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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战事后江宁府恢复农业经济

2019-09-10陆德洛

档案与建设 2019年12期
关键词:句容太平军清军

陆德洛

句容市档案馆藏有一份同治五年(1866)江宁府劝农总局所发执照。该执照载明“众姓田”领得句容县凤乡六保巫墅村一丘二亩田地,由官方派员勘明界址,发给凭据,准其营业,日后垦熟开征时需按旧规完纳丁漕。并强调“如另有业主出认,呈有确据,将该户并扶同之邻佑等,一并按律从重治罪。”同时还记录了相关附件情况,及“邻佑保长不敢扶同徇隐、受贿捏饰,各切结存卷。”执照右侧盖有两枚截角朱红关防,执照整体略有磨损。[1]

从所载内容和颁布年月来看,该执照为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恢复社会秩序、促进农业生产的一个旁证。

一、句容的太平天国战事

句容位于南京、镇江、丹阳之间,到三地的距离均为百里左右,是南京与苏南之间的重要交通孔道。在战争时期,占领句容就能威胁南京、进军苏南。

太平天国自1853年起就定都南京,建立了与清政府分庭抗礼的割据政权。清军则在东郊孝陵卫扎下江南大营,围攻南京。而句容既是江南大营的重要南撤后路,又是太平军东进苏南的理想出发阵地,故双方在该地进行了反复的争夺。

1853年初起,由于战争烽烟的迫近,清廷句容知县赵廷铭就开始筹备守城团练事宜。太平军于3月下旬攻克南京后,旋即东进占领镇江。这样句容的下蜀、仓头等宁镇之间的滨江辖区就开始受到战火波及。此后,由于太平军分兵北伐、西征,暂时没有顾及苏南一带,因而句容战事相对缓和,仅作为江南大营的后勤基地,源源不断地向南京城外输送粮饷物资。

1856年,太平军一破江南大营,清军退往丹阳,句容很快就被跟踪而至的太平军攻占。此后,清军与太平军在丹阳、金坛一线相持。但不久天京事变爆发,太平军陷入严重内讧,岌岌可危的江南大营得到宝贵的喘息机会。从当年9月起,清军开始从丹阳不断向句容发动进攻。

到1857年2月,清军逐渐攻至句容城下。为守住句容这一战略要地,太平军方面进行了数次增援。3月,溧水太平军北上,攻打句容下辖的郭庄,与清军总兵傅振邦部相持十余日。4月,清军张国梁部赶到,双方发生混战,方志载“杀贼近十余万”。清廷诬称太平军为“贼”。6月,太平军再攻包家窑,清军增援后,太平军坚守野鸡山、盘山等城东南要点,又鏖战多日。但不久清军攻陷溧水,战略态势大不利于太平军。正如时任两江总督何桂清所奏:“句容城小而坚,最不易拔。惟溧水克复,大局始有转机。……今溧水之捷,贼胆益寒,宜并力以图句容。”[2]在清军东西夹击的困境下,太平军于7月份被迫西撤,清军进占句容县城。

此后,清军在句容“征民夫浚长濠”,加强各种防御工事。太平天国因内讧元气大伤,短期内无力开辟战线,清军则利用这一时机疯狂反扑。由此,南京战事的继续催生了大量的流民,1858年“江浦、六合民逃徙至东阳、龙潭者甚众”。句容地方当局对这些流民“抽捐入广宁局”,以筹备赈灾经费。

到1860年,经过长期准备和精心部署,太平天国再次击溃江南大营。4月23日,太平天国侍王李世贤部占领句容,开始了太平军第二次对句容的管辖。此后,双方战线转移至镇江附近,“邑之北乡焚掠最甚,贼筑石垒于宝堰,运苏州之粮囤储垒中,以济上江之贼。”除此而外,句容民团还不时攻击太平军,太平军则坚决回击,双方你来我往,互有死伤。到1862年夏,句容又发生蝗旱等灾,“民间宿麦为贼掠,大饥且疫,孑遗之民略尽。”

而随着湘军开始进围南京,句容成为太平天国重要的后勤保障基地,太平军不断通过句容向南京运送粮草。1863年8月,陈鼐致曾国藩的信函明确提到:“获伪札数十道,嘉、湖之贼筹运米粮,由句容之宝堰陆运入金陵,尚有百数十里,若能断秣陵关接济之路,则更易得手。”[3]这样坚持到1864年,4月12日湘军鲍超部攻占句容,太平军翟本邦、张宏发等叛变,守将翰王项大英、列王方成宗被擒。[4]至此,咸同年间的兵燹才算在句容基本结束。

