从来都没有说过要绝对放弃使用暴力手段。正如恩格斯自己说的:“我根本没说过什么‘社会党将取得多数,然后将取得政权’。相反,我强调过,十之八九我们的统治者早在这个时候到来之前,就会使用暴力来对付我们了;而这将使我们从议会斗争的舞台转到革命的舞台。”[2]327由此可见,在恩格斯看来,如果资产阶级政府使用暴力来对付无产阶级,那么拿起武器反抗资产阶级就成为必要的了,无产阶级就应该从议会斗争的策略转移到武装斗争的策略。

(二)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采取民主共和国的形式,但必须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

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在将来掌握政权后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的问题,恩格斯晚年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在给伯恩施坦、拉法格等人的书信中都有过论述。他认为:“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1]652

1. 无产阶级专政可以采取民主共和国的形式

恩格斯认为,民主共和国的形式能够为无产阶级队伍的发展壮大、无产阶级运动的开展提供一个有利的政治环境。像德国和意大利这样没有彻底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国家应该首先建立民主共和国,为本国人民争取到民主权利;在英法美等国已经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建立起民主共和国或者民主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无产阶级应当积极利用民主共和国这一政治形式。

在德国和意大利,资产阶级虽然已经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取得了政治统治,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但革命进行得并不彻底,没有能够彻底铲除封建制度及其残余势力,这些封建势力仍旧阻碍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劳动人民“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够发展”。[2]514就德国而言,既然德国的资产阶级政党懦弱到不能领导资产阶级革命,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那么德国社会民主党就应当代替德国资产阶级完成这一任务,扫清封建主义和专制制度的残余,为德国人民争取到自由活动的场所以及充分的民主权利,然后再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意大利而言,恩格斯设想,当时的革命形势有可能建立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资产阶级共和国内,无产阶级将“获得普选权和显著扩大活动自由(新闻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取消警察监视等等),这是不应该忽视的新的武器”[1]324。

在英法美等国,法律在形式上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能够帮助工人阶级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从而推动这些国家无产阶级运动的发展。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对比了民主共和国与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在对公民权利限制方面的区别。他认为,在民主共和国以前的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1]189,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封建国家都是如此,这种直接按照财产差别来划分公民等级和民主权利的方式,代表着国家发展的低级阶段。而在民主共和国内,资产阶级法律规定了公民权利的平等性,公民的权利在形式上不再直接依据财产的多寡来划分,财富更加隐蔽、间接地对国家权力产生影响,这既是资产阶级法律相对于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进步的地方,同时也体现了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性。在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中,恩格斯最看好普选权。他认为,在资产阶级国家机构中,有“工人阶级能够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做斗争的”[1]390,工人阶级可以通过参加选举的方式,同资产阶级争夺每一个国家机构的职位。随着工人阶级的成熟以及无产阶级运动的发展,工人阶级在选举中将推选出真正代表自身利益的候选人,而不是选出资产阶级的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讲,恩格斯认为能否正确使用普選权是衡量工人阶级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

正是基于对民主共和国形式的以上认识,恩格斯晚年反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要合理利用民主共和国的形式,他说:“我们可以利用它(资产阶级共和国——引者注)首先来为革命的社会主义争取广大的工人群众。”[1]561 “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1]294就是说,在民主共和国的形式下无产阶级政党可以争取劳动群众,壮大自己的力量,可以通过竞选等方式同资产阶级做斗争。

2. 要利用民主共和国的形式,无产阶级必须上升为统治阶级

尽管民主共和国的形式有利于无产阶级运动的发展,但是恩格斯并不认为可以在资产阶级还掌握着国家政权的时候“就把社会主义的使命委托给它”[1]652;与此相反,要想利用共和国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必须首先掌握政权。恩格斯在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共和国像其他任何政体一样,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只要它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它就同任何君主国一样敌视我们。”[1]652恩格斯的意思是,民主共和国的性质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它的本质是由掌握政权的阶级决定的。当资产阶级掌握民主共和国的领导权时,民主共和国就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形式,它对于无产阶级群众来说就是一种压迫形式,这个时候,资产阶级共和国不是使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工具,而是压迫无产阶级的工具;相反,当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时候,民主共和国就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共和国的形式加上无产阶级的内容就构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主义的使命才能在无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共和国内完成。

恩格斯还告诫拉法格说:“今后你们不能再把你们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看作别国人民应当为之努力的东西来同君主制相对立。你们的共和国也好,我们的君主国也好,同样都是同无产阶级相对立的。”[3]88就是说,虽然法国在当时是民主共和国,德国是专制君主国,法国在政治上比德国先进一个阶段,但就这两个国家的本质属性来讲,它们都是同无产阶级相对立的,都是压迫无产阶级的工具,在这一点上,资产阶级共和国与专制君主国没有本质区别。如果仅仅因为法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德国是君主国就把二者无条件地对立起来,那么就掩盖了法国作为一个民主共和国的资产阶级性质。

