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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字典》《词诠》不完全内动词“斯”释义献疑

2019-07-31赵暾

长安学刊 2019年3期

赵暾

摘 要:关于“彼路斯何”一句中的“斯”,《汉语大字典》和《词诠》两部工具书有相同的解释,都将其解释为汉语中的系词“是”。立足汉语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可知《诗经》成书的时期,汉语中尚未出现系词。只有充分考虑句式结构、韵律和谐以及“斯”字本身的语法功能等诸多因素,才能准确地把握“斯”的语法功能。“斯”在此处作音节助词,无实际意义。“斯何”结构常出现在古汉语中,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语法功能。

关键词:“斯”;系词;音节助词;“斯何”

文章编號:978 -7- 80736 -771 -O(2019) 03 - 004 - 03

《诗·小雅·采薇》:“彼路斯何?君子之车。”关于上句中“斯”的含义,杨树达《高等国文法》训释为“不完全内动词①。”杨氏《词诠》亦将“斯”训释为“是”。《汉语大字典》参照《词诠》的解释,亦将“斯”训释为汉语系词“是(为)”。两部工具书都认为,在《诗经》的语言中,已经出现系词。关于汉语中系词出现的时间,王力先生曾在《汉语史稿》中指出:“汉语真正系词的产生,大约在公元第1世纪前后,即西汉术年或东汉初叶。②”《诗经》所收录的诗歌,时间跨度为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尽管作非一人、成非一时,但其创作上限早于西汉术年,这是非常明确的。故而,在《诗经》的语言系统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系词,将“彼路斯何”中的“斯”解释为系词“是(为)”,显然没有尊重汉语史发展的实际情况。

不仅有现代辞书误释了“斯”的含义,就连兼采三家诗之说的《毛诗笺》对“斯”的训解也有偏差。东汉郑玄《毛诗笺》:“笺云:斯,此也。”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引郑笺,与前说无异。“彼路斯何”的“路(辂)"之前已有代词“彼”,郑玄又释“斯”为代词“此”,造成义意扦格不通,甚失其旨。清胡承珙《毛诗后笺》(下称《后笺》):“《传》意以‘斯为‘今,正对上文言‘昔时富贤者,此言‘今时富小人也。或以‘斯为语词。斯,犹乃也。《斯干》:‘乃安斯寝,即‘乃安乃寝。犹下文‘乃寝乃兴也,若谓对彼为此,则诗中如‘乃寝乃兴,又岂得以义称彼此有相形之势乎?③”胡承珙《后笺》不承郑玄《毛诗笺》之弊谬,而认为“斯”、“乃”皆为语词(虚词)。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下称《通释》):“‘斯为语詞。‘斯何犹‘维何也。笺训‘斯为‘此,失之。④”马瑞辰《通释》以胡承珙《后笺》之见解为是,亦从其说,并进而指出“斯何”即“维何”“斯”与“维”同义,二者皆语词。胡承珙与马瑞辰坚持从材料本身出发,不迷信古注,抉择按断可谓精当。

《诗经》今注中,亦有将“斯”解释为系词“是”的情况。程俊英《诗经译注》(下称《译注》)“彼尔维何”一句的注解为:“维,是。维何,是什么⑤。”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与《译注》的注解相同,都将“维”看作系词。关于“彼路斯何”的“斯”,二书并未出注,但参照注义对“维”的训释,可知二书对“斯”亦是此解,即将“斯”视为系词“是”。有的《诗经》注本并未指出“斯”在此处独特的语法功能。周振甫与王秀梅皆有《诗经译注》(下称周书、王书),周书与王书的“彼尔维何”、“彼路斯何”两句中,“维”“斯”皆未出注。但结合周书译文“那个花是什么”、“那个大车是谁坐⑥”,王书译文“那盛丌的是何花”、“那辆战车是谁的⑦”,可知译文中的“是”分别与与“维”、“斯”对应。周书和王书虽未直接将“斯”解释为系词“是”,但也未指出“斯”在此处用作音节助词,本该出注而未注。另外,两书皆在译文中增译了系词。对于原本中缺少的成分,补充之时也未加括号说明,很容易使人产生“斯”即“是”的误解。

