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回归本质
2019-07-03牛献礼
牛献礼 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数学特级教师,现任教于北京亦庄实验小学。
曾于1999年荣获全国小学数学第四届评优课一等奖:多节录像课由中央电教馆、河南省电教馆、北京市电教馆等单位发行;2012年12月,在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数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五届年会上执教观摩课;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案例等100多篇,40余篇论文获省、市级以上奖励,参与编著《名师如何观察课堂》、《名师课堂DNA解码》(小学数学卷)、《可以这样教数学》(数学名师的教学智慧)等多本教育书籍,主持的5项教育科研成果获省级一、二等奖。
【摘要】在以往“比的认识”教学中,教师关注更多的是“比”概念的形式化解读,教学设计一般是通过表示两个数之间的相除关系引入比,造成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被动应答,不能深刻理解“比”的本质内涵。笔者基于对“比”本源性的思考重新设计教学,从元概念“份”“倍数”出发,让学生体会“变量中的函数关系”,揭示“比”的本质意义。既实现了概念之间的关系沟通,也营造了主动探索的氛围。再通过对一系列结构化材料的辨析,进一步丰富了学生对比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
【关键词】比的认识 倍数关系 函数思想 自主建构
教学内容:人教版数学六年级上册“认识比”
教学思考:
“比”是一个重要的数学概念。在以往教学“比的认识”时,教师关注更多的是“比”概念的形式化解读,教学设计一般是通过表示两个数之间的相除关系引入比,即先是两个同类量的比的教学(如某班男、女生的人数),再是两个不同类量的比的教学(如路程与时间),然后引导学生观察、概括,着重说明上面的例了.都是通过除法来表示两个数量间的关系.都可以用比来表示,在此基础上概括出比的意义——两个数相除又叫作两个数的比。接着,引导学生比较“比”与除法的区别,说明除法是一种求两个数相除的商的运算,而“比”则表示两个数之间的相除关系。然后,提供正例和反例(如球赛中的比分),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比”概念的理解。这种设计突出了比与除法的联系,但是,比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却体现不够,学生对两者的区别印象不深。另外,综观整个教学过程,教师提供信息、发出指令、解释意义,学生读取信息、回应教师、建构理解,在高效传递知识的同时,学生被置于被动应答的状态,缺乏积极参与、主动探索的热情。显然,这样的形式化学习并不能让学生深刻理解“比”概念的本质。
那么“比”概念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如何改变学生被动应答的局面,营造主动探索的氛围呢?笔者从“比”概念的本源出发来思考,对“比”形成了如下认识:
(1)比表示的是两个数之间的一种关系。“比”不是除法运算,只是在求比值时才是除法。如3:2只是一种状态,表示两个变量之间的不变关系,而3÷2则是一种运算,二者在意义上不一样。
(2)比为比例的学习做准备,并可以扩展为一种变量之间的正比例函数关系。这种比例关系,其含义远超“除法”。这就是说,小学里“比”的学习,不等于重学一遍除法。
(3)“比”原本是同类最的比较关系,但是也可以推广到不是“同类量”的情形。不过,不同类量的比,不宜作为“比”的主要情境引入。这是因为,同类量之比是“源”,不同类量之比只是“流”。区别源流,分清主次,是概念教学的要义。比如:路程除以时间等于速度,明明是计算速度的除法问题,并没有比较路程与时间大小的含义在内。若用不同类量作为主要引例,就会颠倒了源流关系,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难度。
基于上述思考,笔者进行了如下教学设计与实践:
教学过程:
一、对接经验,认识倍数关系的“比”
师:(板书课题:比的认識)大家在哪儿听说过比?
生1:金龙鱼广告1:1:1。
生2:足球比赛2:1。
师:看一看,这里会是谁和谁的比?
生:面粉和水。(板书)
师:做馒头时,面粉和水的比是2:1。(板书:2:1)
师:大家知道2:1的意思吗?
生:“2”就是放2份面粉,“1”就是放l份水。
师:如果面粉放100克,水应该放几克?
生:50克。
师:如果面粉放200克,水应该放几克?
生:100克。
师:如果面粉放500克,水应该放几克?
生:250克。
师:如果水放了500克,面粉应该放几克?
生:1000克。
师:观察黑板上这些数据,你有什么发现?
生:我发现面粉扩大几倍,水也扩大几倍。
师:面粉和水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不管怎么变化,有没有不变的?
生:我发现面粉一直是水的2倍,水永远是面粉的二分之一。
师:说得真好!“比”由三部分组成,中间的“:”叫作比号,比号前面的数叫作前项,比号后面的数叫作后项。前项和后项可以不断发生变化,但它们的倍数关系是不变的。
【思考】“比较两个同类量的关系时,如果以b为单位来度量“,称为a:b”,这是关于比的概念的本质描述。如何让学生体会这一本质?笔者以“面粉与水的比是2:1”为例,引导学生理解“面粉是2份,水是l份”“面粉的质量是水的2倍”……从元概念“份”“倍数”出发,迁移归纳,揭示“比”的本质意义。学生充分经历了概念同化的过程,自然地将新知纳入已有认知结构,实现了概念之间的关系沟通。同时,引导学生思考:面粉1OO克,水应该几克?面粉200克,水应该几克?你有什么发现?……让学生体会“变量中的函数关系”。显然,函数思想的渗透还原了“比”的本质。
二、辨析比较,深化对“比”的认识
师:刚才我们认识了“和面中的比”具有“前项和后项的倍数关系不变”的特点,老师还收集了一些比。
课件出示:
l.天安门图片长和宽的比是4:3。(图1)
2.一场足球比赛的比分是2:1。
3.搅拌混凝土,水泥、沙子和石子的比是2:3:0。
师:这些比有没有这样的变化特点呢?
