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至隋代的临终文
2019-03-27董灏
董 灏
(西北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我国先秦至隋代留下了丰富的文学作品,其中也包括一定数量的临终文。所谓临终文,是指死者在临终时口头传达或书写的遗训、遗言、遗嘱、遗书、遗令、遗命、遗诏、奏议、临终绝笔等。周文王《遗戒》是上古三代文中能查阅到的较早的一篇临终文。这些临终文风格各异,所表现的内容也较为多样。现以《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为主要资料来源,就所收集到的临终文的内容和价值意义做一下探讨。
一、内容
临终文内容较为复杂,为了便于理清关系,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殡葬事宜的安排
作者临终之前,一般对自己的身后事做出具体的安排。先秦至隋代的临终文之中,对身后事的安排一般包含两个方面:薄葬和合葬。
1.薄葬
在古人的临终文中,几乎不见要求子孙将自己厚葬的遗言,而要求从简、薄葬的遗训较为普遍。许多的遗言遗训反对厚葬,倡导薄葬,告诫子孙自己的的葬礼要从简举办。
三国时吴臣赵咨《遗书敕子胤》,既是对其子的遗言遗训,也可以看作一篇批判厚葬之风、提倡薄葬的临终论文。赵咨从黄帝制造棺椁讲起,对由俭入奢的丧葬变化进行了详细论述,批评厚葬之风,肯定薄葬,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最后告诫后人自己的葬礼要“但欲制坎,令容棺椁,棺归即葬,平地无土坟,勿卜时日,葬无设奠,勿留墓侧,无起封树”[1]1139,可谓简单朴素。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而且一般都对自己葬礼的简易程度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如东汉袁闳家族富足兴隆,但他在《临卒敕其子》中告诫道:“勿设殡棺,但著禅衫疏布单衣幅巾,亲尸于板床之上,以五百墼为藏。”[1]874再如东汉李固《临终敕子孙》:“素棺三寸,幅巾,殡殓于本郡墝埆之地,不得还墓茔,污先公兆域。”[1]1016三国时期魏济阴太守沐并要求儿子要薄葬自己,先是作《豫作终制戒子俭葬》,之后作《又戒》告后人:“后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树”,最后《又敕》:“豫掘坎,戒气绝,令二人举尸即坎,绝哭泣之声,止妇女之送,禁吊祭之宾,无设抟治粟米之奠。”[1]1667再三嘱咐,可见沐并从简而葬意愿的强烈程度。再如魏晋间道士杜夷《遗命》:“吾少不出身,顷虽见羁录,冠舄之饰,未尝加体。其角巾素衣,敛以时服。殡葬之事,务从简俭,亦不须苟取矫异也。”[1]2819还有南朝梁陈大臣袁泌《临终戒子蔓华》:“吾于朝廷,素无功绩,瞑目之后,敛手足旋葬,无得辄受赠谥。”[1]4522
魏晋时期佛教盛行,有一些人生前笃信佛教,希望以佛家的礼仪埋葬,也体现了从简的原则,如上文袁闳要求入殓“著禅衫”。再如南朝史学家姚察《遗命》:
吾家世素士,自有常法。吾意敛以法服,并宜用布,土周于身……吾在梁世,当时年十四,就钟山明庆寺尚禅师受菩萨戒,自尔深悟苦空,颇知回向矣……吾习蔬菲五十余年,既历岁时,循而不失。暝目之后,不须立灵,置一小床,每日设清水,六斋日设斋食果菜,任家有无,不须别经营也。[1]5296
他在遗言中希望死后穿佛衣粗布下葬,而且不用设灵位,只供奉清水素斋果菜就好。类似的还有北魏裴植《临终遗令子弟》:“命尽之后,翦落须发,被以法服,以沙门礼葬于嵩高之阴。”[1]4878要求死后剪掉胡须和头发,穿上出家人的袈裟,按照僧人的礼仪葬在嵩山北面。