“斯”作为音节助词的这一语法功能,是由其所在句子的句式决定的。姜亮夫先生在《昭通方言疏证》“说四字式词组”中曾指出:“四字词组即得为一完整简单之语句,言语之功用遂尔完备。”“四字式词组为汉语之特殊形式,自其发展之史实论之,其根源该本于汉语二字为一音步之定则,两音步即得组成一语句( Sentence),此表现与诗经时代最为突出”⑧。“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每一句都是四言。若按照韵律划分节奏,应作“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每句诗前两字与后两字分属两个音步,彼此音节两两对应。

“斯”用作音节助词,与《诗经》中的“维”有相同的语法功能。俞樾《古书疑义举例》:“虚字(即虚词)乃语助之词,或用于句中,或用于首尾,本无一定;乃有句中用虚字实为变例者。”又“《诗·无羊》篇‘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旗矣按:‘众维鱼矣犹云‘维众鱼矣;‘旐维旗矣犹云‘维旐旗矣;与《斯干》篇‘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一律。彼‘维字用之句首,而此‘维字用之句中,乃古人文法之变也⑨。”据此.“彼尔维何?维常之华”两句中的“维”亦作虚词,起补充句子音节的作用。《诗经》中的句子以四言为主,每两字构成一个音步。“彼尔维何?维常之华”两句中,“维”字是为求诗句韵律和谐所加,本身无实义。“彼尔维何”与“彼路斯何”同押“何”韵,彼此形成重章叠句的效果。在《诗经》中,“维何”这样用,还有很多例子:

1.其钓维何?维鲂及鳃。(《采绿》)

2.其告维何?笾豆静嘉。(《既醉》)

3.其类维何?室家之壶。(同上)

4.其胤维何?天被尔禄。(同上)

5.其仆维何?厘尔女士。(同上)

6.其肴维何?炰鳖鲜鱼。其蔌维何?维笋及蒲。(《韩奕》)

7.其赠维何?乘马路车。笾豆有且,侯氏燕胥。(同上)

“彼尔维何”和“彼路斯何”句式相同,“维”、“何”意义用法也应相同,同为补充音节的虚词。《词诠》与《汉语大字典》将“斯”释为判断词,盖由于“斯”后有疑问词“何”,而两书皆视“何”为表语,故便视“斯”为系词。然而,此结论难以成立。第一,正如王力先生所说,上古汉语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系词“是”;第二,复指代词“是”演变为系词,需有特定条件,即长期用在判断句中,处于主谓之间,系词的性质才会逐渐显示出来。而在古汉语中,作为代词的“斯”没有“是”的这种用法;第三,系词在口语里完全代替上古判断句,是到了中古时候的才出现的⑩o

在《诗经》中,“斯”作为助词,用在主谓之间,连接两部分的用法还有不少的例子:

8.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兑。(《皇矣》)

9.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斯干》)

10.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采芑》)

11.婉兮娈兮,季女斯饥。(《侯人》)

“斯何”二字连用,“斯”字作音节助词,这样的例子不仅《诗经》中常用,其他作品中也是很普遍的,例如:

12.“處之斯何,窈窕淑女。”(孙过庭《景福殿赋》)

13.“烝尝宾燕,其羞孔多。有苾有严,神飨斯何?”(柳宗元《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

14.“况年非告老之时,而勋在受遗之籍,不留屏辅,人谓斯何?姑体至怀,少安厥位。”(王安石《赐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欧阳修上表奏乞致仕不允诏》)

15.“铭日:沉侯世献,得相惟媛。归嫔于宗,诲子而彦。相之斯何?德则有仪。诲之斯何?庆则有贻。”(王安石《曾公夫人吴氏墓志铭》)

16.“其知之者,将可以语邵康节三易矣,从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词耳,其谓斯何?”(汉京房《京氏易传》卷上)

17.“以弟博洽温敏,既善推理,又习其书,而犹尚绝意,莫肯垂留三思,纵使来世亦有笃古硕儒,其若斯何?”(《孔丛子·与从弟书》)

例12、例15“斯何”前是动宾结构,例2、例3“斯何”前是主谓结构。例13中“神饕斯何”与“有苾有严”韵律和谐,其句术的“何”与“其羞孔多”句术的“多”,二字在上古同属“歌”韵。例14中前两句虽非四字句,但以“况”、“而”分领全句,两句形成对义。“不留屏辅”与“人谓斯何”同为四字句,后句有“斯”作补充,两句有相同的音节,彼此韵律和谐。例12、例15中“处之斯何”、“相之斯何”、“诲之斯何”三句分别与“窈窕淑女”、“德则有仪”、“庆则有贻”三句韵律相谐,“斯”在句中亦起到补充音节的作用。“斯”宁多用在“何”前作音节助词,而本身无实义,这种用法已经非常固定。为韵律和谐计,“斯何”也多用于句术。例如,“相之斯何?德则有仪。诲之斯何?庆则有贻。”此四句与《诗经》句式相似,两问两答,形成四个四宁二音步句式,音节、韵律都很和谐。