二、清政府战后的恢复措施

战后初期的句容萧条异常,民众衣食无着,只能用呼作观音粉的涂泥与米麦混合煮食。时人诗云:“大户避地不敢留,小户食尽无所投。野菜不生草根死,儿啼女泣同啾啾。苦渴苦饥举家死,哀号空自呼观音。”[5]常年转战南北、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对饿殍遍野的兵燹惨象是有切实体会的。因此在湘军攻下句容后不到两个月,就命人草拟了“安民劝农告示”。[6]

1864年7月19日南京陷落,太平天国战争在江苏基本结束。9月6日,曾国藩即以“善后抚绥在在需员差委,裘辅历署繁缺,循声卓著,熟悉江苏情形,堪资助理”[7]为由,奏请暂留句容县令裘辅协助金陵善后。11月23日,曾国藩又奏请清廷准许豁免江宁府所辖上元、江宁、六合、江浦、句容、溧水、高淳等七县钱漕三年(同治四年至六年),“以苏民困而广皇仁。”[8]

宁镇地区是太平天国的心脏地带,太平军在此活动最久,地主势力受到比较严重的压制,当地农民基本养成了“交长毛钱粮,不复交田主粮”[9]的习惯。太平天国失败后,清政府要求恢复原先的土地所有制。但战争期间当地的士绅富户非死即逃,相关地亩册籍也亡佚无存,根本没有恢复土地确权的有效凭证。而且兵燹后人口损失严重,“土著农民存在无几,多方招募,复业寥寥。”[10]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当局采取将垦熟荒地分给垦荒者的办法,招募外地农民来耕种。

当年11月,曾国藩在与金陵士绅探讨善后事宜时认为:“清理田亩、清查公产,皆刻不可缓”。提议可以另设一清查田产局专门办理此事,并要求江宁地方官在一月之内从速开办。同时希望地方士绅“公举廉正绅董入局,帮同委员,认真经理。”[11]

根据方志记载,最终成立的机构名曰“招垦局”。总局以两名“乡望素孚”的士绅会同知府经理,下辖七县则每县推举一名士绅分治。“乡别以保,保别以四庄,勘田之荒熟,图之籍之,严隐冒之罚”。查勘的方法为“以民之逐丈为初丈,官之抽丈为复丈”。查勘确实后,即“以联照授之”,这就是本文所涉执照颁发的缘由。此外,垦荒尚需耕牛、籽种,战乱后民贫如洗,无力置办,当局遂筹集资金,向农户贷给牛本籽种,并免除利息。该局不久改名为劝农局。[12]具体到句容地区,该县辖十六乡共二百一十一里图,“垦熟田地五千五百余顷”,牛本籽种的开办经费分得5000两。1866年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时,又加拨3000两。而民间归还本金后,此项经费即留作地方公款。曾国藩主持下的这一善后措施基本掌握了无地农民的想法:“盖垦种荒田,皆类穷苦农民,图为己產。如有原主,则明知此田不为己有,安肯赔贴心力,代人垦荒……必以无主之田招人认垦,官给印照,永为世业,仍自垦熟之年起,三年后再令完粮。此等垦户即属业主,必不肯舍之而去,久之即成土著矣。”[13]

从目前已知的档案史料来看,曾国藩对招垦劝农事宜是非常关心的。1865年3月,曾国藩在“批金陵善后总局详清查田亩章程”中强调,州县地方官务必全力督办清查事宜,每旬必须下乡两次。同时指出,此次清查仅记田亩荒熟情况,不涉及升科加赋,以安众心。[14]4月5日,曾国藩再次札批,招垦“虽系劝农局专责,亦必须地方官实力讲求,会商妥办。江南吏治废弛,各牧令于民事漠不关心,尚系未经兵燹以前之陋习。”[15]6天后,曾国藩在批复江宁布政使万启琛等有关善后经费报销禀帖时进一步指点:“凡治大事,以员少为妙。少则薪资较省,有专责而无推诿;少则必须才足了事者,而劣员不得滥竽其间;少则各项头绪悉在二三人心中手中,不至丛杂遗忘。”[16]

当然,招垦劝农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作。洋人主辦的《上海新报》在这年5月报道称:“现在督宪曾设立劝农局,散给牛力子种。(南京)凡东南乡一带地方,尚可耕种,而西北乡一带地方,村落全无,人烟绝少,所有田亩尽属草莱,且多野兽,万难开垦。”[17]曾氏对此也心知肚明,他在差不多同时发布的公文中就明确指出:“目前设劝农局,实苦经费难筹。如若土地尽辟,邑无游民,殆非三五年功夫不可也。”[18]

三、善后政策的继续

土地确权在恢复生产、稳定社会之外,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以此为据征收钱粮。但时移世易,战后的南京社会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

