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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从模仿开始,“刻意”才真正可怕—访张昊辰

2019-04-07访谈者张可驹

钢琴艺术 2019年11期
关键词:音乐厅钢琴家贝多芬

访谈者/ 张可驹

访谈者(以下简称“访”):能否谈谈你这次在BIS录音的过程?我很早就知道你要录音,但最终唱片面市,却等了很久。

张昊辰(以下简称“张”):我倒不清楚从签约到录完这时间是否算很长,但BIS并非一家发行速度很快的唱片公司。有一些大的唱片公司,可能会注重商业化的某些东西,所以他们会催促,要尽快发行,BIS却不是那么“快”的。

访:BIS这家公司虽然不算很大,在业界却是颇有影响的。当然也不仅限于业界,许多听众也会很重视这家公司出品的唱片。你能否谈谈,BIS制作唱片的风格?

张:他们是非常注重质量的,如前所述,BIS并不是很追求 “及时的”利润。对于曲目的选择,他们也会注重于比较有意思的安排,或是考虑某套曲目想要表达什么?而并不是说,观众喜欢什么曲目,就赶快录出来。质量方面,比较典型的一点,就是他们一直坚持录SACD的唱片。当时有很多公司放弃录SACD,因为这样成本更高,也觉得不一定有必要。BIS却一贯坚持,因为这样的声音更加真实,品质也更高,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种作风的。

访:这次的曲目基本都是由你自己决定吗?录完这张唱片大概耗费多久?唱片的后期制作,你参与的程有多深?

张:对,都是我自己决定。我是在德国的一个录音棚待了三天,每天下午进行录音。关于后期制作,我在最终“定稿”前去听了,有时会同一段录好几遍,我选出最满意的一次。然而,所谓的“后期”,其实基本没有什么明显的剪辑。直到录音的时候,我才知道,譬如灌录李斯特的奏鸣曲,或哪怕更短一些的作品,像我这次录的雅纳切克的作品,某些细节不满意,其实完全可以重录,然后通过剪辑放进去。但我是坚持一遍录完的,哪怕有不满意之处,要再录一遍的话,那一遍也要一次录完。我不太喜欢 “缝缝补补”。录音师告诉我,很多钢琴家录一首全长15分钟的曲子,也会分片段录。可对我而言,这么做不太能接受,因为演奏的情境是连在一起的。如果分开录的话,你不可能录出一个完整的情境。一首作品的某一分钟里的某几秒,只有在一个整体中,才能成为“那几秒”。一切都必须是自然的、连成一体的演奏,才能够使每一个瞬间都水到渠成。所以到最后,我选择“某段”录音时,都是某一次整体的演奏,哪次我更喜欢,就选择哪一次。而且BIS是一家非常注重“自然”的公司,所以即便是有剪辑的时候,也尽量只是做很微弱的改变。那位我非常喜欢的录音师也说,现在某些唱片能够听出剪辑过的痕迹(当然是指专业人士才能听出来),比如,哪些地方是被渐弱过了,哪些地方是被延长过了,就会显得非常不自然。他们特别注重这方面,哪怕未必有多少听众会注意到。

访:其实现在还能注重这个,真的很不容易。自从20世纪50年代,剪辑技术成熟以来,不仅唱片公司完全迷上了剪辑,甚至很多音乐家本人都疯狂地追求完美剪辑。我听过最疯狂的一次,是霍洛维兹灌录一首肖邦练习曲时,居然要求对于一个音符进行剪辑!可能前后几秒的效果不一样,结果录音师简直要疯了。当然有些钢琴家就很不喜欢,就像你刚才说的。

张:是的,这也是看不同的艺术家的风格。我想,如果能够实现理想的剪辑,也就是完全不露痕迹,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很多演奏家都会有一种好奇—如果我将别人弹的,或是我自己弹的东西,通过一种“非演奏”,或者说“非自然的”方式,做出一种艺术效果,那究竟是怎样的效果?或许,很多艺术家也是忍不住这样的好奇,想要把它真的变为一个成品。但是就我而言,还是有种“非道德”的因素在其中,当然这只是完全个人的想法。这就好像说,如果机器人能够弹出很好听的音乐,那能否让机器人去弹?录音也是一样,如果你能不靠演奏,靠录音也能做出很多东西来,是否真的能做到?是否你又会同意?而对我来讲,演奏的魅力,就在于它能成就一系列不可复制的瞬间。而这些瞬间,又是由人做出来的。如果这个瞬间可以被倒回去,可以克隆出来,那么所呈现的东西,可能会受到某种质问。录音的作用是保留瞬间,还是重制瞬间?我认为这是一个问题。

