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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

2019-08-20唐仁敏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21期
关键词:示范园

唐仁敏

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半年脱贫攻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能源迎峰度夏供需情况、制造业外迁、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债券审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着力推进相关领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

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市场化债转股、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关于钢铁、煤炭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比如,在钢铁领域,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外,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以及南方小煤矿加快退出,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地区集中。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召开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議以及电煤储备工作现场会议,提前部署迎峰度夏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第二,关于市场化债转股进展。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其中,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

第三,关于降成本工作进展。一方面,安排部署年度任务并积极推动落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八方面27项任务,目前各单位正在抓紧推进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等一大批降成本政策陆续出台。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地方典型经验。近期,组织召开全国降成本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地方和企业典型做法。比如,北京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工具和“先贷后借”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浙江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重庆通过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扩大信用贷款试点范围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第四,关于补短板工作进展。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补短板各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79万套,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开工4项、累计已开工137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主要工程如期竣工,金沙江拉哇水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下一步,将精准聚焦补短板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资金保障,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着力抓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重点工作。

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第一,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从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就业帮扶、产业培育、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后续扶持工作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二是及时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2.3亿元,协调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2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地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印发《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分两批赴云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16个省份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对巡视、审计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督促地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工作落实不走样。四是联合10多个部门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举办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培训会,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规范工作程序。

第二,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强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出台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举措。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如,下达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其中1.19亿元用于“慢火车”通站公路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9.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约6亿元,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脱贫发展。制定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川陕、大别山、左右江等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第三,助力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机关消费扶贫。设立“飞燕+”扶志计划教育基金,用于定点扶贫县贫困家庭学生的奖优济困和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选派28名干部在定点扶贫县帮助工作,举办2019年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挂职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

一是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和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名单。为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5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62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6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68.83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6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935万条。

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6月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50.31万条,涉及失信主体45.55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2.04万个。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在涉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15个,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五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深入推进对全量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3313万余家市场主体第一期试评价。同时,持续开展上市公司、托幼等重点领域行业评价。“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四期涉天然气领域评价结果,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需平稳有序

今年的迎峰度夏已经来临,对于能源供需的形势,孟玮表示,总体的判断是,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局部地区在高峰时段仍然存在保障压力。初步预测,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日发用电量的峰值将达到245亿千瓦时左右,用电负荷峰值将高于去年的峰值水平。

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迎峰度夏的保障工作,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关通知,对各地做好相关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今年的特点,重点要做到八个“更加”。

一是更加聚焦服务“六稳”。高度重视保障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外向型企业用电等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用电。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减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

二是更加注重以储保供。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提高供应弹性,非常重要的就是加强能源储备。要多措并举加强电力调峰机组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建立顶峰机组交易运行机制。

三是更加注重因需调峰。近年来,能源需求峰谷差越来越大,完全满足短时高峰用电将造成巨大浪费。因此,要通过需求侧管理措施,引导用户优化用能行为,落实有序用电管理要求,积极实施市场化需求响应。

四是更加注重信用履约。能源产运需实践表明,中长期合同是实现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有效措施,信用监管是合同履约的有力保障。要充分利用好中长期合同和信用监管两个手段,扩大中长期合同签约面,提高履约率。

五是更加注重机制定价。重点是建立完善合理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实现价格平稳运行,引导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实现供需双方共赢。

六是更加注重转型升级。对煤炭领域,在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同时,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转型发展,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储能系统,统筹规划氢能开发布局。

七是更加注重改革突破。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用户发用电计划。此外,还要全力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扎实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实施。

最后,要更加注重安全清洁。主要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网络攻击安全防范,促进能源清洁消纳。总之,通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需平稳有序。

制造业外迁规模不大 部分外迁企业回流

近期在媒体上出现了有关中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外迁的报道,个别甚至抛出了“唱衰”中国制造业的论调。对此,孟玮表示,应该有一个客观理性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说规模庞大、门类齐全,在国际产业分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物美价廉的产品,为各国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随着国际产业分工和全球产业布局的深度调整,中国制造业已经进入到了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些企业到国外设厂经营的情况是正常现象,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发现有的企业是考虑要素价格变化情况,向劳动力以及环保等成本比较低的地方去转移。有的企业是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主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当然也有极少数的企业是为了规避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但是要说明的是,企业外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包括运营成本、产业工人、供应链配套以及交通运输乃至制造业文化等等因素的影响。这两年有一些已经外迁的企业因为水土不服纷纷回流到了国内。

