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追求及其培养路径
2019-09-10王林靖国平
王林 靖国平
摘 要: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方面,道德教育是学生建立正确价值观的关键。审美是人对世界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无功利的纯粹情感状态,是充实生活高扬生命的一种体验,同时道德又是“真善美”的统一,因此,道德教育应当是美的教育,道德的发展也应当是对审美的追求。学生道德的建构,应当是在学习与生活中发现“美”的存在,激发自身的审美追求,以美启德。探讨如何在课程中创立一种实践路径,帮助学生建立理想的审美追求,对促进学生道德的良好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小学;道德发展;审美追求;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9)30-0004-05
一、引言
道德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意识形态,是评价人们行为准则的标尺。同时道德还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促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幸福的观念。审美是人们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无功利的,带有情感色彩的真实形态。审美是最能体现人类本性的一种意识形态,它帮助人們以发现美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在生活中发现美、鉴赏美、创造美。道德与审美之间相互依存,道德对人的教育,便是教人做好事、积善德,成为一个具有“真善美”的人,有道德的行为往往会让我们觉得是一种“美”的行为,这种“美”并不是事物外表的靓丽,而是使人们心灵受到感化的一种信念。
在现今阶段,对中小学道德的培养应当立足于审美的根基之上,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审美能力,在审美中发现“美”的道德,树立“真善美”的品德。“真启迪我们的心智,善导引我们走向美好生活,美则教会我们以何种态度去观察、体验和评判这一过程。”现如今的道德教育是“社会治理体系借助于权力的强制作用,调动宣传机器和广泛的教育力量,对道德教育受体进行轮番‘攻击’,迫使道德教育受体承认和接受某些道德信条”。学生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之下,只会死记硬背枯燥的理论知识,而对道德的真正之意一知半解,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学生空有理论知识,而缺乏了“真善美”的情怀。理想的道德教育应当是一种审美的追求,这种教育不应教条地去套用道德理论,而是揭开严肃、生硬、刻板的理论知识的神秘面纱,然后赋予其欢快愉悦的色彩,融入到审美化地改造之中,让学生在发现美、鉴赏美中激发道德的共鸣。
二、中小学生道德发展审美化的基本要素
虽然提倡道德教育与发展的审美化,但是这并不代表只要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就可以达到德育的目的。道德的审美化也需要一个规范的标尺,这个标尺为学生、教师划定了道德教育、审美标准的基本范围,只有在这个范围之内,学生才能真正地感受到美的所在,也才能真正将美感之物转化为道德的基准。因此,审美化的道德发展,应当明确学生的审美需要、审美体验、审美判断、审美情感以及审美习惯。
(一)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需要
中小学生的审美需要,应当具备生活化的色彩、德性人格的阐释、道德原则的追求。关于道德教育的弊病,已经存在相当长的时间。面对道德教育的“阵痛”,人们也在极力地用各种各样的片面“美感”包装道德教育,以求通过这些所谓的“美”去改变道德教育的现状。这种自欺欺人的包装背后,凸显了人们对道德发展的审美追求的感性化渴望,而不是一种理性化的回归与思考。比如,为了提升学生的兴趣,老师竟然带领学生在KTV里上课;还有的老师穿着龙袍为学生讲述中国的古代史纲。这种“赚眼球”的行为,有效地提升了学生在课堂之上的“抬头率”。但试问,这种教学真的是美的吗?这种课堂的确是有了不同的色彩,但仔细看来,这只是部分教师的自我麻痹。“审美向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实现的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审美精神,而是生发出一种感性崇拜和娱乐至上的追求”。学生需要的审美,不应是这种流于形式的、被矮化了的审美。而应当是贴近自身生活的审美,通过这种审美,学生能够实现道德人格的觉解,拉近学生同客观世界、真实生活、道德原则的距离。
(二)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体验
学生在德育中的审美体验应当是愉悦的、潜移默化的。所谓愉悦化的审美体验,就是“将思想品德的理与情、学与艺有机地结合起来,它要求德育通过‘典型化’‘形象化’的艺术创造,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是美的观念中感到愉快,得到享受、收到教益。”比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充满了与命运抗争的力量,即使是面临重重挑战,仍然不会放弃胜利的希望。这种典型化的德育模板,需要教师经过艺术的加工与改造,使之成为能被学生所接受的道德原则,成为学生在面临困难时仍能保持乐观情怀的精神支柱。
潜移默化的审美体验则表明学生不一定需要逻辑缜密、严肃苛刻的道德大纲。真正能够感化学生德性的,应当是能够使学生真正潜心去感悟的文本素材。“审美主体对作品的直观把握往往与自身的生活经历、个性趣味、审美偏爱及特殊心境整合在一起,尤其当作品中的某些故事情节或语境与读者的审美经验相衔接时,读者往往会叹为观止,拍案叫绝,以致或欢欣、或悲枪、或暴怒、或恐惧、或怜悯等不同的情感心理得到宣泄,从而自觉参与了作品的审美创造。”这种潜移默化的审美感悟,不仅是学生阅读文本应当具备的一种能力,同样也适用于德育教育的开展。
