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FZ/T 82006—2018 《机织配饰品》新标准
2019-07-04陈灿良
文/陈灿良
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人们对服装配饰品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目前市场上机织类配饰品种类繁多,质量也参差不齐,对此造成各生产企业对自身产品质量控制及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质量理解造成一定的困扰,2018年9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FZ/T 82006—2018 《机织配饰品》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本文介绍了该标准的使用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控制机织配饰品产品的质量及有效促进市场质量的提升。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配饰品。为了避免与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GB/T 33271—2015《机织婴幼儿服装》重复,本标准规定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配饰品。
该标准对机织配饰品进行定义:以机织物为主要原料,可穿戴的非服装类小件纺织品。包括发带、发卡、头花(非绢花)、耳套、面罩、眼罩和头巾帽等头面部位饰品;领结(花)、脖套、胸花等颈胸部位饰品;臂套、腕带、装饰手套及膝套、鞋袜套等手足部位饰品;装饰性腰包、腰带等腰部位饰品等。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皮革、塑料及金属等其他材料为主要原料的配饰品。
2 标识及原材料要求
机织配饰品成品的标识使用说明采用GB/T 5296.4—2012及GB 31701—2015所规定的,都必须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制造商及其地址,并以cm为单位标注产品的主要规格(包括长度、宽度、周长等参数)、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
本标准对机织配饰品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也做出说明要求,包括织物、缝线、纽扣、拉链及其他附件、填充物。织物及所采用的缝线应相适宜;纽扣、拉链等附件应无残疵,并在正常穿着条件下,无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尖端和边缘。
3 质量要求
机织配饰品的质量从理化性能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进行严格要求。产品的考核项目与其使用情况相关,而配饰品其主要作用还是装饰,并不是服装的主体部分,消费者在使用穿戴过程中很少发生撕扯摩擦等外力作用,故本标准未涉及物理性能项目(例如撕破、起球、拉伸等),而主要考核的是产品的美观及安全性。
3.1 理化性能要求
本标准的理化性能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主要涉及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色牢度、洗后外观等10个指标要求。以下分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说明:基本安全指标要求(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产品基本性能要求(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及洗后外观)。
3.1.1 基本安全指标要求
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按照GB 18401规定要求。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指标因产品等级的不同,其指标也不同,呈现出逐级递升半级(即优等品比一等品要求高半级,一等品比合格品要求高半级)。
3.1.2 产品基本性能要求
(1)纤维含量按GB/T 29862规定执行。
(2)色牢度是考核产品染色质量的关键性指标之一。随着近几年新材料及生产工艺的发展以及消费者的要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有所提升,考虑到配饰品在穿戴时暴露在外界,会遭到雨淋或光照等情况,故相比于FZ/T 73044—2012 《针织配饰品》本标准增加了湿摩擦色牢度及耐光色牢度的规定要求。
考虑到机织牛仔面料的特点,牛仔面料的机织配饰品不考核湿摩擦色牢度,这与FZ/T 81006—2017《牛仔服装》规定相同。同时考虑到深色面料掉色严重问题,合格品产品的深色面料湿摩擦允许比浅色产品要求降半级。本标准的耐光色牢度采用GB/T 8427—2008规定测试,按方法3晒至第一阶段,这是为了避免方法更新给实施产品标准带来不利影响。
(3)洗后外观按GB/T 8630规定测试,按GB/T 8629—2017 5A洗涤(标注手洗可采用仿手洗),悬挂晾干。由于配饰品比较注重外观效果对穿戴时的外观质量,所以洗后外观考核涉及到整体的每个部位,包括面料不允许出现破洞、填充物缩团、印花气泡脱落、绣花起皱贴花脱开等,里料不允许外露,边饰不可凌乱,缝线不可脱落、开线,纽扣、饰品不允许破损、脱落、锈蚀等。由于不考核皂洗色牢度,故通过洗后外观整体的变色程度进行控制,要求洗后外观变色指标:优等品≥4级,一等品≥3~4级,合格品≥3级。洗后外观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注明不可水洗或干洗的产品。
3.2 外观质量
标准从使用说明、原材料、对称部位允差、色差、疵点、缝制质量和整烫对外观质量评等规定,并从这些方面的不同情况对外观质量轻缺陷、重缺陷和严重缺陷进行判定划分。
3.2.1 规格尺寸偏差、色差及整烫
因小件产品的尺寸若出现偏差,会比大件产品更加明显,所以配饰品的规格尺寸考核的是部位尺寸的偏差率,而非尺寸偏差的绝对值。相比FZ/T 73044—2012 《针织配饰品》加严了色差、整烫要求及尺寸>10cm的产品尺寸偏差。具体要求如表1。
3.2.2 外观疵点及缝制要求
本标准只允许以下一种疵点的存在:2cm及以内的线状疵点、0.5cm及以内的条状疵点、0.5cm2及以内的块状疵点,不允许存在破损疵点。
缝制要求沿用了服装标准的表述方法,采用 “不少于……”的方式对明暗线、包缝线、手工线及三角针的针距密度做出了具体要求,以避免由针距稀松而引起的缝制不牢。同时还针对缝制不平服、不牢固、缝迹歪斜及针距不匀等现象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表1 色差、整烫及规格尺寸偏差要求
4 判定规则
4.1 单件外观判定
单件外观判定如表2。
4.2 批量判定
理化性能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不合格,即判定该抽检批次不合格。
优等品批:外观样品中优等品数≥90%,一等品和合格品数≤10%(不含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测试达优等品的指标要求。
一等品批:外观样品中一等品及以上产品数≥90%,合格品数≤10%(不含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测试达一等品的指标要求。
合格品批:外观样本中合格品及以上产品数≥90%,不合格品数≤10%(不含有严重缺陷的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测试达到合格品指标要求。
当外观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按低等级判定。
表2 单件外观判定要求
5 总结与建议
相比于FZ/T 73044—2012 《针织配饰品》,FZ/T 82006—2018 《机织配饰品》对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考核的内容更加严格、更加全面。主要表现如下:针距密度、整烫、色差、规格尺寸、外观疵点、附件、缝制、耐汗渍色牢度(一等品产品)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增加了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和洗后外观考核项目。随着产品的多样化,面料拼接的配饰品越来越多,当用深浅色面料拼接时容易出现互染,因此作者建议标准增加拼接互染考核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