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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学视域下的“同情”问题研究

2019-03-27王腾辉

关键词:休谟斯密观察者

王腾辉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太原030006)

“同情”(sympathy)的概念最早是苏格兰学派为了分析人类天性的基础,探求不同的人之间关系而提出的。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同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不会是以个体的形式存在,而是往往生活在社会中。那么在人类身上必定有着某种特质,才能够保证我们的社会能够稳定运行下去。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讲可以简单概括为社会认知何以可能的问题。传统的解释通常认为个体是通过内省的方式来认识其他个体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管是从其理论内部还是外部都受到了质疑。而近十几年的神经科学研究,特别是镜像神经元相关的研究则直接提供给我们更为直接的证据来阐明这一概念。

一、同情概念的思想渊源与困境

(一)同情概念的提出

从历史来看,由于牛顿使用数学工具给物理学构建了一幢完整的大厦,这种成功的科学尝试激励了当时的哲学家,使得哲学家们也急切地效仿牛顿,想要给人类社会构建出一个坚实的理论图景。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哲学家都构建出了各自的理论体系,来解释社会产生的原因。以休谟为主的苏格兰学派认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社会,是能够通过不同的内省方法,由“同情”(Sympathy)的方式来认识社会的。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同情概念并不是指现代意义上的怜悯,而更多地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共情”(Empathy)。

休谟是最早把“与某人产生相同的感觉”定义为“同情”的学者。在《人性论》第二章中休谟从感性的角度出发,把人类所有的精神活动都归结为“知性”,并将“知性”分为“印象”和“观念”两个部分。他认为印象是对经验的总结,是情感的直接结果,而观念则是对“印象”理性思考的产物。因此在实际的行为过程中,印象总是优先于观念。据此,休谟通过把理性溯源为经验,并认为人类行为是情感所主导的而非理性。

在休谟的理论中,行为是出于情感的需要而产生的,不但如此休谟还认为理性是对于情感的延伸,是情感的服务者,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功能。在休谟看来,行为的后果使人类产生了种种情感,而这些产生的情感是在观念的比较和事实的判断下产生的,这是理性思考的结果,而不是行为的结果。但是理性思考并不能给出我们产生价值的判断,因此在单纯的理性的模式下并不具备社会产生的条件。同时休谟认为情感能够联系起不同的人,它带给人酸甜苦辣的感受,它产生社会道德,产生价值。正是情感赋予了行为意义,使我们能够区分不同的行为,而这种区分行为的标准就是“同情”。

在休谟看来,人们在生活中通过交流时候的面部表情,以及交流的内容这些可以被人感知到的观念转变为印象,从自身的经验来加工这些印象,并最终能够产生与说话者相同的情感。在同情的过程中,虽然不同的人之间在心理条件和身体条件上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休谟认为,即使存在这些物理上或者心理上的差距,但是我们的经验与印象在一般情况下是相同的,所以人与人之间不存在情感隔阂;不仅如此,如果同情的对象是某些与我们距离非常近的人,那么我们就会清晰地感受到他的情感,这种情感会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最后同情所产生的情感还要受到因果关系的影响,他举例认为血统关系就是一种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会促进同情的效果。

综上所述,在休谟看来即使同情会受到外力影响,同情也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正应为如此,我们才能够通过同情来判断行为的善恶,同时也反映了人类聚集在一起形成社会,其目的是追求更美好的生活。通过同情,人们可以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完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传递,并对自我和他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和约束,继而产生公共利益,社会效用等等观念。因此在休谟那里,一种行为的结果必然是一个同情的结果,同情的意义即是行为的社会意义。

