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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渊之盟”浅议

2019-03-27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4期
关键词:和约宋真宗

(湖北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62)

宋真宗景德元年八月(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公元1004年),辽大举南下,北宋朝野震动,宋真宗诏令且御驾亲征,双方于十二月初达成停战协议即“澶渊之盟”。“澶渊之盟”的签订给断断续续长达26年的争战(从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即公元979年宋太宗灭北汉开始)画上了一个句号。

自盟约签订之后,无论是宋人还是之后的研究学者对盟约的批评和肯定两种意见就一直持续不断,今之学术界对此的研究也是连篇累牍。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宋朝来说“澶渊之盟”是一个屈辱的城下之盟。“城下之盟”的提出来源于宋朝大臣王钦若对宋真宗的一段话:“澶渊之役,陛下不以为耻,而谓准有社稷功,何也?城下之盟,春秋耻之;澶渊之举,是城下之盟也。以万乘之贵而为城下之盟,其何耻如之!陛下闻博乎?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这段话无疑是对“澶渊之盟”的一个彻底的否定。不仅宋人对“澶渊之盟”有这样批评的态度,清人王夫之在《宋论》中对这一盟约的达成也多加批评之词:“澶州受盟納贿之耻,微钦若言,君与大臣岂能无愧于心?恬然以为幸者,毕士安葸畏之流耳。”今人对其也有许多批评意见,如漆侠先生评论说:“澶渊之盟是一个屈辱的城下之盟”,“对签订澶渊之盟的主要责任者宋真宗,也要说上几句。宋真宗为了自己的统治,利用广大军民和抗战派的坚决抵抗,订下这样屈辱的盟约,应当承担一定的罪责”;与这种批评的意见相反,另一种意见认为,“澶渊之盟”是宋辽灵活务实处理双边关系的一个成功范例,和约的缔结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对双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交流都有积极意义。“澶渊之盟”签订后,“寇准以为功,有自得之色,真宗亦自得”,可见他们都把“澶渊之盟”的签订看成是一大功劳,是有功于社稷。到了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王旦也指出,“国家纳契丹和好已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遗,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富弼也认为,澶渊之盟“讲金帛啗之之术以结欢好,自此河湟百姓几四十年不识干戈,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而北宋时期著名文豪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高度评价“澶渊之盟”:“稍以金帛啖之,虏欣然听命,岁遣使介,修邻国之好,逮今百数十年,而北边之民不识干戈,此汉唐之盛所未有也。今人学者李锡厚《论“澶渊之盟”非城下之盟》一文从战前双方力量对比、战略意图和澶渊之役的胜负论证了澶渊之盟是在北宋战而胜之条件下签定的互利协议,肯定了澶渊之盟给宋辽带来了稳固、持久的和平。因而他们都认为,“澶渊之盟”为宋人带来了和平生产和生活环境,节省了军费,而“澶渊之盟”所规定的输辽岁币与军费比较起来,则是一个不足百分之一二的很小数目,全面衡量起来,和平给宋人带来的好处更多。

可见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对于“澶渊之盟”的认识和评价都有正反两面。由于着眼点不同,所处立场或历史时期各异,因此自然会出现各种不同甚至针锋相对的观点。而这种肯定或否定式的判断,甚至影响对历史事实客观准确的叙述。

一、“澶渊之盟”对宋辽双方的影响

经过多次战争,宋辽双方终于签订了合约。对于合约内容,《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对于宋辽双方交换的国书内容有明确记载:“(宋)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运至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或有盗贼逋逃,彼此无令停匿。至于垄亩稼穑,南北勿纵骚扰。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掘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务协同,庶存永久。自此保安黎献,谨守封陲,质于大地神,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有逾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此外,宋辽双方还互为“兄弟之国”。宋辽有关“兄弟之国”的约定虽然不见于国书之中,但从有关史料记载中可以看出,在宋辽澶渊和谈、双方互致誓书之前就已经确立了。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在宋朝和谈使者曹利用答应每年给辽“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之后,契丹复遣王继忠见曹利用,言:“南北通和,实为美事。国主(指辽圣宗)年少,愿兄事南朝”,于是,宋辽就成了兄弟之邦,宋真宗比辽圣宗年长,为兄,辽圣宗为弟,宋真宗称辽圣宗之母承天太后为叔母。

因此,宋辽双方的和谈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宋朝每年交给辽朝绢20万匹、银十万两;2.沿边州县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不得收容对方逃亡盗贼;3.双方不得创筑城堡、改移河道;4.辽帝称宋帝为兄,宋帝称辽帝为弟。

