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问题、成因与对策
2019-03-27黄圣
黄 圣
(福建江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是具有重要价值和问题境遇的研究主题,可以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方向和路径。综合大量家族式腐败案例,可以发现,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领导干部,一旦有“三观”不正问题,就极易使其他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出现偏差。聚焦矫治领导干部主观认知和防范其掌握的公共权力被滥用,要针对领导干部家风蜕变的普遍性病理症状,形成内外联动、主客互促、软硬兼具的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体系,进而在实践中提出当下推进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的现实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
(一)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要件
家庭系中国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其人虽姓氏、族谱、地区各异,但皆生于家庭、长于家庭和学于家庭。数千年延绵不断的中华文化、世世代代承继下来的传统美德,正是通过家风、家教和家训的教化,进而铭记于国人的心灵,融入至国人的血脉。家风,顾名思义,乃家庭之风气、风格与风尚,是家中先辈通过言传身教、世代濡染延续而成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准则。家风会对置身其中的家庭成员的思想意识与日常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赋予个体以存在感、安全感和归属感。良好的家风能够营造崇德向善的健康家庭氛围,引导家庭成员形塑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反之,不良的家风不仅无法对家庭成员进行道德约束,而且容易误导甚至放纵家庭成员的违法乱纪行为。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工作与生活作风则容易跑偏,政风、党风和社会风气亦无法独善其身。“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1]毋须讳言,祸起萧墙之内渐次成为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根源,普遍给人民群众带来负面的直观感受。家风原属私德领域,却因手握公权力重器的领导干部是国家政权的执掌者,进而泛化至公共领域。家风正派,则作风优良,党风清正,政风廉净,民风淳朴。家风不良,领导干部所践行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则可能产生异化,将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视为禁脔,为一家一姓之私利谋,将个人或家庭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已然引起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2],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3],其不仅关乎自己的家庭,而且联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并互相渗透与制约,故而不能等闲视之。“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4]唯有修身齐家,方能不孚治国平天下的美好期望。有鉴于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从党纪党规的层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予以明文规定:“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突出强调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则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党的政治建设的范畴,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5]。而党的政治建设是统领党的各项建设的根本性建设。要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那么,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则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在2018年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6条中,更首次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党的纪律监管范围,明文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6]
(二)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的内涵
领导干部家风主要指领导干部在处理家庭内外关系等方面展现出来的比较稳定和持久的家庭伦理道德态度或行为风格。所谓好,既是对领导干部家风的一种程度化认定,更是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一种过程性的描述。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归属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范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不是一蹴而就地形成的,更不能一劳永逸地维持,而需在共产党人不断涵养、形塑和建设的动态过程中持续铸就和巩固。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和党性修养理论,亦与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丰富的家风家训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更得益于革命烘炉所锤炼出的红色家风思想的涵养。
从社会功能上主要可以从党纪国法和核心价值观两个层面来解读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的内涵:第一,领导干部好家风当植全面从严治党之初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重要特点与主要内容。所谓“关键少数”,意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数量较少却能够引领事物发展的方向,起着关键作用的部分。“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中,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遵守党的纪律,营造从严治家的良好家风,进而将家规家风的柔性涵育和党纪党规的刚性约束相结合,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形成强大的“头雁效应”。一言以蔽之,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正风肃纪的基础性工程。第二,领导干部好家风的德行传递当引领社会的价值导向,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7]。家风虽潜在无形,却是中华传统道德在每个家庭之中的传承。无数家庭的家风如涓涓细流一般,融汇成社会的主流价值。家庭层面的家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精神内涵方面具有一致性。家风所富含的道德教育与价值观培育的内容,是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传播践行的有效载体。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好家风是家国情怀,是文化积淀,是精神信仰,更是抵御腐化变质的坚固防线和廉洁从政的支撑力量。好家风承载着领导干部的为人品性与为官修德,所具有的示范属性不仅能够同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相联系,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能与党风、政风、社风和民风产生良性互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落实。言而简之,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是发挥家风的正功能,打造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联动机制的有益探索。
