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节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的功能
2019-06-20李晶亮
李晶亮 王 坚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其蕴含着多元化的思想内容与丰厚的文化内涵,是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资源。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物质形态,在对其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需要依赖社会个体采取合理的传播方式,确保民族文化火种生生不息。而电视节目作为文化传播的主流媒体形式,可全面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与发扬的需求。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表现形式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广义上是指以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内容的电视节目,其兼具普通电视节目的表达形式,其核心在于人们运用纪实或艺术的表现手法,深度剖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客观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以电视节目为传播媒介,可以将文化遗产更加具象化、立体化、生动化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有助于引导公众深刻的认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社会文明进步的实际意义,与此同时,为公众带来艺术美的视觉体验。
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主要包括新闻纪实、纪录片、戏剧表演及大型综艺等形式。从狭义的角度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是指运用电视媒介相关技术手段,采集、整合、编创与记录各民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后通过电视节目创作的方式,保留古朴的艺术形式,赋予其审美价值[1]。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基本功能
通过综合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可知,无论是文化体系的膨胀,还是公众对差异性文化的青睐,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单纯的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远远不够,还需要通过特殊且合理的方式传承与保护民族文化,使其在时代发展的轨迹中生生不息,永久流传。电视节目作为文化传播的主流媒体形式,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具有潜在价值,是实现传承文化遗产目标的必要保障[2]。
(一)深化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时间与空间发展的综合性产物,其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与深厚的艺术内涵。通过一系列文化类电视节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与内涵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解析,可激发公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并主动参与到传承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公益活动中[3]。以扬州电视台为例,其创办的《扬州文化名人访谈录》节目,通过访问评剧、剪纸、雕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形式,为观众揭露文化遗产的发展历程,从而增强公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及荣誉感,以免该文化遗产的没落。
(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范围
图1 皮影戏艺术
由于各地区的历史背景与文化差异较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地域性特征,并成为地区的关键代名词。例如,剪纸艺术流传于河北一带、刺绣流传于苏州一带、皮影戏流传于江浙一带等。而这种地域性的限制,往往会由于继承人的稀缺,导致文化遗产失传,甚至走向没落。对此,电视节目作为以信号传播为主导的媒体形式,在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其可有效拓展文化传播范围,让更多的公众了解、熟悉与喜爱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而实现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4]。
(三)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行为的规范性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其内在文化价值大打折扣,部分独有的艺术精髓消失,归根究底,是由于文化遗产继承人的保护行为缺乏专业性与规范性,仅仅注重文化遗产的形式,忽略了内在精神品质。经过反复推敲与精心策划的电视节目,充分加强了内容与形式的规范性,确保民族文化遗产的经久不衰。
三、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具体策略
(一)打造优质的节目内容
内容是电视节目的骨架,艺术内涵是电视节目的灵魂。只有为公众提供充实且优质的电视内容,才能吸引广大社会群体的注意力。为此,对于电视节目制作人来说,应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为公众带来视觉与听觉的享受,激发其对节目内容的兴趣。例如,通过独家访谈古筝、纸扇、面人、雕塑、戏曲、剪纸及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方式,为公众展示民族文化遗产的魅力。
(二)打造品牌文化
通常来说,一期电视节目所引起的社会反响是有限的,其舆论热度会慢慢降低,而一个滚动播出的电视栏目,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是持续性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品牌打造是企业提升核心市场竞争优势的必要手段。电视媒体作为品牌建构的主要渠道之一,也需要依赖于公众的品牌认知,而电视媒体的品牌打造离不开电视节目,以此形成长期性、有效性的合作。知名媒体评论人王明轩认为,媒体生存品牌化是当代视频媒体生存的王道。而电视节目作为主流媒体形式,在打造媒体品牌方面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5]。
在现实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必须坚持走品牌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增长,这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栏目化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具有极强的个性化特征。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现实生活,将其作为电视节目创作素材,不仅可以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也可以带来丰硕的市场回报。
然而,在现实环境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内容的电视节目少之又少,无论是中央电视台,还是各地方电视台,民族文化遗产电视节目始终未能成为吸引公众的招牌,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可想而知。归根究底,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品牌化效应有限,这使得公众的关注度持续锐减,更谈不上深度鉴赏民族文化遗产。总而言之,在当代电视媒体发展进程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实现栏目化,进而打造品牌效应至关重要。
(三)确保表现形式的多样化
电视节目的综合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内容的复合性与节目形式多样化两方面。对于电视节目内容的复合性来说,一方面,每一期节目内容都是组合性的,可以是纪录片,也可以是热点资讯;另一方面,每一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内容都涉及文学、杂技、曲艺、美术、手工艺等繁杂的艺术类别,以此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目的选题范围。
内容是构成电视节目的骨架,也是每一期节目的基本要素。表现形式则是节目表达要素的方式。节目的内容与形式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依靠单一的纪实手法无法呈现民族文化遗产的艺术精髓。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的栏目化成为必然趋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电视节目,内容丰富,表现形式灵活多样。而且当下,电视节目表现手法极具综合性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栏目化也是顺应主流电视媒体发展趋势的重要表现。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强调本真性,依托综合变现手法,可以让专题节目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而为传播民族文化奠定坚实基础[6]。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鉴证历史发展的宝贵资源,浓缩了基层群众的智慧结晶,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与社会价值。电视节目作为文化传播的主流媒体形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节目栏目化,打造品牌文化,这可充分展现出民族文化遗产的艺术魅力,最终为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