(二)同情概念的发展及困境

在休谟之后,休谟一生的挚友亚当·斯密继承了休谟同情理论中的绝大部分内容,但是斯密的雄心显然要比仅仅想要阐明人的性质与意义的休谟要大得多。从斯密的角度来讲,他想要构建出一幅包揽人类社会方方面面的全景图。以他的话说他在《道德情操论》中他论述了人类以“同情”的方式形成社会,并在同情的前提下,在《国富论》中他完成了对公共政策、公共收入和国防军备的论述,以及在他去世前仍然没有完成的《法学讲义》则是对法律以及政府存在的普遍意义进行说明。在这三本书中,最重要的无疑是《道德情操论》,《国富论》在成书之后只经历过3次修订,然而《道德情操论》则得到了前后5次修订,甚至最后一次修订与他去世的时间仅仅相隔三个月时间。《道德情操论》之所以受到斯密如此重视,是因为在这本书中,斯密详细论述了人类社会何以可能的问题,可以说《道德情操论》为其他两本书奠定了理论基础。而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特别地把对“同情”的论述放在第一章,并且认为同情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

斯密抛弃了休谟以感性为基础的“同情”,因而也放弃了休谟对于同情在词语之间的转换。斯密认为我们无法体验他人身上的遭遇,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想象来感受这一过程,并且在没有了解到事件的全貌之时,我们的同情是不充分的。可以看出斯密认为同情只有在理性的基础下才得以可能。不仅如此斯密同时拓展了同情的范围,他认为同情可以是对任何情感行为的回应。并在此基础上认为人类社会中公平、正义、美德等等维系社会存在的种种价值判断都是依托于同情来体现的。可以说同情是斯密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基石。

在斯密之后铁钦纳(Edward Bradford Titchener)首创“移情”(Empathy)一词并将其引入心理学,随后这一词语被其他学科多次引用,最终在现象学的发展下,移情成为表现与他人产生同感的标准词汇。因此在本文的范围下,可以认为移情或者说后文提到的共情(英文都是Empathy翻译上的不同是为了区分)和同情(Sympathy)具有相同的意思。

但是不论是“同情”还是“移情”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他注意到在同情的过程中,一个人需要以自己为范本来想象另外一个人的感受,这在他看来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为一个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感受来想象他从来没有的感受。因此维德根斯坦把这些理论归为形而上学而不予讨论。事实上,不仅从外部上看“同情”是站不住脚的,在这些理论内部也无法给出为何是“同情”这一概念让人们产生了相同的感觉。然而,随着神经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关于镜像神经元相关的理论反驳了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接下来本文会讨论神经科学视域下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将其与斯密的理论进行对比。

二、神经科学视域下的同情观

正如上文所说,历史上的“同情”概念始终摆脱不了还原主义的质疑。可是最近几十年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能够打开大脑的“黑箱”,将大脑中的各种情感以科学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尤其是镜像神经元的发现,给了这一概念以神经基础,让我们能够以科学的方法看待这一问题。

(一)同情的神经基础

镜像神经元最早是帕尔玛大学的科学家通过单神经元测量在猴子身上发现的。在实验中,在观察到实验者展示的具体有意义的行为之后,92只猴子大脑中的F5区都展现了相似的神经活动,这些神经元放电与实验者大脑中的神经元放电极为相似。也就是说,在这一过程中,动物们观察到他人所采取的行动之后触发了相同的神经元,甚至一部分猴子重复了动作的内容。经过进一步的研究与整理,他们将这种神经元命名为镜像神经元,随后通过FMRI(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等等技术,证明了镜像神经元不仅存在于动物身上,还存在于人身上。

镜像神经元主要集中在前运动神经皮层,并且在其他几个脑区内也有分布。尽管跨越了大脑的几个不同的区域,但它们都使用感官信息来规划、选择和实施要进行的动作。在这个系统中的大部分活动都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它不依靠我们的能力,不依靠情景。换而言之,镜像神经元所实现的能力是我们身体的基本能力之一。作为知觉运动系统(sensory-motor system)的一部分,镜像神经元可以通过视觉或听觉来传达收集到的信息。在相关的试验中,如果观察行为的人没有执行所观察到的动作的话,只有三分之一的镜像神经元会进行放电,只有执行了相同行为或者行为不同但是目的相同的人,才会使剩下的三分之二神经元放电。因此,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镜像神经元为理解他人的运动提供了神经基础,因此它是社会互动(social interaction)和社会认知(socialcognition)的重要因素。