二、领导干部不良家风的成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人民历经四十年的接续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革,发展取得全方位、开创性成就。我国历史方位也发生重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制度的重要时代背景,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基础,更是领导干部主动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搞好家风建设的重要依据。现实地看,一段时期以来,受到各方面因素、环境的综合渗透、侵蚀和影响,少数领导干部家庭出现传统美德缺失、管家治家不严、家庭关系紧张、成员违法犯法、邻里冲突失和等现象,家风建设暴露出比较严重的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是少数领导干部长期放松家庭关怀、忽视家庭教育、轻视家风建设的恶果,不仅对领导干部个人职业发展、家庭和睦和谐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和影响,而且也对党内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污染性。深刻剖析少数领导干部家庭出现不良家风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是找到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症结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准确认识领导干部不良家风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也是制定和执行领导干部优良家风建设政策和举措的重要参考和凭借。
(一)理想信念动摇,法纪意识淡薄
理想信念是总开关、总闸门,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灵魂支柱和精神之“钙”。一旦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均表明,领导干部之所以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都肇始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必然带来思想上的萎靡、追求上的异化、行为上的迟滞、作风上的官僚。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这一系列思想和行为上的变化是人的认知、行为规律的呈现,必然给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和家庭带来深刻影响。一是领导干部个人不思进取、浑浑噩噩、尸位素餐,放弃了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抛弃了“士希贤、贤希圣、圣希王”的价值取向,精神生活颓废化;二是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权力观、金钱观、幸福观的偏移。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是家庭的主心骨,是通过自己艰辛努力、长期付出才赢得组织和人民的信任,走上领导岗位,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一旦领导干部个人长期思想萎靡、行为跋扈、作风漂浮,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错误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幸福观。不少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认为,好不容易掌握的公共权力就应该为家庭、家族服务,领导干部天然地要承担让家人过上奢靡、享受的生活的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家庭只有拥有大量金钱和财富才能拥有幸福。这种危害巨大的不良观念是不良家风的“导火索”和“催化剂”。
法纪意识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守的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中国共产党是靠崇高理想和严明纪律成长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形成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科学体系。在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民族复兴的执政骨干,更应成为法纪意识突出的模范和典型。然而,面对现实各种利益的诱惑、亲情的羁绊、族人的请托,少数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之弦开始松动甚至绷断,形成公私不分的处事风格、胆大妄为的行为心态、包庇纵容的亲情观念、混乱不堪的政商关系、贪婪无度的道德层次、低级趣味的精神追求。法纪意识的淡薄,法纪底线的失守,让少数领导干部的家庭成为“权钱交易所”,领导干部是“所长”,家人是“收款员”。如此形态的家庭自然遗弃了家族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形成的家规家训,不正家风肆虐庭院。
(二)家庭观庸俗化,管家治家不严
家庭观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国是一体的,家是国的基础和根本,家中每一个成员是家的基础和根本,个人修养、家风和社会风气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儒家经典《孟子》中就论述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①参见《孟子·离娄上》中华文化认为,理想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是相敬如宾、妻贤夫安,父子(父女)之间是父慈子孝、慈严并重,兄弟(姐妹)之间是兄友弟恭、知书达礼,宗族之间是亲亲睦族、相互帮助,邻里之间是扶危济困、和谐共处。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和家庭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一贯标榜的、所谓自由平等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存在着很大的虚伪性。这样的婚姻是建立在婚姻双方家庭、家族各自地位特别是经济地位基础之上的,是不稳定、始终衡量利益的婚姻。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中领导干部的家庭,应该是家庭成员拥有共同政治理想和一致奋斗目标的家庭,应该是家庭成员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真正自由平等的家庭,应该是同甘共苦、为民服务、甘于奉献的家庭,应该是奉公守法、勤俭节约、廉洁齐家的家庭,应该是引领风气、树立标杆、促进和谐的家庭。
