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与化解对策
2019-07-12李燕
李 燕
引言
改革开发以来,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极大的推动了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制约着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因此,研究分析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现状
1.融资方式全面萎缩
(1)小贷公司数量和规模下降。2006年,小贷公司正式在我国试点运行,截止到2015年,小贷公司机构数量达到历史峰值的8965家。但至此之后,小贷公司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贷款规模方面,都呈现下降趋势。截止到2016年末,小贷公司数量下降到8673家,贷款余额也从高峰时期的9400亿元下降到9200亿元。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歧视,针对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的存在,造成小贷公司生存状况严峻。
(2)银行理保业务。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来源的渠道之一,保理业务主要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两种。当前银行保理业务的融资渠道也受到各方面的影响,不断收缩。一方面,当前市场信用风险不断增大,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大多倾向于传统的抵押物融资方式,减少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业务开展;另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企业本身的账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长,导致出现拖欠和坏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也导致很多银行在面对保理业务开展时,持谨慎状态。根据有关数据表明,2014年银行保理业务量高达2.92万亿人民币,而到了2016年,该数据同比下降接近一半,高达40%。此外在商业银行方面,8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存款近乎停滞,中信、民生、平安三家领军银行存款甚至出现了负增长,2018年前三季度的存款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同比下降趋势。
(3)网贷平台市场低迷。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贷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逐渐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但是在强监管与实体经济持续下行的情况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网贷市场也不容乐观,截止到2017年末,正常运行的P2P网贷平台同比减少24.3%,呈现出低迷状态。
(4)股权质押融资市场转变。根据有关数据表明,当前从总体规模而言,我国的融资仍呈现增长趋势。但是从不同规模的公司而言,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央企、政府平台以及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则呈现出较为快速的增长趋势。以股权质押融资为例,根据Wind资讯提供的数据,1857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在2018年发生质押股份(含质押式回购),整体新增质押市值规模约2.8万亿元。可见社会资金向政府平台公司、央企和上市公司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2.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逐渐转型
基于当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融资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尤其是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逐步转变为服务于个人或者大企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理公司转向“反向保理”。所谓反向保理是指在供应链中,一些财务能力很强的核心企业利用较高的信用评级,设立保理公司,将融资成本较低的资金引入供应链,围绕核心厂商对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的1+N的融资服务。这种模式的出现,导致很多中小企业被迫承受较长的账期、交货时间,中小企业的利润受到进一步削蚀。
(2)消费金融为主的网贷兴起。当前,很多网贷平台,例如蚂蚁花呗、借呗,“有钱花”等,基本是全面主打消费贷款,不能再支持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表面上,这些互联网小贷利息并不高,但手续费却很高,综合利息基本都超过年化100%。
(3)P2P网贷转向小额化的现金贷。很多P2P网贷行业逐渐转向小额化贷款,尤其是现金贷逐渐成为P2P网贷公司的首选。截止到2017年,P2P个人贷款规模的比例达到63%,同比增长超过35%,但现金贷大多面向个人,针对中小企业的现金贷几没有。
(4)民营股份制银行的转变。受到银行坏账率持续增高、利率市场化等因素的影响,很多民营股份制银行都大大缩减了贷款业务的开展,逐渐转型配资业务,主要开展为融资租赁公司配资、为政府产业基金配资、为股权投资公司配资、为上市公司的并购、定增配资等业务。而这些业务的开展大多面向政府机构、房地产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配资业务类型不仅较少,而且资金额度很低。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问题
1.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建设不完善
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相关金融法规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尤其是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体系建设有待健全。虽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都制定了一些相关支持科技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但从总体来看,金融政策体系的涵盖范围、支持力度、创新意强亟待加强,各类政策衔接配套也不够,特别是从行业监管层面,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形成支持技术创新内生动力的政策缺乏,金融机构处于被动适应状态,这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制造了一些障碍。
2.政府的相关支持力度不足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中,建立统一的机构是推进政府的政策执行最为基础的环节。但是政府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及平台服务机构的扶持投入的力度仍不足,股权投资风险补偿、风险分担等机制尚未完善,尤其是对早期项目的风险引导,对创业风险投资的跟投、参股的模式不足,财政资金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相关管理体制亟需改革创新。
3.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配合度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贷资金的主要金融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其开展资产、负债等创新业务的目的,仍是追求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但是,很多客观性的因素导致商业银行不敢甚至不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上的支持。
(1)信息不对称。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对自身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但是对商业银行而言,它并未参与到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当中,对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资金的使用规范以及发展前景等信息都缺乏了解。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企业的价值往往就是它的核心技术,但是这难以被不是从事本行业的专业人员辨识和估值,从而对企业未来发展价值没有信心,认识不足。再加上与企业需求沟通不及时,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信贷机构对企业贷前、贷后风险识别的难度,导致信贷机构在审贷过程中从严从紧,也加剧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2)“惯性思维”左右。对于商业而言,它们服务的主要目标客户是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仅服务时间较长,而且相关的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服务理念和流程等方面还需要重新建立全新的制度和机制,相对风险较大。在“惯性思维”的左右下,很多商业银行都为了弱化风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设置了“高门槛”“高要求”,导致很多起步期的“种子”项目和资金额度都较少,许多初创型企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3)产品创新不够。据各大商业银行了解,目前各银行虽然开发了一部分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个性化产品还不多,知识产权质押的产品开发和现有信用类金融产品甚少,不能完全贴合企业需求,对企业的服务仅停留在流动性资金的支持,缺乏金融顾问式服务和普惠制金融创新。