甚至上至帝王,也多提倡薄葬。如魏武皇帝曹操,临终时《遗令》《终令》再三强调不树不封,从简而葬。晋明帝司马绍《遗诏》中则要求:“不幸之日,敛以时服,一遵先度,务从简约,劳众崇饰,皆勿为也。”[1]2020可见上至帝王,下至大臣百姓,薄葬是现存的遗言遗训中死者的主流意愿。
2.合葬
一些死者则在临终文中,表达了自己希望与亲人团聚,死后葬在一起的愿望。如北魏史学家魏收之父魏子建《疾笃敕子收祚》:
……吾生年契阔,前后三娶,合葬之事,抑又非古。且汝二母先在旧茔,坟地久固,已有定别。唯汝次母墓在外耳,可迁入兆域,依班而定,行于吾墓之后。如此足矣,不须附合。
当顺吾心,勿令吾有遗恨。[1]4879其在遗言中表达了希望自己与亲人团聚的真挚感情,希望儿子能将自己第二位夫人的坟墓迁到自己墓旁,泉下久伴。
再如南朝宋孝懿皇后萧文寿《遗令》:“孝皇背世五十余年,古不祔葬。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于茔域之内,别为一圹。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妇人礼有所从,可一遵往式。”[1]3320她提出汉代皇帝、皇后的陵墓都不同在一处,而且古代没有把后死者与先死者合葬的,因此可以在墓地内另修一墓穴。人们遵从了萧太后的遗愿,另开墓穴,将她与先皇刘翘的陵墓兴宁陵合为一墓。还有兰陵公主阿五,是隋文帝杨坚第五女。隋炀帝将其夫柳述流放,并逼其改嫁,她宁死不从,忧愤而终。其作《临终上炀帝表》:“昔共姜自誓,著美前诗,鄎妫不言,传芳往诰。妾虽负罪,窃慕古人。生既不得从夫,死乞葬于柳氏。”[1]5409希望与夫合葬,却使炀帝愈怒,甚为可惜。
当然,也有极少数不希望合葬的情况。如东汉袁安《临终遗令》:“备位宰相,当陪山陵,不得归骨旧葬。若母先在祖考坟垄,若鬼神有知,当留供养也。其无知,不烦徙也。”[1]874他认为自己身居宰相要位,应该埋葬在山陵之中,于是嘱咐子孙,不需要麻烦地把他们母亲的坟墓迁来和自己葬在一起。还有东汉张霸在外将逝,则表示顺其自然,不必归葬,《遗敕诸子》曰:“昔延州使齐,子死嬴、博,因坎路侧,遂以葬焉。今蜀道阻远,不宜归茔,可止此葬,足藏齿发而已……”[1]978他的儿子们也遵照其命,将他葬在了河南梁县,并在那里安了家。这体现了死者参悟生死、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对于已逝者,能与之合葬最好,若不能合葬也不强求,这也是从简而葬思想的一种表现。
除夫妻合葬,较为特殊的一例是嬴高的殉葬情况。秦公子高为保他一族,牺牲自己,请命为始皇殉葬,其临终作《上书请从死》:
先帝无恙时,臣入则赐食,出则乘舆。御
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
臣当从死而不能,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
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臣请从死,愿葬郦山之足,唯上幸哀怜之。[1]185
(二)劝勉教导
临终文常常包含着死者人生智慧,体现了对后人的谆谆教诲。如西汉学官欧阳地馀对子孙的遗训:“我死,官属即送汝财物,慎毋受。汝九卿儒者子孙,以廉洁著,可以自成。”[1]438这条遗训就告诫子孙在自己死后不要接受官府的奖赠,劝勉他们要自食其力,不要辱没了先人廉洁奉公的名声,体现了文人的傲骨。再如汉名将祭肜在《临终敕其子逢参等》中也表示:“吾奉使不称,微功不立,身死惭恨,义不可以受赏赐。汝等赍兵马诣边,乞效死前行,以副吾心。”[1]853告诫子孙不要接受赏赐,而是要继续守边戍疆,不可懈怠。
在临终文中,作者又常以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人生阅历,给后代以深刻的启迪。如三国时蜀国向朗《遗言戒子》,就指出了“和”的重要性,教导儿子要以和为贵 ,经营好家庭:
