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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逻辑起点及三维课程体系构建

2019-06-28吴华清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警务起点逻辑

吴华清

(铁道警察学院 侦查学系,河南 郑州450053)

当前,基于自身历史积淀及发展轨迹,作为公安部直属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安院校,铁道警察学院提出新增交通运输警务专业,并作为学院未来发展支撑的建设思路。当然,设立一个新专业,就需要论证其成立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可行性。这其中,理论上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是挖掘交通运输警务专业成立的逻辑起点,探讨该专业所独有的课程体系。

一、学科、专业、专业方向及课程四者关系审视

学科、专业、课程三个问题,是教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教育活动的中心问题,但一直以来,其基本内涵尚存在较多界说争议。本文认为,可以从语义、实践应用和构成要素三个层面进行解释。从语义上解释,学科是指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专业是根据科学分工把学业分成的门类[1]。即学科分类应该是按照知识性质框架而构建的宏观类型。学科建设的本质为知识群的深化与凝练,即学术性知识群构建。基于这一本质,从实践应用层面上看,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在于培育学术梯队,提炼学科方向,重要载体是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建设。而专业则是在学科门类之下,按照知识承载体系的类型进行分工而构建的中观类型,专业的划分与职业分类有关。从构成要素来看,专业的主要内容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学生。因此,教育性是专业和专业建设的本质,它体现了高校人才培养的工具性特征[2]。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专业之下,很多高校又自行设置了很多专业方向。一般来说,专业方向是根据专业类型的需要,按照任务要求而细化的专业支撑点。申言之,专业方向是附属于专业的一种分类形式,它毫无例外地只能从属于“专业”范畴,并没有超出“专业”的外延,仅仅是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细化的要求而设置的相应课程体系,培养相应的专业人才。因此,本文重点讨论学科、专业与课程的关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曾将高等教育在纵向上分为5 和6 两个阶段,其中,第5 阶段类似于我国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第6 阶段则类似博士生教育阶段,这种划分可以理解为学科性质的划分,是基于人才培养层次不同而设置。在横向上又区分为5A类(理论知识层次,之下又细分为5A1 和5A2)和5B类(实用的、技术职业层次)。横向层面的这种划分,明显是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而设置。从这种分类也可以看出,学科研究的重心与专业研究的倾向是存在显著差异的,反映了学科与专业定位的明显区别。

课程一词最早见于1859 年英国教育家斯宾塞(H. Spencer)《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中的论证[3],目前权威英语词典较为普遍地把它定义为“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从词源上说,其内涵的界说丰富多样,有学者把其概括为形式逻辑类、揭示本质类、外延界定类、追求课程新价值类、形象化界定类五个类型[4]。本文认为,课程的目的在于为知识传递服务,应该在学科、专业的教育活动框架内展开。为此,课程的核心内涵是指某一类具体知识的传递活动,它既包括以学科逻辑结构为基础的知识体系(静态意义上,正式教育文本),也包括学习体验活动(动态意义上,围绕育人目标的实践活动);它既是学科知识群的载体,也是专业人才培养的载体。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课程体系,则是针对学科专业知识传递服务的系统化内容,它是根据特定的教育目的,将课程进行逻辑组合,以服务于人才目标培养的系统。

从上述学科、专业和课程各自内涵的简要诠释可以看出,三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可以概括为:学科的知识分化形成课程,课程教学内容的开发、教材的编写固化了学科的知识,促进了学科的发展;专业是基于人才培养任务需要,以课程的组合形式为载体的教育活动,专业的改革需要相关课程内容的更新,以提高专业人才的社会适应性。从这三者关系来看,课程(体系)是学科与专业的黏合剂,也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细胞。申言之,从本质上剖析,课程(体系)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本范畴、载体和展开,是专业存在的逻辑起点。

二、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问题,肇始于黑格尔辩证法,发达于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的论断,一直是哲学及法学、教育学等具体学科(专业)的热点与争议焦点问题。由于本文目的在于讨论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存在基础,而不是停留于“逻辑起点”一词本身的学科知识争议。因此,本文探讨的“逻辑起点”,采用具体学科领域较为一致的观点,即逻辑起点是一种范畴体系的起始范畴[5]。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以什么方法来整理一门学科的众多概念,使之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概念体系[6]。这也是列宁关于逻辑起点是“细胞”的形象化论断的核心。对于一个具体学科和专业来说,寻求其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就像识别一个人的个体DNA 一样,这一起点的直接性、基础性、始终性决定了其个体唯一性。

基于上述认识,对于一个学科和专业来说,无论是知识群本身的组合,还是知识领域分工而形成的专业,课程应该是学科、专业(方向)的基本细胞,它既是学科专业的架构基础,又是决定不同学科专业区分的本质要素。课程体系是一组不同课程的组合,决定了专业的内涵,决定了人才培养是否有特色,决定了学生的知识能力体系的结构。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人才培养的层次性、多样性、复合性、专业性都需要通过课程体系彰显。因此,课程体系是一个专业存在与发展的逻辑起点。

