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情感表现类型与社会传播功能研究
2019-06-11吕民钰
吕民钰
【摘要】民族声乐是我国民族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晶,反映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在历史中所呈现出来的科学性、艺术性以及时代性的特点。同时民族声乐作为一种表演性的艺术形式,其能够表达出人类初级的情感特点,即在民族声乐的演唱艺术中表达出最基本的喜、怒等情感类型,其次是通过较为高超的声音、气息等的控制,进入到歌曲的思想中,达到一种情感的共鸣表达,最后是利用歌曲内容的对比来实现对民族情感、地域情感等的表现。民族声乐的延长艺术的情感表达类型的是层层递进的,其能够通过演唱的艺术特点以及情感表达的内容以认知、教育、审美等渠道展开社会传播。
【关键词】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情感表现形式;社会传播功能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民族声乐是在继承我国民间传统的民歌、戏曲等演唱特点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外来的美声唱法的歌唱理论和优点的新时代民族演唱艺术,可以说在我国各个民族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是具有最高的艺术性、民族性和创新性的演唱形式,其代表着我国民族演唱艺术创新发展的主要形式,也是对于民族声乐理论的总结和概述,对于我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情感表现形式
(一)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初级情感表现
初级情感表现形式主要是对于演唱内容的基本情感的表现。如在《白毛女》中开篇的唱段,主要的情感是“悲”,通过对气息的运用,将民族声乐唱“活”“深”“通”,如在呼吸时控制气息沉降到腰腹一带,用延长气息的方式来表达曲目中的情感特点,同时利用独特的共鸣腔体的方式,让声音具有一些情感特点。如“乐”的曲目中,声音音色明快、铿锵有力,而“哀”的曲目中,声音音色厚重且悠长,胸腔中会产生一种坚实的低音效果,通过坚实的有声音演唱方式来表达民族声乐曲目的情感特点。可以说初级的情感表现形式主要依托于高超的声乐理论的掌握和演唱技巧的掌握。
(二)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二级情感表现
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二级情感表现主要是指演唱者能够同曲目内容产生情感共鸣,并且能够通过自我的演唱的加工,赋予曲目个性化的特点,展开二度加工,从而形成一种人曲共鸣的情感表现形式。在该阶段的表现中,演唱者不仅仅通过声音的外在表现形式来呈现出二级情感内容,还通过利用表情、肢体等动作形态奏效。如在《槐花几时开》这一四川民歌的演唱艺术表达中,其主要是表达一种等待自己想念的情人归纳的情感,因而演唱者在表演的过程中,通过眼神、肢体以及对于声音技巧的处理,即其觉得这种情感需要在明快的声音基调中加入一点点不安和焦虑,因而在处理时演唱者将自己的情绪加入到声乐表达中,最终呈现出一种演唱者同曲目连接在一起的表现形式。即听众能够感受到演唱者正是那个正在等待情人的姑娘,由此賦予民族声乐更加丰富的情感内容。
(三)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终级情感表现
终极情感表现形式主要是实现演唱者、民族声乐、听众三位一体的情感共鸣形式。不仅仅是演唱者同民族声乐融为一体,更甚有听众也能够从演唱艺术中感受到民族的情怀、地域的艺术表现特点等内容。首先要求演唱者能够进入到曲目的意境中,并且能够根据对歌词内容、曲目的时代背景、环境特点等,使自己完全融入到该境界中,并且将歌词中的形象和音乐中的形象处理成不同分割的东西,从而呈现出感情真实、吐字有特色的形式来达到最高级的情感表现。如在陕西的民族声乐演唱中必须能够在演唱的吐字等处理上带入陕西独有的咬字特色,从而才能够带来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所具有的民族共鸣、地域认同等情感特点。
总之,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情感表现形式是丰富的,其具有最基本的艺术特点,也具有民族性质。
二、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传播功能
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传播功能主要是指其所具有的对人和社会起到的作用和效能,如控制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审美功能等。当前民族声乐演唱艺术具有社会认知功能、社会教育功能和社会传播功能。具体如下文所阐述。
(一)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认知功能
社会认知功能指听众能够通过民族声乐演唱活动,对于该民族声乐的内容、特点以及性能等有初步的认知。在民族声乐演唱艺术中,其能够通过对声音、口腔共鸣体的控制等等来实现对该曲目的情感特点的控制和传达。如对于《白毛女》的演唱,整个曲目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如在第一段和第二段中,不同的民族声乐内容在声音、气息等方面的控制是不同的,听众能够通过演唱者的表演技巧,掌握整个曲目表达方式的变化,由此掌握其情感内容的变化。
(二)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审美功能
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审美功能主要是指演唱者通过自我同声乐之间的情感共鸣,让听众的听觉期待得到满足,从而完成审美体验。由于在民族声乐演唱艺术表达中,演唱者会通过自我对于民族声乐曲目的理解,从而通过控制气息、声音的大小、表情特点以及肢体语言等来进行情感的表达,而不同的演唱者在表达同一曲目中的同一情感内容的表现形式不同,其所带来的审美意义也不同。
(三)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教育功能
民族声乐的表达形式对于一些非专业的听众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这主要是因为民族声乐是植根于一定民族文化精神中的,并且是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下所产生的,不是在这一环境文化下成长的听众和演唱者对于该文化内涵的掌握程度是不同的。也可以说,民族声乐中包容着一个地区地域文化的内涵。一些技术高超的演唱者能够通过演唱艺术的掌握,将民族声乐中所蕴含着的民族文化内涵传递给听众们,在此过程中也能够展开民族文化的传播教育。
总而言之,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社会传播功能的发挥还需要能够基于现代社会传播工具,利用自媒体工具、大众传播功能,为其传播发展创造良好的传播环境。随着流行音乐等的发展,如今民族声乐的生存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其演唱艺术也逐渐朝着专业研究的方向发展,传统的民间演唱艺术形式正在逐渐消亡,这对于民主声乐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挑战,需要社会各个阶层能够正视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的社会传播功能以及其所具有的民族性、艺术性等特点,采取一切措施对其展开传承和保护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民族声乐演唱艺术通过其发声方式的控制,来实现对声乐内容的最基本的喜、怒、哀、乐等的情感表达,演唱者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演绎来达到一种情感的共鸣,即人歌一体的效果,在民族声乐中融入演唱者自我的艺术表达特点,从而带来一种民族情感、地域情感的认同,同听众的情感期待实现共鸣。可以说,在民族声乐演唱中的初级情感表现中其实现了一种社会的传统的认知功能,即让听众能够知道演唱的内容是什么样的,而通过二级的情感表达形式中,能够起到一种社会审美功能的传播,即演唱者同民族声乐实现一体,实现了渲染的功能,最后则是通过曲调的表达,实现对民族声乐的教育功能,即让听众能够知晓该民族声乐是在怎样的地缘环境、民族历史中所产生的,最终为民族声乐奠定绝佳的社会传播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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