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金融支持策略探讨
2019-05-25高彦彬
高彦彬
摘要: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金融需求出现了规模化、长期化和多元化的新特点,而金融供给却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产品单一以及农业信贷担保困难等问题。为了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顺利进行,应当选择有效的应对策略,包括: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强化金融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供给侧改革倾斜、扩展贷款担保方式和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改革;金融支持;金融创新
农业供给侧改革是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核心,通过农业政策的引导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升级换代,使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消费者当前以及潜在的需求。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决定性因素包括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与制度创新。其中农业生产各类要素供给的数量直接决定了农产品供给的总量,而农业生产要素供给的质量以及供给方式则会对农产品供给结构的形成、供给质量的提升产生影响。
金融作为农业生产的核心要素之一,可以引导资金的流量与流向,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进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通过金融政策的引导以及金融资源的调节,着力支持现代化和高效环保农业,减少传统农产品的过剩供给,从而达到农业“去产能”的目的;通过政策性银行对粮食收购的信贷支持,鼓励多元化主体进入市场收购农产品,可以达到农业“去库存”的目的;通过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扩大对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出现的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并且对信贷投放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可以达到农业“去杠杆”的目的;通过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把降低农业贷款利率真正做到实处,从而达到农业生产“降成本”的目的;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比较薄弱的地方,如农田水利、農业科技、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农业产业化以及农产品物流、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金融应增加支持力度,实现农业“补短板”的目的。
一、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金融需求的特点
(一)金融需求规模化
一是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过程中,劳动力成本的不断增加,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主体需要购置多种大型农机。二是为避免农产品价格的市场波动,调整销售时间,有必要建设粮仓、冷库、厂房和农业产业园区,需要筹集大规模资金。三是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果蔬专业户等需要经常性或季节性大额借款,而且借款期限较长。特别是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司+产业园区+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产业链不断创新和推广,现代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链条进一步延伸,农业生产各环节对接合作紧密,由此造成对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大幅度增加。
(二)金融需求长期化
一是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规模化、集约化越来越明显,高产、高效、特色农业占比持续增高,中长期信贷融资需求不断扩大。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建筑道路、新盖住房、兴修水利等)和大型农业新机械设备采购资金占用的时间较长,迫切需要商业银行提供更多中长期贷款。三是日益互动融合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带来农业产业供应链的延伸以及价值链的拓展,这导致了农业信贷需求结构的变化,从以前的短期性资金需求转向长期性资金需求。
(三)金融需求多元化
一是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进程中,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逐渐萎缩,取而代之的是农业产业链的纵向一体化,农业生产分别延伸到生产的前期和生产的后期,出现了一些农业生产工业化的模式。相应地,金融需求也超出了传统的农业生产贷款,需要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创新产品服务,贯通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金融供给,为农业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提供全程服务。二是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了农业与第二、农业与第三产业加速融合,出现了多种新型业态,例如:循环农业、休闲农业、有机农业、文化创意农业以及生物能源农业等。这些新型农业产业形态通过公司化运营,对非信贷类金融服务需求增多,如资本引入、公司上市、债券发行、管理咨询、现金管理等。
二、金融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有效供给不足
一是农业政策性信贷支持不足。虽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较广,包括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水利建设贷款等,但是信贷资金数量十分有限,主要针对粮食、棉花、油料收购提供贷款,其他类别的贷款很少。二是商业银行对农业贷款存在“惜贷”现象。由于农业贷款交易的高成本,借款人与贷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固有弱点,尽管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但是旨在盈利的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农业提供信贷资金,相反资金流向了利润率较高工商业。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开始转型,转向商业化运作,其农村市场业务量正在下降,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必然减弱。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有限,加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农信社分担服务“三农”的责任十分有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具有商业银行的性质,使其难以在农业供给侧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二)金融产品单一
一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农村现有的金融产品一般包括农村工商贷款、农户小额联合保险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等,这些信贷产品的共性是贷款额度小、贷款期限短、贷款利率高,这不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二是现有信贷产品同质化非常明显。金融机构提供的大部分是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等传统产品,只能满足农户一般性生产所需的资金,很少推出符合现代农业生产特点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信贷产品。虽然有些地区已经探索了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财产权和其他农业产权的贷款业务,但由于抵押价值评估与后续处置这两个问题尚未能真正解决,农村抵押贷款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三)农业信贷担保困难
一是抵押品的有限性。一般来说,可以用于信用抵押的物品有两个先决条件:贷款人对其有处分权,金融机构可以衡量其市场价值并且可以交易。目前,农民拥有上述两个条件的物品很少,而且都存在缺陷。二是农业信贷担保形式单一,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具有较高的风险防范作用,但在实践中,农村可以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较少。金融机构在办理担保时仍遵循城市信用担保方式,创新不够。三是农业信贷保险机制不健全。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农业信用贷款提供担保,实际上承担了被担保人违约的风险,应该通过担保收费或提取风险准备金获得风险补偿。由于目前还缺乏合理的担保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如果发生代偿事件,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只能自己承担贷款风险。虽然部分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初步建立了农业信贷保险补偿合作机制,但是银行仍然对信贷担保机构心存芥蒂。
三、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策略选择
(一)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
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的目的是使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能够满足不同农村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形成错位经营和协调发展。一是县域金融机构的发展格局应是“有进有退”。对一些规模较小、经营差,而且没有特色的金融机构实施退出机制,减少这类金融机构占用大量市场资源,从而让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二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要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并实行差异化经营。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需要继续加大对中长期信贷支持的力度,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等;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服务“三农”发展新模式,多投入资金支持当地农业发展,尤其是加大对农业重要项目、农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邮政储蓄银行应扩大业务范围,以更好地满足农村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应继续发挥支持农业主力军作用,调整传统信贷模式,为农业供给侧改革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强化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应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作为核心,开发设计合适的金融产品,满足农业客户的综合金融需求。一是要积极扩大有效抵押范围,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是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等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形成物流和资金流的双向循环。三是积极扩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产品及其制度,完善银行服务模式,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四是积极推进农业融资模式创新,开发设计PPP融资、批发转贷、股权投资等多种融资模式,满足农业发展多样化的需求。
(三)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供给侧改革倾斜
一是银行在信贷投向上要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注重信贷资金从投量到投向的转变,对传统农产品种植调减后,大力支持改种优质农产品的农户。二是以农业生产方式转型为核心,增加对农业资源利用率高、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系统稳定的金融供给,积极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设施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三是加大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满足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者的资金需求。四是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增加农业产业的绿色金融供给,实现农业增效、农村绿化、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扩展贷款担保方式
一是凭借农业龙头企业的影响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信贷模式。二是扩大农业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使用农村房屋、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权办理基本的贷款业务,或者是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可作为抵质押物的财产进行组合,共同充当贷款抵押物進行贷款。三是建立评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专业评估机构以及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对抵押登记和权属处置平台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产权不清晰的农村工商户厂房、农民住宅资产加速产权明晰工作,为农业规模种养殖户创造抵押贷款条件。
(五)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
一是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和偏远地区设立营业网点,优先为金融机构设立农村网点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一定财政补贴。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系统,对农村地区跨行和跨区域的转账、汇款和结算等业务实行手续费减免政策。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息采集覆盖范围,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共享,同时加快建设健全的农村征信体系,提高农民诚信意识,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贷款额度等方面对遵守信用的农户给予适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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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研究)(18240041017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GSKY2017-21);河南理工大学研究和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SJDZXYB-11)。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