除了镜像神经元以外,前运动皮层的经典神经元(canonical neurons)会在镜像神经元观察到运动放电时放电。以跑步为例,如果我们自己跑步,毫无疑问关于运动的经典神经元会被激活,然而哪怕我们只是看着赛道上的人跑步,想象着自己在跑步,那么前运动皮层的经典神经元也会放电。据此科学家认为经典神经元是与镜像神经元一起来理解意图的,并将镜像神经元和经典神经元一起组成的系统称为镜像系统(mirror system)。

镜像系统是一个高度分散、复杂的神经网络,分别位于大脑的几个区域,并且能够根据行动的性质进行差异性活动。如今科学家认为镜像系统能够实现多种社会功能,例如行动理解、模仿、共情,以及形成预期及推理。不仅如此,一些学者认为,镜像神经元对于抽象的社会认知,比如心智阅读、语言、文化进化和合作至关重要。①Hurley S.The shared circuits model(SCM):How control,mirroring,and simulation can enable imitation,deliberation,and mindreading[J].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2008,31(1):1-22.

(二)神经视域下的同情

对镜像神经系统的研究显示,在“共情”(Empathy)发生时,镜像神经元在理解共享的情感和感觉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心理学家戴西迪(Jean Decety)和杰克逊(Philip L.Jackson)将共情定义为三个组成部分:“对另一个人的情绪能够产生反应(需要知道这个人的情绪状态);从他人角度来理解他人的认知能力;最后则是情绪调节(emotion regulation)”②Decety J,Jackson P L.A Social-Neuroscience Perspective on Empathy [J].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2010,15(2):54-58.

首先,共情需要一个共同可理解的行为来触发。研究表明镜像系统能够跨越主体间的隔阂,直接理解行为的内涵。或者说镜像系统能够将视觉信息转化为知识。根据这一理论,我们能够通过行动来理解行动背后的意义,并且能够总结意义形成概念,而镜像系统则是这一切的基础。也正因为如此,主管运动的经典神经元也被认为是镜像系统的一部分。在这个神经过程中,产生共情的两个人必然是清醒,并且保持理性的,这样就满足了共情的第一个条件。

其次,共情的第二个部分是依靠想象力从一个主体的视角来理解另一个主体的能力。戴西迪和杰克逊的研究结果表明,这种想象的活动处于神经的层面上。在一项实验中科学家观察到,当受试者被要求想象自己处于一个痛苦的情境中时,他与真正经历痛苦的人产生了相同的神经反应,但是从数据上看他们的疼痛级别并不一样。这一结果表明,观察者可以通过想象与主体之间实现情感共鸣,但我们并不是在自己的大脑中全盘复制他人的经验和反应。

共情的最后一个环节取决于主体本身,就是说主体要能意识到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差距,通过第二部分的想象力来产生情感共鸣,并依靠神经机制,最终实现自我反省和情绪调节。想象的能力同样是镜像神经元系统在人们相互联系、共享行为意图时所提供另一个重要功能。比如前面讨论共情时提到的,一名观察者想象处于另一主体所处的环境,这是人们能够相互交流的重要因素。想象的能力明显有助于观察者把自己置于主体所处的环境中,并从主体的角度理解行动的意义,同时仍然保持着自己的观点。

卡格(John Kaag)在关于想象力的神经基础的研究中指出,镜像系统在我们“适应性思考和想象力协调 (adaptivethinkingandimaginative coordination)”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镜像神经元系统在我们对想象力的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从它开始,研究内容开始转向一个生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机体能够与当前环境保持接触,这使我们可以从部分的、变化的片面观察中解脱出来。③Kaag J.The neurological dynamics of the imagination[J].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2009,8(2):183.同时想象力使一个主体有能力从另一个主体的角度来看一件事,因此想象力是人们相互联系和相互理解的必要条件。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镜像系统的外延建立在个体知觉(individual perception)的基础上,从而使我们可以认知、理解、解释,并通过自身形成对他人的行动的期望和判断。我们可以透过外部环境,结合我们自身内部的行为关注点,最终达成我们预期的交际行为。这种识别和理解他人行为的能力会帮助我们在社会环境(social contexts)中预测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说镜像系统使个体之间的协调成为可能,个体间的、灵活的适应性协调则一步步形成了社会合作,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为社会的产生提供了神经基础,因此也有学者据此认为它塑造了人类文明。并且正如前文所说,经典神经元也作用于个体的想象能力。如前文所说,经典神经元不仅仅在看到行为时放电,也在理解潜在行动和意图的过程中放电。因此,镜像神经元和标准神经元结合在一起,以想象体验主体的行动或者主体的情况,提供给观察者与主体共同的意图。

