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创空间分类管理研究
2019-03-27
(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作为互联网时代新型的、开放式的创业支持平台,众创空间早已成为浙江省整个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省众创空间的发展虽在全国处于先进地位,但是发展仍处于较为初级阶段,而这很大原因也与政策没能有针对性的实施有关。浙江省众创空间类型多样,而每种类型在运作模式上又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引导众创空间的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在对众创空间进行科学细分的基础上,再提出分类引导方案。应辉辉(2016)在对瑞安市的实证研究中提出,政府应该在众创空间建设中扮演好火车头的角色,市场则扮演火车厢的角色。政府需加大对不同类型众创空间的引导和支持,为众创空间的发展提高全面优质的服务。在此背景下,又适值“十三五”规划这一新时期,为了使创业空间建设成为国家高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力量。需要思考,在“十三五”时期,如何对形态各异的众创空间进行分类进而实施有效引导?这都是保证“十三五”时期浙江众创空间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并在对各种类型众创空间以及既有政策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依次针对各种众创空间拟定分类引导政策,依据浙江实际提出若干新的政策举措,从而更好发挥政策对创业空间建设的促进作用,实现国家高新区经济转型升级。
很多创新创业平台都能进入众创空间的范畴,那么形形色色的众创空间存在哪些具体的形态?这一问题引发研究者的关注,成为讨论的一个焦点,目前一些研究学者就创业空间分类进行了讨论,比较广泛的是按照业务形式和形态进行的分类,例如,中投研究院(2015)通过对我国主要城市众创空间的调研,依据业务模式和形态,将其分为活动聚合型、培训辅导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地产思维型、产业链服务型和综合创业生态体系型七种类型,并且初步分析了七种形态创业服务的内容。同时,赖晓南等(2015)在对我国各地的创业空间的综合分析后。将创业空间也类似的划分成专业服务型、活动聚集型、投资拉动型、媒体主导型、地产思维型、培训辅导型及垂直产业型等7种类型。再如,黄乐(2015)通过总结分析,将我国众创空间分为企业平台型、投资驱动型、媒体驱动型、垂直产业型、开放空间型和地产思维型6类,并且介绍了每种类型的典型企业。除此之外,学界也提出了一些不同的分类方法。周素红和裴亚新(2016)提出可以将创业空间按照主要的运行单位划分为:投资单位、运营单位、使用单位和生产辅助单位4种类型,且这4种类型之间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针对不同的模式,研究在不同模式中众创空间的运行机制制定适合自身的特色化发展道路十分重要。再如,刘春晓(2015)将创业空间从两个不同的角度也进行了分类,第一种是按参照主体的不同,将其划分为政府、中小企、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投机构、大型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主导的众创空间。第二种则主要按照对创业企业的服务阶段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不同进行了划分。并且根据不同的阶段,推动不同创业资源的聚集,促进创业生态链建设与发展。严旭和鲁德银(2016)则从众创空间服务重点的差别,将其分为办公交流型、制造车间型、投资培训型等三种类型。也有学者从运作模式的角度出发对众创空间进行了分类,武丽娜(2016)在基于参与主体的差异于总创实体目前发展的现状,将众创空间分为产业链模式、互动交流型模式、培训开发型模式、O2O模式、人才培养孵化模式、投资—服务型模式等6种模式类型。“创客加”马跃坤依据收益模式的不同,将创业空间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种依靠收取办公场地租金而获取收入的;第二种依靠向初创企业提供中介服务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第三种是依靠政府拨款支持的;最后一种是通过天使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形式获得投资收益的。古德按运作模式的不同将众创空间分为协同工作型、集中工作型和自主创业型三种。王佑镁和叶爱敏(2015)基于浙江省的众创空间研究,提出众创空间主要存在两种模式,即“小镇”模式和孵化器模式。
目前,鉴于依据业务模式和形态划分的众创空间类型能有效的表明众创空间的特征和空间的发展程度,该划分方法得到研究者的广泛接受(乔辉&吴绍棠,2016),本文也基于该种分类方法对创业空间进行划分。同时结合浙江省内众创空间的实际情况,将众创空间划分为活动聚合型、培训辅导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产业链服务型五种类型。并在此分类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活动聚合型众创空间通常以活动交流为主,并会定期的举行各种创意与创业项目的发布会、展示以及路演等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对这种类型众创空间建设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提供支持。第一,政府应在全省努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省大众创新创业热情。政府可以积极举办各种创业沙龙、论坛活动,大力宣扬创新创业优秀人物,同时借助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或自媒体,宣传浙江省创新创业政策,在全省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从而有效提高全省人民对创新创业的关注,促进他们更好的参与创新创业讨论和交流中。第二,完善现有交流平台的建设。政府可以为该类众创空间的平台建设提供补贴,降低现有平台运行成本,促进活动聚合型众创空间平台的完善,为创业者提供更便于交流的场所。第三,政府协助建设新的交流和展示平台,扩大平台的覆盖面积、覆盖范围,丰富平台形式,如既可以借助互联网搭建网上平台,也可以建设实体平台。第四,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完备的法律援助体系,维护创新创意知识成果。