访:的确,既然你这么想,你应该也会认为,录音只有更好地还原演奏本身的声音才会是更好的,是否应该让听众听到一些在现场不太容易听到的细节?

张:我想,这要看我们怎么定义“现场”。有两种“现场”——第一种,它是无法复制的。我在这里弹,所弹出的一切,都是仅在此时才有的;另外一种,或许可以说,不是时间性的现场,而是空间性的现场。在这方面,演奏就和录音不一样。因为演奏是在音乐厅里进行,而录音,即便是在一个录音室里面录,他想让你听到的效果,大致是在一个房间里演奏的效果。而在不一样的“空间现场”当中,音乐也会产生不一样的表现魅力。你到一个沙龙音乐会的环境中演奏,和你到能容纳5000多人的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演奏,是完全不一样的。而在通常规模的不同音乐厅中演奏,效果也是不一样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你坐在同一音乐厅的不同位置听到的效果,也有所不同。从某种程度上,录音让你感到自己距离发音的源头更近一些,我感到是可以理解的。

访:但你不觉得,现在很多录音的通病,就是录音话筒摆得实在太近吗?

张:对!问题就在于近到什么程度。比如,古尔德的录音,如果在音乐厅的环境中,将话筒吊在天花板上,那样是不可能录出“古尔德”的(很多音乐厅的录音话筒都悬在天花板上,留下很多现场记录。—访者注)。我以前还没有录音经验的时候,并未清楚地意识到。我过去看到,音乐厅上面吊着话筒,而你演完之后,他们往往也会将录音作为音乐厅保留的档案,同时给音乐家一份拷贝录音。我们自然会听这些拷贝录音,但却发现,这和真正进入录音室录成CD的效果不一样。那样离得更远一些,你所听到的,真的像是完全的现场,是在音乐厅的空间里听到的效果。但你在CD里听到的,有时是非常近距离的一个空间。当然这也有好处,就像刚才提到的,如果古尔德那么录,就不会录出那样的“清楚”来。先撇开艺术不谈,单说他个人的特点,古尔德对于声部细节的表达也体现出很多。对于每一个音的细节,那么“细抠”,那么“校来校去”的做法,只有在录音室里才能做到。这也是古尔德为何最后选择录音棚,因为他明白,只有在那里才能做出他想要的,这是他的选择。但是,从为听众着想的角度,难道古尔德这样的钢琴家,不应该在现场被人们听到吗?话说回来,音乐终归是需要空间的艺术,当话筒离得太近时,就不行了。正如你刚才所说,且不说好不好听,你能够听到击弦的声音,且演奏没有扩散的感觉,而音乐是需要一个空间的。从我个人的美学角度来看,从声源到听者的耳中,经过音频的震动,需要呈现一种空间感。而这,也必定需要一个扩散的过程。你能够“知道”那个声源和你之间存在一段空间,这是很重要的。而倘若贴在乐器上录音,在某种程度上,就违背了某种我个人所认识的,音乐“应该被怎样接受”的美学。

访:你会害怕听自己的录音吗?

张:对,我不是很喜欢听自己的录音。因为总会找到很多不满意的东西,有种遗憾的感觉。但如果想要进步,反思自己,又总会不可抑制地要去听自己的录音。因此,总会有种不太好受的感觉。

访:但也会有相当满意的时刻?