对于镜像神经系统来说,它让分散的、单独的主体能够对共同的刺激进行反应,并发展出超越个体的概念和意义。然而,由于不管是从外延还是内涵上来说主体间都存在着认知差距,因此镜像系统的功能也不是尽善尽美。想象的能力在缩小这一差距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从而创造了主体间的共同理解和相互联系。这样一种神经意义上“共情”与前文中提到的斯密所认为的“同情”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下面我将会详细分析。

三、斯密式同情与镜像式同情的异同

正如上文所说,尽管亚当·斯密所处的年代科学并不发达,但是斯密却以惊人的观察力得出了与科学近乎相同的结果。在早期镜像神经系统的相关研究中罗伯特·瑟登(Robert Sugden)就指出,斯密关于人类心理的假说以及道德在经济行为上的作用是令人信服的④Sugden R.Mirror systems and Adam Smith’s theory of sympathy[M].na,2002.,当时关于镜像神经元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他只是模棱两可地说不知道是否有确凿的证据,但是看起来似乎是这样的。经过对比分析,我认为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的关于同情的理论,与镜像系统的研究成果体现了高度一致性,甚至可以说他的同情过程就是一个神经镜像过程。

《道德情操论》一开始斯密就在讨论同情,他认为同情始于两个个体之间天然存在的联系,是天生的情感共鸣。很明显这种情感共鸣需要两个主体,一个行动发起者和一个观察者,而观察者将会面对与行动发起者相同的处境。斯密的同情过程是个体间相互协调的情感过程,因此,分析斯密的同情模型的一个方法就是分析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协调过程。斯密的同情过程有三个基本特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同情是一个主体在理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判断;从外部来看,不论是主体自己的行为还是他人的行为都会由于个体间的认知和想象力的差距产生不同;但是不管个体间的差距有多大,最终都能使个体将自己置于他人所处的情形下,进而对他人的情感做进一步判断。斯密认为把这种天生的让人与人之间能够传递感情的同情过程作为基础,与其他的因素结合在一起最终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个同情过程恰好与镜像神经系统的作用过程有着相似的特征,都是由一个共同的刺激或者说情形所触发,想象则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将不同个体联系起来。

同情使一个主体能够想象另一个主体的所处的情形,体会另一个主体在那种情形下的行动,并且进行道德判断的过程。斯密认为我们能在不经意间体会到任何人的任何感情,包括喜悦、幸福、感恩、哀伤和痛苦等等情感。这样一种涵盖了各种情感的同情概念不同于休谟出于对人关心而产生同情的概念,也跟叔本华由于痛苦而产生同情不同。而这一点正是《道德情操论》中同情概念的核心,同时也是同情导致价值判断的核心。在书中斯密还仔细区分了同情和怜悯的区别,斯密认为怜悯是对他人糟糕境遇表现出的美德,而同情则可以对所有情绪产生反应。在斯密的视野下同情超越了个体的限制,它用同样的感受将不同的人联系在一起,它是一种社会协调的实践,它将情感联系和理性判断结合到了一起。

斯密的理论无疑与前文所讨论的,共情发生的三个组成部分相一致。对镜像神经元研究表明,当我们感受到所观察到的主体的行为时会体会到与主体相同的感受。发现镜像神经元的科学家认为:共情链(the empathic link)并不仅仅局限于我们了解到某个人正在气头上,或者正是兴高采烈,抑或者伤心欲绝。共情还能让我们了解导致他人感受的原因。正如一名研究者所说:“我看到琼斯正处于痛苦中,导致了我的镜像神经元放电使我体会到了琼斯的痛苦,最终让我判断琼斯一定是处于痛苦之中的。”⑤Rockwell T.Dynamic empathy:A new formulation for the simulation theory of mind reading[J].Cognitive Systems Research,2008,9(1-2):52-63.

