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声演唱的艺术特征
2019-07-10王璐
王璐
【摘要】美声特征,主要是审美情感和语言形象两大特征。歌唱是人类最自然、最本能的一种表现思想感情的手段,其情感特征是显而易见的。从曲首所标注的音乐表情术语中,就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这首歌的基本情绪。从演唱角度来看也是这样,美声艺术要在情感上打动人心,引起人们审美和理性的思索。
【关键词】美声;唱法;艺术;特征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声乐作品的美声唱法,首先要求歌者对歌曲产生浓厚的情趣和强烈的歌唱欲望。自己心中先有情,然后再依据歌曲的框格和提示,将这种炽情有声有色、有血有肉地用歌声描绘出来,去感染观众的感情,引起思想的共鸣。
一、美声演唱艺术
美声是时间的艺术。由于音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声音是不能持久存在,也无确切含义,并随生随灭。声音作品有一定的时间长度,它是由长长短短的音符组织起来连续进行的。通过曲调的变化,音乐素材的发展,各个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延伸而陆续呈示出来,较为完整地塑造音乐形象,具有一定的情感表现力。
美声是听觉的艺术。虽然它不具备可视性的形态,但可以通过人的听觉感知其色彩和形象。另一方而,美声作为听觉艺术,需要欣赏者参与再创造,通过听者的联想,音乐形象才能在欣赏者的头脑中最后形成。只有通过听觉,借助于音乐的标题,对生活情景产生一定的联想:感知音乐在描绘自然、模拟声响、叙述事件、表现情感时,才能给人以音乐艺术美的感受。
美声是表演的艺术。美声需要通过演唱才能为人们所感知而产生一定的艺术效果;美声形象也需要演唱才能在听众的联想中呈现出来。美声表演如同戏剧表演一样,是一种艺术的再创造。要求表演者对音乐作品作出自己的解释,使作品富有强烈的情感表现力。很多音乐作品被不同时期的人所承認和赞许,就在于不同时期的表演者多次演唱所创造出的一种艺术魅力。
二、美声演唱艺术特征
美声特征,主要是审美情感和语言形象两大特征。
(一)审美情感
当代美声唱法已经形成其独特的审美风格,其创作和演唱都非常活跃。从民族歌曲的创作上看,其音乐结构形式有着许多相同的地方。
美声艺术的情感特征融于歌唱的音乐与文学之中,并从旋律和诗歌这两个不同角度来表现歌唱的情感。旋律通过有规律的乐音组合所描绘的情感,是抽象的情绪,只可意会,很难言传。然而,正是这种意会因素,使音乐无所约束地直接表达内心情绪,而间接反映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使歌手的感情与想象得到尽情的发挥。与此同时,歌唱又通过诗歌的文字概念直接反映社会和自然,刻画外形和内心。它描绘的细微变化的情感和绚丽多姿的形象,虽不如小说、散文那样长篇阔论,淋漓尽致;但在短小的篇幅里,它用精练简朴的语言,寥寥几笔就将歌曲的情、景、意、境、神描写得惟妙惟肖,耐人寻味。这就是歌唱的情感要比一般艺术更丰富、更真实、更细膩、更深刻的奥秘所在。歌唱艺术感染人的途径不仅仅是歌声,还有演唱者的面部表情、形体动作以及所蕴含的情感和感情。在这几个途径中,情感投入是极其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情感投人是声乐艺术表现的灵魂。如果没有情感投入,就缺少了歌唱艺术表现所具备的全部条件。
美声的情感特征是以社会生活为背景,以思想认识作基础,以审美观念为准则的。美妙的歌声和美好的意境作用于人这个审美主体,就能引起美的感受和情的享乐,这就是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情感有互通性,能使歌声通过情绪的渲染和语言的叙说,在人们头脑里引起相应的联想和艺术的共鸣,进而影响人的情操志趣和精神境界。不过,没有具体的美和美感,就不能引起舒心的快乐及快感,更不能唤起真挚的审美情感。因此,美声作品的创作与演唱成败,往往取决于这种审美的情感。要以歌唱语言来表达情感,理解歌词是前提。只有充分理解作品,才能准确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它就像是处理许多事情之前所必须要做的案头工作。不过,理解歌词并不只是领会歌词的内容和思想感情,它还包括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作者的创作动机等。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老师会要求学生大声地朗读歌词,分析理解歌词所要表达的内在思想感情。