“斯何”在句中位置多变,但用法是固定的,以上所举数例,“斯何”皆位于句术。接下来举几例“斯何”位于句首的材料,以证明之:

14.“去泥纯水则永断无明,明相精纯。斯何不证疏法空座者?”(唐释宗密《圆觉经略疏之钞》卷二十一)

15.“富者此事可为,贫人命随朝露。病即成矣,斯何救焉?”

16.“外道异学修梵行者,当试四岁。观其行,察其性。威仪寂静,辞语诚实则可于我法中净修梵行。在人行耳,斯何难哉!”(唐释玄奘《大唐西域记·卷第六》)

17.“吾子性德体道,笃信安仁,约已博艺,无坚不钻,以思世路,斯何远矣!”(南北朝范晔《后汉书·张衡列传》)

18.“若夫中朝猛士,本自无穷,沙塞精兵,斯何有量,是以家国之富,文景所未俦,兵马之强,秦汉所未敌。”(南北朝徐陵《徐孝穆集·卷六》)

1 9.“而其悲愤无聊,或以言见,或不以言见,均之为士不遇,斯何更不幸欤?”(朱柏庐《金孝章先生诗序》)

此五例可分为两类:例15一例18为一类,例14、例1 9为一类。在例15一例18中,“斯何救焉”、“斯何难哉”、“斯何远矣”和“斯何有量”四句与各自的前一句结构相同,皆为四字句。四句中的“斯”附加在“何”之前,类似前缀,不妨称其为前附加成分。另外,“斯”在古汉语中还有代词“此”的语法功能,多作“这”、“这个”、“这里”之义。与“斯”相类似,“是”在西汉术、东汉初以前这段时间里,一直作为指示代词出现,“是”作系词的用法,亦由作指示代词的用法发展而来。尽管“斯”和“是”都有指示代词的用法,二者仍有区别,因为并非所有指示代词都能发展为系词。上述四例的“斯”并不作主语、宾语及定语,实词性很弱,基本失去了实际意义;相反,虚词性非常强。四例中缺少“斯”,也可表达完整意义。由此可知,在古汉语中,“斯”常用在“何”之前,作音节助词,无实际意义。

兹举数例“斯何”位于句中的材料,以说明古汉语中“斯何”位于句中,语法功能仍旧不变。⑾;

20.“汝辩斯何乡非翼!维有其织,织亡。重大害小,不堪柯引,维德之用,用皆在国,谋大鲜无害。”(《逸周书·小开解》)

21.“履和而行,威棱上古,洪泽滂流,茂化沾溥。不块少留,民斯何怙?墟欷成云,泣涕成雨。昊天不吊,丧我慈父。”(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帝王部第三》)

22.“三周始那,日居未几,人斯何遽?”(龙朔《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例2 1一例23中“汝辩斯何乡非翼”、“民斯何怙”和“人斯何遽”中“斯”均位于主谓结构之间。例2 1中“翼”为“恭敬”、“谨肃”义,至今仍有“小心翼翼”的说法。“翼”是形容词,之前的“何”是副词,相当于“多么”、“如此”。例22中“怙”是“依靠”、“依仗”义,“何怙”相当于“怙何”,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要提到动词的前面。例23中的“遽”为“急”、“仓猝”义,本例中表示人生命短促,同为形容词,前面的“何”也是副词,用法同例2 1。三例中的“何”宁皆可单独用来表达完整语义,作为前置宾语出现在动词之前。为了补充句子的音节,前面的“斯”词义会弱化,弱化到一定程度就会消失,而作为音节助词存在。

《汉语大字典》和《词诠》这两部工具书皆认为“斯”在上古汉语中有“是(为)"的意义,这其实是典型的随义释义,没有立足汉语史和语法的规律和实际,故而应当引以为戒。另外,“斯何”在古汉语中使用较为普遍,“斯何”用在不同语境中,意义有别,但“斯”的用法固定,仅作为音节助词存在,其后的“何”才有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