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希望理论介入犯罪未成年人希望感提高的个案研究

2019-06-14王亚梁

山西青年 2019年11期
关键词:案主个案动力

王亚梁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们享受其丰硕成果的同时,各类社会问题也悄然滋生。其中暴力犯罪的案件不断涌现,以青少年群体的增长最为突出,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在司法社会工作的开展中,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对于受害者和社会和谐安定产生危害,也对犯罪未成年人造成了自我伤害。

结合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南通市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南京市五辖区涉罪未成年人调查等研究,不难发现当前存在“我国犯罪未成年人性格特征为自卑的人数排在第二位”的严峻事实和“青少年因受到犯罪入刑等的打击,自信心严重受挫,发展动力不足,产生认知和行为偏差”的普遍现象。因此,在司法社会工作中,关注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希望感,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司法社会工作者实务过程的重中之重。

希望作为人对未来的积极期望,心理健康的标志以及人们应对压力和挑战的精神力量,影响着人的许多方面,是个体对未来的一种积极体验。研究显示,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都未臻成熟,希望理论的运用具有较显著的介入效果。通过文献分析笔者发现,希望理论在医务、教育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广泛的运用,但国内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理论运用仍十分稀缺,介入犯罪未成年人矫正方面的研究设计甚少。因此,本研究帮助犯罪未成年人克服希望感不足带来的消极影响之余,也将有利于探索希望理论本土化运用的适用性等,具有极大积极意义。

二、研究理论基础:希望理论

1991年,心理学家Richard Snyder及其同事开创了一种临床和认知的希望理论,在心理学界获得广泛认可。Snyder等人认为希望模型主要包括三种成分:目标、路径思维以及动力思维。

(一)目标:目标是希望的核心部分,在个体产生希望的过程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希望的方向,同时也是希望的终点。目标设置的适宜程度越高,希望水平就越高,人们感知目标过高或过低时都不会付诸充分的努力。

(二)路径思维:路径思维就是开发大脑中的预测能力系统,在头脑中设计出指向目标进而达成目标的计划和方法,是通过目标在个人的现在和未来之间建立连接的途径。高希望特质的个体往往能够更好地规划出替代路径以及应对原有路径受阻碍的境况。

(三)动力思维:动力思维是推动个体产生目标,并沿着所设计的实现目标的路径前进的维持系统。这是希望的动机因素,即个体运用路径和策略达成目标的信念。动力思维能够决定个体的目标产生、路径设计的过程,并为个体提供坚持下去的动力和支持。

三、案例分析及介入

(一)案主的介绍

案主J某,男,17周岁,犯盗窃罪,于2017年4月8日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经过《艾森克人格问卷》测评,J某属于性格较内向且情绪不稳定类型。在考察期顺利结束后,通过跟踪调查发现J某因在工作场所与同事发生冲突辞职,生活状态陷入不稳定,面对困境存在逃避和消极思想。针对此情况,笔者与案主进行了详细沟通,并使用《成人素质希望量表(ADHS)》对J某进行希望素质的评估,发现案主确有希望感不足、动力缺乏的问题,因此开展此次个案辅导工作。

(二)案主问题的分析

通过前期访谈、量表测量以及进一步的调查走访后,笔者发现了降低案主希望感的三个主要因素:

1.没有接纳事件及自我和解

越轨行为产生后,案主较多地采用否定、情感隔离等压抑自己的情绪,并未真正意识到案件已经完结,其仍然是一个压力来源。在第二次工作的突发事件中,案主认为自己受到孤立和谴责,激发了之前的悲伤体验,加深了无力感。

2.对自我的认知水平较低

案主于初中辍学,独立生活并从事服务员,受到的教育和关怀指导不足,学习成长经验和认知发展水平有限。案主对自身的性格、能力、资源、优势的认知较消极且不全面,发展的期待感和希望感较低,向上成长的动力不足。

3.对工作丧失了追求

案主独自生活工作以来一直从事餐厅服务员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越轨行为及与同事的冲突,使案主对重回这个工作环境存在抵触。而寻求其他工作机会的能力、经验和自信心不足,害怕遭到拒绝,自我否认,畏难情绪重。

(三)个案的计划和实施

根据对案主问题的分析,在希望理论框架的指引下,本次辅导的目标是:

1.系统地帮助案主通过正确认知、思考及达成目标来改善希望感水平——通过完成对事件的接纳重新树立信心;通过获得重要他人和自身的认可和接受对自我有更全面的认知;通过寻找新工作来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

2.在此过程中注重培养案主的目标、路径思维和动力思维,增强案主未来保持并提高希望感的能力。

在目标的指导下,笔者共开展了四阶段的个案介入:

个案辅导的过程

四、个案的效果评估

(一)认知行为转变分析

通过对访谈记录、观察记录和案主自我陈述等材料进行分析和评估,笔者发现,经过整个干预过程,案主在自我和解、自我认知、自我实现等方面得到改善:

1.对事件的接纳和认知使自我从失去转向和解

案主对该案件存在回避和羞耻的态度,一直难以释怀并自我贬低。通过帮助案主事件的进行正确认知并接纳,从其他真实案例受到鼓励和教育开始新的探索,案主对于该事件是个“伤疤”的态度有明显转变,对未来更有信心。

2.对自我有更全面的认知

案主从小的成功体验并不多,初三辍学、经济紧张、工作受挫等负向境况使案主容易自我否定,没能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资源。而经过此次辅导,案主在情绪疏导后更冷静和全面地认识了自己,补全了自我的多个维度,更加认可自我。

3.找到了新工作来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

案主在社工的帮助下通过一系列探索和回顾,循序渐进地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最终确定了去合肥投奔表哥学装修。通过后续追踪,笔者了解到案主仍在表哥处跟着师傅做围墙板组装,一边学习技术一边工作。虽然身体负荷较大,但案主较认真和细心,也获得了师傅的认可,对自己的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具有信心。

(二)量表测量结果分析

为提高评估的科学性,笔者应用《成人素质希望量表(ADHS)》对案主进行了前后测量。对比数据发现,案主的路径思维和动力思维得分都各有2分提高。尽管提高幅度不大,但希望感提升本就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改变后形成的良性循环将帮助案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朝着积极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此次干预有效增强了案主的希望信念与内在能量,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及健康发展,证实了希望理论框架下的社工个案辅导可以提高犯罪未成年人的希望感。同时,此研究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犯罪未成年人的研究领域,丰富了希望理论框架的实践范围,立体地展示希望理论教育和改造未成年犯相结合进行研究的可行性和意义。笔者相信,通过更多学者的研究和实践,希望理论将为司法社工干预犯罪未成年人的研究和实务相关维度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促进司法社会工作的开展针对失足青少年真正做到“安其身、育其心、正其人”。

猜你喜欢

案主个案动力
个案管理模式在乳腺癌患者中的应用研究进展
学习动力不足如何自给自足
案主自决原则在老年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
浅析计划阶段的案主自决
重掌生活主导权
——认知行为治疗介入精神障碍康复案例
胖胖一家和瘦瘦一家(10)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在残疾人个案中的应用
别样风景的多元化绽放——我国当代女性写作的个案式研究
动力船
实践 学习 在实践——《新闻个案教程》开讲五年实录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