(三)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判断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当前教育所提倡的也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自主性与能动性是课堂中不可或缺的两大特色。审美也应当如此,学生应当对各种事物有立足于个人认知的审美判断,这样学生才能自由、自主地做出情感判断,也能自发地发展道德涵养。学生建立的审美判断,应当有个性的价值立场、独立化的见解、正确的逻辑方法。
然而,审美判断不同于道德判断。所谓道德判断,是指人运用道德标准判定自己或他人行为善恶及其道德责任的活动。而审美判断则是人对事物美丑及其形式、程度、价值等所做的鉴别、判断与评价。以对客体的审美直觉为出发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事物,人们所做出的审美判断与道德判断基本是一致的,但是不可否认,在有些时候,道德判断与审美判断有着某种不可调和的冲突。学生在发现美、判断美时,需要有个性化的价值立场和见解,但是用这些立场以及见解进行评判时,还应当具有正确严谨的逻辑思维,不能将美丑二者混为一谈。“道德判断与审美判断这种有时相矛盾的表现,究其原因:一是两种判断虽然都是人脑对外界事物作出的评判反应,但它们毕竟具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前者主要是以客观道德价值作为参照标准,重在对善恶是非进行理性推断。而后者则主要是以对象本身的美丑、强弱、智愚等,至于伴随着对象行为而产生的道德价值,一般并不纳入判断者直觉的主要范围。”因此,审美判断需要学生自主地建构、表达,但同时也需要教师时刻引导学生确保审美与道德发展相统一。
(四)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情感
审美情感应当是以物启美的情感、以美产情的情感。道德发展是在追求审美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审美却又是以情感为核心的。复旦大学邱明正教授认为:“在由知情意系统和各种心理形式系统整合而成的审美心理结构中,情感处于中心的地位。这是审美心理结构同其他非审美心理结构的基本区别所在。”审美情感又称为“审美情绪”,与日常的“喜怒哀乐”等普通情感不同,审美情感是更高层次的一种情感,它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绝非是单纯的生理上的快感,这种精神的愉悦蕴含了丰富的、深刻的社会内容,体现了一个人对社会本质的感想、关照。当人们将情感带入到社会之中,也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道德,有了道德的积淀,便会产生独特的道德情感,道德的发展也便有了良好的开端。我们可以说,审美情感是一种更加高级的情感,因为它将世间“真”“善”的事物上升到了“美”的高度。我们平时所探讨的“真善美”,“真”“善”是行为,而“美”则是审美情感赋予这些行为的定义。
例如,广东省德庆县的崔绍森老师在为学生讲述《沁园春·长沙》时,不仅引发学生去感知“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美景,还引导学生在感悟美景的同时,融入了青年政治家“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情感体验,最终使学生在感悟美景之时激发审美情感,将山河美景与诗人气质紧密结合,从而确立了担负国家命运前途大任的革命精神和远大理想。审美情感对道德情感的确立和发展起着化育的作用。“一是从人格整体发展角度促进道德学习和成长,是所谓‘情感教育’模式;二是通过对道德的交叠关系对道德情感的产生发生影响。”
(五)中小学生道德发展的审美习惯
审美习惯是一种遵循固定心理的行为趋势,是一个人在多次审美实践中所形成。中小学生的审美,是在欣赏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在种类多样的课程中,有着大量的知识需要学生去记忆,但是却缺乏了“美”的体现,以至于学生即使是在接触到“美”的事物时,仍然无法用审美的眼光去发现“美”的存在,更不要说用“美”化育道德。
比如,在中小學阶段的语文教学中,语文教师往往会开通一门阅读课程,阅读课就是需要学生自行阅读各种书籍、杂志,教师不做过多的讲解。然而在阅读课程中,普遍存在一种比较常见的问题。学生都喜欢看故事类的小说、文章,但是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在看完这些故事之后一笑了之,仅仅是在故事之中获得了一种短暂地愉悦与放松,而没有产生独立于故事之外地感悟。这种现象就表明,学生并没有养成良好地审美习惯,不能及时地用审美的眼光去感悟问题。没有了审美习惯,学生就成为了空有一身知识的皮囊,即使是教授各种各样的道德知识、原则,那也只是学生背负着知识与道德的“两张皮”,无法将二者融为一体。
因此,学生道德审美习惯的养成,需要教师在教学中时刻引导学生擦亮审美的眼睛,需要学生在生活中时刻建构以美生情的素养,需要教师和学生时刻延续以美启智、以美启德的学习传统。
三、在协同育人中培养中小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
道德具有一定的审美色彩,而审美又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倾向。因此,在审美中培育道德,培养中小学生审美化的道德素养,是教育工作者应当力求解决的一大问题。培养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首先应当是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相关的实践。杜威曾经提到,教育即生活。教育不应该局限在狭小的学校中,而是应该立足于整个社会、整个生活,审美化道德素养的培养也应当如此,在课外活动中、社会实践中、学生的个性发展中,都应有审美与道德的影子。