以交通运输警务为内容的知识领域(体系)能否成为独立的专业(这里暂且设定为“交通运输警务专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存在逻辑起点。而寻求这个逻辑起点,判断标准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挖掘出这一警务活动所特有的以课程体系为载体的知识体系,且这一知识体系与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传统警务专业之间相比较,存在个体唯一性(专属性DNA)。因为传统警务专业之所以差异性地存在,就在于它们具备公认的独特区分度。比如侦查学的逻辑起点,一般认为是刑事案件[7];治安学的逻辑起点,主流观点认为是秩序[8]。从区分度意义上看,刑事侦查能够成为独特的警务分工,形成侦查学专业,原因即在于该专业围绕刑事案件展开,从而形成由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预审、侦查措施、技术侦查、刑事证据制度等组成的独特课程体系;治安管理能够形成特色警务专业,原因在于其以社会秩序维护为逻辑起点,形成了社会秩序管理、人口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勤务、保卫等组成的独特课程体系。刑事侦查作为警务专业,其个体唯一性在于它是立足于以刑事案件办理为基础的刑事执法警务活动;治安管理作为警务专业,其个体唯一性则是立足于以社会秩序维护为基础的公安行政执法警务活动。两种警务活动具有十分明显的个体识别度与差异性。也正因为如此,两个警务专业的课程体系才会各自存在、泾渭分明。

而论证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逻辑起点,关键在于能否挖掘出该专业具有个体唯一性(专业“DNA”)的、以特色化课程体系为载体的知识体系,而不是“交通运输+警务”的简单组合。它既有“交通运输”①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交通运输(代码081801)是交通运输类学科门类之下的专业,且区别于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而独立存在。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5 年12 月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交通运输并没有成为研究生专业,而交通工程却作为一级学科予以列出。可见,在规范性文件中,交通运输作为专业的知识基础并不彻底,也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要求相去甚远。和“警务”行业知识群的面向,但更重要的是必须有“交通运输警务”知识群的面向,单独的交通运输知识群与警务知识群各自均早已产生,但面向交通运输领域(行业)警务活动的知识群则从未被挖掘、提炼。根据提出“交通运输警务”这一命题的铁道警察学院陈东升书记论证,基于具有综合交通运输的实务基础,相关警务工作的实践积累,行业法律体系的日臻健全,以及各个交通运输警务内在的共性特征,交通运输警务能够成立。而且,交通运输警务的本质是交通运输秩序与效益[9]。这就意味着,交通运输警务不再只是刑事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等公安业务的地域性或者行业性分工,而是已经具有了交通运输警务知识体系的现实基础与条件。按照这一观点,交通运输警务的逻辑起点应该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的秩序与效益。详言之,交通运输警务所蕴含的是铁路、道路、水域、空域、轨道领域等传统交通运输体中,维护其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其正常经济社会效益实现,所必须从事的综合执法警务活动。相应地,基于交通运输警务知识的凝练而形成的交通运输警务专业,其个体唯一性应该是立足于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的秩序与效益”保障为基础的综合执法警务活动。这一警务活动区别于交通运输领域刑事执法与一般公安行政执法之处,在于它既要保护秩序,也要保障效益,是除刑事执法与一般公安行政执法活动之外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警务。为此,交通运输警务专业应该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体的秩序与效益”展开,构建相应的、独特的课程体系。

三、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三个维度

(一)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建构的维度模型

根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体系,专业建设有纵向与横向之分。纵向分类是支撑点,是专业建设的龙骨,是专业发展的血肉之依,它解决的是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培养层次问题,比如学历层次、职业培训层次;横向分类是覆盖面,是专业建设的脉络,是专业发展的血肉之存,它解决的是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培养内容问题,比如理论体系培养、实践技能培养。与之相适应,作为专业逻辑起点意义上的课程体系架构,也应该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覆盖课程体系的纵向与横向层面。纵向课程体系对应专业建设中人才培养层次的需求,比如学历层次上的课程体系、职业培训层次上的课程体系;横向课程体系则对应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培养内容问题,比如理论课程体系、实践技能课程体系。交通运输警务专业亦不例外,它必须首先具有纵横两个维度的覆盖面才能立足。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要区分传统刑事执法与公安行政执法的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还需要重点解决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的秩序与效益”存在的知识与方法维度问题。否则,特色性与区分度就无从谈起。

如何科学、有效地回应当前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纵横层面以及知识方法的需求,是直接决定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能否存在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本文认为,可以循着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逻辑起点,围绕课程的核心内涵(静态意义知识体系和动态意义的学习体验活动)展开,借助“霍尔三维结构”模型分析方法,构建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三维课程体系。

