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过程管理
2019-08-13赵浴廷
赵浴廷
【摘 要】招投标活动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等特点,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降本增效,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有效方式。招投标过程管理作为及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务必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
【关键词】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拦标价;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一、加强资格审查、严把资格关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活动。资格审查应本着公平、科学、适用的原则。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招标项目。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一般适用于投标人较少、技术相对简单的招标。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二、注重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性,有效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旨在向投标人提供为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投标将依据的规则、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其中,施工类招标项目优先采用国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分别采用国家发改委2017年9月编制的《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所有评审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
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或者通过电子网络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解答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确定是否编制标底或拦标价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编制标底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關工程定额,结合市场设备及材料价格趋势,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拦标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拦标价或者拦标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五、注重接收投标文件的过程的合法性
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要约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交要约承诺的行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六、依法开标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等代表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中来自同一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委做出的评审意见或打分记录,应由评委本人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做出的评审意见或打分记录,应由全体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结束语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通过招投标活动可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时又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健全市场经济体系。所以加强招投标活动的过程管理,尤其是各环节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自律公约 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 2019.1.25发布实施
[2] 辛允旺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1]:70-72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