“澶渊之盟”由此订立,遂结束了宋辽之间数十年的战争,维持了两国之间长达116年的和平,也对宋辽两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当然是有利也有弊,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一)对宋辽两国的积极影响

1.结束了战争,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澶渊之盟”最大的积极意义是结束了宋辽战争,为双方人民提供了一个和平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这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合民心、顺民意。宋朝人对此有十分清醒的认识:盟约签订之后,“寇准以为功,有自得之色,真宗亦自得”,他们都把“澶渊之盟”的签订看成是一大功劳。到了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王旦已经看到了“澶渊之盟”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指出,“国家纳契丹和好已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遗,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宋仁宗时期的重臣富弼也说澶渊之盟“讲金帛啗之之术以结欢好,自此河湟百姓几四十年不识干戈,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他们都认为“澶渊之盟”的签订给宋人带来了和平生产和生活的环境,而且每年赠辽的岁币不及对辽用兵的军费的百分之一,节约了大量资本,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就可以又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可见,“澶渊之盟”的签订确实对于宋朝的经济恢复和生产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对辽朝又何尝不是一样呢?“澶渊之盟”签订后,辽道宗减免幽云十六州租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安业力农,深得民心。这一带地区遂成为辽大规模经营农业的基地,并带动了边境农业发展,尤其是辽海地区“编户数十万,耕垦千余里”,促进了辽朝由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济的转变。宋辽双方停战后,边境榷场频繁贸易,互通有无,有力地促进了辽朝的经济发展,密切了边境各族人们之间的往来。

2.推动了宋辽两国的文化交流,密切了两国的关系,促进了民族融合

宋辽“澶渊之盟”的达成结束了两国之间二十几年的战争状态,彼此之间开始互通有无,友好相处。《宋史纪事本末》里面就对宋辽两国的统治阶层的友好相处做了一番论述:“(真宗)乾兴元年二月,帝崩。契丹主隆绪集藩、汉大臣举哀,遣耶律僧隐等来吊祭,置帝御灵,建资福道场,百日而罢。命诸州、军不得作乐,凡国中犯帝讳者,悉改之。”“且曰:‘宋朝信誓,当守而无失’”这些记载都表明辽圣宗是非常相信和尊重宋朝的,真正以兄事宋,可见两国关系亲密无间的程度。不仅宋辽两国的君主交好,而且两国的文化交流也日益深入。辽朝曾以武立国,致力于拓展疆域,辽人“弋猎为务,戈矛是功”,逐水草而居,文事多由汉人处理,直到辽“统和、重熙之间,务修文治”。“澶渊之盟”签订后,辽朝则进一步实行偃武修文政策,辽圣宗更定法令,辽兴宗编撰契丹建国前事迹及诸帝《实录》、编修《礼典》、颁行《律令条制》并“诏译诸书”,辽道宗置局编修。到了辽道宗时期,辽朝接受汉文化的程度、完善封建礼法制度的程度都达到很高的水准。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辽朝建中京大定府,这是辽朝在汉化逐步加深过程中兴建的一座完全汉化的都城。辽宋缔结“澶渊之盟”以后,南北交欢,友好相处,政治比较安定,辽朝社会经济有所发展,朝野都趋向于文化教育的提高,重视科举,应举者多,所以录取也逐渐增多。

“澶渊之盟”签订后,辽宋双方保持友好往来,进一步促进了辽朝各族人民学习中原文化。与此同时,汉族也深受契丹文化的影响,民族融合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上这些现象的出现充分反映了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可见汉族人的文化观念已深入契丹人心。辽朝经济文化、教育制度、民族关系等变化,虽有其社会发展的内在必然性,但“澶渊之盟”后愈发明显这是显而易见的。“澶渊之盟”的签订,结束了辽宋之间敌对、战争的局面,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和平相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深入,在辽朝社会与文化的进步大大加快的同时,以汉族为主体的、包括契丹族在内的多民族间的民族融合大大加快。

(二)对宋辽两国的消极影响:

1.和约的达成对于宋辽两国来说都不太光彩

“澶渊之盟”中规定宋朝每年要给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虽然前面分析了认为这样的负担很轻,相比于战争费用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但是毕竟这样对于宋朝来说不太光彩,处处给人一种遣使纳贡的意味。

