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视角下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及完善研究
2019-07-13陈建军丁克岗
王 亚 陈建军 丁克岗
一、农业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将会调整我国产业结构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农业企业的基础性、自然依赖性、经营效益不确定性、产品同质性等使得农业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其中的基层农业小微企业。
(一)自然灾害风险。农业企业主要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生产经营活动,自然灾害风险是农业企业始终面临且无法躲避的首要风险,干旱洪涝、病虫害、异常天气等自然灾害对无论是养殖还是种植的农业企业都会产生最直接影响。如风雹、洪涝、高温等极端性气候将直接影响水稻、蔬菜、玉米等农产品种子的产量和质量;如发生饲养牲畜的病疫情会对养殖企业造成大的经济损失等。
(二)国家宏观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肯定会对农业小微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和冲击。目前,国家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农业给予了很多财政、税收方面的好政策,譬如一直给予农业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方面的减免优惠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补贴,如若这些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了必然会对农业小微企业有不利的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农业企业的加工对象一般都是直接种植、采摘、养殖的初级农产品,其在工序中不改变农产品的本质,即使在初级农产品上做了进一步的加工,农产品的主要功能相差不大,产品具有同质性,这导致农业企业之间竞争相当激烈,而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却越来越高。
二、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缺陷
(一)农业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多为个体经营模式的私营企业,其往往是采用家族式管理,家族制管理模式是私营企业起步的加速器。这种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尊重在企业运营初期有效的缩减了经营成本,而且也简化了农业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但当企业规模扩大后,家族制管理模式又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桎梏。家族成员之间出现利害关系或意见不能统一时,很多问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家族式管理模式关注家族成员所获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农业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有所认知但尚不到位。为了考察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知情况,课题组调研了省内23 家农业小微企业,问卷主要设计了内部控制适用范围、内部控制目标和内部控制参与者等一系列问题。在对内部控制适用范围的认知上,所有农业企业都认为内部控制是适用于企业的,但其中8 家企业的被访问者认为只仅仅适用于企业,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明确指出,内部控制是适用于企事业及国家机关的控制制度,可见很多农业小微企业人员对内部控制适用范围的认知还存在偏差。
农业小微企业的管理者是否对企业内部控制目标正确的认知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和评价。调查结果如下显示:所有农业小微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这是与COSO 框架指出的内部控制的目标保持一致的;但是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将法律法规的执行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也就是说一半多的农业小微企业普遍忽视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没有将合法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此外有12 家企业(52%)认为防止舞弊和欺诈是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有16 家企业(70% ) 认为保证财务信息可靠是内部控制目标之一,18家企业(78% ) 将保护资产安全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然而认为内部控制目标应同时包含保护资产安全、保证财务信息可靠、确保法律法规执行、防止舞弊和欺诈、提高经济效益这五项的只有7 家企业,仅占总数的30%,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农业小微企业对内部控制目标的认识尚且不够全面。对现有的内部控制规范是否适合本企业的调查结果更不乐观。调查显示,80%的企业认为内部控制规范更适用于特大型、大型企业,只有20%的企业认为也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许多农业小微企业认为本企业具有业务单一、规模较小、集权多于分权、机构和人员较少等特点,决定了对内部控制的需求不像大型企业一样包罗万象。也有近四成的企业担心内控流程较为冗杂、控制点多、实用性差、成本较高而失去了适用性。
(三)对内部控制规范有所了解但不全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基础上,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陆续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 号—组织架构》等18 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但调查结果表明,农业小微企业对内部控制规范的认知情况并不理想。对内部控制规范十分了解的只有2 家,仅占调查对象的10%;表示基本了解的有12 家,占52%;有些了解的有8 家,占34%;不了解的,不知内部控制规范为何物的仍然有1 家占4%。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规范被所有农业小微企业全面了解还需要一段时间。
(四)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建立的好否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内部控制的最终效果。首先,农业小微企业内控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在设计控制程序时没有从自身的特点和所处的实际情况出发,最终实际执行内控制度从成本效益考虑也不愿执行。其次,农业小微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广度和深度不够,既没有覆盖到企业中所有部门和人员,又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业务操作系统。在被调查的农业小微企业中,有18%的企业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这些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多为规模很小的企业,被访问者也都认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有66%的企业是将内部控制融合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这种做法可能是农业小微企业的一种现实选择。
(五)农业小微企业内控制度行为主体素质较低。近年来,农业小微企业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不到位,财务人员思想素质差,业务上一知半解,甚至连一般的会计业务都处理不好,更谈不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运用。一些农业小微企业领导对会计制度、税收政策也一知半解,却拍脑袋做出若干的决策,势必将会给该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六)农业小微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弱化。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审机构职能的发挥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层的主观意愿。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业小微企业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即使少数具有内审职能部门的企业,其职能也非常弱化,无法正确评价财务会计信息及各级管理部门的绩效。