少数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丢弃了中国传统家国观念和家庭观的精髓,扭曲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让金钱、物质、利益腐蚀甚至替代了亲情、感情、家庭,构筑了错误、庸俗的家庭观。建立在这种错误、庸俗的家庭观之上,不少领导干部在管家治家的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家人、亲属、族人打着旗号恣意妄为,不正家风随之蔓延。有些领导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家中老人日常起居,让金钱物品替自己尽孝尽心;有些领导时间有限,无法帮助妻子操持家务,插手工程、赚取利润为妻子添衣添物;有些领导精力不够,无法陪伴子女学习成长,溺爱纵容、代为铺路为子女保驾护航;有些领导应酬众多,无法顾及亲属、族人生产生活,替人办事、给人好处让亲属、族人“丰衣足食”。这种对家人无限度的纵容、迁就、溺爱是不良家风的显现,这种对亲属、族人无限制的满足、安排、照顾是不正家风的表征。
(三)监督考核缺失,制度刚性不足
一段时间以来,家风问题被当成领导干部个人的“私事”,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和党组织很少关注。在干部选拔任用、年终考核等重要事项中,家风建设的效果也很少纳入考察、考核的内容。这种监督考核缺失的状况直接导致少数领导干部不在意、不重视家风建设,甚至任由不正家风祸害家庭。这也是少数领导干部家风不正,最终酿成苦果的深层次外部原因。
实际上,涉及家风建设的领导人讲话和制度文件并不少。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的意义、目标、内容、途径、方式等作了大量论述,形成了新时代家风建设思想。少数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积极践行这一思想体系,最终贻害自己和家人,祸害家风。制度层面的规定更为详细和具体。国家法律层面,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履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5的职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也明确要“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9]。这些内容都与领导干部的家风密切相关,有些本身就是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法规层面,十九大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必须履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的条件。[10]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树立了道德高线;2017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也有很多涉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和生活作风建设的问题,划出了纪律底线。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也有大量规范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内容。由此可见,涉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文件数量很多。部分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执行法律和制度的力度不够、方式不佳、跟进不足才是少数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外部根源。
(四)社会变革加剧,欠缺有效应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成迅速发展变化、出现重大变革的局面。其中,一个突出的变化是大量“小家庭”的组成,家庭结构、层级发生深刻变动。伴随着我国社会整体上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化社会转型,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频率和规模不断加大,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遍实行,我国持续很长时间的大家族、大家庭的家族、家庭结构出现一定程度的解体和瓦解,大量独生子女出生,独生子女到了适婚年龄又组成了“双独”家庭。由此,父母+小孩的小家庭成为我国家庭类型的主流。家庭教育是家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大量小家庭的出现,一方面,让传统的四世同堂、三代同堂共同生活的大家庭组织形式越来越少,通过曾祖辈、祖辈讲述家族、家庭历史,口授家规家训,注重儒家道德教育,身体力行示范优良家风等科学、有效的家风建设方式越来越难以实行。这在客观上让传统道德、家规家训等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难以得到有效的传承,家庭“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等传统价值观难以得到内在的培育。另一方面,子女长期只跟父母生活,加上领导干部工作繁忙,子女往往单独由非领导干部一方陪伴,子女教育上领导干部缺失现象比较严重。这对子女健康成长、长远发展和家风塑造非常不利。另外,受到升学压力和就业压力的影响,少数领导干部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子女成才而非成人,家庭教育的目标存在严重偏离。这种偏离主要表现在对子女进行各方面教育时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智力发展、轻习惯养成;重物质满足、轻情感沟通等倾向和行为。这些倾向和行为是少数领导干部子女脾气暴躁、能力欠缺、行为乖张、违法犯法的重要根源,也是不良家风的诱因。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在提升企业效率、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市场规则、促进开放竞争等方面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同时,由于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过度竞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这些问题,是没有有效控制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结果。反映到家庭教育层面,少数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下,教育子女怎样“走捷径”“占便宜”“拉关系”等“关系学”内容。显而易见,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领导干部不正家风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家风是社会风气的组成部分,处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包围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社会风气是积极健康、开拓创新、向上向善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入人心。同时,“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11]4,“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12]8。社会风气中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物质崇拜、精神不振等不良内容。这些不良社会风气对领导干部优良家风的形成造成一定的干扰和冲击。
综上所述,少数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领导干部个人的理想信念、法纪观念、权力观、家庭观是主观因素,在家风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是外在监督因素,在家风建设中发挥外在制衡和督促作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外在制度因素,在家风建设中承担规范、引导和惩处的功能;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是外在文化和环境因素,在家风建设中提供资源、铸就动力。
