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工资削减效应与工艺创新
2019-08-06付红艳李长英
付红艳,李长英
(1.东北财经大学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2.山东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一、问题的提出
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指原产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某种产品未经原生产厂商授权而被卖到其他市场的行为。从形式上讲,平行进口既可以是中间商把产品返销回原生产厂商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也可以是平行进口商把产品销售到第三个国家。中国自2015年2月起陆续在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平行进口车业务,但却遭受到宝马、奔驰等生产厂商的质疑和抵制。一方面,它们通过处罚来源地经销商,对平行进口车出口中国实行资源控制;另一方面,通过设置贸易壁垒,降低平行进口车的价格优势。例如,宝马在2015年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X5和X6的3.0L车型发动机排量增加了25ML,这一改变使上述车型出口到中国的关税成本增加了11万元,平行进口车丧失了价格优势。平行进口车遭遇抵制,究其原因是这些进口车的生产厂商认为平行进口车销售数量的增加,对其在中国的利润以及未来的发展构成了威胁。事实上,世界各国对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也有很大分歧,[注]允许平行进口的国家和地区有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欧盟(仅限成员国之间)等;但也有很多国家禁止平行进口,如美国、韩国和法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与“地域性”原则的冲突。
平行进口是世界范围内存在争议的问题,由于平行进口问题的复杂性,几十年来,经济学家对于是否应该禁止平行进口也是争论不断。苏慧清等[1]指出,当发达国家市场规模小于发展中国家市场规模,发展中国家可以考虑允许来自发达国家的平行进口。李长英[2]则提出,针对不同形式的平行进口问题应区别对待,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持有相似观点的研究还有Valletti[3]。然而,Danzon和Towse[4]研究发现,平行进口会严重损害低收入国家的社会福利,进一步加剧国家间的贫富差距。但从提高全球福利的角度,Bicen等[5]认为,有相似需求特征的地区间应该允许平行进口。还有一些学者探讨了平行进口对企业利润和贸易国家的消费者福利等方面的影响,但都未达成一致的看法,甚至观点截然相反[6-7]。
平行进口属于“灰色”进口,各国关于平行进口的数据记录稀少且难以获取,因而有关平行进口的实证研究数量极少。Ganslandt和Maskus[8]从药品价格和制造商定价两个角度剖析了瑞典药品平行进口对其药品市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余翔和武兰芬[9]又进一步研究了瑞典药品平行进口对药品创新和人均医药消费支出的影响。相关的理论研究虽然较为丰富,但关于平行进口行为是否会阻碍创新这一核心问题仍未取得一致看法。传统的观点认为,平行进口弱化了对生产厂商产权的保护,损害了生产厂商的利益[10-11],进而抑制了生产厂商的创新积极性,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支持。Barfield和Groombridge[12]认为,禁止平行进口会增加版权拥有者的创新回报。Maskus[13]认为,平行进口会削弱原生产厂商赚取投资回报的能力。Li和Maskus[14]首次运用纵向定价模型来分析平行进口与生产厂商创新之间的关系,证实在垄断条件下,平行进口对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持有相同看法的还有Duhan和Sheffet[15]与Chard和Mellor[16]。然而,Li和Maskus[14]的单一生产厂商模型排除了来自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NERA[17]认为,一旦考虑这种竞争的存在,生产厂商往往不会削减创新投入。为此,Li[18]构建双生产者模型,进而分析生产厂商之间的竞争与平行进口对创新动机的影响,研究发现平行进口对工艺创新可能起到促进作用。李长英[19]讨论了新旧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同样发现平行进口可能会提高生产厂商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不可忽视的是,现实中很多国家和生产厂商并不限制甚至鼓励平行进口行为[20]。Mukherjee和Zhao[21]给出的解释是,在存在工会组织的市场上,平行进口会迫使工会降低工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削减效应加之需求扩大效应,有时会超过平行进口商的产品返销行为对生产厂商的利润侵蚀效应,从而有平行进口增加生产厂商盈利的可能。考虑到平行进口活动比较活跃的国家往往存在工会组织,本文在Li和Maskus[14]研究的基础上,引入工资因素,在垄断条件下重新探讨平行进口对于生产厂商工艺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尽管平行进口弱化了对生产厂商产权的保护,但削减了工资支出,平行进口行为既有可能打击也有可能提升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积极性。很显然,本文对平行进口提高生产厂商工艺创新积极性给出了一种新的合理性说明,这不同于Li[18]的竞争因素。