(三)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对私有者农民做出让步,但必须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和斗争目标

19世纪90年代,德国和法国的农民运动高涨,德法两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希望在议会选举中得到农民的支持,因此农民和土地问题在党的代表大会上被提出。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社会民主党和法国工人党犯了机会主义错误,违背了社会主义原则,恩格斯在1894年撰写的文章《法德农民问题》中对其进行了纠正。

1. 德国和法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对私有者农民进行让步

恩格斯按照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把西欧的农民成分划分为小农、中农和大农、农村无产者,并对各种农民成分进行了分析。他给小农下了一个定义:“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让他养家糊口的限度。”[1]358通过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小农与现代无产阶级不同的地方在于,无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而小农还占有小块土地,即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为此恩格斯提出了通过示范和提供社会帮助的方式把单个小农联合为合作社,这种把小块土地结合起来规模经营的合作社,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节省了大量劳动力,节省的这部分劳动力可以从事其他诸如工业副业的劳动,这就使小农的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因此,恩格斯提出对待小农的态度是,“坚决站在小农方面”,在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即社会掌握生产资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小农让步,对他们表示出极大的耐心,维护他们的利益,从而更容易地实现社会改造。

中农和大农是雇佣工人的剥削者,他们占有的土地比小农多,已经超出以全家力量所能耕种的限度,非雇佣长工和短工不可,在中农和大农占优势的地方就必然存在剥削。小农的保守性在于生活方式的闭塞使其牢牢抓住小块土地不放,而中农和大农的保守性甚至反动性在于他们维护雇佣劳动制,剥削雇佣劳动者,这是他们与小农最本质的区别。在对待中农和大农的态度方面,如果他们能够看清自己必然走向灭亡的命运,主动加入无产阶级的队伍,那么无产阶级政党就要“尽力使他们也易于过渡到新的生产方式”[1]374,就像对待小农那样,把他们联合为合作社进行生产。相反,如果中农和大农想要继续维持现存的生产方式,无产阶级政党绝不能做这样的承诺,而只能让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竞争下自生自灭。在这里,反对雇佣劳动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放弃这一原则意味着背叛。

在所有农民中,除了小农、中农和大农以外,还有一种特殊形式的农民成分,即农村无产者,其特殊性在于他们虽然生活在农村,耕种着土地,但并不占有这些土地,即不占有生产资料,他们与工业无产阶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恩格斯在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直接指出,这些农村无产者是“现存秩序最坚固的支柱”[5]359,是容克地主阶级主要的统治对象。因此,对农村无产者而言,要充分发挥他们作为革命主体力量的积极作用,只要能够争取到他们,那么“普鲁士军队的‘劲旅’就会变成社会民主主义的劲旅,那时在力量对比上便会发生那孕育着彻底变革的变动”[1]376。

2. 无产阶级政党在农民问题上必须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和斗争目标

恩格斯主张对私有者农民进行让步,但这种让步是以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和斗争目标为条件的。前文讲到,无论是对待小农、中农还是大农,恩格斯都主张把他们联合到合作社,把土地的私人占有形式和在此基础上的生产变为合作社占有和生产,也就是逐步改变生产资料的社会性质,使其摆脱资本属性以更自由地发挥其社会本性。合作社的形式是过渡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中间环节,合作社占有生产资料易于过渡到社会全体成员占有生产资料这一阶段。可见恩格斯在农民问题上坚持了共产主义的原则。此外,恩格斯坚定的原则性在另一处同样有所体现,在1894年给威廉·李卜克内西的信中,他指出:“你把一个要求无产阶级政党使拥有十至三十公頃土地的上巴伐利亚大农和中农的目前状况(这种状况的基础是剥削雇农和短工)永远不变的人叫作什么呢?无产阶级政党是专门为了使雇佣奴隶制永久不变而建立的吗?!这种人可以是一个反犹太主义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巴伐利亚分立主义者,随便叫什么都可以,但是难道可以叫作社会民主党人吗?!”[3]315从信中可以看出,恩格斯的语气非常严厉,态度十分强硬,在涉及党的原则和奋斗目标的时候,他丝毫不妥协,任何维护剥削者利益的行为都是要坚决反对的,这些人不配称为社会民主党人。

三、恩格斯晚年战略策略思想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664对待恩格斯晚年思想亦是如此,我们不能从教条出发,而应该从实际出发去领悟恩格斯晚年思想的真谛,不断地从恩格斯晚年思想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恩格斯晚年不忘初心、矢志不渝的精神境界和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学习恩格斯晚年对共产主义信念的坚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6]24从陈独秀、李大钊等早期领导人酝酿成立中国共产党之初,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到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再到当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纵观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这也是使全党保持统一思想、坚定意志、协调行动和强大战斗力的思想灵魂。

