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媒介素养与青少年德育研究
2019-06-17肖诗瑶蔡斐
肖诗瑶 蔡斐
对于青少年来说,在复杂的网络空间中,应该保持对各种手机信息的评估能力,批判性择取手机媒介传播的各类信息,进而通过提升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来提高道德素养。
有人说,这是一个手机时代。从媒介发展的历史来看,此话不假,如果說1980年代是报纸时代,1990年代是电视时代,2000年代是网络时代,那么,2010年以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时代正在成为发生的现实。尤其是手机凭借灵活性、交互性、拟人性、丰富性等特点,正在不断扩大着手机使用者的数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经达到8.17亿,约占中国网民规模的98.6%。[1]
手机媒介素养,是媒介素养在手机时代的概念拓展。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学者弗兰克·雷蒙德·李维斯与其学生丹尼斯·桑普森为了防止传统文化价值观受到冲击,就在论著《文化和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中提出了“媒介素养”的概念,并建立系统的媒介素养教育体系,1990年代后,北欧、美国等地逐渐将手机通信与媒介素养结合起来,发展出手机媒介素养的概念。相比之下,我国手机媒介素养研究起步较晚。2004年开始,相关学者逐渐进入手机媒介素养研究的领域,且研究较为浅薄,基本停留在理论梳理方面,如现状调查、原因探析、培养对策等,在实践上,只有鲜少的部分大学高校开设了此类课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于手机媒介素养的概念,国内学者给出过不同的释义。李春梅等认为,手机媒介素养是人们正确认识手机媒体,面对手机媒体传播的各种信息应当具有的选择能力、评价批判能力、创制手机媒介信息的能力、利用手机媒体促进自我良好发展的能力或修养。[2]周金辉等指出手机媒介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对手机媒体应用功能的掌握;对手机媒介信息的认知;对手机媒介信息的创造与传播;对手机媒体的合理利用。[3]于扬等提出,手机媒介素养可分为三个层次,初级层面是个体使用手机的能力;中级层面是个体利用手机去探寻信息的能力,认知、理解、评估手机信息的能力以及创作、分享和发布信息的能力;高级层面是使用者应具备应对媒介符号复合形式,以及应对不同信息源所发出的海量信息的能力,不断反思手机使用行为的能力,以及在技术、意识方面创作与表达上的能力。[4]综上所述,可以从对手机媒介及其信息的认识、评估、运用三个方面来理解手机媒介素养。
目前,随着青少年与手机之间的“黏性”逐渐升高,青少年群体使用手机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由此而来的争议却持续不断。最近,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师范大学赵志忠教授提出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立法禁止16岁以下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明确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属于违规行为,授权学校有权要求家长配合并进行适当处分。建议一出,立即成为社会各界的热议话题。不少家长拍手称赞,认为此举可以把孩子从对手机的痴迷中解救出来,让孩子回归课堂。但也有专家指出,且不说这样的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疏”“堵”结合形成长效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本文赞同后者的观点,并且认为:要贯彻“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立足点应该在青少年手机媒介素养这个关键,并且还可以顺延出提升手机媒介素养,从认识手机媒介、评估手机媒介、运用手机媒介等三个层面推进青少年德育这一具有现实意义的时代命题。
一、认识手机媒介,强化其运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CASS)发布的《青少年蓝皮书》显示,手机媒介的使用越来越趋向于“早龄化”,10岁以下中国儿童的触网比例2018年达到72%。虽然青少年的触网比例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大多数青少年对于手机的使用还停留在游戏、短视频、社交软件、音乐平台等方面,并未对手机媒体进行全方位的认识,导致了青少年群体过早地接触手机,却无法正确地使用手机,从而沉迷手机的现象。对此,需要通过政府、学校、个人三方面的合力建设,实施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认识手机媒介的能力。
首先,政府要加强手机媒介在德育体系建设中的参与度。在当前媒介融合的情形下,德育工作不能脱离手机媒介这个载体,政府既要积极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也要重视手机媒介在德育中的作用,使手机媒介与德育相互融合,全面开展符合时代的德育。监管部门应定期抽查学校的教育情况,实地调查学生的手机媒介素养情况,根据学生手机媒介的使用情况来适时、适地、适人地展开德育工作。同时,督促社会主流媒体部门开设相关栏目协助学校完成教育,例如,可效仿英国BBC开展的“首次触网”工程、“校园报道”工程以及“BBC链接”等媒介素养培育活动[5],通过向青少年提供有利于德育工作的学习材料来优化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样,也可效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教育部合作的节目《开学第一课》,在节目中通过手机媒介与节目外的青少年互动问答,同时也利用手机媒介将节目内容传播给青少年,从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手机媒介与德育的融合。