(二)歌唱语言
除审美情感外,歌唱语言是美声艺术的另一大特征,包括旋律语言和诗歌语言。旋律是一种特殊的、心灵的、万能的语言,它不受种族、国界和语言特定概念的限制与隔阂。因为旋律节奏与人体律动的吻合有一定的规律性,它可以不通过思想而直接沁人心脾,引起共同的心灵感应、情绪体验和感情交流及思想共鸣。但是,这种纯音乐性的语言,除去标题、歌词和提示,其语意是朦胧的、含混不清的,只有受过一定的专业训练,才能深解其妙。然而,歌唱语言“声不独运,必托于诗”。其诗歌是音乐性的语言,旋律是语言性的音乐,它不仅包含意念性的音乐特性,还包括概念性的文学特长。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音乐语言来自文学语言,歌曲创作往往是先有歌词才有歌曲,先有语调再有音调。又如文学语言是吸取了精练内容、美化情感这一音乐语言的精髓,并借助诗歌的逻辑概念和高度集中、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歌曲进行具体的描写、叙述和说明、补充。帮助听众生动形象地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表达鲜明明确的思想情感,塑造完美的艺术表象。正因为美声作品有音乐和文学这对语言翅膀,所以才比其他音乐作品有更直接、更具体、更形象的语言叙说能力;比一般艺术作品有更生动、更丰富的语言修饰能力。使歌唱既能抒情、绘色、状物,又能传神、达意、明理。歌唱者在演唱实践时一定要有“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情感准备,因此,歌词含义就成为情感体验的重要环节。在声乐艺术的情感表现之中,对词义的深人挖掘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声乐艺术中,声情并茂是艺术表现的理想境界。也只有当声音和表情同样完美时,歌唱才能被称为“艺术”。“声”与“情”的关系就好像人的两条腿,失去任何一条都会使人的走路失去平衡。只有正确、恰当地使用这两条腿才能迈出稳健的步伐。也就是说,声乐表演只有同时处理好歌唱方法与情感投入的关系,才能达到理想的表演效果——“声情并茂”。
美声的语言特征还有很突出的一点,就是美声的形象性寓于歌唱语言之中。这种美声语言的形象件,不是歌者的外形、表情和相貌,而是由声音的色彩、力度、速度、音高之对比变化和情感着色来描绘歌曲的情、景、意、境、神。因为将调式、节奏、旋律、和声、配器等音乐语法有规律地组合在一起,就能构成一幅幅清晰的音诗画面及轮廓形象。再加上用诗的节奏、诗的音韵、诗的寓意、诗的手法来精心描绘和细致刻画,就能使美声形象更加圆润完美,栩栩如生。
美声语言是为塑造美声而存在,美声形象也离不开旋律诗歌的描绘和修饰,但这种语言的形象性不如美术、戏剧、影视等艺术那样能直接通过视觉来感受。美声形象的具体可感性是用物理的“声音”作材料为媒介的,通过人的耳朵去感受,并在大脑的联觉作用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意象,从中间接地感受类似视觉的形象,以激发人的情绪,支配人的情感,引起人的思想共鸣。
当然,带有形象性的语言特征,与审美情感的衬托、染色和美化是分不开的。美声语言的语气就是歌唱感情的表露,而歌唱又能用诗歌和旋律的语言影响情感与审美。旋律能通过人体的律动来刺激情绪的波动,而情感又须通过诗歌的意象得以渲染与发挥。这种旋律性的语言美化和诗歌间的语言深化,即可把歌曲的情感充分地表达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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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孔令宇.自然呼吸与特殊呼吸在美声唱法中的研究[J].黄河之声,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