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引领提质效重新定位再出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调解”社会治理链条
2019-04-01赵凡
赵凡
“纠纷解决得再好也不如没有纠纷。”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以类案化解为切入点,主动投身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预防—治理—化解”漏斗式解纷体系。
扬优势 延伸服务走基层
2019年9月20日,徐明祺法官收到一起供暖公司起诉业主拖欠供暖费的群体性纠纷,这看似普通的供暖纠纷背后隐藏着业主、村委会、开发商及供暖公司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经过前期的背景摸排及风险评估,了解到涉案小区系村民自建回迁安置房,由于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小区业主长期缴费积极性不高,缴费比例不足10%,较低的缴费率已经无法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如不彻底化解该批案件有可能衍生群体性涉诉信访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其他类型诉讼。为实现“矛盾不升级、就地解决的目标”,9月26日,围绕社会治理关键节点、落实多方初步形成梯次减免协议框架,徐明祺法官带领治理团再次出击,走进涉案小区开展现场巡回调解、法律咨询及答疑解惑工作,细致解答后现场调解率达90%,妥善解决近千户拖欠供暖费纠纷。截止到10月,涉案小区的收费工作已完成80%以上,实际缴费金额达500余万元,供暖企业已经恢复正常经营。
受地域特点及立案登记制的影响,近几年物业供暖类纠纷高位运行,2017年和2018年年收案均超500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10%以上。北京市通州区法院选派2名具备十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3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和5名熟悉社情民意善于调解的调解员组成10人团队,通过 “风险识别、联动疏导、就地化解”三位一体解纷思路,锁定“送”“调”“访”三个环节,定人定时定点主动开展物业供暖类纠纷的摸底排查、上门送达、巡回调解、入户答疑等介入治理工作,积极回应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
这不是“治理团”第一次亮相,今年1—10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定时开展介入工作20余次,定点走访了马驹桥、永顺、梨园等10余个乡镇街道,涉及珠江逸景等80余个小区,共调处涉物业类纠纷3379件、供暖类纠纷4796件,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补短板 融合发展提成效
2019年11月7日晚上7:30,虽然早已过了下班点,但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第二审判区依然灯火通明,人民调解员马聪聪正在调解九起租户因城市规划建设拆迁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件。调解过程中因部分租户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致使调解一度搁置,马聪聪借鉴前期示范判决引导当事人合理预判,历经五个多小时,双方最终就拆迁补偿款的数额及给付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在签署调解笔录时,当事人激动地说:“我们起诉过,也上访过,但都没能解决问题,没想到调解员这种柔性的调解方式竟然帮我们解决了拖了一年多的纠纷。 ”
马聪聪介绍说:“现有的案件结构与以前不一样,虽然好多案由之前没有见过,但案件也更具挑战性,激起好学的劲头。这批租赁纠纷得以有效化解主要依赖于调解小组日常指导和专题培训,弥补调解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保证我们的调解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同时激励考核体制,也有效弥补调解员干劲不足的问题。”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探索大团队镶嵌小组式管理模式,以员额法官组建大审判团队,内设调解小组与速裁小组。作为团队的先锋队,挑选三年以上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任调解小组长,带领1名聘任制法官助理和2—3名人民调解员或(实习)律师调解员通过分组搭帮的形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此外,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积极发挥“领航员”作用,通过观摩庭审、专题授课、在线解答实时对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精准指导,补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将非诉解纷引入规则之治,激活社会解纷力量,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优势,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级解纷流程。今年前10个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事纠纷3641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巡回调解
强弱项 优化流程促规范
作为多元调解工作的试点单位,通州经验已在全市甚至全国推广。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实行调裁分离,用群众最能接受的方式解决矛盾。2019年前10个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已诉前化解案件11334件,同比增长14.5%,多元调解案件流转效率同比去年上升30%。
针对路途遥远、老弱病残等诉讼不便的纠纷,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联合乡镇、街道司法所及调委会,开展线上+线下巡回调解、立案及司法确认工作,力促纠纷就地解决。两年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展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共计969件,平均审理周期15.05天,涉案人数达6000余人,实现纠纷高效快速化解。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还按照案件流程节点,制作类案调解笔录及要素表附卷留档,研询审判要点,提炼基本案情,固定无争议事实,避免诉前工作流于形式。对调解、速裁办理进程全程留痕记载,确保工作有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