(一)在课堂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
现代化的课堂不只是单一的学习知识的课堂,而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堂。“健康的教学体系中应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学生审美能力、道德素养的提升,绝不是美术老师、政治老师的任务,而是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只有在审美中,人才作为与动物根本不同的完整意义上的人而自由地实现着自己,人所独有的本质力量才能最充分地显露出来;也只有在审美中,人才能把现实与理想、内在与外在、个人与社会完全统一起来,从而充分体验到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尊严和价值。”“席勒将社会分为动力国家、伦理国家和审美国家三类。在动态的状态下,人们被迫行事;在伦理的状态下,人们出于责任而行事,而在唯美的状态下,人们自由而自发地做善事。”由此可见,审美素养可直接促成了人们道德素养的养成。课堂教学作为学生接受教育的必要场所,应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每一门学科都有其“美”的所在,语文等人文学科中,自然充满着人世间数不尽的情感美。科学学科也不例外,比如学生在学习物理中的自由落体时,教师便可以通过引述伽利略执着奋进的科学精神对学生的心灵进行洗涤;数学课堂上的几何图形同样也渗透着严肃规整之美,这种美倘若能够走进学生的心中,必然会使学生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保持一种严格自律的习惯。美是融入在生活中的艺术,各个学科之中都有美的存在,在课堂中引导学生发现美是每位教师的责任,同时也是教学的艺术。
(二)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
《学记》中提到:“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学习不只是在学校之中,课外的活动也应当有学习的身影。而课外的学习不应当只有知识的积累,还应当有审美素养、道德素养的提升。既然是课外活动,那么学生的学习与培养就不应是传统课程的延伸,而是应当在课程标准的范围之外,为学生提供一种新颖的教学方式、学习模式。比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演讲、辩论、创作、表演、朗诵、歌唱,或者是与学生一起参观纪念馆、博物馆,野外郊游等。蔡元培对课外活动也曾经评价到:“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愚念,以渐消沮者也。”学生除了在课堂中接受教育之外,在课外活动中接受教育也是必须的。在课堂中学生建立了文本化的审美道德素养,与此同时,学生还应当在活动中建立能动性的审美道德素养。
(三)在家庭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名个性鲜明、注重亲情的学生都离不开家庭的培养和熏陶。
德国哲学家尼采曾经说过:“个性弱的人没有超越自己的能力”。缺乏个性的人,无法超越自己,就无法突破自身思想的禁锢,也就失去了创造的能力。而家庭作为学生最温暖的港湾,理应承担起培养学生个性、创造力的责任,家长用美净化孩子的心灵,引发个性、激发亲情。“审美教育不是抹杀个性,而是尊重个性,发展个性,变一般个性为审美个性,即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的人,全面发展的人。”因此,一个家庭不能只注重学生共性道德、共性审美的培养,而是应当在兼顾共性培养的同时,另辟个性、亲情的养成。对于孩子在审美领域的独到见解,只要不是原则性的缺失,父母应当给予鼓励。例如,有一位小学生做过这样的一首诗:我的妈妈美如鲜花,我的爸爸丑如泥巴,为何妈妈爱爸爸呢?因为鲜花不能没有泥巴。他用泥巴比喻自己的爸爸,或许稍有不妥,不过在他看来,泥巴一样重要,虽然没有鲜花那样靓丽,但是泥巴却是呵护鲜花的后盾,没有了泥巴的保护与滋润,再美的鲜花也无法存活。或许这就是他对于亲情的理解,也是他对于亲情的一种审美表达。有了这样的见解,或许这位小学生在长大之后,也会成为优秀的“泥巴”,保护自己心爱的人一生一世。这种个性化、亲情化的审美与道德的彰显,应当是现如今提倡与发扬的。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学生个性化、亲情化的审美化道德素养,是我们需要追求的长远目标。
(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化道德素养
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综合,脱离了社会的人,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学生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不能说学生以学习为主,就不需要參与到社会中。相反,能够做到与社会相接轨的学生,才能适应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出的审美化的道德素养,才是真正“接地气”的道德素养。
例如,浙江省庆元中学组织的“实践——感悟——交流——升华”的社会实践活动,创设了一个独特的教学情境,学生亲自走入公司,亲眼目睹工厂产品生产的工序,以及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与管理。在感慨各种产品的标新立异之时,也无不感慨开发者的智慧与付出。在视觉、听觉、触觉的多重感染下,学生们自告奋勇地担任“形象大使”。公司的产品激发了学生的审美能力与创造力,而公司员工的智慧与奋斗,则提升了学生的斗志以及社会责任感。在有了这么多经历与收获之后,学生的审美、道德以及社会价值观自然会有突飞猛进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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