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分析
2019-08-06崔建卢劲松
崔建 卢劲松
摘要: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本文在分析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职能的基础上,探讨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共性及差异,并提出了协调二者关系,共同发挥各自优势的相关对策,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5-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5.087
Abstrac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two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are inseparabl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functions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mmonal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to coordin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and jointly exert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s, and make positive contributions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word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Environmental monitoring;Relationship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的两大有效举措,需要在实际执行环节理顺二者关系,发挥二者的最大功能。
1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职能
1.1 环境监测职能
环境监测的职能主要是利用化学、物理、生物等分析方法检测环境污染物现状,以及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环境主管部门作出环境监管提供参考。利用现代环境监测技术分析和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帮助人们及时认清环境污染物及其污染源的时空分布特征。此外,利用环境监测结果,评价各级主管部门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掌握环境质量动态变化,从而科学预测出环境污染的发展趋势;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及环境污染模式验证,为项目建设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1.2 环境监察职能
环境监察的职能是对各级组织或个人在履行、遵守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并根据行为后果作出处理。重点是监督检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行为,并对落实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等执行情况,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如,监督检查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项目的“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及执行情况。
2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关系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密不可分,在发挥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相辅相成作用,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二者既有共性特点,又有个性差异。
2.1 共性特点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提供具体措施。即,(1)在行为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环境监测作为具体的技术手段,能够为环境监察工作的落实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通过环境监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保障环境监察的结果更具公平公正,更具说服力。此外,(2)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的工作对象上,二者也是具有一致性,都是以污染源及具体情况为主要工作内容。(3)二者在工作范畴上也具有一致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都是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为其工作目标,通过相同的标准作为执行依据,从而更加全面的分析和处理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其区域内的环境问题。
2.2 个性差异
(1)从本质上讲,环境监察部门的强制性更为明显,属于政府的行政执法机关。环境监察部门对其颁布的各种政策文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亦或是单位都必须执行。而环境监测部门更多的是侧重于技术,即,环境监测的工作重点在于利用其监测技术的应用和研究,通过完成监测任务,从而实现对污染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将分析的结果用于指导或服务环境监察工作。
(2)从角色来看,环境监察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执法行为,环境监察工作者的角色更多体现的是监督者和管理者,对部门、企业、个人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起到监督、制约;环境监测作为一项服务性工作,是利用其掌握的环境监测技能和监测技术手段对区域环境进行监测,环境监测工作者的角色更多的是服务者。
(3)能力要求上,环境监察侧重于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以及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的熟练掌握和应用,增强监察结果的公正性、公平性,而环境监测则更侧重于监测人员的监测技术和监测方法的应用,提升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3 协调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运行对策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相辅相成,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出环境保护的最佳效果。因此,要协调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的运行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职能优势。
3.1 建立科学联动机制
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相关职能统一起来,建立协调统一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关系。打破二者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加强二者在具体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要从环保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修订方面,建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之间的职责相结合,使环境管理与执法时相互配合、协调统一、形成合力。此外,也要注重二者的联动机制建立,既要明确相互配合,也要明确二者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注重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通、反馈及应用,环境监测部门要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准确性、客观性的监测数据;环境监察部门应将执法行为和结果及时通报环境监测部门,获得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必要时建立二者协商机制,增加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透明度。
3.2 建立统一协调关系
快速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统一调度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一方面,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应结合环境监察执法的有效性,注重环境监察执法的整体效率出发;另一方面,要明确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监察执法行为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从法律法规等方面赋予环境监测结果的权威性,从而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管理有机协调、融合起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环境监察执法要严格以环境监测结果为标准,围绕环境监测数据,对监测结果予以全面、系统的分析,妥善安排后期的环境监察工作。
3.3 加强执行措施保障
协调做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联动保障机制。一方面,要从工作体系的构建来保障二者统一、促进二者工作的有机整合和协调运行。另一方面,要求二者增强密切配合的主动性,当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监测部门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做好现场数据采集和监测,为环境监察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提供第一手准确数据。此外,还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是要重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方面的专业知識培训,培育熟练掌握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丰富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监测和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 结语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一体两翼,需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厘清二者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两者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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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文霞.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分析研究[J].环境卫生学杂志,2013(5):465-467.
收稿日期:2019-03-23
作者简介:崔建(1971-),男,汉族,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