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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交通核”设计
——基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的探讨

2019-08-28颜道鑫封明娜周清

重庆建筑 2019年8期
关键词:前室高层住宅建筑设计

颜道鑫,封明娜,周清

(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滨州 256600)

0 引言

随着人们对住房要求的提高,高层住宅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中型城市。在众多高层住宅中,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是应用最广泛的类型。一类高层住宅的“交通核”空间(以下简称“交通核”)是指发生火灾后人员由危险区域疏散至室外的必经之路,其在一类高层住宅设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满足设计人员的使用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近年来经历了两次比较大的调整与修订,第1次是2015年5月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GB 50016-2006与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GB 50045-95(2015年版)合并为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GB 50016-2014;第2次是2018年5月对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公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GB 50016-2014(2018版)。 在2次修订过程中,均涉及了一类高层住宅“交通核”的设计,笔者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修订内容为主线,并结合工程实例探讨一类高层住宅“交通核”设计。

1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 “交通核”设计的规定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旧高防规》),按照建筑层数将高层住宅建筑划分为一类高层与二类高层,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层数>18的高层住宅建筑。同时,《旧高防规》按照单元组成形式将一类高层住宅划分为3类:塔式住宅、单元式住宅与通廊式住宅。本文主要讨论塔式住宅与单元式住宅。

《旧高防规》塔式、单元式住宅的“交通核”设计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单元式住宅如果只设置1个安全出口,则≥18层的每个单元采用连廊连通;(2)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由楼梯间与前室组成,且每个前室的面积≥4.5m2,对前室短边尺寸无特殊要求。2个前室宜分别设置,确实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烟合用前室;(3)每个单元应设置一部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由电梯井与前室组成,消防前室面积≥4.5m2。消防前室可以与1个防烟前室组成“2合1”的合用前室,合用前室面积≥6.0m2。但不允许其与2个防烟前室组成“3合1”的合用前室;(4)管道井门不能开向任何前室。

图1 按《旧高防规》设计的典型 “交通核”方案

图1为按照《旧高防规》防规设计的典型 “交通核”,其具有以下特点:(1)采用剪刀楼梯以解决2个出口的疏散要求。2个剪刀楼梯组成合用前室,前室面积≥2×4.5=9m2;(2)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独立设置,消防电梯前室的面积≥4.5m2;(3)户门没有直接开向前室,而是通过走道与前室相连;(4)各个前室与剪刀楼梯间均加压送风;(5)管道井没有布置在前室内。该方案完全满足《旧高防规》的要求。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交通核”设计的规定

公安部将原 《旧高防规》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合二为一,修改了部分内容而形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以下简称《新防规》),并于2015年5月颁布。与《旧高防规》相对比,对于“交通核”设计,《新防规》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1)修改了一类高层的定义,采用建筑高度划分高层类别。修改后的一类高层为建筑高度≥54m的住宅建筑;(2)取消了对塔式住宅的单独规定,将塔式住宅并入单元式住宅;(3)明确了2个防烟前室可以与消防前室合用组成“3合1”前室,但是需要满足前室面积≥12m2并且短边井尺寸应≥2.4m的要求;(4)消防前室面积由≥4.5m2增加为≥6m2;(5)规定了户门可以开向前室,但应满足≤3樘。管道井门可以开向前室,但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图2 按《新防规》设计的典型 “交通核”方案(户门≤3樘)

由于《新防规》明确规定了≤3樘的户门可以开向前室,故按其设计的“交通核”应分为2种。图2为户门开向合用前室≤3樘的方案,该方案为1梯2户,防烟楼梯间可以直接对外开窗。设备井与户门可以直接开向前室并且分别采用了丙级防火门与乙级防火门。采用该方案的公摊面积最小。图3为户门开向合用前室>3樘的方案,该方案为1梯4户,由于户门不能直接开向前室,故必须采用疏散走道将各个户门相连,以满足规范关于疏散出口不少于2个的要求。

图3 按《新防规》设计的典型 “交通核”方案(户门>3樘)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对于《新防规》的增补与完善

公安部消防研究所于2018年颁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以下简称《新防规改》),该版本对《新防规》进行了增补与完善,除增加了部分关于老年建筑的内容外,对一类高层单元式住宅“交通核”设计内容也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范使其设计更合理、更有利于人员疏散。其修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明确了必须从2个出口疏散至前室或者楼梯间内;(2)明确了必须经过公共空间疏散至前室或者楼梯间内;(3)规定了防烟前室短边尺寸应≥2.4m。采用上述3条规定后,许多“投机取巧”的“交通核”方案将不能得以施行。