二、基准模型
本文以发生在国家间的普通式平行进口[注]普通式平行进口是现实中最为常见的平行进口,指某种知识产权产品在进口国市场和出口国市场均受到保护,未经授权的本国厂商将此种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到国外的行为[22]。为例。假设有一个生产厂商M,它生产一种产品并在国家A直接销售,同时还把产品通过一个独立的经销商D卖往国家B。在允许平行进口的情况下,经销商D有可能把这种产品通过灰色市场卖回产品的原产地(国家A),并与生产厂商M进行竞争,经销商从事平行进口的单位贸易成本为t≥0。[注]本文所研究的贸易成本包括与距离相关的运输成本和与关税相关的贸易政策成本。生产厂商生产产品的成本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和其他生产成本。一单位的产品生产需要投入一单位的劳动力,而其他生产成本的大小取决于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投入。关于生产厂商M的工艺创新问题,考虑到现实中工艺创新存在不确定性,本文假设:生产厂商投资k≥0,如果投资成功的话,其生产成本降为cL,投资成功的概率为α(k);失败的话其生产成本仍为cH,失败的概率为1-α(k)。概率函数α(k)是连续、二阶可微、严格递增的,并且α(0)=0,α″(k)<0。 为保证本文讨论的问题有意义,即在国家A和国家B中一定有产品销售,要求0≤cL 问题的博弈时序如下:第一阶段,生产厂商M决定在工艺创新方面的投入。第二阶段,工会决定工人的工资w,生产厂商M选择接受或拒绝该工资合同。第三阶段,生产厂商M决定产品的售价(γ,T),其中,γ是厂商M对经销商D的批发价格,T是经销商D付给厂商M的一次性转移支付,经销商D选择接受或拒绝。第四阶段,如果经销商D拒绝接受厂商M的销售合约,则生产厂商M在国家A进行垄断销售,而没有产品在国家B销售;如果经销商D接受合同,则经销商D在国家B进行垄断销售,并在平行进口发生的时候与生产厂商M在国家A进行产量竞争,而在平行进口未发生或禁止平行进口的时候经销商D只在国家B销售产品。 基于上述假设,生产厂商M从事工艺创新的预期利润可表示为: (1) (2) 为此,首先讨论平行进口被禁止的情况。此时,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只在各自的国家销售产品,其销售利润分别为: (3) (4) (5) 如前所述,本文模型研究的关键问题是平行进口是否会促进工艺创新。接下来就讨论国家A允许平行进口的情况。如果经销商被允许向国家A进行平行进口贸易,那么此时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在国家A进行产量竞争,两者的利润表达式为: (6) (7) 通过求解生产厂商的利润最大化问题,得到: (8) 显然,较低的生产成本促使生产厂商以较低的批发价格向经销商出售产品,这会激励经销商的平行进口行为。无论平行进口是否被封锁,生产厂商在设定批发价格时都必须考虑工资水平的影响,这就要求进一步求解均衡工资水平。基于上述结果化简得到工会的目标函数为: (9) (10) 均衡工资有四种可能的结果,这取决于贸易成本t与生产厂商生产成本ci(不包括工资)的大小。就工资而言:一方面,针对生产厂商较高的生产成本,工会为了增加就业量会降低工人的工资水平;另一方面,在平行进口数量为正的情况下,贸易成本越高,工资水平反而越低,这是因为较高的贸易成本会压制经销商的平行进口行为,减少产品在全球的销售量,这意味着对工人的需求也在降低,显然,出于刺激生产厂商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工会必定会压低工资水平。 前文已经发现,生产厂商在向经销商销售产品时索要的价格是工资水平的内生函数,将均衡工资水平代入生产厂商的定价决策中,即可推算出均衡批发价格为: (11) 均衡批发价格也有四种可能的结果,这同样取决于贸易成本t与生产厂商生产成本ci(不包括工资)的大小。就批发价格而言,在平行进口数量为正的情况下,贸易成本增加会带来批发价格上升,这是因为贸易成本的抬价效应大于抑价效应。具体而言:一方面,贸易成本越高,平行进口对生产厂商所在国家市场的冲击越小,这促使生产厂商设置较低的批发价格以减少对市场价格的扭曲;另一方面,贸易成本增加意味着平行进口造成的资源浪费越大,损害生产厂商的利益,这又会引发生产厂商的抬价行为。除此之外,为了鼓励经销商在国家B的产品销售,从而实现尽可能多的垄断利润,生产厂商又有动机压低批发价格。同时还应注意到,与贸易成本无关,较高的生产成本总会迫使生产厂商提高产品批发价格。 这个结论的直观经济意义是这样的:第一,当贸易成本很低时,发生经销商的平行进口行为,此时贸易成本增加一方面因平行进口的存在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会迫使生产厂商抬高产品的批发价格,加剧了对纵向定价的扭曲,这两方面显然都会恶化生产厂商的利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工人的工资即生产厂商的劳动力成本却随着贸易成本增加而大幅度降低,正是这种成本节约效应超过了上述两方面的利润减少效应,最终使得在较低的贸易成本情形下,生产厂商反而因贸易成本增加而受益。第二,当贸易成本大小居中时,平行进口被阻止,贸易成本增加压低了产品批发价格,这有助于增加生产厂商在国家B的利润所得。不同的是,在贸易成本相对较低时,贸易成本增加抬高了工人的工资,生产成本的增加会造成生产厂商在两国利润的减少。但是,当贸易成本相对较高时,贸易成本越大,工资越低,这对生产厂商全球利润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在平行进口被阻止时,生产厂商的利润随着贸易成本的提高而先减少后增加。第三,当贸易成本很高时,平行进口遭到封锁,此时生产厂商将以边际成本的批发价格向经销商出售产品,从而实现了在国家A和国家B的垄断利润,贸易成本增加对生产厂商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在探讨平行进口如何影响生产厂商工艺创新积极性问题之前,首先分析生产厂商究竟是否有积极性进行工艺创新,也就是说,相对于工艺创新失败,生产厂商是否因工艺创新成功获得更高的利润。