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吕名称及其排列的意义
2019-03-29杜亚雄
杜亚雄
我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十二律,分阳律和阴律两类,分别称为“律”和“吕”。六律名为: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名: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这些名称最早出现于《国语·周语下》①《国语•周语下》:“王将铸无射,问律于伶州鸠。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黄钟,所以宣扬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簇,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三曰姑洗,所以修洁百物,考神纳宾也。四曰蕤宾,所以安靖神人,献酬交酢也。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贰也。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为之六间,以扬沉伏,而黜散越也。元间大吕,助宣物也;二间夹钟,出四隙之细也;三间中吕,宣中气也;四间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五间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战国]左丘明著、[三国]韦昭注:《国语》,胡文波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87页。。乐官伶州鸠在回答周景王问题时,在六律之中,只解释了“黄钟”的命名原因,即“中之色也,故名”,至于其他五律,只讲其功能而没有命名原因的说明。六吕除讲“夹钟,出四隙之细”外,也说明了其他五吕的功用:大吕“宣物”,中吕②此处“中吕”,而非“仲吕”,系按注1的版本摘录。“宣中气”,林钟“和展百事”,南吕“赞阳秀”,应钟“均利器用”,没有谈及命名的原因。
《国语·周语》、《吕氏春秋·季夏》、《史记·律书》是最早释说律吕名义的三部古籍。洛地先生在《六律名义——“商-曾”六律考说》中引用了律名释说的有关文字,并指出:“首先是那些律名不成词语,本身无义”,“所有的释者只是望文生义,从而出现许多互相矛盾的歧解”,“在总体上,所有的释说与‘祀天神’‘祭山川’‘享先祖’‘和邦国’‘谐万民’‘安宾客’等等全然无干。”显然,洛先生认为这些解释都不可信。③洛地:《六律名义——“商-曾”六律考说》,《中国音乐》2006年第2期,第1-7页。
周武彦在《“十二律”起源》一文中认为,十二律起源于十二支,与星相学相连。他认为“大吕”“很象一只悬挂在初昏天空的磬”;“夹钟”是“两只金属钟形响器夹击的意思”又“因为它象门环,所以又称它为‘环钟’”。“所谓‘仲吕’,是因为前面已有‘大吕’。既然‘大吕’释为玉石之类的磬,那么,‘仲吕’也应该是磬类乐器。这里,只要把甲骨文‘’睡下来——‘它们与磬字的形状相象。”关于“南吕”,他讲“上文已述‘大吕’‘仲吕’皆系玉石之类敲击乐器,那么‘南吕’也应该是其同类”。“林钟”,“从甲骨文字形来看象装有木柄的手摇铃。这里称为‘林钟’,是因为‘林’‘木’义通”。他讲“应钟”时说:“钟,是指金属‘铧’”,“用犁铧表示乐律,但因为‘铧’可以当钟敲;今天,我们仍可看到乡村的树丫上挂着铧当钟敲的实例”,而“应”,“也就是说,在未敲响‘黄钟’之前,必须先敲响‘铧’——故称‘应钟’”。④周武彦:《“十二律”起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1990年第3期,第23-28页。
周先生很有想象力,然而他的这些说法,既无文献根据,也不符合音乐实践。比如《说文》中解释“吕”字,并没有说它和“磐”或“磬”有关。《说文》里讲“钟”字,“从金,庸声,乐钟也”⑤[东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709页。,绝对不是挂起来当钟敲的“犁铧”,古代文献也没有“木”就是“手摇铃”的记载。在音乐中,更没有在“敲响黄钟之前,必须先敲应钟”规定,周武彦的这番话,只能是无稽之谈。
洛地先生在《六律名义》一文中,根据1978年出土于湖北随县的曾侯乙墓编钟律名,考证了六律名称的原义,认为它们都是在不同场合所用乐曲的名称。如“太簇”原名“大族”,是商人祭祀先祖之乐,“黄钟”是歌颂今天子之乐,“姑洗”是治乱平证之乐,“无射”是商人颂其子姓族子孙之滋益无穷之乐;“夷则”为国有大敌时所用的祭祀之乐,“蕤宾”为安远、迎宾之乐。洛先生证明了六律之名和音乐有关,与天文、历法没有多少关联。
既然六律之名与音乐有关,和天文、历法无关,六吕的名称也应当如此。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律名不同于《国语》的记载,其中六吕为“浊坪皇”(相当与周律中的“大吕”)、“浊文王”(相当与周律中的“夹钟”)、“浊新钟”(相当与周律中的“仲吕”)、“浊兽钟”(相当与周律中的“林钟”)、“浊穆钟”(相当与周律中的“南吕”)、“浊姑洗”(相当与周律中的“应钟”)。曾侯钟铭中的“浊”为音乐用语,是低一律的意思,⑥陈双新:《两周青铜乐器铭辞研究》,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9页。这也可以作为《国语》中的吕名可能和音乐有关,而和天文、历法无关的旁证。
