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之恋》中的女性出嫁意识研究
2019-09-10王嵘
摘 要:《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作品通过描述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表达了张爱玲对于女性爱情以及婚姻的看法,也表达了部分女性的出嫁意识。本文通过对《倾城之恋》的内容分析,对文中主要女性人物的出嫁意识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关键词:倾城之恋;出嫁意识;白流苏;范柳原
引言
《倾城之恋》中通过对人物的描写和刻画,将一个离婚女人的生活方式和为了求一个名分而做的精打细算进行了细致的叙述,同时刻画了一个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多金浪荡子,憧憬着精神恋爱以及美好的婚姻生活,两者最终在“倾城”的背景下完婚,实现了双方的婚姻诉求,也将女性的出嫁意识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女性对待自身婚姻的态度
女性的出嫁意识主要包括对待自己婚姻的态度以及对待他人婚姻的态度两个方面,全面的表现出女性在爱情、婚姻以及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倾城之恋》中表现出女性对待自身婚姻态度的内容有白流苏的第一次婚姻、与范柳原的再次结合以及四奶奶婚姻过程中的处处忍让,通过不同的三种婚姻形态将女性对待自身婚姻的态度表现了出来,让读者可以清晰的了解到作者笔下的女性婚姻状况以及出嫁意识[1]。
(一)白流苏对待第一次婚姻的态度
白流苏的第一次婚姻并不幸福,他的丈夫经常殴打她,导致她产生了离婚的想法。但是,由于女性群体的弱势,白流苏的离婚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她在婚姻的问题上无法做到完全的自主,最终还是在三爷的帮助下才成功的离了婚。通过白流苏对自己第一次婚姻的态度可以看出,她的生存空间十分狭小,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离不开男性的掌控,女性的社会地位相比于男性而言要低的多[2]。但是,通过白流苏毅然决然离婚的举动,我们却可以看到一个不甘于现状、果敢的女性形象,也是社会进步的缩影。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的地位虽然有所提升,但是还无法普遍的接受正规的教育,再加上女性生理上同男性的差别,使得女性无法在社会上找到合适的工作,也无法通过工作获取报酬,养活自己。这样导致了白流苏后期托徐太太为她再找一个好人家,再嫁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活着,不再遭受家人的排挤。
(二)白流苏对待第二次婚姻的态度
白流苏的第二次婚姻是与范柳原之间的婚姻,两人的相处过程中,白流苏无时无刻都受制于范柳原,造成白流苏在恋爱的过程中一直在算计着,计划着两人的婚姻。然而,受过西方教育的范柳原崇尚的是精神恋爱,这点也得到了白流苏的妥协,她主观的认为精神恋爱的结果肯定是婚姻,相比于肉体上的恋爱更加具有结婚的希望,不会停顿在某一个阶段。但是,精神恋爱也不是完美的,也是有缺陷的,白流苏在与范柳原恋爱的过程中经常听不懂对方说的话,她也没有过于在意,认为两人的爱情总归是要回到结婚的轨道上,置办婚礼那些事正是女性的特长。
白流苏一直都清楚自己与范柳原恋爱的目的,虽然自己是喜欢对方的,也是十分乐于可对方结婚的,但是她不隐瞒自己经济上的目的,可以说是十分坦白的。当白流苏知道范柳原不愿意与自己结婚时,就明确的表示出了分手的意愿,自己不想要当范柳原的情妇[3]。但是,在爱情和生活的冲突下,白流苏还是妥协了,最终跟随范柳原去到了香港,做了范柳原的情妇。白流苏在对待自己的第二婚姻时,头脑是十分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生活空间,她对于自己的生存能力有明确的认识,为了生存她只能想现实低头,放弃自己的尊严,将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范柳原的身上。
(三)四奶奶对待婚姻的态度
《倾城之恋》中对于四奶奶婚姻生活的描写,从另一个层面表现了婚姻带给女性的生活枷锁。四奶奶的婚姻在法律的保障下使得她不再受到男性的支配,但是自己也成为了丈夫的侍从。四爷成日在外吃喝嫖赌,败坏家产,四奶奶是敢怒不敢言,毫无办法,只能默默的忍受,从来没有提出离婚。不是四奶奶没有想过离婚的问题,而是四奶奶离婚了以后无法生存,所以她只有忍受,无论自己的丈夫在外做些什么,她都不会过问,也不会管,更不敢提出离婚。四奶奶在对白流苏进行嘲讽的时候,也正是自己无法摆脱婚姻枷锁的现实写照。当代女性之所以不会轻易的提出离婚,一方面是由于自己没有生存的能力,一方面是由于离婚后会受到家人的讥讽和排斥,无法获得相应的尊重。四奶奶在看到白流苏和范柳原成婚以后,为了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也和四爷离了婚,但是,女性想要获得生存的资源,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依然需要依附于男性,在男性的关照下生活[4]。
二、女性对待他人婚姻的态度
说到女性的出嫁意识就不得不提女性对待他们婚姻的态度。《倾城之恋》中表现出女性对待他人婚姻态度的地方就是白老太太对待白流苏的婚姻态度。在白流苏的前任丈夫去世以后,白老太太还希望白流苏可以回到婆家去为死去的丈夫守寡,并领一个孩子熬个十几年,重新得到婚姻的庇护[5]。同时,白老太太却对两个十几岁女儿的婚姻特别上心,希望给女儿找到一个好的姻缘。在范柳原刚刚回到国内的时候,有无数的太太向其推举自家的女儿,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帮女儿网罗一个好的结婚对象,让女儿今后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自己也跟着沾了不少的光,似乎婚姻就是一场交易,是获利和赚面子的手段。女性对待他人婚姻的态度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女儿婚姻的干预和重视,她们认为少女只有嫁人了才是真正的融入和社会,未嫁人的少女就是社会上的废物,没有人要,所以当母亲的才会那么急迫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为女儿寻找生存的空间。
三、结论
总之,《倾城之恋》中所表现出来女性出嫁意识是病态的,不是女性真实的想法,而是向社会现实做出的妥协。在女性刚刚获得解放的时代背景下,女性的生存必须依附在男性的庇護下,受到男性的制约和支配,这是由社会现状所决定的,只有通过社会的发展,以及女性的彻底独立,才能打破这一现象,让女性可以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得到心灵和生活上的双重解脱。
参考文献
[1]常婧.《倾城之恋》中的女性出嫁意识[J].名作欣赏,2019(30):84-86.
[2]李宗序.翻译视角下《傲慢与偏见》与倾城之恋婚恋观对比研究(英文)[J]. 青春岁月,2017(13).
[3]张富丽.女性主义视角下对《倾城之恋》的解读[J].芒种,2014(24):16-17.
[4]沈君丽.女性主义视野下的《倾城之恋》[J].青年文学家,2016(23).
[5]李丽娜.坎坷人生命运中女性的永恒魅力——《简·爱》与《倾城之恋》中的女性意识比较[J].青年文学家,2015(10):94.
作者简介:
王嵘,女,汉族,籍贯:云南省,生于:1989-11,大理护理职业学院,职称:助教 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B2264677-4A1F-4184-8A4D-F1E51C01F5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