《传》称师克在和不在众,此言天地和则万物生,君臣和则国家平,九族和则动得所求,静得所安,是以圣人守和,以存以亡也。吾,楚国之小子耳,而早丧所天,为二兄所诱养,使其性行不随禄利以堕。今但贫耳。贫非人患,惟和为贵。汝其勉之![1]1836
尹赏是西汉时期有名的酷吏,以刑罚严明而著称,在死时就告诫自己的子孙:“丈夫为吏,正坐残贼免,追思其功效,则复进用矣。一坐软弱不胜任免,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於贪污坐臧,慎毋然!”[1]553尹赏在任上常用酷刑,颇引争议,但他坚持己见,每一任上都用严苛的法律来管理地方,收到了良好的治安效果。这条遗训不只是对子孙为官之道的教导,也是对自己宦海生涯的总结。他的四个儿子也都官至郡守,以善于治理名著于世。
有的教导更是如锦囊妙计一般,能对自己死后的形势做出准确的预测,为自己的子孙指出一条逢凶化吉的道路。如孙叔敖《将死戒其子》:“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1]99孙叔敖能够认识到好的土地会引来强国的垂涎,不好的土地反而能长久拥有。后来孙叔敖死后,事情果然如他所料,楚庄王要用较好的土地来奖赏他的后代,而他的后人也遵从其遗训,选择了较差的土地,并且在封地上平安地生活。
也有一些临终文是写给朋友的。如上文提到的李固,身死之前在狱中写信给朋友胡广赵戒,从中可以窥见李固正直刚毅的品格:“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乎?汉家衰微,从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固身已矣,于主得矣,夫复何言!”[1]1016此时梁冀权倾朝野,嚣张跋扈,左右皇帝立废。李固告诫朋友不要屈从梁氏,要尽忠守节,匡扶汉室。而看了李固的临终遗文,胡广、赵戒二人都感到悲痛惭愧,长叹流涕。
除此之外,还有妻子写给丈夫的临终文。东吴孙仲奇妹,就有一篇《临亡书》,表达了对夫君的劝导与祝福:“镜与粉盆与郎,香签与若,欲其行身如明镜,纯如粉,誉如香。”[1]1922“孙仲奇妹”其人已不可考,但此篇临终文却情感真挚,令人落泪。其中比喻更是贴切奇妙,镜子、粉盆、香签,都是女子的寻常之物,却能用来比喻人的美好德行。主人公临亡之时,希望自己的夫君有这些美好的品德,既表达了对夫君的浓烈爱意,也透露着一股不舍与眷恋,希望他能将自己的随身物品带在身边,不要在自己死后忘掉自己。此文思想内容与艺术性俱佳,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作品。
(三)作者自我感情的抒发与表达
相较于临终诗,临终文中的述志传情的内容比较少见,但也有一定的数量,主要表现为作者自我感情的抒发和家国观念的表达两方面。
1.死者感情的自我抒发
古人的临终文,包含了对自己志向的抒发和对自身命运的感慨。如东汉周磐弃官还乡,讲学授徒,七十三而终,其临死前《令二子》要求:“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示不忘圣道。”[1]1017嘱托后人要将《尧典》抄写在竹简上,和刀笔一起放在棺前,以表达自己的志趣。
南齐崔慰祖是著名藏书家,《临卒与从弟纬书》嘱托道:“常欲更注迁、固二史,采《史》、《汉》所漏二百余事,在厨簏,可检写之,以存大意。《海岱志》良未周悉,可写数本,付护军诸从事人一通,及友人任昉、徐寅、刘祥、裴揆,令后世知吾微有素业也。”[1]3868其在临终遗文之中,仍然念念不忘自己的著述,希望能够让人认可,传之后世,立言不朽。
壮志未酬是临终文中常常抒发的感情。东汉赵岐临终之前有书《遗令敕兄子》:“大丈夫生世,遁无箕山之操,仕无伊、吕之勋,天不我与,复何言哉!可立一员石于吾墓前,刻之曰:汉有逸人,姓赵名嘉。有志无时,命也奈何!”[1]1113“嘉”为赵歧原名。这篇遗言也是作者感叹自身生不逢时、时运不济的情感抒发。