(一)目的

从社会神经科学的研究来讲,镜像神经系统所产生的行动理解理论可以支持斯密关于理解主体目的的同情学说。斯密的同情连接起了理性与情感,通过将自己置于主体所处的环境中,来体会主体的情感并判断主体的目的。而通过镜像神经元在大脑中激活,人们可以在大脑中复刻主体的状态,理解主体的情绪状态,从而实现跨越个体间的心灵交流。因此,不论是斯密的同情还是镜像神经元所导致的生理现象在面对共同的对象时,展现出了几乎相同的反应过程。不仅如此,镜像神经元所产生的神经过程被认为是人类最基础的神经能力之一,换而言之就是,它在我们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而斯密及其他同情哲学家同样认为同情是人身上不需要证明的能力,它会在我们完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神经科学视域下的共情印证了斯密同情存在的基础,而镜像神经系统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斯密的同情以“硬”的科学支撑。

(二)隔阂

斯密的同情过程和镜像系统的第二个能够相互印证的地方就是都会受到隔阂的影响。隔阂可以是认知上的,可以是社会因素,或者仅仅受限于物理条件。在所有这些因素中,同情中的不同的主体意味着需要有观察者来完成观察、评价以及形成价值判断。从这一点上来说,斯密的观察者是一个对观测到的行为完全洞悉的存在,观察者会把观察到的别人行为转化为自己的。作为一个局外人,观察者尽自己可能去还原主体的活动,来达到同情;正如书中上所说旁观者首先必须尽可能努力把自己置于当事人的情境中,用心体会当事人感受到的每一个细节。

然而,在观察的过程中观察者的想法肯定不总是与主体保持一致。正如斯密所说,不论观察者如何努力,他所产生的感觉也仍然不太可能达到与当事人相同的情感强度。就像音乐一样,观察者可以调节自己的节拍让他与主体保持一致,但是他的音调总是不如主体那么高昂,并且观察者的意识不但可能改变原来的音调,还有可能改变它的音质。因为对于两个不同的主体而言,他们的实际经历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同人的认知能力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尽管观察者努力还原主体的体验,即使他能够完全复制主体的状态,他所孕育出的情感也会比主体的体验要弱化不少。在斯密看来社会协调的过程就是被同情者把自己的期望降低至同情者所能达到的程度上,这样社会活动就能够正常运行。

在不同个体相互调节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隔阂被福尔曼 -巴尔齐莱(Fonna Forman-Barzilai)归结为三种原因:物理因素、情感因素和知识背景。⑥Fleischacker S.Adam Smith and the circles of sympathy[J].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eory,2012,11(3):e9-e11.他认为这三个因素是相互交织的,当同情过程受到隔阂影响时必然会是三个因素导致的。所以尽管同情的双方都在试图找出共同的情感,但是这三个因素还是使他们貌合神离,对同情的过程来说缩小隔阂既是方法也是结果。

斯密和镜像神经元的相关研究人员都发现,观察产生的反应比当事人的体验要差很多。我认为镜像神经系统的研究支持了斯密对同情过程产生隔阂的归因。不仅如此,科学家在实验中发现如果观察者做出了主体所表现出的行为,神经活动要比仅仅观察到活动什么都不做要强烈。在这个认知过程中,镜像的名字给了我们一定的误导,不管是同情还是共情的双方,隔阂是无处不在的,这阻止了他们之间产生一致的情感,正是想象缩小了他们之间的差距,而神经科学第三个能与同情相互印证的地方就是依赖想象。

(三)想象

想象在斯密的同情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一能力恰好是镜像系统的认知能力之一。由于个体无法透过观察完全了解另一个体内心的真实情感,所以对于斯密来说同情过程必然是基于想象的,这一想法继承于休谟,但是遗憾的是休谟沉醉于词语概念的转换而忽视了对这一方面详细的论证。但是斯密的同情就不同了,在它的同情过程中几乎完全仰仗想象来完成,他认为正是想象使得一个人能够模拟另一个人的处境。没有想象,那就没有同情,更不会产生价值判断,因此人类就不会聚集在一起,人类社会就更无从谈起了。而这一点又与镜像神经元的研究中人们能够对他人的意图进行理解,继而产生知识交流最终产生文明社会的结论不谋而合。