(七)农业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流的高效交换越来越便利,可以降低农业企业内外间的沟通和交易成本。农业小微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可切实提高农业企业的工作效率。目前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信息化进程较为缓慢,主要是因为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对于信息化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专门技术人才也较为缺乏。据调研发现,部分农业小微企业还未能建设该企业的网站,有些企业即使已经建设了网站,但还是初级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和服务,导致农业小微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
三、强化江苏省基层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农业小微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随着市场竞争的激化,企业规模也不断发展壮大,家族管理模式已跟不上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变革目前企业管理模式的现状,才能提升私营农业小微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农业小微企业应构建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首先,为企业聘请到有能力且适合本企业发展需要的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的设立是企业从原来家族管理模式过渡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本质体现。企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突破企业管理水平局限性的束缚,帮助企业完成内部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发展。其次,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的规范化,用制度替代感情和口头约束。从企业长远发展要求来分析,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应搭建符合本企业现状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组织,并形成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第三,企业在现有条件下,应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私营业主的管理水平,更新管理理念,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科学管理知识的学习。只有这样,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形成一套实用、有效的内控制度才能得以保障。
(二)农业小微企业管理者自觉接受制度制约。事实上,一套周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不让其控制体系疲沓乏力而流于形式,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许多农业小微企业领导不重视内控制度,他们习惯于一人说了算,而不习惯受到限制,尤其是资金方面的限制,而内控制度不仅控制一般的员工也要控制企业领导,这就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设置了障碍。农业小微企业的领导必须自觉接受内控制度的制约,使内控制度在企业内部时时刻刻发挥作用。
(三)优化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先决条件。农业小微企业管理阶层的理念十分重要,而在这些农业私营企业中,企业管理者对内控的认知水平往往更直接地影响着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因此正确诱导和激发管理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潜在动因是至关重要。
(四)建立适用农业小微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的状况整体并不乐观,这与缺乏适用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密不可分。从当前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的调研情况来看,严格账、钱、物分管原则,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是内控制度设计的重点所在。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多人经手,共同负责,防止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及有关账簿的管理混乱现象,确保资产的安全。特别是农业小微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与银行核对相符。同时,对实物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随时反映账面数与实存数,保证账实相符。这样才能防止贪污盗窃行为的发生,保障农业小微企业财产的安全。此外,农业小微企业要重视采购和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对执行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做得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反之则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加强农业小微企业员工业务素养。企业内部控制最终会由财务人员把控和参与,其工作质量直接由财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决定,跟企业员工的知识结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密不可分。内部控制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依赖能够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业务工作人员。农业小微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内部控制知识的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明确自身责任,将自己的行为紧密地控制在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下。要使企业人员认识到,内控制度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集体执行的流程和制度。
(六)农业小微企业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农业小微企业领导者直接选聘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内审机构直接对农业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内审机构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内审机构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对企业方方面面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内控环节的协调实施情况等。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顺畅信息与沟通渠道。农业小微企业首先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然后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最后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农业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内部调研报告、运用办公网络等多种方法来取得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农业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自行市场调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等渠道来获取外部信息。
四、总结
对处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时期的中国来说,我国农业小微企业目前存在着管理和技术水平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据相关专家分析称,这些问题是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避面临的各种风险是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近年来应当关注的主题。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问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方法,设计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江苏省农业小微企业能健康快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