古人临终文中的述志言语,常常和薄葬的要求结合在一起,而且一般都有一个固定模式,即先追叹自身功业未成,壮志难酬,再提出薄葬的要求,并规定薄葬的具体细节。例如上文赵岐《遗令敕兄子》之后又有《临终敕其子》,嘱托道:“我死之日,墓中聚沙为床,布簟白衣,散发其上,覆以单被,即日便下,下讫便掩。”[1]1113再如东汉安乡侯朱宠《遗令》:“吾本寒贱诸生,才非周干,横受朝恩,位过其任,不能竭身报国,负债深重”,对自己生前进行了评价和总结,然后提出薄葬要求:“身没之后,百僚所赙赠,一无所受。素棺殡敛,疏布单衣,无设绂冕。敛毕,便以所有牛车,夜载丧还乡里。勿告群僚,以密静为务。”[1]1073相似的情况还有他的学生张奂的临终文《遗命诸子》:“吾前后仕进,十要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通塞,命也;始终,常也。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幸有前窀,朝殒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1]1124张奂文武皆擅,是东汉著名的学者和武将,他在遗言中也是先显示自己在仕途中不肯同流合污、坚持本心的气节,紧接着表达了死后愿顺其自然、素衣薄葬的愿望。再如东汉范冉《遗令敕子》:“吾生于昏暗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济时,死何忍自同于世”,感叹自己的壮志未酬,然后提出自己的丧葬要“气绝便敛,敛以时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敛毕便穿,穿毕便埋……”[1]1156当然,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这种自我评价也往往含有一些自谦的意味,而且这种薄葬从简的要求,也有一股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的气节贯穿其中。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感情的抒发。如南朝垣袭祖《临死与从弟荣祖书》:“弟尝劝我危行言逊,今果败矣”。[1]3516就表达了自己的悔恨之情。而《顾恺之传》载沛郡的唐赐得病,吐出十余枚虫子,临死时对妻子张氏说:“死后刳腹出病”,而他死后“张手自破视,五脏悉靡碎。”[1]3615显示了古时毒虫肆虐,而且医疗条件不发达,人们受病痛折磨的痛苦。
2.家国观念的表达
作为臣子,临终之时,也常常心系君王,上书表达自己的感情。晋时刘裕北伐后,京城受叛军威胁,孟昶建议晋安帝过江北避乱,没有得到采纳,他上书请罪,作《临死上表》:“臣裕北讨,众并不同。惟臣赞裕行计,致使强贼乘间,社稷危逼,臣之罪也。今谨引咎,以谢天下。”[1]3036认为是自己使朝廷陷入危难之中,之后仰药自杀,十分壮烈。
南朝齐武帝皇子萧子响,生性莽撞,在其封地训练军队,与朝廷做对,犯了反叛大罪。在死之前给父亲一封《临死启》:“刘寅等入斋检杖,具如前启。臣罪既山海,分甘斧钺。奉敕遣胡谐之、茹法亮赐重劳,其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唤茹法亮渡,乞白服相见,其永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1]3747信中对自己的反叛行为做了解释,认为其中也有刘寅等人紧逼的原因在里面的,并表达了自己的悲伤和后悔,是一篇感情真挚的临终文。
对于自己死后国家如何治理,也是死者在临终文中关注的方面。北魏的王睿,重病之时,自觉“今所病遂笃,虑必不起”,作《疾笃上疏》,在表明心迹的同时,更是提出了治世经国的方略:
