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管理研究
2019-08-21王冬梅
文/王冬梅
自实施营改增两年多来,对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影响很大,对企业税务管理的规范化、政策化和税管人员能力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管理特点、现状和管理创新实践进行探索研究,对于企业健全内部管控、提高防范和化解税务风险能力、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管理的特征和现状
我国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的机构体系基本由计划经济时代的体系转变而来,由多级构成,如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级次,从而形成企业核算是多层次、多级性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施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其营业收入需按工程完工程度来确认;由于工程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原因,客户一般按月、按季或分段确认已完工工程量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件性(或多样性)、流动性等,以及生产经营的 “一次性”特征,则决定了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特殊方法;业务上还存在较为普遍的分包、挂靠项目;PPP项目涉及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全寿命周期,其涉税业务类别多,以及工程项目部成为独立的会计主体等。企业的增值税管理应适应煤炭建筑工程企业核算的上述特征,并在符合税法情况下力求企业效益最大化。
煤炭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同程度促进了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模式、关联交易、施工组织、制度流程、业绩考核、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变革,以降低增值税对企业带来的冲击,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综观当前的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向两极分化的局面:一部分是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的企业,另一部分是管理裹足不前、被动承受税改“洗礼”的企业。前者主要体现在现代化或大中型煤炭建筑企业,后者主要体现在管理粗放或小型煤炭建筑企业。
二、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管理重点关注的环节
营改增实施后,煤炭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其复杂程度、税务筹划空间以及管理难度都大大增加,管理不当便对企业的资金、盈亏造成较大的影响。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报价、合同签订、物资采购、业务外包、移交结算等主要环节。
1. 工程项目报价环节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能否承揽到工程项目,除与自身的建筑资质、综合实力等因素有关外,更和投标(商谈)报价是否合理直接相关。在工程项目报价环节,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工程费用定额中,工程综合单价计算、项目组价工作与营业税制下相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报价工作更为复杂。这就要求煤炭建筑工程企业需对工程项目总价中的工程造价和增值税综合考虑,适当确定投标(商谈)价格,争取在竞标(商谈)中取得主动。也可与项目发包方协商,投标(商谈)报价时采用“不含税价+税金”的报价模式,争取实现税负的合理转嫁。当然,为平衡税负,煤炭建筑工程企业也可与项目发包方协商,争取最大额度的工程预收款或备料款,或拿出部分工程由项目发包方指定分包,或由项目发包方部分供材。
2. 建筑安装合同签订环节
建筑安装合同,作为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产生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是增值税“四流合一”中“合同流”的核心环节,并且对其他“三流”起到决定性作用,关系到税负的高低,因此企业要对合同环节的增值税管理给予高度重视。合同签订作为合同管理的关键程序,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签订合同前,要对所承揽项目的区域环境、分包及供应商需求、增值税税负测算和盈利预测情况等进行多方面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是选择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然后再决定是否与发包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指分包”和“甲供材”等特殊应税行为;另一方面实际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中的涉税事项认真商谈,要明确项目的付款时限及方式、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内容、税率及开票时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除非企业战略需要或受邀招标约定,不得签订敞口合同和垫资合同。
3. 物资采购环节
物资采购环节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涵盖材料构件、机械设备以及费用支出等企业成本支出的主要方面,是增值税“四流合一”中“物资流”和“票据流”的主要部分,是影响企业税负的重要环节。在物资采购环节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谨慎选择供货渠道和供应商。一般情况下,材料费用成本占建筑成本费用的50%以上,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设备进项税额的抵扣利用程度是税负的关键,因此企业在选择供货渠道和供应商时要综合考虑价格、进项税额、质量、付款条款等多种因素,将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价格折让幅度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的价格折让临界点综合比较,尽量选择对企业有利的供货渠道和供应商;二是对于费用支出,应建立费用支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制度,激励业务人员最大限度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同时控制不必要的关联交易费用支出,切实降低企业税负。
4. 业务外包环节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的业务外包主要包括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机械作业、委托加工等。业务外包环节也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也是增值税“四流合一”中“物资流”和“票据流”的主要部分,也是影响企业税负的关键环节。在业务外包环节除物资采购环节要关注的方面外,还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控制用工。因清包工税负较低,大额劳务支出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会使企业税负上升。因此企业要结合实际自购设备或采用机械租赁等方式,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能力,减少人力投入或清包工,相对提高进项税额的额度,增加进项税额抵扣。二是筹划好分包抵税。煤炭建筑工程企业承揽项目后,如何进行专业分包,要按业务类别、税率、施工能力、合同履约等因素考察选取分包商,采取政策优惠等方式方法合理适当地进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最大限度争取分包抵税。三是要权衡企业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从企业效益最大化角度,正确处理业务外包与自我经营的关系和权重。
5. 移交结算环节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按照建筑安装合同的规定向发包单位点移交已完工工程,是转移工程项目控制权的重要步骤,也是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确认债权和营业收入的关键依据。移交结算环节的好坏是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保证。移交结算环节是能否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或产生多寡的关键一环。为此,在移交结算环节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应以移交已完工程并结算和收到款项作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二是对于工程预付款、扣留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质保金,除非合同有约定,一般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三是在存在“甲供材”且又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情况下,应取得对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应税劳务分割单。
三、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的管理实践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增值税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提高认识,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增值税税负具有转嫁性,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在每次销售时都将从消费者那里得到补偿。其计税方法,使得在上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额可以在下一环节征税时扣除,使各个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在当前税制下,增值税筹划空间较大。因此,企业管理者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增值税及其政策,要从企业自身出发注重纳税筹划。同时,还要发动全员参与,企业全过程进行管理,因为每位员工都是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经办者,企业的经营活动多环节依次或共同涉及增值税事项。
2. 优化资源布局,精简机构,缩短管理链条,统筹增值税管理
按照税法要求,增值税纳税人既包括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的集团公司、子公司,也包括独立进行税务登记的分公司或项目公司,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因分支机构多、管理链条长、项目分散的煤炭建筑工程企业的纳税管理成本和税收负担。为此,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应做好顶层设计,根据企业战略和业务发展方向,优化资源布局,压缩不必要的分支机构,撤并业务重复的公司或单位,合理增加集团直管的为非增值税独立纳税人的工程项目部。同时,修改相关制度流程,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程序,逐步建立适应增值税制下的经营管理模式,最大程度降低税负。
3. 严格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加强发票的监管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要想从增值税管理中增加收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避免税务风险,首先要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台账,规范发票的领用、开具、核销等办事流程;其次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要对发票的开具、索取、认证、保管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出现发票虚开、丢失以及索取和认证不及时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发票的监管,从“受票”和“开票”两个方面均须与其因果合同关联起来,进行“四流合一”的符合性审核,以及货物来源、发票来源、销货方的纳税人资格等的合法性审核,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对存在疑点的发票可暂缓付款或暂缓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待查证落实后再作处理。
4. 进行业务分类管理,按照规定计缴增值税
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如同其他企业一样,大多实行多元化经营。增值税制下,对不同的业务执行不同的税率(征收率)或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煤炭建筑工程企业应当进行业务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与核算体制,以便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业务销售额。在计算增值税方面,企业税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税法及制度规定,按业务类别、规定程序及要求的时间,完整准确计算、填制纳税申报表,按时进行税务申报和足额缴纳税费,并对预缴的增值税进行税务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