张:也会有满意的时刻,但这种情况偏少。当然,应该对自己有一个要求。正如我听到另一位钢琴家弹了一场很好的演奏,在我看来,已经是百分之百完美了。那么在他本人心中他所追求的,也许是当晚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或百分之一百三十,因为没有人能做出他心中的所有。

访:前些年曾有人指出,你几乎是目前国内的年轻钢琴家里面,唯一系统去关注、研究历史录音的人。

张:倒不是唯一的,可能只是人们熟悉的年轻钢琴家里面,我比较关注而已。我在柯蒂斯音乐学院学习的时候,和我在一起的同学都很喜欢听历史录音。当然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现在很多钢琴家可能不会去听科尔托或他那个时代的人的录音了。当然了,因为太有名了,人们或多或少还是会听一些,但其他人就不太关注了。而柯蒂斯是所谓“老派传统”比较深厚的一所音乐学院。拉赫玛尼诺夫在柯蒂斯练过琴,霍夫曼还做过那边的校长,罗森塔尔和莫伊塞维奇也在柯蒂斯教过几年书。可能一些学生了解到学校的传统,也会对那个时代的演奏比较感兴趣。但确实,很多历史录音的名家,如拉赫玛尼诺夫的同时代人,现在都不太为人们所知晓了。由于录音技术的发展,人们先入为主地去追求音效之中“精细”的美。这样一来,面对历史录音,他们首先会感到,声音听上去没有那么悦耳。再者,也是由于审美。具体时间很难说,或许是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对于谱面的“忠诚”越来越被推崇,无论是节奏还是其他方面。因此有人听过去的演奏,也会感到仿佛是在“乱弹”。这样的观点确实也不在少数。

访:你系统地欣赏过去的录音,也明白其妙处。那么,我就另有一种好奇,是否有某些演奏的“力量”过于强大,让你感到无法摆脱其影响?譬如,你有可能演奏舒曼的《童年情景》而不想到霍洛维兹与科尔托,或者弹李斯特的奏鸣曲而不想到阿劳和霍洛维兹吗?齐默尔曼曾表示,他为摆脱霍洛维兹弹李斯特奏鸣曲的阴影,用了十年的时间,之后才录了他著名的唱片。

张:对我来讲,真正有阴影的,并非某些人能将某些作品弹好,而是因为这个曲子实在太难弹好了,我自己觉得弹不好,或者即便能弹好,也只是现阶段一个暂时的结果。所以我现在不想录。因为我不介意去模仿别人。因为艺术就是从模仿开始的,模仿着模仿着,就变成自己了,否则是无法找到自己的。因为“模仿”本身,其实是个表象,从根本上说,它会点醒你,你想要模仿一个人,必定是因为你心里有他。而有时你感觉某人弹得很好,但你并不会想要去模仿他。只有当你听到另一人的演奏,也想像他那么弹时才是心里和他有了共鸣。艺术家的成长,就是要通过找到你模仿的对象,最终找到自己。不走过这条路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从开始接触艺术到去世,从来没有听过任何其他人的演奏。你一旦接触到其他人的艺术,就一定会感受到哪些是与你有共鸣的。通过这些让你有共鸣的对象,让你产生模仿的欲望,最终走向自己的目标。我不介意模仿,而且我觉得很多时候,问题并不在于模仿,而是在于对自己的“刻意”。如前所述,模仿是为了走向自己。你还是你,不可能真的变成那个人。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就像指纹一样。可艺术家常常困扰的一点就是—我怎样能够特立独行?怎样展示出我独特的一种“不同”?怎样能够让我的个性、我的诠释,一下就显现出来?对我来讲,撇开这些,当一个人坐在那里演奏,把自己做好的时候,就一定已经和别人不一样了。我想,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每个人都和别人不一样,只是有时你不够自信。真正的问题,是对自己的刻意。有时听一些钢琴家的演奏,我能很清楚地听到一种“刻意”,就是“我想要达到什么效果”,你能听出这样一种痕迹和心态在里面。

访:只是我自己无论是作为听者,还是乐评人,都感到目前你说的这种情况,几乎像瘟疫一样,“传染”得到处都是。钢琴、小提琴,有时也包括歌唱,都有不少典型的例子。那位很有争议的钢琴家阿法纳谢耶夫,虽然我没那么反感他,但确实不喜欢。因为那种超慢速演奏,有时让我感到已经“概念化”了,仿佛他找到了某个“概念”来指导自己的演奏,然后将不同的作品填充到那个概念当中来表现。

