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融资租赁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2019-05-13邓智烨
邓智烨
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的98%,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发生。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也出台相应的融资优惠,但实际上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与供给仍然不能匹配,资金存在较大短缺。
融资租赁是指将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使用权归承租方所享有,所有权归出租方所享有,货物供应商、出租方和承租方三方签定相应的合同,承租方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期间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方,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方可以收回设备或将设备以残值转让给承租方。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1.中小企业管理者融资知识较少。我国中小企业大多为私营企业和家族企业,缺乏财务融资等相关专业管理人才。提到融资,现有管理者可能只知道通过民间借贷以及拉人入伙给股份等形式实现,而对其他方式并不了解。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筹资能力由于企业管理者的融资知识的匮乏、财务素养的缺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直接融资渠道较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在公开的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来融资以及在公开的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从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来看,证券市场门槛过高,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这对于目前的中小企业来说,从股票市场中筹集资金非常困难,并且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满足准入条件。对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而言,目前我国企业的债券市场主要发行的是信用较高的大企业、国家、地方政府等的债券,很少发行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甚至没有企业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的债券。因此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到资金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3.间接融资渠道不通畅。间接融资渠道是指有中介参与的融资渠道,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不直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最典型的中介是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然而由于我国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很少有担保机构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风险承担和分散的能力不足,而不完善的机制也导致机构的担保能力不足,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不高。首先,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表现较差。从其资产负债状况和利润状况来看,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普遍较低。同时会计账务以及报表失真,透明度较低,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其次,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的问题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逃避所欠债务方面,这将会让企业信用评级降低,对于企业日后的融资会造成不良影响;再其次,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完整健全的规章制度。
2.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和金融扶持。健全的法律法规基础是企业发展必备环境的基础,我国目前虽然存在部分法律法规与中小企业有关,但是那些都只能算从一个个侧面来看待中小企业。若要全面给予中小企业以保护和支持,就需要从各个角度进行分析,然后再针对中小企业颁布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进行有效全面的法律保护。由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背景较为雄厚,因此规避风险型的企业更愿意将资金提供给大型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扶持政策尤为重要。
3.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仍在逐渐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和相应管理机构。首先,担保机构的资金量普遍偏小。我国担保机构的平均资金量只有 1 亿元左右,民营的担保机构的资金量更小,这制约了其担保能力和力度,使得我国担保机构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担保功能十分有限。其次,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未进行风险分担。为了降低和规避风险,担保机构本应该根据贷款资金的规模大小和贷款时间的长短与银行签署一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的合同。
同时我国还缺乏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帮助的管理机构。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建立专门的服务组织,既增加了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也能够更好地管理中小企业。例如,日本设立了一个中小型企业办公室,而美国则设立了一个小型企业管理办公室。但是,中国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比发达国家更加分散。同时没有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问题的建议
1.建立健全法制建设与相关扶持。法律法规的支持是企业发展的前提,融资租赁同样如此。首先,由于监管机构众多,权责不明,没有受到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管制,行业监管较为混乱;其次,监管机构之间各自为政,缺乏互相的沟通,甚至会出现双方颁布的条例存在冲突的地方,这对租赁业的发展壮大是十分不利的。
在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我国应颁布相应的《融资租赁法》来专门针对融资租赁业提供法律上的相关保护和支持,从而使得融资租赁业的交易更加规范。同时应该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对于租赁企业的准入门槛派发牌照以及退出标准进行界定,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权益进行保护,为融资租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2.转变中小企业“重买轻租”的观念。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大部分只看重资产的所属权,而无法接受采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融资租赁模式来使用设备。由于这种观念的影响,许多中小企业在面临需要购置固定资产设备时,极少选择租赁的方式使用固定资产而是即使没有资金去购买也要贷款购买或者赊账购买。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将观念由“资产所有权”转变为“资产使用权”,尝试去了解融资租赁的优势,并且了解企业是依靠资产的使用权来产生经营利润而不是所有权,学会将融资租赁当作融资的一个主要方式。
3.提高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意识。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属于家族企业,因此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管理者的专业水平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较多管理者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不懂企业违约会降低企业信用,增大未来融资成本,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职业经理人管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了解甚少,从而容易引发道德风险,降低企业信用。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的现状是中小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存在租金拖欠问题,且租赁标的物取回困难,因而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无法持续经营,造成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困难。因此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意识十分重要,这样才能使得中小企业以及融资租赁公司都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加强对融资租赁方面的人才培养。首先,我国目前对于融资租赁业人才的培养较为落后,相关专业人才匮乏,国内研究不足,因而难以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不断地提供人才输送;其次,融资租赁对于专业程度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了解行业特性及行业风险。这造成了我国目前融资租赁业人才稀缺,难以可持续发展的现状。因而融资租赁公司不仅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再培训等,还应建立相应的研究所,同时与相關高校开办融资租赁相关课程,为未来人才的输送作铺垫,还应尽可能安排杰出的员工去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进行学习,使得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素养更上一个台阶。只有拥有足够的人才数量储备,才能更好的发展融资租赁业,进而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为他们提供更专业的融资租赁服务。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