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选择的问题及对策
2019-07-12朱芳
朱 芳
金融是我国林业发展的主要支撑,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林业发展的大部分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因此创新林业融资模式是新时期林业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在林业企业建设过程中可以起到重要性的作用,因此需要对森林资源证券化模式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林业筹资成本的降低
一般来说树木的生长周期较长,经济林达到生产时期也需要一定时间,例如李树、桃树等需要7年才能够达到盛产期,加大了资金进入到林业企业的难度,提高了融资的成本。应用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后,可以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一些融资困难的问题,降低了融资的成本和风险。
(二)有利于林业企业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一些林业企业的增长方式还处于粗放型,其中严重影响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就是资金问题,因此通过证券化来筹集发展资金,可以在保证培育资金的基础上,通过设置专项资金来加快林业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林业企业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应用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后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投资组合变得更加丰富,现阶段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逐渐完善,很多林业企业的管理者已经认识到了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性,积极的参与到资产证券化市场当中去,营造出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选择的问题
(一)运作证券化的风险
首先,参与证券化主体的信用风险。在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参与证券化的主体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森林资源证券化过程中出现欺诈、违约的行为。森林资源证券化是各个参与主体所形成的链条,如果发生欺诈、违约行为,就会严重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
其次,评级证券下降的风险。虽然可以采用内外部信用增级来提升森林资源资产证券的支持等级,然而如果在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不能按时偿付本息的现象,就会降低证券的评价等级,这样就会导致以下两个负面影响:一方面是证券评价等级下降会减少一部分的风险规避者,一些外界人士会收到应用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不可行的信息,不利于资金进入建设林业阶段;另一方面森林资源证券等级下降,自然会要通过提高利率来吸引大量投资者,然而林业是收益产生率不高的行业,这样就会导致证券化成本较高和偿付压力较大。
再次,管理交易的风险。应用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比较复杂,需要通过电脑系统来完成,如果电脑系统出现故障,就会导致电脑系统风险。同时也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一些中介机构人员并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自己的义务,这样就会提高管理交易的风险。
(二)金融风险
一方面是流动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不能按时向投资者还本付息所产生的风险,发生这种风险的概率并不是很大,因此应用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是对稳定现金流的确定。
另一方面是利率风险。项目收益会受到利率的波动影响,利率的波动会降低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价值,从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方来说,如果利率发生细微的变化就会加大其融资的成本,会在长期间内承担较大的成本压力。
三、优化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选择模式的对策
(一)建立森林资源流转制度
虽然森林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比较巨大,并且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动性较低,很难实现变现,因此很多银行并不能通过以抵押森林资源资产来发放贷款。因此对森林资源产权关系进行理顺过程中,需要一个完善的森林资源流转制度,制定出一个全国统一的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政策,具体包括林地、林木、森林产权政策,将可流转资产范围、程序、评估方法予以明确。建立起一个区域性和全国性的森林资源资产流通无形市场和有形市场,这样可以提高森林资源流转变现的速度。同时我国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来进行支持,例如采用减轻税负的方法来提升生产林木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
(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
为了避免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面临的评级风险,因此要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这对于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可以为管理森林资源、国家宏观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为森林资产进场融资和交易扫清障碍。目前一些地区在评估森林资源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评估的方法和理论也受到了限制,存在着技术标准不统一、基础资源数据准确性差的问题,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评估体系中要对森林资源进行确定,确定价格要以市场供给和需求为主要基础,在经过国家对相关数据进行认定并修正之后,才可以使用。一般来在整体转让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价倒算法、林地期望价法。对不同的林种,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有所不同。对用材林,大多根据林木生长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过熟林等不同阶段,采用重置成本法、收获现值法、市场价倒算法等评估方法;而对于经济林,则首选收获现值法进行评估。若为新造的尚无收入的经济林,则宜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竹林的价值评估通常采用收获现值法进行。在发行债券之前也会涉及到评级信用,如果信用等级评价较高,就可以适当的降低融资的成本,如果信用等级评价不高,就要通过提高利率来增加融资成本,因此可以看出信用等级的评级会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收益。对森林资源资产债券评级较高,会由于缺乏对未来还本付息缺乏保障,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三)提高林业产业化进程
森林资源资产未来现金稳定的重要保证是林业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林业企业需要紧紧抓住国家发展林业这个机遇,从市场需求出发,大胆的进行创新、探索,寻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产业发展模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加快产业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出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先进科技为主要支撑、深加工为主要目标的林业发展格局,这样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在丰产速生基地建设方面上,需要采用股份、合作、独资、承包等多种形式,在农民、企业、林场等积极参与主体的努力为基本前提,建立起利益共享、多种组织形式、责任与权力对称、风险分担、风险与利益的经营管理机制。林业企业要不断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针对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遇到的一些普遍问题,例如税收问题、超额抵押问题等,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修正和补充《税法》、《公司法》等,制定出严格的资产证券化的具体管理方法,为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扫清资产证券化的障碍。
四、总结
综上,在林业中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有一定必要性,林业企业应认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从实际出发积极应对规避风险,为顺利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