张: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至少对我而言,这种“不自然”是更加致命的。因为当你只是想要去模仿的时候,其实你是在做自己。模仿,我是说自发的模仿,是你被一个东西打动,也被它拽着走。这种心态,其实是人的一种自然心态,因此模仿并非不自然。但“刻意”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你并非是被打动,或是想要做自己,而是先给自己定一个概念或目标。在演奏之前,一个人想着,“我是一个有名的钢琴家”或“我作为一个想要证明自己的钢琴家”,而我通过演奏,能够证明出什么呢?我的诠释能否同所有人都不一样?我想,这比模仿要可怕得多。而且,一个人究竟是刻意,还是不刻意,真正敏锐的听者是能感觉到的。有些人是真的疯狂,但他是在做自己,另一些人则是有一个“理念”,甚至是“野心”在其中,这个野心驱使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处理。如果是一个有敏锐艺术直觉的人,应该能听出这二者的不同。当一个人在模仿,你也听出了模仿的痕迹,譬如他喜欢老录音,我还是会感觉挺可爱的。因为他还是在做自己,而并非是想要打破自己,或一定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所以,回到你之前所说的极有影响力的版本。如果我喜欢这个版本,我确实会被它所影响。但现在,我也会提醒自己,要留意其中是否有一些刻意的东西?要看我所做的是否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因为这二者的界限,有时也会有点儿模糊,就是你模仿到后来,发现自己已经是刻意要变成某个样子了。说到底,这就是艺术家的自觉。我认为艺术家需要有一种自觉,就是知道自己在怎样一个位置—自己永远是在音乐之下的。为什么一定要自然?就是无论关于版本,还是对作曲家的理解,还是演奏家的一些东西,这些都是在音乐下面的。如果你自然地被音乐打动,你就去做,无论他是否遵从作曲家的原意,还是比较像某个版本。你获得了自然的感觉,就去真诚地表达它。但如果是被某种理念或野心所引导,就是将这些东西放在音乐之上,这其实就是在做一件不自然的事。

访:这样的见解非常宝贵,我也深表认同。“很自然地呈现自己的东西”,在你状态最佳的演奏中,这种品质是最让我陶醉的。演绎者的“个性表达”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你确实是将其解决得特别好。不过,你刚才也表示,演奏者自然地被音乐打动,有时甚至不必完全在意演奏是否遵从作曲家的原意?

张:我一直认为,一方面,演奏者不应该凌驾于音乐之上;而另一方面,作曲家也不应该凌驾于音乐之上。

访:连作曲家都不行?