培训辅导型众创空间这类机构是利用各种高校、科研院资源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实践平台,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该机构通常会邀请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创投专家等作为创业导师,来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辅导和培训。对于该类众创空间,政府首先应大力鼓励高校学生或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于创业中,制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同时鼓励各大高校开办各种创新创业相关学习课程,增加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了解。其次,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一方面,可以加大对创业导师的政策激励,鼓励更多的创业导师投入创业辅导和培训中去。另一方面,加大对省外或国外高端创业导师的引进,给予其他省市或海外地区具有先进创业经验的创业导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加入浙江省的创业培训中,提高培训的专业化程度、增强培训辅导效果,建设高素质、高辅导能力、专业化的创业导师团队。最后,整合高校资源,促进校企合作。政府可以在高校与企业中牵线搭桥,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进行密切合作,从而便于实现理论成果与实践结合的,落实创业行为,实现培训成果的转化。
第三种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主要由服务创业企业的媒体机构所创办,通过利用自己的媒体资源优势,向公众发布创业公司相关要闻、投资融资信息以及行业发展动态,同时为企业提供宣传、信息、投资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的创业服务,促进各创业相关者的信息交流。鉴于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的特点,政府可从以下几点进行扶持:第一,做好创业企业的信息统计工作,鼓励优秀的创业公司向外部发布自己的创业新闻,促进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与这些创业公司之间的合作,获取更多的创业新闻,进而更好发挥该类公司的媒体资源优势。第二,规范和简化媒体信息发布过程。政府应该规范该机构信息发布过程,审核创业、投融资、行业走势等相关信息真实性。但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应进一步简化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步骤。第四,促进浙江省互联网媒体的发展,为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搭建多样的媒体平台。政府大力鼓励完善浙江省互联网媒体的发展,促进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将互联网媒体作为重要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媒体驱动型众创空间为更广泛创业者服务。
初创企业往往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快速获取其所需创业资金是实现企业进一步发展是重要因素。投资驱动型创业空间通过聚集大量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机构,为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有效的解决初创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因而,这类众创空间需要有足够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同时自身也要具有为初创企业寻求融资的能力。基于此,政府应该依据以上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扶持。首先,对向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投资的天使投资给予政策优惠、税收支持。一般来说处于以上两个时期的天使投资面临较大的收益不确定性和较长的资金回收期,政府要想增强天使投资人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意愿,则一方面可以对天使投资实行差别化的税率政策和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对于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获得的相关收益和红利也应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进而促进投资驱动型众创空间更好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政府应推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投资驱动型创业空间中去。通过政府牵头,市场调配的方式将政府创新创业支持引导基金与社会风险投资基金引入众创空间中,丰富众创空间资金获取。最后政府可以引进海外先进的创投机构。一方面学习该机构先进的管理和运作模式,另一方面促进其与浙江省创投机构联合建立天使投资资金,扩大资金来源。
产业链服务型不同以上几种众创空间类型,它全面满足了创业者对市场、成本、平台、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代表着未来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它以产业链服务为主,通过打造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和对接专业的投融资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包括产品打磨,整合上下游服务链资源等一系列服务。目前这类创业空间主要服务于移动互联网企业,如互联网金融大厦、阿里百川项目基地、传媒梦工厂等,其通过提供产业扶持、科技融资、技术服务的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互联网行业创业者成功率。对于这类众创空间,完备、便利的基础设施十分重要。政府应加大相关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空间建设成本。同时,对像互联网这样的有发展前途的产业给予政策扶持,颁发相关产业政策激励政策。除此之外,政府应有效规划产业链服务型众创空间的布局,促进该类众创空间有效聚合相关产业伙伴,促进产业资源的利用。政府也应加强与众创空间之间信息沟通,促进空间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与了解,继而利于实现政府政策与创业发展之间的最优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