其次,学校要重视手机媒介与德育的关联度。手机媒介的“双刃剑”性质,给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很多时候,学校作为德育的主阵地,简单地将手机媒介看作是进行德育的“有害对手”,对手机采取避之不及的态度。其实,这就是对手机媒介存在错误的认识,是给德育人为设置障碍。事实上,手机媒介恰恰与德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学校应该重视两者的关系,通过丰富教育方法、扩展教育内容、提升教育质量、践行手机教育来提升青少年对于手机媒介的认识,提升青少年的手机媒介素养,达到最优质的德育效果。开设手机媒介认识课程是学校引导学生接受德育的措施,手机媒介认识课程对于青少年来说就是摆正手机在生活中的地位,让学生在接受课程的同时接受手机媒介中的德育信息。在专业人士的带领下,让青少年既了解到手机可以带来广阔的平台、丰富的世界、新鲜的信息,也认识到手机可能会助长攀比之风、导致社会信任的缺失,甚至带来违法犯罪。
最后,学生要增强在手机媒介中的自我认同感。面对手机媒体信息的洪流,青少年往往不能全面认识手机媒介中的各种信息,容易在繁杂的价值观交错下迷失自我,缺乏自我认同能力的青少年往往会产生“过度追捧”或者“过度自卑”的情绪:只想走捷径获得成功“过度追捧”,没有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靠模仿学习非主流的行为来博得他人眼球;“过度自卑”是则认为自己处于社会的底层,有着先天的条件劣势,对自己的各方面都不再抱有希望。这两种心态都来源于青少年对于自我认同的缺乏,对此,青少年应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压迫正确地对待一时的成败得失,处优而不养尊,受挫而不短志,使顺境逆境都成为人生的财富而不是人生的包袱”,用正确的眼光认识手机媒介中的各种信息,追求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注重自身心理健康的发展。
二、评估手机媒介,摆正其位置
目前,我国手机市场上的各类移动应用程序(App)在架数量为449万款,以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为首,例如凭借着毒鸡汤走红的公众号、凭借着整容上位的青年男女、凭借着炫富获得好感的博主,这些信息充斥着整个网络环境,在不断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同时,也污染了主流媒体所营造的德育建设环境圈。对于青少年来说,在复杂的网络空间中,应该保持对各种手机信息的评估能力,批判性择取手机媒介传播的各类信息,进而通过提升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来提高道德素养。
一方面,提高青少年对手机的需要性判断。智能手机的“个性化推送”功能,提高了青少年使用手机的兴趣,同时也带来了青少年的“手机依赖症”。未来似乎正朝着短剧《黑镜》中《急转直下》一集所塑造的场景发展,我们的生活会被手机媒体所占据,甚至操控,我们会为了手机媒体中的“我”的形象而改变生活方式。字节跳动算数中心发布的《2018抖音大数据报告》显示,抖音的日活跃用户达2.5亿,其中,青少年占很大一部分,他们经常陷入“抖音5分钟,人间1小时”的漩涡中。对于这样的使用悖论,必须要帮助青少年摆正手机媒介在生活、学习、社交中的正确位置,让青少年学会正确使用手机。对此,政府应督促各类软件增强使用时间提醒功能,在长时间的使用后,明确提醒过度使用带来的后果;学校也应定期组织“手机使用分享会”,收集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长、内容等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对学生进行心理道德教育;另外,学校要深挖学生特长,培育课外兴趣点,避免学生过度沉迷手机,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受到负面信息源的影响。
另一方面,提高青少年对信息的复杂性甄别。信息是价值观的载体。毋庸讳言,目前的手机信息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比如根据清博舆情统计,在最近的福建赵宇见义勇为一案中的网络用户情感表达中,22.26%是正面情绪,59.67%是负面情绪。如何看待观点悬殊如此大的事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青少年的知识修养。缺乏足够知识储备的青少年往往随大众化一味地指责警方不分青红皂白,甚至散播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灰心,无法辨别某些传播者为了博得热度故意散发负面情绪的用意,也忽视了政法系统所做的及时纠错的行为,对案件的信息没有作出正确和详细的评价。引导言论走向、敲定事件实质可以让青少年在使用手机媒介追踪事件时,潜移默化地接受德育,所以,社会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能动地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及时发布有利于道德教育的观点;学校要组织定期学习近期的社会热点事件,将主流媒体对此的评论作为学习的教材,并鼓励青少年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与分享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三、运用手机媒介,发挥其作用
手机已经改变,并将持续深度地改变我们的生活状态。在这样的信息模式下,青少年德育信息的接受自然也会逐渐从学校、家庭拓展转移到手机媒体上。换言之,青少年在处理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家庭关系、自我关系上,会不自觉地参考手机媒体中所提供的信息,在行为判断、行为选择、行为约束和行为实践上也深受手机媒体信息所传达的意义的影响,所以,指导青少年正确运用手机媒介是道德教育的关键。