不仅宋朝是这样,合约的达成对于辽朝来说也不是一件特别光彩的事。和约中规定宋辽双方约为“兄弟之国”,且宋真宗为兄,辽圣宗为弟,无论如何感觉自己矮宋朝天子一截。而且辽朝兴师动众,在损失军队统帅的情况下也没有收复关南之地,最后不得不与宋朝签订了一个不咸不淡的和约。不仅如此,宋辽双方和约达成之后,宋朝每年给辽朝的银子也没有用来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反而成了腐蚀剂。例如,史载辽圣宗“不预朝政,纵心弋猎”;辽兴宗“四时游猎,避暑钓鱼,各各定制,而狼心虺性,茫无堤岸之所”,在与宋朝没有了仗打,天下安定之后,辽朝君主也开始纵情享乐了,加之每年都有宋朝送来的这么多钱,就更有享乐的资本了,所以太祖太宗以来的积极进取的品质开始慢慢被“腐蚀”,而这对于辽朝兴宗以后整体实力的下降是有巨大影响的,也为十二世纪早期辽朝被迅速崛起的金朝灭亡埋下了伏笔。

2.和约滋长了宋朝苟且偷安的思想

和约虽然换得了暂时和平的局面,但也大大滋长了宋朝统治阶层中妥协苟安的思想,并造成一系列危机的出现。对此,北宋名臣富弼就尖锐地指出,“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而所可痛者,当国大臣,论和之后,武备皆废。以边臣用心者,谓之引惹生事;以缙绅虑患者,谓之迂阔背时。大率忌人谈兵,幸时无事,谓敌不敢背约,谓边不必预防,谓世常安,谓兵永息,恬然自处,都不为忧”。我个人在《续资治通鉴长编》里面看到这几句话之后顿时为之一震,一是佩服富弼的文采,二是佩服他敏锐的洞察力,这几句话堪称经典!这些议论在说明澶渊之盟“未为失策”的同时,更指出宋真宗朝以来,“当国大臣,论和之后,武备皆废”的严重问题,宋廷上下一片承平日久、歌舞升平的景象,认为备战是不需要的,认为契丹不会背盟,苟安思想严重。到了仁宗朝与西夏开战时,这种武备废弛的严重后果暴露无遗。这种苦果令宋廷继续在老路上被动挨打,军队战斗力低下,最终仍以“庆历和议”而暂时化解与西夏的冲突。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对西夏战争最为紧张之际,辽朝又利用宋廷处于艰难境地的机会,派使臣以索要关南之地为名,向宋廷进行经济上的讹诈。而北宋也不敢放弃因与辽议和带来的北部安全感,无力改变北部被动防御的战略与军事部署,遂不得不每年再向其增加岁币数量,至银绢五十万两匹。北宋后期,宋廷士大夫仍少谈兵,国势不振,直至最终为金朝所灭。

因而,综合来看“澶渊之盟”的订立对于宋辽双方来说都是利弊交加,而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对于“澶渊之盟”的历史定位

在文章的开头我已经论述了前人以及众多学者对于“澶渊之盟”的历史定位,有的人认为它是一个屈辱的“城下之盟”;也有的人认为它是一个顺应时代发展的平等的和约,总之,众说纷纭。

而对于“城下之盟”一说本人不太赞同。为什么呢?首先让我们来定义一下“城下之盟”。“城下之盟”是指弱小的一方遭受强敌攻击时,因实力差距太大,抵抗无望而被迫与对方言和。而我们反观宋辽双方则又不是这种现象。从宋辽两国当时的国情、国力、国策和战争发展态势等众多方面来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宋朝都不是绝对劣势的一方,也就是说宋朝并没有与辽朝拉开很大差距。并且,重要的一点就是,和谈是辽方主动提出来的,是萧太后遣王继忠私下与宋朝议和。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澶渊之盟”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城下之盟”,虽然和约中规定宋朝每年给辽朝一定的金银和布帛,但双方还是“兄弟之国”,且宋真宗为大。并且签订盟约之后,宰相寇准和宋真宗都觉得这是一个功劳。试想,如果“澶渊之盟”真是一个“城下之盟”,宋真宗和寇准又怎么会这么自得呢?所以,从各个方面来看,“澶渊之盟”都不是一个屈辱的“城下之盟”,而是北宋战而胜之条件下签订的一个平等和约。

因而笔者认同第二个观点,即认为“澶渊之盟”是在历史必然性之下签订的一个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符合人民愿望、对宋辽两国产生深刻影响的平等和约。这就是我对于宋辽“澶渊之盟”的一个历史定位。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对于“澶渊之盟”的一点粗浅的认识和评价,文章内容中肯定还有诸多错漏之处,因此还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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