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的生态美学解读
2019-06-28陈志凯
陈志凯
摘要:《还乡》是托马斯·哈代“性格与环境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中充满了对大自然的关照,展现了古朴而诗意的乡村自然风光,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具有丰富的生态美学内涵。以生态美学的视角来重读小说,除了加深对小说中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也有助于引导人们关注当下的自然生态问题,为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关键词:《还乡》;生态美学;自然风光;和谐之美
生态美学是“运用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美学,将生态学的重要观点吸收到美学之中,从而形成的一种崭新的美学理论形态”[1]。它拒绝以主客二分的二元论观点看待人与自然,而是强调两者和谐共融的关系。生态之美恰恰体现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交融所展现出的生态的整体和谐之美。
生态美学以生态美作为自身独特的评价标准。秉承这一标准的生态审美倾向于“把审视的焦点集中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产生的生态效应上”[2]。由此形成的生态美是“人与大自然的生命和弦,是人与自然的生命关联而引发的一种生命的共感与欢歌”[2]。
作为一种新的审美价值观,生态美学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但是生态美学的具体实践在传统的文学作品中早已存在。应该说“生态美学的审美追求是一种回归,是对古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状态的回归”[2]。当然,回归不同于倒退,回归中有着现代性的超越。
《还乡》是19世纪末期英国著名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之一。作为一名乡土小说家,哈代尤其擅长自然风光的描绘。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隐居于故乡多塞特郡的乡间,熟悉英国乡居生活和乡村的自然风光。小说中对荒原优美自然风物的描绘正是得益于哈代深刻的生活体验和对大自然由衷的热爱。《还乡》作为哈代“性格与环境小说”系列的重要作品,其中充满了对荒原风光的大量描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集中展现。小说尤其为我们呈现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乡村美丽画卷,体现了深刻的生态美学思想。
我们从生态美学的视角来重读《还乡》,感受着荒原独特的自然风光,陶醉于人与自然相互交融的和谐之美。与此同时,这种独特的生态美也启发我们思考生态美学的深层内涵,拓展我们对于人类自身与外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之间复杂关系的认知,有助于我们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一、古朴而诗意的乡村自然风光
《还乡》中的故事场景位于埃格敦荒原,虽然作为背景环境的埃格敦荒原多次出现在哈代的系列长篇小说中,但唯有在《还乡》中作者对它进行了集中的描绘,使得埃格敦荒原在小说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埃格敦荒原充满原始的野性美。在《还乡》开头,哈代专门用了约2500字集中描写埃格敦荒原,这段优美地展现荒原自然风光的文字,因其灵动的描绘和独具的艺术匠心而具有持久的艺术魅力。在这里,哈代一反传统,大胆挑战世俗的审美观。埃格敦荒原本是一片荒凉、贫瘠的蛮荒之地,哈代从中发现的却正是它独特的原始、野性之美。哈代笔下的埃格敦荒原简直就是一个广袤无垠的独立宇宙,原始性是它最突出的特征。“文明是它的死敌;从有植被那天起,它的土壤就披上了这件古老的褐色衣服;这本是那种地层上的自然服饰,亘古不变”[3],“沧海易容,田野变迁,江河、村落、人物、全有变化,唯有埃格敦荒原一成不变”[3]。荒原充满着原始的神秘和灵性。它甚至可以控制时间,“荒原的地面仅仅凭其昏暗颜色,就可以给夜晚增添半个小时,也可以推迟黎明的到来”[3]。荒原的美是浑厚质朴、深沉粗犷、苍凉奇特的原始野性之美。哈代在小说中大胆断言“公认的美”可能正在大行其道,“这种正统的妩媚艳丽之美,唯它独尊的地位,是不是行将结束了?”[3]他建议发生了根本改变的现代情感可以背离古典和传统准则,比如可以在迄今被认为没有吸引力的各类风景中发现美,埃格敦荒原显然就属于后者。撇开哈代这种“叛逆”的观点不提,生活中的美本就多种多样,埃格敦荒原的古朴野性之美也具有独特的魅力。荒原的原始和野性美對于荒原的居民有着独特吸引力。克林厌倦了都市生活的尔虞我诈,义无反顾地回到埃格敦荒原,立刻在荒原的野性之美中感到惬意:“他在路上从高处俯视眼前的荒芜景致时,禁不住感到一阵野性的满足,痛快极了”[3]。