臣闻为治之要,其略有五:一者慎刑罚,二者任贤能,三者亲忠信,四者远谗佞,五者行黜陟。夫刑罚明则奸宄息,贤能用则功绩著,亲忠信则视听审,远谗佞则疑间绝,黜陟行则贪叨改。是以钦恤惟刑,载在《唐典》,知人则哲,惟帝所难。《周书》垂好德之文,汉史列防奸之论,考省幽明,先王大典。又八表既广,远近事殊,抚荒裔宜待之以宽信,绥华甸宜惠之以明简。哀恤孤独,赈施困穷,录功旧,赦小罪,轻徭役,薄赋敛,修福业,禁淫祀。愿听政余暇,赐垂览察。使子囊之诚,重申于当世;将坠之志,获用于明时。[1]4790
像这样的上表还有沈约《临终遗表》,梁明帝萧岿《临终上隋文帝表》,南齐庾杲之《临终上表》,北魏张彝《临终口占上启》等,甚至连南梁高僧释明彻都有《将卒上武帝表告辞》,不能免俗。
作为一国之君,皇帝在临终之际的诏书遗令体现了家国一体的特点。司马绍在临终文中除了表示要薄葬之外,还强调:“凡此公卿,时之望也。敬听顾命,任托付之重,同心断金,以谋王室。诸方岳征镇,刺史将守,皆朕扞城,推毂于外,虽事有内外,其致一也。”[1]2020希望诸大臣能齐心力保社稷。对于君主帝王来说,其临终文既是遗言遗训,也是一种政令。
还有一些写给朋友的临终文,也体现着家国观念。如东晋将领应詹临终之时写给好友陶侃的《疾笃与陶侃书》:“每忆密计,自沔入湘,颉颃缱绻,齐好断金。子南我东,忽然一纪,其间事故,何所不有。足下建功峤南,旋镇旧楚。吾承乏幸会,来忝此州,图与足下进共竭节本朝,报恩幼主,退以申寻平生,缠绵旧好。岂悟时不我与,长即幽冥,永言莫从,能不慨怅!今神州未夷,四方多难,足下年德并隆,功名俱盛,宜务建洪范,虽休勿休,至公至平,至谦至顺,即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足下察吾此诚。”[1]2222他临终之际对国家仍念念不忘,忧虑当时东晋王朝的“神州未夷,四方多难”,希望陶侃能“竭节本朝,报恩幼主”,务必以国事为重。这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拳拳报国之心,今人肃然起敬犹令尤其。
二、临终文所体现的价值
(一)反映了超脱的生死观念
先秦至隋代,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仍。南朝范缜《神灭论》认为:“或问予云:神灭,何以知其灭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1]4209可见对于生死,当时的人一般都有着超脱的认识。临终文中,作者多认为死亡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三国吴臣赵咨在《遗书敕子胤》中指出:“夫亡者,元气去体,贞魂游散,反素复始,归于无端。既已消仆,还合粪土。土为弃物,岂有性情,而欲制其厚薄,调其燥湿邪?”[1]1139北魏魏子建《疾笃敕子收祚》认为:“死生大分,含气所同,世有厚葬,吾平生不取。”[1]4879因而顺其自然,从简而葬,成为许多死者的临终嘱托。
儒家不言鬼神,老庄和佛释对人们的生死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上文已经列举了佛教徒在临终文中要求薄葬的例子。至于道家思想,则讲究自然无为,体现在临终文中,则是对待死亡的豁达态度。如陶弘景《遗令》:“既没不须沐浴,不须施床,止两重席于地,因所著旧衣,上加生祴裙及臂衣袜冠法服,左肘录铃,右肘药铃。”[1]4225
古代并非没有厚葬,如郦道元记载秦始皇开挖山川作为自己的陵墓,“斩山凿石,下锢三泉,以铜为椁,旁行周回三十余里。上画天文星宿之象,下以水银为四渎百川,五岳九州,具地理之势”[2]。就是厚葬的典型代表。上行下效,即使并不富裕的家庭,也常不惜卖去家产置办葬礼,因而“葬死殚家,遣女满车。富者欲过,贫者欲及。富者空减,贫者称贷”[3]。厚葬之风存在于当时的社会生活之中,但厚葬的遗愿又绝少记录于临终文中。人们推崇薄葬,除了出于防止盗墓,但导节俭的目的,也是受到社会环境和佛志思想的影响,因而对待死亡有着比较坦然和超脱的态度。