一是通过手机媒介中的多种渠道传播优秀德育内容。当前青少年的手机使用率高,但却停留在部分应用上,具体表现为在生活上以游戏、音乐、娱乐化App为主;在新闻获取上,以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媒体为主;在学习上,以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来获取答案为主。实际上,手机的作用远不止这些,我国市场上在架的449万款App中,有不少值得青少年下载使用,其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德育素材。例如,大多数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已拥有自己的App,界面美观、内容充实,青少年可以通过这些主流媒体获取新闻资讯,同时,也可以侧面地接受主流价值观。另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大环境下,各级融媒体建设相继展开,越来越多的信息公布在对应的官方网站上,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8年12月,我国共有政府网站17,962个,这些都是青少年获取优秀德育内容的渠道,学校应该主动挖掘、评价、筛选后,广泛向学生普及有利于德育培养的学习类App、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学校之间也应相互交流推荐,形成模式化的校园德育培养链条,引导学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德育培养。
二是通过手机媒介中的内容信息加强法治教育。一方面,政府要净化手机网络环境,以制度为抓手,加大法律惩戒力度,强势扫清德育中的障碍。加大监管力度,尽可能地防止有害信息进入青少年的手机,所有App、网站、平台都应设置青少年观看模式,在实名制的前提下,强制设立青少年信息接受的“防火墙”;提高内容门槛,完善内容审核制度,坚决阻止低俗、色情、下流的信息内容流入信息市场;加强监测力度,调动通信管理、公安网监、工商、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全方位、全时段监测信息内容市场,重锤打击违法企业。另一方面,学校应坚持以法律基础课为中心,适应手机媒介下的课程教育,落实完成法治教育建设。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已经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观培育的主渠道,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6],但大多高校仍然按照传统上课形式,没有适应时代的发展,学校应该将法律课程和手机媒介相结合,开发线上课程、手机问答、法律软件普及等,还可以引用线上专业法律顾问解答青少年的法律疑惑。当然,对于青少年个人来说,也要运用法治观念来看待手机媒介中的信息,通过法律意识的形成来减少散播谣言、恶意攻击、盗窃信息、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行为对于自身的伤害。
三是通过手机媒介中的传播功能完善德育建设体系。青少年德育工作,可以抓住手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利用手机媒介提供的优质德育内容,进一步发挥手机媒介的教育价值。比如相关教育部门,可以效仿目前流行的“学习强国”App,通过及时推送短视频的学习方式,将手机媒介打造为青少年德育建設的“掌中宝”。此外,还可以丰富手机媒体中主流文化的教育方式,过去青少年接受的多以文字教材和课堂授课的形式,手机媒体可以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教育,以及H5、VR、游戏等多种技术的结合,例如,在“五四青年节”前夕,各类主流媒体都相继发布了丰富的内容,作为优秀的德育素材供青少年学习。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什么是青春?4—96岁的回答》,采用短视频的方式,邀请了不同年级的人来聊青春,用更具有情怀的讲述方式间接地进行德育熏陶;上游新闻App的“五四惊雷,百年激荡”专题报道第三篇,图文结合地讲述了重庆近代历史上多位优秀青年的故事,可以让青少年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也启迪着当代的青少年走向树立更崇高的理想。手机媒体可以使得德育传播变枯燥为生动、变单一为多元、变狭窄为广泛,能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德育传播。
习近平总书记表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在复杂多变的网络媒介环境中,如何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多方协同发力,既要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健康的手机网络环境,又要鼓励学校打破既有教育的窠臼,加强对手机媒体的认识、评估和运用,发挥手机在青少年德育建设方面的传播优势,切不可因噎废食,更不能盲目“一刀切”,拒手机于教育外,连接手机媒体与德育培养的桥梁,拥抱互联网环境下德育建设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9-02-28)[2019-03-20].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902/P020190318523029756345.pdf.
[2]李春梅,李思齐.大学生手机手机媒体媒介素养教育研究[J].青年记者,2012(33):94-95.
[3]周金辉,李晓飞,张敏,等.大学生手机媒介素养研究综述[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4(2):48-50.
[4]于杨,李静霞.论手机媒介素养的涵义和特点[J].现代传播,2015(2):148-150.
[5]王秋.手机媒体环境下的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J].编辑学刊,2012(5):42-44.
[6]袁文华.加强当代大学生网络空间法治观教育[J].当代青年研究,2016(4):5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