分析发现,即使允许平行进口,生产厂商仍然会因工艺创新成功而受益。[注]限于篇幅,证明过程未在正文列出,留存备索。这是因为:在平行进口数量为正时,较低的生产成本尽管会催生较高的工资,但却因增加生产厂商在国家A的销售量而提升了生产厂商在国家A的销售利润,与此同时,较低的生产成本导致较低的批发价格,这又会增加生产厂商向经销商出售产品的利润;在平行进口被阻止时,较低的生产成本同样引发较高的工资,但生产厂商单位成本因此而降低,与较低的批发价格共同带来了生产厂商预期利润的提升;当平行进口因贸易成本过高而被封锁时,生产厂商的定价策略保证其在两国市场都获得垄断利润,而生产成本越低,意味着垄断利润越多。综上,工艺创新成功伴随而来的生产成本的减少会提升生产厂商的利润。这说明在平行进口合法的情况下,生产厂商有动机进行工艺创新。 对于因生产厂商向经销商索要过高价格造成的平行进口被阻止以及过高贸易成本造成的平行进口被封锁的情况,经分析发现虽然平行进口未发生,但允许平行进口必定不会提高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积极性。[注]限于篇幅,证明过程未在正文列出,留存备索。为了集中探讨平行进口与工艺创新的关系,此处仅对平行进口贸易发生的情况展开深入的分析,即比较贸易成本不高于t2的条件下,平行进口被禁止和被允许时利润差值的大小。 命题3:禁止平行进口或者为遏制平行进口所做的努力有时反而更加打击生产厂商从事工艺创新的积极性。 证明:在平行进口发生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为无论工艺创新是否成功,平行进口都会发生以及只有工艺创新成功平行进口才会发生两种情形。首先分析第一种情形,即当t (12) 该命题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既有的研究认为,平行进口导致了同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生产厂商的利润,从而抑制了其进行工艺创新的积极性,这点在本文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验证。第二,考虑到工会在确定工资水平时受到是否存在平行进口的影响,此时禁止平行进口会迫使工会抬高工人的工资,这会不利于生产厂商利润的提高,因而平行进口反而有激励生产厂商加大工艺创新投入的正面效应。综合以上两方面的经济效应,研究发现,在平行进口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在t* 传统的观点认为,平行进口削弱了对生产厂商产权的保护,打击了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积极性。该观点不乏支持者的同时也备受学者质疑,本文在Li和Maskus[14]基础上引入工资因素,重点关注平行进口是否会打击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积极性。研究发现,尽管生产厂商因平行进口商的产品返销行为损失了部分市场需求(利润侵蚀效应),但平行进口会压低工人的工资(工资削减效应),进而有助于增加生产厂商的收益。当平行进口所产生的工资削减效应超过利润侵蚀效应时,禁止平行进口反而会降低生产厂商的工艺创新积极性;反之,当利润侵蚀效应占主导时,平行进口阻碍了生产厂商从事工艺创新的积极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有助于深刻理解平行进口对于生产厂商工艺创新的影响,而且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现实经济中世界各国对平行进口的态度大有不同,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鼓励平行进口,但美国和韩国等国家则更倾向于禁止平行进口。限制平行进口主要出于对平行进口行为可能会阻碍创新的担忧,但这一担忧更多地是源于忽略了平行进口给生产厂商带来的工资削减效应,这种效应在贸易成本较低(如关税的下降)时可能会超过平行进口给生产厂商造成的利润侵蚀效应,此时允许甚至鼓励国外经销商的平行进口活动可能更能激励本国企业的工艺创新。而当平行进口产品的贸易成本很高时,平行进口才需要谨慎地予以对待。在实践中也可以看到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生产厂商和各国政府对待平行进口的态度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在推动平行进口车的初期,中国进口车的关税很高,平行进口车业务遭到了进口车生产厂商的抵制,在生产厂商设置的诸多障碍的阻挠下平行进口车市场有很长一段时期都处于低迷状态。随着2018年7月1日中国对进口车关税下调政策的落地,多家进口车生产厂商对进口车型实施降价策略,导致平行进口车销售大幅增长。基于这些原因,笔者认为针对不同的平行进口问题应区别对待,其中对于贸易成本比较低的产品,应该允许平行进口贸易,而不是一味地禁止平行进口贸易。 虽然本文的结论依赖于假设条件和模型构建,但本文所构建的理论模型为后续研究平行进口及相关问题提供了参考。后续研究可以考虑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拓展:一方面,本文的单一生产厂商模型排除了来自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竞争的存在势必会影响生产厂商在工艺创新方面的投入,引入竞争因素能够更好地考察平行进口对工艺创新的影响;另一方面,既有文献已经提到,平行进口对于不同类型的创新可能产生截然相反的影响,未来可以考虑分析平行进口对于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质量提升的影响,从而推进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三、模型求解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