首先,我们应当注意,伶州鸠说的不是“吕”,而是称它们为“间”。“间”就是“中间”的意思,也当“夹隙”“空隙”讲,⑦王力等编:《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76页。“六间”都处在两个阳律之间。“六吕”又称“六同”,阴法鲁先生曾认为,“同字疑是吕字之讹,两字形体近似”⑧阴法鲁:《“六律六吕”与“六律六同”》,《中国典籍与文化》1993年第1期,第94-96页。。依笔者浅见,“同”字更可能是“间”字之讹,因为在金文中,“同”字的形体更接近“间”字,“吕”字和“同”字字形并不接近。
“吕”为何意?唐兰先生说“吕”是“两块金饼”,“所谓金饼也只是铜饼,而不是黄金的”。⑨唐兰:《中国古代社会使用青铜农具问题的初步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1960年,第10-42页。阴法鲁先生赞成这种说法,但他也没有解释金饼和律吕之间的关系。唐先生的这种说法和《说文》中不一样,也不太可信。《说文》中讲“吕,脊骨也,象形”⑩[东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343页。,而且《说文》中的“吕”部,只有“吕”和“躬”两个字。“躬”的古体由“身”“吕”两字合并而成,“身”左“吕”右。《说文》讲“躬”“从吕从身,从吕者,身以吕为柱也”。⑪[东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343页。根据阴阳五行学说,人体正面为阳,背面为阴,而背面的中间便是脊骨。“律”为阳,“吕”为阴,伶州鸠把“吕”说成是“间”,用“吕”来代表“间”,成为“阴”律的统称,合情合理。如果我们这样来理解“吕”字,“大吕”“仲吕”和“南吕”三个名称就很好理解了。
“大吕”就是头一个“吕”。如果是钟,它是“吕”中最大的一个钟,如果是律管,它也会是最长的一个管。同时,“大”相对“细”而言,也是低音的意思,最低的一个“吕”,故名“大吕”。“仲”就是第二,第二个“吕”就是“仲吕”,它在“吕”这一组的中间,所以也可以称为“中吕”,它比“大吕”小,所以又可以称为“小吕”。“冬至”是一年中最短的一天,又称“南至”。古代以面向南为尊位,《易•说卦》中说:“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⑫辞海编委会:《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4-135页。所以有“南面为王”“南面称孤”“南面百城”等成语。因此,“南吕”应当是发音最高的“吕”,也是吕管中最短的“吕”,所以叫做“南吕”。
六吕中除去“大吕”“仲吕”“南吕”,还有“夹钟”“林钟”“应钟”三“吕”。上文中已根据《说文》的解释,讲过“钟”,古指乐钟,没有别的意项,因此这三吕名中的“钟”字,也只能当“乐钟”解。“林”在汉语中是成片的树木或竹子,转义指“多”,如成语“林林总总”。“林钟”原来并不是指某一个钟,而是指很多个钟。日本学者高田忠周最早指出“林钟”之“林”应依据《广雅》:“林,众也”来解释,“林钟”是指众多的钟。马承源先生引申并完善了他的观点,指出“大林不是律名……是指钟数众多的意思。双音钟有八度以上音域,其数众多,编悬之似林聚植,故称大林钟或称林钟。”⑬陈双新:《两周青铜乐器铭辞研究》,第190页。在《国语•周语下》中有“二十三年,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的记载,结合其上下文,那时的“大林”已经不是很多钟,而是一口钟。“林钟”又叫“函钟”,“函”是包含、包容的意思。这是否是因为在五度相生时,“林钟”由“黄钟”生出,而其他律吕都是由它相生的,所以命名为“函钟”?尚需继续研究。
“夹”,“处在两者之间”,⑭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603页。“夹钟”“夹”在“黄钟”和“林钟”之间,故名。“应”在汉语中有声音、语言、行动“应和”的意思,⑮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1513页。吉联抗先生在翻译《乐记•乐本篇》时,就把“声相应,故生变”一句译成“‘声’在互相应和之中,显示出变化来”,⑯中国音乐研究所:《中国古代乐论选辑》,北京:中国音乐研究所1961年版,第19页。因此,“应钟”之“应”是“应和”的意思,“应钟”就是“应和之钟”。
在《国语》中,伶州鸠虽然没有讲六吕排列的原则,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首先,奇数间的名称中都有“吕”字,偶数间的名称中都有“钟”字,“三吕”和“三钟”间的音程关系也都是大三度。这样,“三吕”和“三钟”各构成一个大三度链,“仲吕”和“林钟”分别处在两个大三度链的中央,“仲吕”是“黄钟”下方的纯五度,而“林钟”是“黄钟”上方的纯五度。如果我们用M 3表示大三度音程,P5表示纯五度音程,“三吕”和“三钟”与“黄钟”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黄钟律及六吕间的音程关系