斯密经常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想象,在他的论述中多次强调:通过想象我们能通过自身的感官感受到他人的感觉。通过想象,设想进入他人的身体,将自己置于他人的处境中,从某种程度上说变成和他一样的人,感受他的感受,形成他的想法,虽然程度较弱,但也不至于完全不像他。同情的想象使观察者获得模拟能力,将自己变成主体,将主体的遭遇变成自己的遭遇,借此来了解主体的处境和情感。将自己带入主体模拟想象的能力,对于产生的同情乃至进行价值判断都至关重要。对于镜像神经元来说,正是通过想象,才使得一个主体能产生与另外一个主体相似的神经反应,通过想象,我们能够实现对他人意图的理解,而这正如前文所述被认为是镜像神经元的基础能力之一。

然而,在斯密的同情和神经视域下的共情之间也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差异。斯密的同情是从观察者的角度出发对其他主体所处的情形的判断,同时还包含了观察者对其他主体的情感理解。在这个时候,观察者和主体不论是从心理上还是从认知上都是相似的,但是他们仍然是不同的个体,因此保留了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经历而影响到了他们对情形的判断。尽管他们都会尽力实现对彼此的同情,与此同时想象在这个过程中弥补了两个人之间经验和情绪上的差距,并且得出判断的过程是理性的,但是他们对同一情形的观点很可能是不相同的。在斯密的理论中,同情不是对情感的表达,而是一种判断的机制。同情也使得观察者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客观的态度,自然也会由于主体特定情形中所做出的反应产生相应的判断。换而言之,斯密同情的核心是理解被同情者的目的。并且斯密的同情不仅包含了情感上的联系,还包括处于想象中的主体的情况,通过想象去体会主体所采取的行动或选择的动机。斯密认为,只有在观察者了解了主体所处的情形之后才会产生真正的同情,同情不仅需要主体的情感,更需要观察者进入主体的世界,因此,同情不是单纯地一时性起,而是对事情的彻底洞察,只有这样对观察者来说才是一个同情的过程。斯密还给出一个例子,让观察者去同情一个生气的人,当观察者了解到被观察者的盛怒后,并不会去进一步了解他的情感,而是会关注是什么样的处境导致了他的情感。换而言之,在斯密的同情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不同个体对共同情形的理解,其次才是产生共同的感情,而科学家认为镜像神经系统产生的共情是一种直接的情感联系,目的是理解他人情感。

总而言之,不论是亚当·斯密的同情过程还是镜像系统所导致的生理过程,都发生在不同的主体间,都经历了某些共同的场景的刺激,并且受限于主体之间的认知能力、文化水平、生活经历等等差距;同时想象在这两个过程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存在诸多的相似之处,事实上我们对与镜像神经元在“同情”这一领域内的作用过程仍处于探索阶段,即使在神经科学内部对镜像神经元的一些概念仍存在争议。因此,如果现在就将它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可以说是十足的冒险,但是我们也不应当因此畏缩,驻步不前。虽然看起来“同情”在社会科学中无足轻重,然而社会科学中的行为意义与价值判断都是以同情为基础来判断的。通过将神经科学引入社会科学,使得我们能够从个体的角度上来理解与说明人类行为的意义,同时又能够让我们以自然科学的角度来反驳对社会科学理论“科学性”的质疑,继而在此之上建立起新的社会认识论也并非痴人说梦。

本文经过对比斯密与神经视域下的共情,指出了其中相似之处。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并没有提出新的神经化的斯密式同情,只是比较了其中诸多相似之处,为后来者提供一种研究思路。在历史上斯密通过对休谟“同情”模式的修改,开启了经济学的新纪元;在近代韦伯在胡塞尔的“移情”基础上,构建了新的社会方法论;这些,给了我们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根据最新的神经科学的共情,修正我们现有的社会认知范式,或者是建立新的认知范式,同样也能够对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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