古朴、野性的荒原也不乏诗意之美。它鲜明地体现在荒原独特的“音画”美中。在寒冷的冬季,“风刮过的时候,其行进的声音可转化作三种音调,其中有低音、中音、和高音。整体的风势,在坑洼和山冈上下振荡,产生了齐鸣的套钟里最低沉的声音。随后能听出来的,是冬青树嗡嗡的男中音。还有一种变细变弱了的声音,比这两种力度小而音调高,却使劲哼作沙哑音调”[3],在荒原的这种特殊“音乐”中,“听者心里浮现漫山遍野的一片花,密密麻麻,体会到朔风把每个小喇叭抓住,钻进去,冲洗一遍,再跑出来”[3],荒原居民们能够从风声中听出荒原的如画般的景致,源自他们对荒原美的真诚喜爱和深刻体验。此外还体现在由动植物、甚至包括人类所构成的荒原“微型”世界的生命活力之美。这样的例子在小说中不胜枚举。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小动物们会被荒原上的人类聚会所吸引。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每一丛荆棘都有雄蚱蜢沙哑的鸣声,时断时续”[3]。春天就更是动植物们生机勃发的时刻,比如“水塘里充满生机。一个胆怯的动物世界已经开始苏醒过来,迎接春天”[3]。这里有着在水中不断冒泡的蝌蚪和水蜥,叫声像小鸭子似的蛤蟆以及在阳光中四处飞动的熊蜂,这些小动物们身上洋溢着的旺盛的生命活力,显然是荒原人对它们喜爱之情的外在投射。
埃格敦荒原以它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荒原的居民,也感染着千千万万的读者。哈代大胆挑战世俗审美,凭借独特的审美直觉和深刻的生活体验,破解了荒原的野性与魅力。小说中哈代对荒原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体味与艺术再现,体现出他对大自然的无比热爱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由衷向往,具有丰富的生态美学启示。
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生态美学是对“以人为万物主宰”,“人定胜天”,“征服自然”等固有自然观的反叛和纠正。生态美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人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环节,生态系统各成员间应该是平等、和谐的关系。生态之美正在于这种和谐之美。国内生态美学的权威曾繁仁认为“狭义的生态美学仅研究人与自然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广义的生态美学则研究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人自身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4]可见,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关系依然是现代生态美学的重要源头,具有积极的学术启发意义。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状态最典型的体现正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在《还乡》中有着集中表现。
首先,人们善待荒原,维护荒原的原生状态。荒原居民自觉地维护着荒原的原始性。这可以通过他们的劳作方式体现出来。居民们每日赖以为生的活计则是培育和采收土生土长的植物,主要是割荆棘和挖草皮;这些劳作与自然界里植物生长——腐烂——再生的过程相一致,并不改变荒原面貌。正是由于人们的自觉维护,使埃格敦荒原得以保持它的原始野性。
荒原上没有人耕种庄稼,培育果蔬或是种植果木,人们的劳作不会对荒原有任何的影响。《还乡》中的这种人类劳作与自然的关系,显然是作者有意为之的一种理想化的表达,与现代社会所强调的生态保护理念不无契合之处。
其次,人与自然的平等交流。《还乡》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美还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平等交流。哈代将埃格敦荒原作为某种似乎可以主宰人类命运的象征意象,这本身就体现出他对大自然力量与地位的极大肯定,当然小说中更为作者所渲染的自然与人类间的关系是一种朴素的平等关系。《还乡》中传达出的自然观显然与英国当时主流自然观不同,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侵入英国乡村,社会崇尚的是“人定胜天”、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小说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形象描绘和艺术表达体现出哈代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与批判。
哈代在《还乡》中非常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交流。由阿恩·奈斯的深层生态理论看来,自然物是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的生命体,“正是因为生命体的内在价值的存在,自然世界与人类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5]《还乡》中的自然物正如同这种独立的生命体,它们总是充满灵性。哈代似乎有意消弭了人与自然间的界限,两者之间本能地进行着沟通与交流,在小说中,这种交流显得司空见惯,也由此构成了荒原居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的平等交流在小说中有着鲜明地体现。游苔莎在夜间的荒原漫游时,她会不自觉地停下脚步倾听风的声音,她能够听出风中的三种音调,十一月里的寒风凄切,如同声嘶力竭的耳语,灰色石南花发出的低微的声音,像懒洋洋的宣叙调。这些自然物如同亲密的朋友,它们与游苔莎之间不时地交流与倾诉,陪伴着她渡过一个个荒原的夜晚。正是由于自然与人的友好互动,原本荒凉、静寂的荒原才彰显了活力和生气。来自北方的野鸭从空中俯瞰荒原,这只装满了大量北方知识的鸟,“注视红土贩时却像哲人似的,仿佛在想,现实的片刻良辰美景,抵得上十年往事的回忆”[3]。同样当韦狄和红土贩夜晚在荒原赌博时,荒原马也在不远处观望,他们好像在纳闷:“夜深人静,人和烛光出现在它们时常出没的地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3]哈代笔下的自然物总是富于感情,形成了和人类的相互交流,展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
