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课标下的语文观 改进新思维下的新课堂
2019-05-11杨广科
杨广科
摘 要:新形势、新教育、新课标、新课堂,这一系列全新的教育现象必然要求我们要彻底更新语文观,努力改进新课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现代教育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新形势;新教育;新课标;新课堂
针对目前语文的现状和当前的新要求、新目标,我想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应从四个“三”和四个“一”做起。这里所说的四个“三”是指“三实”、“三活”、“三主”以及 “三变”。
一 “三实”
(一)基础知识要扎实。
从课前预习字词,到课上板演展示;从生生互相提问,到板演默写;从自我修改,到相互修改,都一步一个脚印,这是学习课文,读懂课文的基础和前提。
(二)书写要扎实。
从预习和课下练习的书写到课堂板书,再到作文卷面,都應长期地采用多种形式强化训练,使他们的书写比较工整、干净,养成动笔便写好的良好习惯。
(三)合作讨论要扎实。
课前自觉合作预习,课中竞争合作学习都是应注重。尤其是竞争式的合作更要扎实,让学生觉得他们不只是展示自己,也是在展示他们的小组,更是展示自己的班级,甚至自己的学校。
“三活”
(四)学习目标要活。
学习目标的确立应在老师的引导下,在学生的积极讨论下确定,让学生自己依据文本寻找学习的方向,这一活动的展开,使老师解决了学生想学什么的问题,知其所想,才能投其所好,为怎样教找到了思路。
(五)课堂气氛要活。
学习目标的活,促使学生为达到自己确定的目标积极地活动、参与。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地努力完成目标。
(六)学生思维要活。
学习目标的活,气氛的活将大大激发了学生的思维,人人动手写,人人动脑思考,个个动嘴说。展示自我,展示小组、展示班级,展示学校的强烈欲望剧增,促使他们的思维爆发出一个又一个新的思维火花。
二 “三主”
(一)以“感悟”为主。
语言文字和文化是比较抽象的,而语文教学就是语言文字和文化的教学,因而我们必须借助这一表象符号激发起学生与作者的共鸣,必须促使学生以心灵的感悟为主,这样他们不仅达到了对语言文字的感悟,而更可喜的是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或读、或写、或画、或歌。
(二)以“联想和想象”为主。
学生借助文本,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把抽象的语言文字变成具体的情感体验,然后用诗、用歌、用画展示出来,达到了对文本的表层理解到深层内涵的挖掘。
(三)以“竞争”为主。
多彩的感悟,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促使学生更加激动,展示的心开始沸腾。所以他们竞相抢答,一吐为快,呼之欲出,展开竞争。
三 “三变”
(一)要由教师的引导,转变到教师指导下的文本、资料的引导.
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能主动从文本出发,围绕课本,借助工具书,查资料。在文本的引导下,自己去理解,去剖析文本,真正达到了学生主动地去学。由老师查资料,查参考书,然后转述给学生,到学生独立地在老师的引导下查资料,翻阅参考书,完成对文本的理解,省了老师的繁重任务。
(二)变“疑问”、“反问”为“设问”
我们传统的教学往往是老师提出一系列问题,让学生顺着既定的思路一步步地学。如今我们应变“疑问”、“反问”为“设问”,大胆自我质疑,大胆自我解疑,这应该是他们学习探究文本的最好方法,不仅自我质疑,而且对他人质疑评价,从而使学生的思维得到真正的解放。
(三)变“单枪匹马”为“并驾齐驱”。
无论课下学习形式,还是课堂问答,都应是一种团体形式的学习,把社会的大意识——社会和谐意识,引入课堂理念,这样会收到极好效果。
所谓的四个“一”是指1、抓好一个前提。2、开放一个图书馆。3、引到一个表达。4、做好一个反馈。
1 抓好一个前提。
必须明确这里所说的预习是指老师领导下的预习。我认为语文的教学,有时学法的传授,要远远高于知识的传授。受之以法,会使学生终身受益。老师应采用多种多样的试题或其他方式,引导学生去预习,这一环节的好坏是成功完成知识传授和成功获得知识的重要前提
2 开放一个图书馆。
在这里我所说的图书馆既指大的图书馆,即我们学校的图书馆,也应包括班级特设的图书角,也可指学生本人自家的图书柜等。图书馆的开放更好地扩大学生们的视野,让学生广泛涉猎一些课外的有益的东西,形成一种大语文观,这才是一种真正的语文学习。而学生、班级间的图书开放,更好地达到了资源共享,但图书的开放和阅读必须是在老师的指导下的开放和阅读。
3 引到一个表达。
我这里所说的表达指的是学生对文本的理解、感悟的表达。以往我们只是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来表达。我想作为老师应让学生采取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如说、写、读、画、唱、演等,摆脱单一的模式,让学生们的理解和感悟都能呈现出来,以吐为快,这一点非常可取。
4 做好一个反馈。
只有认真全面地反馈、检测,才能找出优点,发现缺点,更好地促进以后的学习,所以作为教师应更应重视学习反馈这一环节,自然出好一个反馈测试卷就显得更加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符美英. 新课标下如何构建和谐小学语文新课堂的探究[J]. 学周刊(3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