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中的伦理思考与实践
2019-05-21陈宏飞
陈宏飞
[摘要]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整个流程中,遵循伦理原则是检验工作人员乃至医护人员必须做到的最基本原则。该文全面分析了检验医务工作者在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实践工作中所应处理好的相关伦理问题,并阐述了妊娠糖尿病检验中的伦理原则。在此基础上,该文进一步对妊娠糖尿病检验工作中各环节作出思考和探索,旨在推动妊娠糖尿病检验遵循科学时兼顾伦理道德原则开展和实践,进一步提高医疗及相关机构对孕妇的人文关怀,最终探索整个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体系建设。
[关键词] 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原则;人文关怀
[中图分类号] R44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9)03(a)-0197-02
[Abstract]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diagnosis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following the ethical principles is the most basic principle that must be done to test the staff and even the medical staff. 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analyzes the relevant ethical issues that medical workers should handle in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and expounds the ethical principles in the testing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further considers and explores all aspects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 work, aiming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ethics and ethics in science,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humanistic care of pregnant women in medical and related institutions and to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ntire 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 ethics system.
[Key words] 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 Ethical principles; Humane care
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葡萄糖及其他糖类物质代谢出现功能性异常,它是可能发展成2型糖尿病的成因[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饮食结构的改变,妊娠期糖尿病(GDM)程明显增高趋势。由于我国技术水平的局限,孕前检查的覆盖率很低,孕前检查的技术手段也有限,导致临床上对GDM的延迟诊断,甚至出现漏诊误诊。往往大多数受孕女性对这些知识不了解,认识不充分,在孕期检查上有所忽视,有些甚至有反抗情况,这些问题未孕前检查的覆盖率提高带来了大的挑战。
1 妊娠糖尿病检验中常见伦理问题分析
妊娠期糖尿病系指在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任何程度的糖代谢异常。由于妊娠期血容量增加、血液稀释,胰岛素相对不足;胎盘分泌的激素(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在周围组织中具有抗胰岛家作用,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使母体对胰岛素的需要量较非孕时增加l倍,因此妊娠期易诱发或加重糖尿病。此外,胎盘生乳素还具有脂解作用,使身体周围的脂肪分解成糖类及脂肪酸,故妊娠期糖尿病比较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临床以高血糖为共同标志,主要表现为多饮、多食、多尿及乏力、消瘦,病情严重或应激时可发生急性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等。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糖化学糖蛋白百分率和妊娠期糖耐量受损率是两个主要的诊断指标。产前检查和分娩后的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并予合理的护理,以达到良好的围产结局。
下面将对我国妊娠糖尿病检验中常见伦理问题进行分析。
①受孕女性做产前检查的护理。妊娠早期用每2周1次,中晚期每周1次。这个过程要靠孕妇和医院共同来完成,孕妇及其家属的认识参差不齐,往往不能做到真正对产前检查认识到位。而各大妊娠糖尿病检验平台在注重妊娠糖尿病检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缺乏妊娠糖尿病检验的伦理精神,整体上没有建立系统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机制和规则,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妊娠糖尿病检验过程中的伦理原则执行。
②具体到妊娠糖尿病检验过程中也存在许多违背伦理的问题。在样品采集过程中,涉及孕妇隐私权的如精液、阴道分泌物等样品缺乏伦理保护意识,对采集这些样品的场所建设也往往不够隐秘和安全。样品采集完成后,在其转运和储存过程中,没有建立严格的执行和管理制度,容易造成样品失活和混淆。另外,检验完成后的废弃物,尤其是生物废弃物处理不当,极易破坏医院环境,严重的甚至引导孕妇的交叉感染,为孕妇增加痛苦。
对妊娠糖尿病检验报告的核对,对出现的信息不一致和矛盾情况没有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对违反常规病程发展规律的结果没有做出科学分析和统計总结而仅仅凭经验判断,是对孕妇病情和利益的轻视。
③孕妇和医护人员获知的信息不对称,也是破坏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原则的重灾区。孕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对自身权益在受检前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对检验后的权利救济途径和措施也是知之甚少。
④整个检验医学研究发展对医学伦理审查仅停留在科研层面,在具体的妊娠糖尿病检验实践中缺乏伦理意识和伦理精神。关于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使用最为广泛的75 gOGTT,重复性不高,对孕妇自身的依从性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在严谨的科学下需要借助循证医学的证据作出最佳的诊断方法和切入点,因此如何提高孕妇依从性是一大难题。
2 妊娠糖尿病检验的伦理原则
针对我国妊娠糖尿病检验中存在许多不足,下面总结了以医学伦理学为基础的妊娠糖尿病检验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原则。
2.1 自主性原则