再次,人与自然的相互交融。荒原居民了解荒原、喜爱荒原,也离不开荒原,人与荒原成为相互交融的和谐统一体。而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交融关系正是生态美学内涵的重要体现。
这种相互交融关系是立足于人与荒原的相互依存之上的。一方面,正如前文所提及,荒原的原始性离不开其居民的自觉维护;另一方面,荒原深刻影响着它的居民,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无论是克林、托马亲兄妹,还是红土贩维恩,以及一心逃离荒原的游苔莎,他们一定程度上都是“荒原的儿女”。克林是最了解荒原的人,“身上浸润着那儿的景致,那儿的物质和旷野的气息。可以说,他就是荒原的产品。”[3]正是源于这种深刻影响,厌倦了尔虞我诈的都市生活的克林决心返回荒原,为改善故乡的贫苦生活而不懈努力。和克林相比,托马辛也一样自小在荒原长大,只是她几乎从未离开过荒原。一想到要随丈夫搬迁到城市生活,她心里便感到别扭不已,荒原的特性早已渗透进她的内心,她自知自己的“土里土气”却不愿做出任何改变,而这正是来自荒原的馈赠。
在《还乡》中往往表现出人与自然的相互交融,呈现出独特的生态和谐之美。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荒原居民和荒原间不时展现出人与自然之间近乎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以红土贩维恩为例,他的贩卖红土作为一种古老的职业,是荒原传统的象征,红土贩维恩本人更是和荒原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常年在荒原上出没,不受荒原恶劣环境的影响,他本身已成为荒原的组成部分。再看克林在荒原劳作时的场景:“琥珀色的蝴蝶在他的喘气中飞舞,……大苍蝇在他身边嗡嗡飞舞,并不知道他是人。一群一群的小兔子从窝中跑出来,在小丘上晒太阳。这些动物没有一个害怕他。”[3]这时的人和自然已经达到完美交融的境界。
此外,哈代常常把人比喻成动物,强调人的自然属性,具有强烈的生态平等意识,正是在平等中才更显出和谐之美。如把现实中的托马辛以鸟的飞翔姿态作比:“沉思默想时,就像红隼,张开翅膀,以无形的动作飘浮在空中;狂风中,就像轻巧的苍鹭,向着树林和山坡飘动,任凭劲风吹荡;惊骇时,就像悄然疾飞的翠鸟;宁静时,恰似飞掠而过的燕子。”[3]这种独特的艺术表现也在丰富着人与自然间生态和谐之美的多重内涵。
三、《还乡》中的生态美学启示
加拿大诗人罗伯茨曾把“自然诗篇”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纯描述性的诗篇,二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性诗篇。前者关注的可能只是自然素材的呈现,而后者所表现的常常是外部自然环境和人类灵魂深处的活生生的关系。显然后者更具有生态美学上的意义。这种界定同样适用于《还乡》中的自然描写,它们在《还乡》中展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状态。
荒原以它独特的原始野性美和生命活力滋养着荒原居民。在埃格敦荒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展现着浓郁的生态和谐之美。克林在荒原劳作时与小动物们的亲密无间;红土贩维恩隐身于荒原草丛时与荒原的“完美合体”;游苔莎矗立于荒原古冢之上时,人与荒原相互辉映所构成的唯美画面,这种种意象都一再彰显着《还乡》中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之美。
《还乡》以丰富的想象和形象的描绘,展现荒原的自然美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具有丰富的生态美学内涵,也启示着人们关注自然、关注生态,不断探索人与自然的深层关系。以生态美学的视角反思现实,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面向未来。“生态美学是一种在新的经济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有关人类的崭新的存在观,是一种人与自然、社会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的存在观”[2]。正如前文所说,尽管人们对生态美学的认知在不断深化,但人與自然间的和谐共存之美仍然是它的重要源头。我们应该立足在这个基础之上不断探寻人与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共建人类美好的自然家园的同时也追寻人类精神家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曾繁仁.生态美学:后现代语境下崭新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03).
[2]张祖利;张玉霞.《聊斋志异》的生态美学解读[J].《聊斋志异》研究,2004(02).
[3][英]托马斯·哈代.还乡[M].王之光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
[4]曾繁仁.试论生态美学[J].文艺研究,2002(05).
[5]郭秀华.哈代的整体主义思想分析[J].荷泽学院学报,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