三、推进领导干部好家风建设的现实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观念,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
革命理想大于天。理想信念是管总的,既涉及到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也涉及领导干部权力观、金钱观、家庭观这些次层次的问题。领导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诚意正心,忠诚于党的事业和自己的家庭,不受各种物欲羁绊、不受各种情绪所扰,保持积极进取、宁静致远的心态;才能修身齐家,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和精神追求,教育好家庭成员、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远大理想、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忠实实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需要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训练,需要在管家治家的家风建设中磨练。在家风建设领域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家风建设思想。习近平家风建设思想是完整、系统的关于家风建设的科学思想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领导干部开展家庭教育、家风培育的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家风建设思想,要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家庭情况、家风状况对照检查,发现不足和差距,通过管家严、立家正、造环境、重树人、促和谐的实际行动弥补不足,迎头赶上,最终实现树立良好家风的目标。第二,提升修养和操行,做到言传身教。个人修养和操行浓缩和体现了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家风建设的状况。“亲爱的父母们,家庭风气是由你们自己的生活和你们自己的操行创造出来的。如果你们生活上的一般作风不好,即使是最正确、最合理,并且是精心研究出来的教育方法,也将是没有用的。”[13]182由此可见,领导干部操行和作风对家风建设的深远影响。领导干部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中要培养高尚的道德追求,远离不健康的政商关系和低级趣味,常回家吃饭,常帮家人做家务,赡养老人、教育子女、关心邻里,不仅语言上和风细雨,让人如沐春风,而且行动上说到做到,树立榜样。
强化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显著特征。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触碰不得。法纪观念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和意识。家风建设中贯彻法纪观念,第一,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党的纪律是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循的行为规则,国家法律是所有公民都要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骨干,最基本的就是要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行有所止,守住法纪的底线。唯有这样,才能在家人、亲属面前树立刚正不阿、廉洁齐家的形象。第二,领导干部要立家规,坚决管好家人、亲属,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不得默许他们谋求非法利益。领导干部要明确,帮助、纵容、默许家人或亲属破坏党的规矩和纪律,违反国家法律,不仅不是对他们的关心、爱护和补偿,而是对他们的冷漠、残忍和戕害,最终会将他们推向犯罪的深渊。
(二)家人、亲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家庭观、幸福观,主动搞好家风
家人、亲属是领导干部家庭的核心组成部分。他们影响的正负和作用的大小对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至关重要。如果领导干部家人、亲属能够了解公共权力的特征本质、功能作用和来源归途,能够理解家庭是文化的载体,是家人精神和灵魂的归宿,是成员共同守护的家园,能够明白家庭的幸福来自于全家的真情实意、互信互爱、相互扶持、持续奋斗,这样的家庭家风自然淳朴、优良。反之,如果家人、亲属形成错误的权力观、家庭观和幸福观,必将怂恿领导干部为成员利益违法乱纪或者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收受利益、参与工程、为非作歹,这样的家庭家风自然沆瀣、不正。
发挥家人、亲属的积极作用,要抓好两个重点群体。第一个群体是领导干部妻子。从家风建设层面看,“妇女特有的身心特点、生育和哺乳功能,决定了妇女在增进家庭和睦、科学养育后代、促进社会和谐”[14]方面能够发挥出其他社会群体无法比拟的“独特作用”。妻子要在当好三个角色方面促进优良家风:一是自身理解领导干部的职业,支持其工作,在权力、收入、住房等领域保持好心态,牢记清清白白、团团圆圆、平平安安即是福,当好“明白人”;二是时常提醒、监督领导干部按规矩、规则、程序办事,不谋私利,劝说领导干部厘清政商关系,当好“贤内助”;三是从严要求子女,用正确的理念和方法教育、管理子女,突出品德教育、做人教育,让子女形成做人的基本守则、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清晰的法律意识,当好“管家人”。第二个群体是领导干部子女。子女是父母的基因和血脉的延续,也是领导干部关心、关注的焦点。子女要在两个角色方面维护良好家风:一是立志成才上,立鸿鹄志,做奋斗者。求学、就业、创业等按规则和要求办,走正道,不走后门、不拉关系,自食其力,靠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奉献家庭、服务社会、报效国家,当“风雨兼程的持续奋斗者”。二是为人处世上,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认清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必须忠诚干净担当,当好“社会普通一员”。与其他家庭的子女相比,领导干部家庭的子女不仅不应该享受任何特殊待遇和特权,而且还应主动承担更大、更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领导干部子女要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在平等、开放、竞争的社会环境中成长、成才、成人。
(三)将家风建设纳入考察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家风制度
领导干部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是党的作风的窗口和缩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家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德在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很大的比重和权重。中国共产党一贯秉承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拔和任用的标准。干部的德体现在哪些领域,采用什么标准呢?早在2008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提出干部的“四德”问题。“干部德的标准应当包括干部的政治品德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家庭美德标准和社会公德标准。”[15]这样,家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家庭美德首次纳入评判领导干部德的标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16]日常考核、近距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均要求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状况作为考核和接触的内容。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党组织要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特别是干部的德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提拔必核、凡调动必核,对家庭家风长期不正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列入先进、优秀名单,不列入提拔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促使领导干部从事业发展、职业生涯的角度警醒、重视家风建设,投入时间和精力搞好家风建设。