孕妇正式由于自身身体出现问题才需要解决问题,在检验前多半心理处于焦急状态。而孕妇这种状态恰恰会影响检验结果,使得采集的样品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在进行相关样本采集前,检验医护人员应该与孕妇进行充分沟通,通过讲解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科学例证和相关知识使得孕妇熟知其检验的科学性和重要性,环境孕妇紧张焦急的情绪,积极配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以此来保证采集样品的高质量。在样品采集前,应同孕妇或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对于孕妇或家属不能充分理解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项目,检验人员应该并用科学的、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孕妇讲解,解答孕妇或家属的疑惑。对于特殊妊娠期糖尿病诊断项目和一些隐私性较重的样本采集,检验人员应该在遵循孕妇自愿原则下,为其提供专用场所,并进行心理健康引导。
2.2 公正原则
公正是依法治国的本质体现,也是妊娠糖尿病检验过程应该坚守的重要原则。公正原则是一切妊娠糖尿病检验在宏观上的资源配置和权力分配的基本标准,在强调和坚持检验的普惠性同时,也保证每位孕妇享受检验的平等权利的实现。基于公正原则,检验医护工作人员自身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平等原则,同时应保证妊娠糖尿病检验流程中的公平、公正、平等原则,不可利用职权便利破坏这种原则。①在国家宏觀政策上,对检验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医疗改革政策和措施中要坚持普惠性标准,时刻要最大地程度地降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费用,最高质量地服务于最广大孕妇,更好、更便利、更经济对最广大孕妇进行检验;②妊娠糖尿病检验的结果应该客观准确,坚决杜绝检验数据弄虚作假;③妊娠糖尿病检验作为医院的服务窗口,需要坚持平等的服务理念,公平对待每位受检者,维护医疗检验的秩序性和权威性。
2.3 有利原则
所谓有利原则,即对孕妇有利原则,也称行善原则,是服务于孕妇主观意愿的原则,是把孕妇健康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首先,检验人员应采取最有利于孕妇的样本采集方式,最大可能减少对孕妇心理和身体的伤害,孕妇的样本采取有多项目需要抽血,如不提前告知和降解,对孕妇的心理伤害比较大[2]。其次,样本采集后,应建立完整有效的样品周转和处置程序,保证样本与孕妇信息一一对应,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样本废弃物应建立废弃物处置程序,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菌种和毒种等高危废物应在产生地点进行灭菌和消毒处理后收集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检验环境。在样本处理上,在科学严谨的原则上及时对样本进行相应该采用科学、先进检验技术,保证检验设备及仪器的正常运行状态,做到检验过程科学标准,检验结果客观公正[3]。
2.4 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是妊娠糖尿病检验中伦理原则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妊娠糖尿病检验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其最基础的条件是对检验及医护人员对的职业道德要求。检验和医护人员对孕妇信息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①对孕妇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职业、家庭、工作性质和疾病史等进行保密,医疗机构不可泄露孕妇信息,医疗机构应建立防止孕妇信息泄露的措施和机制;②对可能使孕妇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的实验结果遵循保密原则,切不可泄漏孕妇检验结果,对孕妇身心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4]。
3 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体系建设
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建成和完善。在现今,最重要的是医院和医疗机构应该重视其妊娠糖尿病检验的伦理建设,形成一种基本的意识。再者,在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医学伦理培训体系和内容,根据妊娠糖尿病检验的技术特点和医疗特性,聘请国内外相关专家,进行多形式和灵活的培训内容,可以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实践相结合。具体地,可以建议专门管理的伦理办公室,承担其整个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体系的构建、培训和指导妊娠糖尿病检验医务工作者具体的伦理操作规程,负责妊娠糖尿病检验科研工作的伦理审查准备和审查前置环节。伦理办公室还可以承担起妊娠糖尿病检验新技术及科研课题的管理,进行伦理建设的课题研究。伦理办公室还可以负责制定和建立各种妊娠糖尿病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规范管理建设工作[5]。
4 结语
随着人们群众对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临床妊娠糖尿病检验的客观和科学性越来越重要。妊娠糖尿病检验过程的伦理建设同样变得重要,在当前伦理审查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应该以西方伦理建设为借鉴,以我国伦理审查的实践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思考探索,对伦理建设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探索,深化医务人员对伦理审查的认知,增强广大孕妇对伦理建设的认知;在遵循伦理审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断建设和完善妊娠糖尿病检验伦理体系。同时,国家、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伦理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从宏观层面不断完善伦理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促进我国医学科研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Buchanan TA,Xiang AH.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ns[J].J Clin Invest,2005(115):485-491.
[2] 刘溯.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干预与妊娠结局的关系[J].中华妇妇幼保健,2008(23):1246.
[3] 应可满.医学伦理原则在医学实践中的作用[J].解放军医院管理,2009(12):1127-1128.
[4] 龙志兵,李昭林.关于医学检验中伦理原则的思考[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杂志,2018,6(4):18,20.
[5] 李栋.中国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实效性研究[D].天津:天津医科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