先秦的编钟,有不少可以演奏两个音。如在曾侯乙编钟中,有42钟可奏出小三度音程,22钟可奏出大三度音程,⑰李纯一:《曾侯乙编钟铭文考索》,《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61页。“三吕”和“三钟”间互为大三度的排列一定和一钟两音有关。也就是说,两个“吕”可用一钟奏出,而两个“钟”也可用一口钟奏出,因此才在一组中。在曾侯乙编钟的铭文里,有四个基本阶名,即宫、商、徵、羽四声,可简称为“四基”,另外还有“四曾”和“四角”。“四角”比“基”高大三度,分别称为“宫角”“商角”“徵角”“羽角”,一般认为“曾”比“基”低大三度,分别称为“宫曾”“商曾”“徵曾”“羽曾”。“四角”也称为“甫页”,有宫、商、徵、羽四“甫页”。与此同时,曾侯乙编钟的铭文中还出现了一个从“音”表意,从“弁”形声的字,其意义与楚国音律中的“浊”字相当,也是表示降低一律(半音)。此字为《说文》所无,也不见于其他文献的记载,李纯一先生考证为“变”字。阶名对应说明中的宫、商、徵、羽都前有此字,为“变宫”“变商”“变徵”“变羽”。图2⑱李纯一:《曾侯乙编钟铭文考索》,第67页。引自李纯一先生的论文《曾侯乙编钟铭文考索》,李先生用这张图说明了“四基”“四角”“四曾”和“四变”的关系。
图2 四基、四角和四曾之间的关系
从图2看出,李先生把“变宫”“变徵”“变商”和“徵角”“商角”以及“羽角”列在一起,而把“宫曾”和“变羽”“羽曾”与“羽甫页下角”以及“和”放在一起。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我们把这张图中的古字体变为与其相应的现代字体,并用拉丁字母标出与我国阶名相当的西洋唱名(见表1):
表1 曾-基-角及相应的阶名
从五度相生律的观点来看,“变宫”不是“徵角”,“变徵”不是“商角”,“和”与“羽曾”也不是一会事。如果这样,律吕就不止十二个,也不可能用六口钟来演奏了。
按照黄大同的意见,“曾”不是“基”的下方大三度,而是“角”的上方大三度,这样四基、四角和四曾的关系,都应当是五度相生的结果,次序是:宫→徵→商→羽→宫角→徵角→商角→羽角→宫曾→徵曾→商曾→羽曾,就是说,按音名命名规律呈现的、分为四个三音组的十二音结构,具有一种以横向四五度和纵向大三度音程关系交织而成的十二音立体形态。⑲黄大同:《曾侯乙编钟“基”“角”“曾”三音组音高排列样式研究》,《中国音乐学》2016年第1期,第96-101页。“曾”为“角”上方的大三度,其实也是李纯一先生的意见,这样我们可以把表1改为表2的形式。
除了“四基”“四角”“四曾”“四变”之外,曾侯钟上有“浊”律。相对于“浊”而言,古代文献中用“清”字表示高一律(半音),如“清角”就比“角”高半音。⑳文研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年版,第315页。曾侯钟没有“清”字,如果我们把“清”列成一组,就有了“清宫”“清商”“清徵”“清羽”,它们应当比“角”高大三度。这样,就有了清、角、基、曾、变五组,每组四音,共有20个音,然而,由于“清”组和“曾”组,“角”组和“变”组,所用律是一样的,所以只有十二个音,如表3所示。
表2 基-角-曾及相应的阶名
表3 基-角(变)-曾(清)之相应的阶名
此时,“三吕”和“三钟”间的音程关系和一组“基、角(甫页)、曾(清、变)”间的关系是完全一致的。这说明,十二个音分三组互为大三度音程的结构形式是2450多年前我国“基本乐理”中的一种基本结构原则,一组“基、角、曾”就构成了一个“十二音律网”。
按照我国古代传统的三分损益法次序,求上方五度之律叫“下生”,而求下方四度之律叫“上生”,下生五次,上生六次,得出十二律。但从五度相生律的角度出发,“仲吕”不可能循环复生“黄钟”,不能构成五度圈,十二平均律的发明才使五度循环成为可能。但在朱载堉发明十二平均律前,我国乐律学中已有“律位”的观念。因为不同律制处于核心地位的十二“正律”和派生出的“变律”,被看作是同一“律位”,所以在乐学应用和处理宫调关系时,可以互相代替。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1页。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曾侯乙钟音的排列形式反映出“律位”概念的存在。直到目前,我们还把“升fa”称为“变徵”,把“si”称为“变宫”,实际上是继承了曾侯乙钟的铭文称呼。曾侯乙墓编钟铭文中并没有“清”这一组,但从十二音网络结构中可以看到,现在把“降si”称为“清羽”,把“fa”称为“清角”,说明我们在实践中也承袭了古代的“律位”概念。
《国语·周语》中伶州鸠所述的十二个律名,是世界上目前所知的第一个有关将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的记载,尽管其中没有更多说明,但六个阴律名称以及曾侯乙墓编钟的出土,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二千多年前,先民已经有“律位”的概念和“十二音律网”一类的理论系统。这种系统的出现应当是先民在当时音乐实践基础上做的理论总结和概括,这一成果,不仅告诉了我们传统律名和阶名的来源,也为我们展示了先民们对乐音的了解、认识及他们的智慧,对我们在音乐方面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