霍尔三维结构是美国学者A.D.霍尔1969 年提出的系统工程研究方法[10]。该方法借助三维结构图,全面、直观展示系统工程所涵盖的工作内容,为解决复杂系统工程或者项目的规划、组织、管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与方法。具体而言,该三维结构是将系统工程的活动过程分为纵向的、前后衔接的七个阶段,和横向的、对应的七个步骤,以及为完成这些阶段和步骤所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形成了由时间维、逻辑维和知识维所组成的三维空间结构。这一结构图示如下(见图1):

图1 霍尔三维结构模型

上图的“时间维”表示系统工程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按阶段、进程顺序排列,一般是从规划到更新七个阶段。“逻辑维”是指对应时间维的每一个阶段所应该进行的思维程序与工作内容,包括明确问题、评价目标体系设计直至实施计划等七个步骤。基于时间维与逻辑维的架构,还应有“知识维”的手段性、方法性描述,它是指需要运用包括工程技术、医学、社会科学、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来完成时间维与逻辑维的阶段、步骤任务。霍尔三维结构模型,描述了系统工程分析框架,形成了分层次的树状体系。

这种三维结构可以为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提供可视化路径。具体而言,我们将该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划分为三个维度,即时间维、逻辑维和知识维,从而构建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的“霍尔三维结构”模型(见图2)。其中,时间维(纵向)是以课程安排的时间进程为轴,一般对应本科、硕士或在职培训的不同层次不同学期所必须完成的军训与警务素质教育、理论教育、科研教育、实践教育、毕业与就业教育等;逻辑维(横向)与时间维相对应,回应的是时间维的每一个阶段所应该进行的工作内容,包括通识课程、警务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体验课程等构成的课程内容。知识维(知识与方法)是指在课程组织过程中应遵循的组织模式与方法层面,如交通运输、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范畴选择、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图2 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三维结构模型

(二)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三维模型应用

根据上述三维结构,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纵向课程体系(时间维层面意义上)需求,主要是从该专业面向的人才培养层次、阶段这一角度展开的。坚持走面向特定行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道路,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的必经之路,是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需求,也是由特色型大学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11]。在铁道警察学院这一具有明显行业特色的公安院校,成立交通运输警务专业的主要任务在于服务面向铁路、道路、轨道、水域、航空等综合交通运输警务领域的本科、硕士及在职警察的职业培训三个方面,并由此构建素质、理论、实践、科研与就业五个阶段组成的课程体系架构。

交通运输警务专业横向层面(逻辑维)课程体系建设,主要从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内容的角度予以展开。交通运输警务人才培养,从专业层次上看,首先需要满足高等教育、公安教育的双重任务要求;其次,要适应交通运输特定行业应用型人才需求,要以行业市场为导向,为行业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尤其重要的是,这一新型专业还需要区分于传统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二级学科与专业,以凸显其特色。所以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的横向发展(逻辑维)问题,是当前亟须予以科学建构的基本而重大的问题。

而单纯从三个维度体系结构的宏观层面看,似乎仍然没有办法科学设计具有独特与唯一性的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以及有效区分交通运输警务专业与刑事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等其他警务专业课程体系,这就需要结合三维模型的应用予以说明,为此,本文建议采用截面图分析的方法予以层层分项研究。具体做法为,在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的三维模型中,对于某一类课程的内容与效果进行具体区分度、符合度等评价,无论是纵向维度还是横向维度,只要选择某个维度的某个节点截取平面,形成针对该维度节点的二维平面结构,就可以展示某一课程是否符合三个维度需求、符合的程度,以及知识方法应用等情况。

比如,在逻辑维中选取“专业课程”(比如,其中一门可以命名为“交通运输警务导论”)要素,取其截面并展开,如图3所示,就演化为两个维度的交点矩阵图。其中,原来时间维转化为横坐标,可以采用以本科阶段最常见的学期表示,并分阶段完成素质教育、理论教育、科研教育、实践教育、就业教育等任务要求。三维模型中的知识维,就转化为纵坐标,其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方法、课程教学方式、采用的教学方法等知识方法培养。如此,这个矩阵图就可以从一个侧面、深刻地反映该《交通运输警务导论》课程的独特性、唯一性、区分度等特征。同时,图3 中的知识维和时间维的内涵还可以进一步拓展,知识维中可以包括任何与课程体系设计、学科方法应用、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等内容,时间维也可以进一步细化为月、周,乃至细化为教学日历般的课堂节数。依此推演,设计的每门课程都可纳入这种矩阵图的评价,直至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警务专业课程体系。

图3 专业课之“交通运输警务导论”在“三维结构模型”截面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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