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标方法分析
2009-09-05陈博新
陈博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传统的招标方式存在的缺点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优点,介绍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基本方法和监管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招标 施工图 标底
0 引言
为适应入世以后国内建筑业与国际建筑行业接轨的要求,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清单招标显示出其不同于以往传统招标的优势,但业主和投标企业在清单招标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业主和投标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和运用清单招标的优势,在工程投标和实施过程中采取积极而有效的防范策略,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本文试就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及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作一浅析。
1 传统的招标方式存在的缺点
传统的招标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主要的招标方式有“施工图预算招标”、“部分子项招标选定旆工单位”和“综合费率招标”等。从运行实践看,上述的传统招标方式主要存在如下不足:①招标工作需要在施工图设计全面完成后进行,这对工程规模大、出图周期长、进度要求急的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开工时间严重拖后:而采用部分子项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或进行费率招标等方法,虽可解决开工时间问题,不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工程结算难度很大。②传统招标方式采用“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方法作为编标根据,不能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技术等其它消耗分离开来,投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优势难以体现,且在价格和取费方面未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同时,评标定标受标底有效范围的限制,往往会将有竞争力的报价视为废标。即使是工程规模大、施工技术复杂、方案选择性大的项目也如此,这会误导投标单位把注意力放在如何使投标价更靠近标底的“预算竞赛”上来,从而难以体现综合实力的竞争。此外,招、投标多家单位均要重复进行工程量的计算,浪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
2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优点
2.1 采用工程盘清单招标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盘、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这一改革原则的本身就说明必须把工程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交给建筑市场,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并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决定工程价格。
2.2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建设单位实现工程的质量、成本、工期的控制,施工企业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期和质量等因素。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投标人通过报价的调整来反映质量、工期、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
2.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节省时间,避免资源浪费。在招标投标实际操作中,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在工程量计算方面时间很紧张,错误在所难免。这样,在投标报价方面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和单价都要由投标人确定,所有投标人都要计算工程量,造成了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同时,尽管依据同样的图纸和同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工程量计算仍然常常会出现偏差,有的时候偏差还比较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缩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并可以有效地节省时间和人力、财力资源。
2.4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本身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工程建设的风险也比较大。采用工程垃清单报价方式后,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风险则由业主承担。
2.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采用工程显清单招标,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标底一般只起控制作用(即控制报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的约束),与评标过程关系不大,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不编制标底。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了“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3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基本方法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以此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并根据现行计价定额,结合本身特点,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这是国际上普遍通行的招标方法,已有近百年历史,与国际通用的工程合同文本、工程管理模式等都是相配套的。因此在我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大胆探索合理低价中标,符合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的基本做法:①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一是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供投标者使用;二是便于评标定标,比选价格;三是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四是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②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后汇总成标底。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③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④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入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实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4 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4.1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价格评审必然与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有较大的变化,评标的内容和侧重点也与以往不同。因此,应当及时适应其变化,调整监管思路。
4.2 计价方式及价格调整因素和方法在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的约定 由于招标投标不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独立过程,而是一个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重要作用的环节,它关系到招标完成后工程能否顺利实施,以及项目实施阶段合同是否能被正确履行、工程价款能否正确结算,由于其涉及的相关内容多,实践中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招标人往往会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招标文件中加入不合理条款,强行将应由其承担的各种风险转嫁给承包人,因此,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加强监管。
5 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推行过程中,我们应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参照国际上成熟的通行做法,逐步积累验,并结合我工程造价制度和工程建设体制的改革,创造性地尝试新方法积累新经验,为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