张:是的,作曲家也不行。我一直坚持的想法就是,在一部作品尚未完成的时候,它是属于作曲家的,一切都在“作品—作曲家”的范围之中。而当它被修订完成,也被出版了,就是获得了被所有钢琴家诠释的权利的时候,这个作品就变成了“音乐”。而“音乐”,就是能够被无数次二度创作的东西。作品有它自己的生命,拥有被二度创作的权利。其实这一切是不难被理解的,现在似乎难以理解,是因为作曲家被神化了。如果当代的一位作曲家写了某个作品,让你去弹,你完全可以向他提出的你的意见,说“这么写弹起来不顺手”,或者问他想要表达什么,然后告诉他,“这么表达未必到位,或许可以如何改动”,等等。通常,当代的作曲家会接受意见,或至少会听进去。他们通常不会说,“你有什么权力这么说,这是我的作品”。对一个作品而言,作曲家其实只完成了一半,只有通过演奏家的某一次演奏,听者听到了作品后,音乐才是真正完成。这就是音乐和绘画、文学根本的差别。一幅画完成之后,挂在博物馆里,它就是“完成”了。可是当一首曲子被印刷出来,它其实有一半还未完成,就是通过演奏实现出来到被人听到的过程。我认为无论是听众也好、演奏者也好、作曲家也好,都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环,没有哪一方可以说“我拥有这个音乐的全部”。譬如,贝多芬写了一首交响曲,其中音乐的灵魂却拥有独立的权利。这使它即便被另一种和贝多芬的想法、原意未必完全一致的方式演奏出来,也可能有其不同的魅力。但话又说回来,这并不意味着演奏家可以随意地篡改作曲家的原意。你能够进行改动的“幅度”有多大?这恰恰又回到了我刚才所说的“音乐至上”。有些演奏家任意地篡改,结果却并不成功,就是因为没有把音乐放在第一位。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其实他心里的想法未必是这样,只是为了做出某种效果、为了做出独一无二的诠释。一旦陷入这种不自觉,原作的魅力就随之削弱。这也就充分说明了为何贝多芬的作品所允许改动的程度,比李斯特、肖邦的作品都要小。音乐本身的灵魂决定了这样的幅度。当然,这并不是说,贝多芬比李斯特和肖邦伟大,所以你可以随意篡改后两人的作品,却不能这么对待贝多芬。而是你会发现,有时贝多芬安排的某个突强、突变的效果,尝试采用另一种方式弹,却行不通。因为音符本身及它的织体都决定了,换一种方式弹,就无法很好地表现音乐本身的潜力。肖邦和李斯特的音乐,允许改动的范围就要大一些,这是音乐的织体、和声、旋律等各种因素所决定的。举个具体的例子,肖邦的某一首圆舞曲,原本是有一种朴素感的。而你在演奏时,可以稍微把它表现得略微“哗众取宠”些,效果也可能是成功的、自然的。但你不可能将勃拉姆斯作品117的某个乐章进行此类处理,因为作品的灵魂不允许你这么做。肖邦的圆舞曲,或许它原本标明的记号,并不带有娱乐性的东西。但作品本身旋律的构造,自身的舞蹈性,以及一些织体,允许它有某些自然的娱乐性。哪怕这种娱乐性不是肖邦的原意,但这是潜藏在作品中的另一种可能性,你将这种可能性拿出来,是发掘作品本身所赋予的潜力。勃拉姆斯的作品117却没有潜藏这些东西,如果这么弹,就仅仅是附加了一种可能性,同原作的特点会矛盾。当演奏家没有以音乐为本的时候,就会有“打架”的情况发生,听上去不伦不类,甚至是丑陋的。如果看到贝多芬这么标记,就完全不再去思考或完全不顾自己自然的感受,我想这也是不对的。所以,我既反对演奏者有随意表现的自由,也反对作曲家的原意必须百分之百被遵守,这二者其实是两个极端。

访:不知是否同你听历史录音比较多有关,事实上你的这种思维,是非常老派的思维。19世纪固然有很多歪曲的东西,但你所说的这种,以正确的品位为指导,有时未必完全忠实地演绎,其实一直延续到20世纪。霍洛维兹曾指出,以忠实著称的托斯卡尼尼,也会改动贝多芬的原作,以适合现代乐队演奏的需要。当然这一切,都要以品位为前提。但后来,就似乎渐渐有些“条例化”了,而当条例化的思维走向反面,也就出现了“概念化”演绎。我作为听者,有时感到条例化已演变为“原则正确”。譬如目前演绎古典作品,常常讲求轻弓压的演奏方式,但某次听了这么演出的贝多芬《第八交响曲》,我只能说效果已经有点儿滑稽。它的确不是贝多芬最富有英雄性的交响曲,但那弓子的压力,已减轻到快没有了。仿佛只要符合那些条例,具体出来的结果怎样,根本已不用去管了。

张:是的,的确如此。刚才提到,要把音乐放在第一位。而“音乐”究竟是什么呢?这也要看,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有多好。就像你所说,牵扯到一个“品位”的问题。并且,也牵扯到一种“思考性”的东西。比方说,对于数十年前揉弦的运用越来越厉害进行的反思,在某种方面是积极的,但有时做过了头也不好。因为,贝多芬那个年代虽然和现在不同,但这个“不同”,其实体现在各个方面,这是一个大的环境整体性地在演变。现在的乐器和那个年代的乐器本身就不一样,完全照搬当时乐器的演奏方式,本身也就不自然。还有贝多芬时期的音乐厅,和现在也完全不同。当时是大约三四百人的剧场,甚至还有那些容量为一百人左右的沙龙,现在则是容纳一两千人的音乐厅。不同的材质构造,及二者不同的回声效果,都会让我们有不同的考量。一味追求那些东西,依旧是陷入某种形式主义之中,把某种形式上的概念置于音乐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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