图4为按照《新防规改》要求设计的典型“交通核”方案,该方案采用环形走廊将4户连通以满足必须从2个出口疏散至前室的要求。该方案由2个前室组成,1个为单独的防烟前室,应满足面积≥4.5m2与短边尺寸≥2.4m的要求;另1个为防烟前室与消防前室组成的“2合1”前室,应满足面积≥6.0m2与短边尺寸≥2.4m的要求。而修改前的《新防规》仅对除“3合1”以外的其他前室面积有明确规定,并未规定其短边的最小尺寸。

图4 按《新防规改》设计的典型“交通核”方案(户门>3樘)

4 常见3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分析与调整

众多学者及设计人员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交通核”的各种方案进行了探讨[5-8],笔者在此基础上精选3种典型的方案进行对比与分析。

图5为常见的第1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该方案每个单元由4户组成,住户通过疏散走廊相连,然后由1个出口进入“3合1”前室内,该方案最主要的问题是不满足2个出口的疏散要求。将该方案“3合1”前室分为一个“2合1前室”(应满足面积≥6m2且短边尺寸≥2.4m)与1个防烟前室(应满足面积≥4.5m2且短边尺寸≥2.4m),并增加1个疏散口,2个疏散口距离应满足≥5m。修改后的“交通核”方案满足规范要求。

图5 第1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图6为常见的第2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该方案主要应用于1梯2户的住宅。其巧妙地借助住户内的阳台作为防烟前室,满足了《新防规》规定的2个出口的要求。由于该方案极大地减小了公摊面积,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现实生活中。《新防规改》明确规定了必须通过公共区域疏散至前室内,而该方案的阳台属于个人空间,故规该方案不应继续采用。由于每单元的住户仅为2户,调整后的方案采用了“3合1”的合用前室(应满足面积≥12m2且短边尺寸≥2.4m),并允许户门直接开向前室内。

图6 第2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图7 第3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

图7为常见的第3种违反规范的“交通核”方案及调整后的方案。该方案为“前室套前室”的形式,其主要问题为上部用户需通过“2合1”合用前室而进入防烟前室内。由于该方案户门为4樘,不能满足直接开向合用前室的规定(≤3樘),为满足2个疏散口的要求,调整后的方案需要增加连廊将住户连通,以满足2个安全出口的规定,同时将 “2合1”合用前室与防烟前室合并为“3合1”合用前室。

5 结语

本文按照时间顺序对3版防火规范中关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交通核”设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与总结,并提供了相应的典型设计方案。根据本文的研究可知:

(1)与《旧高防规》相比,《新防规》规定了户门≤3樘的住户可以直接开向防烟前室;明确了“3合1”前室可以使用,但是应满足面积≥12m2且短边尺寸≥2.4m的规定;允许采用丙级防火门的管道井门开向前室。在现实生活中,管道井门开向前室很难避免;同时将2个防烟前室与1个消防前室组成“3合1”前室更方便使用,故《新防规》较《旧高防规》更有利于建筑设计;

(2)与《新防规》相比,《新防规改》明确了必须经过公共空间疏散至前室或者楼梯间内;规定了防烟前室、防烟前室与消防前室组成的“2合1”前室、2防烟前室与消防前室组成的“3合1”前室短边尺寸均应满足≥2.4m的要求。在实际的建筑设计中,部分建筑人员将“3合1”前室1分为2,为2个独立的前室,从而避免了短边尺寸均应满足≥2.4m的要求,这样的做法虽然满足《新防规》的要求,但是不利于人员的救援与疏散。《新防规改》使得这种“投机取巧”的设计方案不能实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设计及消防设计的主要依据,本文依据其修订的历程探讨了不同时期一类高层建筑“交通核”方案的设计,并对违反规范的3种方案按照《新防规改》进行了调整。通过本文可以看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每一次修订均为对其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缺点的更正,修改后的规范能够更加正确地应用于建筑与消防设计中。

建筑装修用电防火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对住宅装修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装修引发的火灾事故越来越多。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建筑装修工人起着关键作用,现列举几点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1、电路改造要经过计算

原有电气线路及漏电保护器均应按照相关电气规范,结合建筑物实际电气荷载情况,经严格计算而确定,装修工人不要随意改造线路、更换元器件,否则容易因漏电保护失灵、电线绝缘损坏而短路,导致火灾事故。

2、原有接地线要可靠连接

不要拆动已烫锡的电线接头,确需改动,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重新烫锡,以免电线虚接打火,引发火灾;还应确保原有接地线可靠和正确连接,以

免引起触电事故。

3、加接电线要保证质量

如果确实需加接电线,务必保证电线原材料质量;线体标注的额定电压、电流及电线材质必须与原设计文件一致。禁止线路不经漏电保护器,应确保漏电保护器可靠动作。

4、选用材料要符合要求

灯具底座材料、配电箱壳体材料、穿墙(家具)线管及洞口密封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电线严禁未按规范防护而随意穿越家具,否则极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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