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7月1日起挂车购置税不再减半,消息不属实!
2019-06-29纪鹏飞
专用汽车 2019年6期
本刊记者 纪鹏飞
最近几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发布,《专用汽车》记者朋友圈几乎被一则消息刷屏:7月1日起,半挂车购置税将不再减半,一台10万元的半挂要多缴4400元!没买车的要抓紧了!
这则消息透露:《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税率为10%!在实施前,国家税务总局又发通知了,为使车购税法顺利实施,总局、公安部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
其中,专用车行业关注最高的是要点5:在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消息一出,一时在行业引起很大的关注,不少专用车企业公众号和商用车媒体陆续发文,提出半挂车购置税不再减半,引起行业热议。
挂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实施不到一年,这项旨在降低挂车采购成本,推动半挂快速、合法更新迭代的利好政策,是否随着《车辆购置税》的实施终止了?
经过《专用汽车》记者多方求证,关于近期盛传的“从2019年7月1日起,半挂车购置税不再享受减半”的消息,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消息不实,说明如下:
1、《关于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财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中规定的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期限仍然有效。即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维持不变。该公告属于带有期限临时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实从2019年7月1日实施,但该法属于长期政策,不影响《关于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这类临时政策在有效期内按临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