(二)反映了儒家的传统思想
中国人讲究含蓄,因而临终文中,饱含深情,却又有所节制。作者在文中多自我反思与总结,而且贬多褒少。在动荡的年代很少有为自己一生的成就感到自豪的,多是感叹命途多舛,反思自己一事无成,体现着士大夫“吾日三省吾身”的做人准则。许多临终文虽然提出薄葬,但又事无巨细,对薄葬的等级、入葬时间、具体做法、棺椁样式、封土植树、发丧上贡等都有具体规定,贯穿着礼乐制度在其中。魏子建《疾笃敕子收祚》要求将第二任妻子墓迁来与自己合葬,但要“依班而定,行于吾墓之后”。孝懿皇后萧文寿和兰陵公主在临终文中都要求与自己的丈夫合葬,既是美好爱情的表现,也是古人嫁夫随夫的传统观念的反映,体现着古人的礼乐观念。
曹丕《与王朗书》:“人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1]1467因而古人关注现世,临终文的作者在文中上忧君主,心系家国,临终之时上表上奏;下戒子孙,不忘对后代的谆谆教导。动荡的社会使得忧患意识深深根植在文人心中,死者在临终文中,多体现出为后代的谋划与考量,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担忧与挂念。例如南朝萧子响写给齐武帝的《临死启》既是家书也是上奏。古时家国一体,这些临终文不只是对君主尽忠的体现,也是对国家热爱的表达。在临终文中,很少涉及到财产分割、家产继承等实际问题,而比较专注于对后世的教诲与劝诫,对君主的忠诚与尽节等方面的表达。如传授后代处事思想、为官之道、自保法门;勉励后代修身养性、勤俭节约、肩负天下,这无一不是儒家传统观念的展现。
(三)体现了真挚感人的情感力量
《文心雕龙·情采》说:“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4]可见真情实感是文章的基础。从先秦到隋代,文学上出现过铺张扬厉的汉赋和南北朝柔糜的诗风,但临终文始终保持了相对固定的质朴特色,常以平铺直叙为主,多描述和议论,少比喻等修辞,语言朴素感人。死者对待国家,真情切切;对待后代,关怀备至;对待朋友,殷殷相告。临终文往往是人在生命临终之时的真实情感的流露,以情动人是临终文的一大艺术特色。
不过,临终文的作者似乎难免要顾及到纲常礼教、长幼尊卑,因而几乎难觅写给自己挚爱的临终文。先秦至隋代的临终文作者多为男性,他们临卒之际上奏君王,下戒子孙,但是相较数量上来说,写给妻子的临终文就太少了,更遑论妻子写给丈夫的临终文,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缺憾。因而如东吴孙仲奇妹《临亡书》等就显得格外珍贵。其文感情奔放,没有丝毫客套造作的言语,并且又彰显了才华,具有强烈的文学色彩。相比之下,临终奏启之类则不免落了下风。
结语
总之,临终文的内容较为繁复,小至家庭琐事,大至国家天下,无所不包,而临终文的作者和接受者的身份关系不同,内容也常常有差别。上文所引的临终文,多显示出了死者对子孙后代的关怀,对家国的眷恋,对自身的反思与总结等方面。临终文的文体也多种多样,有死者的遗言遗书,有奏表诏令,有的只是死者的只言片语而见诸后世史家笔端。其中体现的思想也是包罗万象,有节俭薄葬的思想,忠君爱国的思想,有道家的生死超脱的精神等等。“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临终文中所表达的都是真真切切的感情,是死者生前人生智慧的总结,使人读之受到启发和思考。临终文不但有重要的文献价值,而且对当代人的为人处世等方面,也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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