制度是治本之策。督促领导干部搞好家风还必须严格执行家风制度。执行家风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严格执行现行制度。除了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之外,还要执行与家风建设直接相关、密切相连的制度规定,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这项制度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事项8项,报告收入、房产、投资事项6项。这14项内容,直接关涉家风建设中领导干部的婚姻、配偶、收入、住房、投资的内容,子女国籍、婚姻、教育、从业的内容。不按照要求报告的领导干部,将会受到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执行好这一制度能从外在制度约束方面督促领导干部积极开展家风建设。第二,强化问责、追责。没有问责、追责,制度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对领导干部及其家人、亲属出现的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反党纪的行为,要按照“四种形态”的原则和精神,精准区分道德责任、党纪责任。责任分清和认定之后,根据责任的不同,通过单位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追责。对领导干部及其家人、亲属出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绝不姑息迁就。第三,结合实际,将家风建设的内容纳入新的制度。《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将家风建设中配偶、子女经商、从业、遵规守法等内容纳入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从业,是预防“家族腐败”的制度设计,也是让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从外在压力变成内在动力的实际举措。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社会风气、社会风尚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长远而持久的影响。社会正能量、良好的社会风尚能够打造健康的社会环境,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包含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内的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直接体现为向上向善社会风气和优良家风。核心价值观在优良家风中得到延续和弘扬。由此可见,家风是社会的价值缩影,家风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全社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过来也有利于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和养成优良家风。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12]3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领导干部及其家庭在这三个层面均可以努力作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家庭所有成员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领导干部要摒弃“一言堂”“家长制”和官僚主义作风,在家庭事务中充分尊重每一位成员特别是子女的地位和意见,在情感、生活上理解和关注他们的感受,一家人相亲相爱、和和睦睦,在家庭内部构建民主氛围、和谐气氛。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领导干部不仅要建立男女平等、子女平等、亲属平等的家庭关系,更要严格要求家人、亲属,教育家人、亲属树立遵纪守法、自力更生的处世之道和生活观念,在管家治家中自觉贯彻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领导干部作为的空间更大。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子女了解国家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从历史中理解现实,形成热爱中国共产党、祖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浓厚情感;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树立忠诚、责任、诚实待人、讲信用、重名节的理念,形成诚信的个人品质和道德素养;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子女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保护环境,关爱他人,形成友善的价值取向和家庭风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其高度的概括性、精简化,不能涵盖家风建设的方方面面,但核心价值观是家风建设的指挥棒和测准仪,是纯正家风结出的精神、文化果实,能够指明家风建设需要关注的领域和解决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发挥定位和导航的作用。
除了以上对策,领导干部还应该深刻了解中国古代先贤优良家风的核心内容,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革命家群体红色家风的精髓要义,认真学习当代优秀共产党人廉洁家风的榜样模范,不断拓展和丰富家风建设的实践路径。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家风是一个家庭、家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家风建设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自身及其家庭的兴衰荣辱,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向纵深发展,还关联着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效果。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深刻认识家风建设的价值意义、目标内容、方式途径、对策举措,才能从宏观上把握家风建设,从中观上开展家风建设,从微观上推进家风建设。家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家属积极作为、组织强化考核、社会严格监督、制度刚性运转,家风建设才能结出丰硕的成果。在此基础上,领导干部才能廉洁齐家、为民服务,领导干部家庭才能风清气正、和谐邻里,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抓住“关键少数”、落到实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凝聚力量、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