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并发扬这一优良的历史传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追求。习近平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必然趋势,他们坚信共产主义理想一定能够在不断改变现存状况的实践中一步步实现,“马克思主义奠定了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的理论基础”[6]16。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断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產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时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7]。他们的意思是,共产主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是一种经验性的存在,而把共产主义当作一个“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实际上是把共产主义理解为先验性的存在。先验,简单来讲就是先于经验,经验是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得来的,因此先验性的存在就是超越社会实践的存在,在人们进行社会实践之前,甚至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状态。所以把共产主义理解为先验性的存在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是把共产主义当作“千年王国”来对待。这种观点首先在自己的脑海中设计出一个未来共产主义的蓝图,然后按图索骥,妄图使现实与这一蓝图相适应。马克思、恩格斯这段话的意思,不是要放弃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而是反对空想和先验论,他们强调,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必须要立足于现实,以现实为基础,在现实的改革和革命运动中一步步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中说:“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8]。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对共产党人来说不是彼岸世界,不是理想天国,而是一种“现实的运动”,一种融入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一种融入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工作、廉洁奉公的岗位上,一种融入在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征途中的现实的运动。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在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同时,立足现实、脚踏实地,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结合起来,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践中兑现自己的诺言,践行自己的信仰。

(二)学习恩格斯晚年关于尊重和维护农民利益的思想

恩格斯晚年既强调要坚持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的社会主义原则,又要坚决维护自食其力的农民的利益,对于我国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首先,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2014年,党中央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出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的基本内容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并且经营权可以流转。“三权分置”制度是农村改革的一大创举,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随着乡镇企业以及城镇化的发展,一批农民不愿意被固定在土地上,而是希望到城市中去寻求美好生活,这部分农民的土地就闲置下来;而另一部分农民由于乡土情怀或者其他原因,愿意继续耕种土地,并且希望能够适度规模经营以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这样,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恰好满足了这两部分农民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适度规模经营也能够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由此可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符合民意和时代发展要求的。值得注意的是,“三权分置”制度是以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为前提的,这一前提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表明经营权的流转不是土地私有化的开端,而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的一种方法,能够有效提高农村生产力。

其次,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恩格斯晚年对农民让步思想,无论是“坚决站在小农方面”、反对中农和大农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还是为农民提供资金、示范和社会帮助的观点,现实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使其不再受雇佣劳动制的奴役和剥削。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也是要维护农民的利益。中共中央在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时提出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9]就是说,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时候,要把农民放在主体位置上,使农村发展为了农民、农村发展依靠农民;为农民多做实事,提供政策、技术上的支持,不慕虚名不搞形象工程。只有维护农民利益、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真正使我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学习恩格斯晚年关于以渐进的方式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

如前所述,在农民问题上,恩格斯把合作社作为向共产主义经济过渡的中间环节,把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方式变为合作社占有,然后再过渡到完全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恩格斯以渐进的方式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此外,在《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中,恩格斯提出,要把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逐步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由此可见,实现共产主义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在现时的运动中以渐进的方式逐步达到。

恩格斯晚年的这一思想对新时代以渐进的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具有重要的启示。邓小平在1985年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做了形象的说明,他说:“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10]这实际上就是以渐进的方式来推进改革,邓小平提醒人们,改革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哪些政策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积极推广,哪一步走错了就赶快纠正,这样改革开放就能在积极稳妥中逐步达成既定目标。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之后逐步在城市推广。农村的改革经历了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农业税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经历了从设立经济特区、沿海沿江沿边沿线对外开放到现在的共建“一带一路”,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在国家的发展战略安排上亦是如此,党的十三大确定了国家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党的十五大把第三步战略具体化,形成了新的“三步走”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任务,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的战略安排。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九大,从最初的“三步走”战略到新“三步走”战略再到现在的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这无不体现着以渐进的方式实现伟大目标、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每一代人都要为下一代人跑出一个好成绩。”[11]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乃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一代一代中国人接续奋斗的过程。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目标,每一代人都要完成好这一代人的目标,为下一代的接续奋斗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最终实现我们的伟大目标。

注释:

①例如,美国学者诺·莱文在文章《可悲的骗局:马克思反对恩格斯》中就认为,恩格斯晚年的议会政策,“为修正主义敞开了他自己也准备通过的大门”。国内学者辛子陵先生在文章《记住恩格斯说的93个字》中认为:“到了1886年,恩格斯宣布放弃共产主义理论。”谢韬先生在《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中,支持了辛子陵先生的观点,认为恩格斯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6]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66.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16.

[9]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1-12.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3.

[11]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43.

(责任编辑:青 山)

[作者简介]贾帅(1995—),男,山东青岛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俞良早(1951—),男,湖北武汉人,南京师范大学东方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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