4.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
(1)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是重在研发,以智力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投入为主,知识产权较多,在固定资产投入方面略显不足。再加上很多企业本身的资产规模较小,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物来获取足够的银行贷款,另外在抵押担保过程中手续繁琐、程序复杂、中间费用收费较高,时间过长,对于要求“短、平、快”的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无力承担。
(2)部分科技中小企业财务制度落后,企业的很多高管都是搞科研出身,大多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管理能力有限,导致企业过度重视研发工作,忽略产品销售,现金回流较慢。笔者在企业调研中发现,有一部分科技中小企业非常注重技术革新和研发投入,跟各大高校合作,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实验室,很多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但却不注重企业自身管理,有些财务管理还停留在“家庭手工作坊”的阶段。
(3)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缺乏长远规划,没有企业的整体愿景和战略发展规划,在产业结构方面有些不合理,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顾一项技术的研发,一旦技术创新不够,更新速度过慢,很快就被市场淘汰,大大的限制了企业的持续性发展,导致企业信誉度低,贷款难度加大。
三、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1.企业要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一定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高效率的决策机构,加强企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制定和实施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重视转换经营机制,对企业自身的资源进行整合,提高核心竞争力,坚持创新、培育新品牌,不断优化企业产品机构,加强生产力水平建设,整合资源,确保企业保持良好的应对能力。
(2)开展产权开放、资产重组、扩大规模等方式,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益,重视企业管理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强化信用意识,提高诚信,树立企业形象,重视企业声誉,从而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人力、资本以及制度等多方面的支持。
(3)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最终来赢得银行和投资机构对企业本身的信任和理解,为企业获取更为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
2.建立并健全企业信用体系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定期的发布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状况,减少金融企业的投资风险,实现企业信用报告与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结合,逐步推进“以信用促融资”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例如湖南长沙高新园区通过启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园区搭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初步搭建完成“信用麓谷”平台网站和企业信用数据库,截止到2017年底,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335家。
3.健全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来大力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甚至是民营金融机构,以探索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出路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从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特定的服务项目。同时推动地方性的民营银行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新的渠道。以湖南省为例,很多地区的银行均设立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服务。目前全省有53家科技支行或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其中长沙高新区设立了5家科技支行,2016年已累计为100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亿元。
(2)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科技企业(项目)提供投资、担保、租赁、信托、证券等链条式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能力。重视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培养与发展,从而建立完善的担保体系,搭建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以湖南长沙高新区为例,一方面开展了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麓谷担保等几家金融机构签订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协议,引入广发银行在麓谷内设立高新支行,全年合作金融机构为园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7亿元。另外一方面加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2017年园区内有24家企业通过定增获得15.8亿元融资,对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兑现补贴超过3000万元,2016年在股交所挂牌企业新增融资5000万元,累计实现融资1.3亿元。
(3)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完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重点扶持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信息、知识产权等咨询服务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发挥其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融资决策咨询作用。支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租赁公司,加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扩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
4.强化政府作用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政府除了加大创新基金的投入之外,还要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利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此外,政府还应当重视政策性服务机构的监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担保、信息咨询以及人员培训等多种服务。2018年末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将支小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结合实例分析了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和融资问题,通过加强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和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也离不开外界经济环境、政策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努力,只有加强和完善政策法规,改进外界经济环境,企业才能在良好的氛围环境中通过内部管控得以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