(学生先独立思考,然后小组交流,最后全班汇报)
生:照片中的比跟和面的2:1一样,是有倍数关系的。如果长变成8,那么宽就变成6。
课件出示:在方格纸上显示把照片放大,长:宽=8:6。(图2)
师:如果长变成了8格,宽不变,会怎么样?
生:照片就变形了,形状会不一样。(图3)
課件显示:印证学生的想法。
生:搅拌混凝土2:3:5也有这个特点,2:3:5可以是2吨、3吨、5吨,也可以是4吨、6吨、10吨。
师:你们同意吗?还可以怎样配混凝土原料的质量?
生继续举例。
师:混凝土一共是10份,水泥、沙子、石子各占2份、3份、5份。想一想:如果不按这样的关系搅拌混凝土,会发生什么情况?
生:会不牢固。
师:是呀!这样的工程就会不安全。想一想,比在这里起到什么作用?
生:这个比就像是一个标准,按这个标准来搅拌混凝土,就会牢固。
师:说得好!比,就像是一把尺子。大家再看一下,这个比有3个数,你怎么看出倍数关系?(引导看出有3组倍数关系)像这样的比,称为连比(板书)。
师:还剩下比赛中的比分,有倍数关系吗?
(学生之间有分歧)
生:我觉得没有倍数关系,本来2:1是相差一个球,4:2就相差2个球了,不公平。
师:我有点听懂你的意思了,如果能这样变化,那比分是不是可以变成20:lO?
生:比分是不能这样变化的,不公平。
师:比分的变化是没有规律的,没有倍数关系。另外,比赛的比分中可以出现O吗?
生:可以。
师:比如足球比赛的比分是2:0,但和面中的面粉和水能是O吗?
生:不能。如果面粉是O,那就只有水了;如果水是O,那就只有面粉了。没法和成面了。
师:看来,比分只是比赛得分记录而已(板书:得分记录),并不是数学上要研究的有倍数关系的比。学习到这里,你觉得人们为什么喜欢用比来表示数量之间的倍数关系呢?好处在哪里?
生l:用比表示倍数关系比较简单。
生2:用比表示比较清楚,一看就知道是多少。
【思考】概念教学既要求教师准确把握新知的本质和来龙去脉,又要求教师洞悉学生的疑惑之处,参透学生建构新知的路径与障碍。在上述教学中,教师通过用比赛中的比分来去伪存真,把学生带入到埘“比”更深刻的思考,从而更为有效地沟通比和除法的关系;借助长方形图片的长与宽的变化让学生感悟“比源于度量”;而石子、沙子和水泥的关系从两个量拓展到三个量,也就沟通了两个量的比和三个量的比的关系,拓展了对比的意义的本质理解,也提升了学生对数学概念理解的深度。
三、适时拓展,丰富对“比”的认识
课件出示:下面情境中的数量能用比来表示吗?如果能,请你写出来。
(l)婴儿的头长约占身高的1/4。
(2)小亮身高155cm,小明身高Im。
(3)从北京到上海的铁路长约1500km.需要行驶5小时。
学生独立思考、写比,然后全班交流。
生:婴儿的身高是4份,头长占l份,所以,婴儿的头长和身高的比是l:4。
师:以头长作为标准,头长是l份,身高就有这样的4份,头长和身高的比就是1:4。
生1:小亮和小明身高的比是155:1。
生2:不对,单位要统一,应该是1.55:1或者是155:100。
师:是的,用比来表示数量关系时,数量的单位要统一。
生l:第(3)个不能写,因为单位不一样了,1300km和5小时,这样比出来不是倍数关系。
生2:我认为能写,因为1500km需要行驶5小时,就相当于300km需要行驶1小时。(板书:1500:5.300:1)
师:这个比的前项是什么?后项是什么?
生:前项是路程,后项是速度。
师:这个比表示的确实不是倍数关系。路程:时间(板书:1500:5=300)得出的是一个新的量——速度,速度是300km/h。以前我们说“路程÷时间=速度”,今天学了比,我们还可以说“速度就是路程和时间的比”(板书)。请大家再推想一下,l小时行300km,会是什么交通工具?
生:高铁。
师:速度是路程和时间的比,可以用比来帮助判断。
【思考】好材料、好任务驱动学生自主建构。婴儿头长占身高的1/4 ——实现了“比”与“分数”概念之间的关系沟通,自然将新知纳入已有认知结构,实现知识的贯通理解;小亮身高l55cm.小明Im——实现了从“同单位”到“不同单位”的变化.自主形成单位统一的认识;从北京到上海全程l50Okm.行驶5小时——实现了从“同类量”到“不同类量”的变式,丰富了“比的类型”,由“倍数关系”扩展为“相除关系”,进一步丰富了学生对比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
四、回顾反思,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对“比”有了哪些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