1869年,两江总督马新贻奏称:江宁等府属“现在成熟启征之田,大抵皆同治五年(1866)江北水灾饥民逃荒南来,经业主各以牛、种开垦者居多,……赋出于租,而租出于佃。开荒之人因利息无多,往往弃田而归,业主莫可如何。”[19]后任的两江总督沈葆桢也在奏报中提到1869年以前,招垦时“乃求之汲汲,而应者寥寥,实由兵燹之余,乡民自种自食,每户不过十数亩而止。余地招募客民,给以资本,应募者来自江北,土性异宜,加以强悍难驯,费资多而交租少,大约从前每亩收米一石者今只收稻百斤或七八十斤,碾米不能四斗,稍加催索,即席卷潜逃,牛具田租均归乌有,而田已报熟,赋无可蠲。”[20]为此不少名门大户纷纷将田产充公,以避免租赋赔累。

但到同治朝末期,为解决中央财政困难,清廷屡屡催促地方开办丁漕。就此,时任两江总督的李宗羲在《江宁垦熟田地酌减科则疏》中详细陈明:

据该府县转据耆老绅民禀称,开垦荒田完缴抵征实已勉力,今闻开办丁漕银米并纳,不胜惶恐,实缘今日情形大非昔比。从前人物富庶,务农之家,父子相承,无不尽力于南亩,赋额虽重,无敢异议。今则本地农民无多,招人代种,工本倍费,而荒芜已久,失于培壅,收获不及从前一半,若仍照旧则完粮,恐未垦之田无人敢领,已垦之田又将复荒。

小民完纳正赋,具有天良,苟非万不得已,何敢率请议减。臣等权衡收放各款,下顾民生,尤应上筹国课,亦断不敢轻议更张。惟参酌时势,博访舆情,仰体圣朝爱民之意,细核从前原收之数。查江宁各属原额田地,共六万三千九百二十二顷八十亩有奇,科征银二十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七两有奇,米豆一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七石有奇,各县现在垦熟田地共二万九千二百二十三顷四十一亩有奇,照原则应科征银一十七万二千七百九十七两有奇,米豆九万三千五百一十三石有奇。今就该司等所拟酌减科则计之,应征熟田银一十四万二千七百九十六两有奇,米豆七万六千八百八十二石有奇。通盘核计垦熟田地居原额仅及十成之五,而减成收数则较原额尚有五成,只因所科熟田上则居多,其无避重就轻可知,至所减科则少征银米,仅居原额十分中之一分五厘有奇,于正赋无大亏损,而小民受益无穷,非但目前催科不致棘手,此后农民闻风归耕,或者荒田渐垦,赋额日增,实于国计民生两有禆益。[21]

必须指出的是,当农民垦熟了田地,取得了执照后,往往就会有真假难辨的“业主”出面争索田产。遇到这种情况,就算地方官有意主持公道,也往往因农户无相关确权凭证而陷入争讼不休的境地,处于弱势的农民也往往因经不起折腾而失去土地。当时某地方官在致函左宗棠时就告知:虽然目前荒田很多,但“未垦之先,无人过问,既开以后,胼胝者习其苦,安坐者享其成,恐开荒者不甘也。”[22]天津的《益闻录》也曾就这一情况刊文道:“宁郡自遭兵燹后,土地荒芜。有主之业,百不获一;侵占之产,十居其九。历年来,虽由客民开垦,援例纳粮,然其折亩数,隐亏耗,奸民串卖,蠹书漏册,种种弊端,不胜缕述。”[23]

经过十余年的“善后”,江宁府劝农总局最终于光绪三年正月(1877年2月)裁撤,当时“江宁七县田凡五万五千二百余顷”,至1880年“未垦荒田尚有三万一千余顷”。[24]句容县“光绪二十年原续垦田地共六千三百余顷。”[25]

句容市档案馆保存的这份执照,记录了同治年间江南地区于大乱甫定之际,地方当局在善后过程中的组织方式、行政流程及规章制度,为研究近代苏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具体的例证。

参考文献

[1]江苏档案精品选编纂委员会:《江苏省明清以来档案精品选·镇江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6页。

[2][3][4][5][6][9][17][21]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汇编》,南京:凤凰出版社,2018年,第641、3502、6463-6490、16130、3928、3764、2739、14975-14977页。

[7](清)曾国藩撰:《曾国藩全集》七,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380页。

[8]《曾国藩全集》八,第75页。

[10]《刘坤一遗集》第二册,第569-570页。

[11][14][15[16][18]《曾国藩全集》十三,第292、304、306、307、309页。

[12][24]《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六。

[13][19]《马端敏公奏议》卷七,第53、50页。

[20]《沈文肃公政书》卷七,第18、13页。

[22]《增辑经世文续编》卷三十九。

[23]《益闻录》,第八十三号,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九日。

[25]《光绪续纂句容县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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