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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责任解读

2019-07-04栗晨曦

丝路视野 2019年9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

栗晨曦

摘要:改革开放带来了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飞速成长,为促进电商平台的良性发展,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中规定了电商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中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提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

一、建立知識产权保护规则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要求电商平台建立包含双方义务、平台保护程序与内容、权利人维权解决机制等相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则,以及防止权利人权利滥用等内容。当然,电子商务平台所建立的规则需要符合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可以低于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其次,规则不是仅仅对法律条文的重复,而是要求电商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规则、加强同权利人的联系,具体应用于平台环境。

二、通知—删除规则

“通知—删除”这一规则起源于美国,在服务商满足一定法定条件下,其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发布之前,“通知—删除”规则其实已经相当完善,例如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避风港”原则适用以及地方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制定的条款等。《电子商务法》将这一程序正式予以明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与国内相关规定有所出入。此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与《电子商务法》中对于“通知—删除”的前提条件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北京高院将电商平台的删除义务限制在了“行为有较大的侵权可能性”时。也就是说,如果电商平台接收到通知之后,首先应当对该行为侵权可能性进行评估,只有当侵权有较大可能性时,电商平台才负有及时“删除”等义务;反之,如果侵权可能性较小,平台则可以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该规定也是我国当前有关电商平台保护知识产权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规则之一。

而《电子商务法》中,直接规定在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平台未及时采取措施,便将会承担连带责任。条文将平台判定侵权可能性删除,实际上是给电商平台加大了责任。“避风港”原则适用于互联网领域的初衷是减轻服务商的压力,在发展和效率至上理念中所提出的。但是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壮大,“避风港”原则适用应当更为严厉,对平台的审核义务也有所加强,意味着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

另一方面,“转通知”的提出,是《电子商务法》对于“通知—删除”程序较为创新的部分。即平台内的经营者在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向电商平台。此种规定赋予经营者可以通过发送不存在侵权的声明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电商平台收到声明后,应当告知权利人享有投诉或者起诉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并未进行投诉或者起诉,便可以终止相关必要措施。这样的规定有效防止了权利滥用的同时,也可以对平台经营者进行保护,是对“通知—删除”规则的改良。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对知识产权人发出错误通知这一情况进行了明确。由于电商平台只能就通知进行形式审查,所以这便要求权利人应当在通知时尽可能详细、充分。如果因权利人的错误通知造成电商平台的损失或者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便有效防止了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力或者恶意扰乱市场秩序,减少恶意通知。

三、承担过错责任规则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如果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电商平台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下,便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将与平台内的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此前《侵权责任法》中,就对此有相关规定,不同的是仅要求平台“知道”即可。就条文语义看来,仅对电商平台的“知道”侵权行为做出规制,而对于理应做出必要措施时没有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的“应当知道”没有规定。于是,在仅仅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制下,存在着许多实践上的困难与模糊:第一,司法实践中,证明平台“知道”的难度相当之大,何种表现才能认定为“知道”,其程度具体的划分等都是实践中证明过程中复杂的体现。第二,在电商平台应当知道但事实上并不知道的情况下,其是否应当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或者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等,尚处于模糊地带。

而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了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况,都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否则电商平台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在最终的定稿中,将草案的“明知”改为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因为“明知”在司法实践中更难以证明,由此也可见得立法者对于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要求加强。

此外,随着电商市场的日益成熟扩大以及技术水平的提升,电商平台的控制、管理能力也会提高。当卖家侵权,权利人通过平台方执行赔偿将更加可行。一旦电商平台之下出现售假、侵权等行为,电商平台也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这本身也表明《电子商务法》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同时对于消费的保护的倾斜。电商平台在法规之内,也可以做出相关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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