所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中国制造业外迁的规模并不大,而且是以中低端的企业为主,对中国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影响总体可控。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是要发挥好我国产业体系、国内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将政策的着力点聚焦在以下四个方面,也就是要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着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释放内需市场的潛力;着力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水平;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对制造业发展的吸引力。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绝大多数企业会继续留在中国深耕发展,也会有更多的企业来中国投资兴业,谋求新的更大发展。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方案》,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方案。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前,在我国市场退出实践的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主体退出的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的机制不健全、配套的措施不完善、退出的成本比较高。因为这样几个原因,使得退出的主体比例明显偏低,从而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方案》明确了我国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完善各类退出方式的制度建设任务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对于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对有效破除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作了全面制度性安排。《方案》中将为推进优化存量、防范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力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的提升。

第二,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破产制度相对滞后,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排名明显低于总体排名,成为营商环境中的短板。《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具体举措,以及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等重大改革任务,将使我国破产制度更加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对完善营商环境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方案》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近年来我国在市场准入等领域取得的显著改革成效相比,市场主体退出方面的制度供给明显不足。《方案》明确了建立全面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退出制度体系的目标,提出了优化退出方式、完善退出程序、提高退出效率的一系列措施,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能够取得更多的改革成果。

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按照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的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成本。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今年7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的第二批降电价的措施正式开始执行。加之4月1日开始执行的第一批降电价的措施,两批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其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810亿元,全面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任务要求。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主要的措施包括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降低了部分出入境证照类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降低了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标准;配合财政部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加大专利收费减缴力度。相关文件已经印发实施,7月1日正式执行,共计减负金额约60亿元。

此外,加上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实施的清理规范港口、铁路、机场等物流收费,工信部实施的降低电信资费,今年预计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3000亿元。

下一步,将督促地方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切实将降费红利及时传导到终端用户。

优质企业债券核准规模较快增长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坚持企业债券发展与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落地有机结合,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券融资服务。去年12月,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在相关政策支持下,今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快速增长,主要用于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社会民生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共核准企业债券112支3647.2亿元,同比增长131%,主要是优质企业债券核准规模出现了较快增长。

具体来看,上半年共核准优质企业债券23支268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银行债转股、创投基金投资、文化旅游、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核准一般企业债券51支522.2亿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厂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专项企业债券38支44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绿色领域、社会领域等方向。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推动企业债券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探索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指导意见》为海南的自贸区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年多来,按照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全力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和“1+N”政策体系的搭建。“1”指的是这个《指导意见》,“N”指的是出台有关创新驱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商事、投资、金融等领域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市场主体快速集聚,开放经济显著增长,社会管理风险防控平台初步建立。

关于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据了解,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的推进相关研究工作。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探索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6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今年2月,认定了首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一年多来,各地区以示范园创建为抓手,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形式等方面,探索出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打造了重要载体。各地区以示范园作为载体,积极探寻发展方式绿色、产业结构合理、创新驱动有力的乡村产业发展道路。比如,首批示范园贵州省兴仁县,充分发掘当地薏仁产业发展潜力,打造薏仁米小镇,为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生态移民提供了就业和创业平台。已搬迁入住的1.2万多人中,有500多人实现自主创业,4000多人在园内就业,人均年增收4500元。

二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提供了重要平台。示范园创建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练兵场”,吸引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比如,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以奖代补,经过创建,园内新增种养大户近450个,家庭农场140多个,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约有4万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占总农户的86%以上。

三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收益分享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开辟了新的渠道。各地通过“股份制联结”“契约型联结”“合作制联结”等模式,开辟了农民稳定增收的新渠道。比如,湖北宜都市组建宜都蜜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结柑农1.5万户,通过“一股份三合作”模式,组织柑农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在生产环节通过集中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在销售环节通过签订保底订单,提升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农业功能拓展方面,组织产地核心区农户积极发展农家乐、观光采摘等,分享三产增值收益,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四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支农方式、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积累了重要经验。示范园创建有效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为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制约探索有益经验。比如,四川省纳溪区投入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在示范园内引进产业融合项目,并将财政资金的40%作为项目股本金,实施折股量化分红,按优先股、普通股形式分配给贫困户和项目区所在地农民,共150多户群众享受到分红。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工作,目前共筛选出110个示范园创建单位,将在明年认定第二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第二批示范园将在总结第一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一是拓展融合路径。重点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6种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园创建。二是创新融合模式。着力探索多种产业融合模式,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區的农村产业融合商业模式。三是培育多元化融合主体。探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四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农民实现就近就业创业增收开辟渠道。五是创新体制机制。率先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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