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释文商补
2019-03-26陈笑笑
陈笑笑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在长沙市尚德街古井中发现的一批东汉时期的简牍。2016年12月岳麓书院出版了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写的《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1]。尚德简总计出土简牍257枚,其中有字简及有墨迹简牍171枚,无字简86枚,释文整理者功劳甚伟,但白璧难免微暇,笔者在阅读过程中发现还有可商榷之处,通过对尚德简释文、图版仔细校核,我们发现有21处不当之处,下面略陈管见,不当之处敬乞读者批评指正。
1.讲疎,前别,不悉,怆悴有务相念,须道
□□□政阿□悒悒又□□县周史来
(牍·020正面)
送□君内□□□意云用□人车借人用之
□□□云□大丈夫□□书□□故不门□
(牍·020背面)
按,牍·020正面第一行“阿”后未识之字疑为“不”。该字图版为与牍·020正面之字形一致,释文整理者释其为“不”,故该未识之字应为漏释,当释为“不”。
牍·020背面第一行第四个未识之字疑为“何”。该字图版为,该字形为行草书,左部构件“亻”草化为一竖,右部构件“可”清晰可见,与东牌楼简[2]中牍·四九之字形基本一致,故疑为“何”。
该行倒数第二字释文整理者释为“门”。疑不确。该字图版为,为草书,“门”在两汉魏晋时期写法为晋·王羲之·适得书帖)、(隋·智永·真草千字文)。从中可知,“门”字草书化后基本只有一个构件,其下并无两点,为两汉草书常规写法,屡见于两汉简牍,如《敦煌》191“玉门”、672B“玉门督尉丞”之“门”字,又《新简》EPT48.53A“不肯相闻”、《敦煌》7A“愿闻之”、《敦煌》42“即闻”上旁皆作“”[3]故释文整理者释为“门”,疑为不确,该字存疑。
2.无宜给伋实不教相闻,想□其劳不相非,今身衰□
病日加困,功身多,不为知悉,恐不自完,以余日□列亭[4]
(牍·026背面)
故释文为:想闻其劳不相非,今身衰□
病日加困,功身多,不为知悉,恐不自完,以□余日□列亭
(牍·027正面)
按:牍·028简文背部正文左侧有一行字字迹清晰,为习字,图版为,第一个字上部为“山”字,下部字形虽有变形,但字迹和“宗”相似,疑为“崇”的异体字“”且与北齐·张世宝造塔中、北齐·赵桃椒妻造像中字形相似,故该字疑为“崇”字。下一字字迹清晰,疑为“更”字,为“更”的异体字,写作“”。《龙龛手镜·又部》:“”,右行反丨跂偿代也,又古孟反。”清·顾蔼吉《隶辨》:“
崇更
4.八月,故留事成□多以□□□
(牍·050正面)
“民”与“印”字体比较:
由上表可知,该字不可能为“印”,且与“民”形体相同,故疑为“民”。
按,第二个未识之字疑为“宜”。该字在武汉大学简帛论坛中《〈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初读》7楼提出为“宜”,但未给出解释。谨按,该字图版为,与尚德简中牍·251之、晋·王羲之百姓帖之字形相似,故疑为“宜”。我们赞同其观点。
按,释文整理者释为“武”。而李洪财先生在《〈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补释》中认为释为“武”[4]不确。我们赞同整理者观点。该字图版为用计算器处理过的为,草书。与尚方镜一之、汉·额济纳汉简·2000ES7SF1:127之、汉·额济纳汉简·99ES17SH1:21之字形基本一致,故应为“武”。
7.座(?)准为也迫事理属若□□
牍·055正面
按:牍·055正面第一行第四个字,释文整理者释为“也”字,李洪财先生在《〈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补释》中认为当释为“中”,我们赞同其观点。
“也”与“中”在汉简中的一般形体:
故释文为:□可□意□以邑座同耳
按“传”后未释之字有两个,字迹稍有漫漶但依稀可识。疑为“叩头”。第一个未识之字图版为,图版清晰,左部构件“口”清晰可见,右部构件“卩”虽然有些漫漶,但依旧保存着轮廓,且该字图版与牍·204中之、长沙东牌楼简东汉简牍·七中之字形相似,故可释为“叩”字。其后一字图版为,左部构件稍有漫漶但大体可识,为“豆”字,只是笔画草化后以点画来代替字形的一部分。右部构件漫漶但可看出其下有两点,整体与“页”轮廓相近相近;且根据汉简词例用法,“叩头”二字一般连用,如尚德简中牍·026中有“□拜叩头言”;牍·251中有“表意言不□却叩头再拜。”;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6]·四·木两行CWJ1:88-1中“廷财(裁)部吏考实。奂惶恐叩头死罪死罪敢言之。”且该字图版与长沙东牌楼简东汉简牍·七中的字形相似,故疑为“叩头”。
11.□已复。得二千六百
甲□□□ (牍·068正面)
故释文为:□已复。得二千六百
甲子□□
12.上书纪匿其名,大不敬。
(牍·212背面)
按,释文整理者释为“纪”,甚确。周海峰在《〈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校读记》中指出“纪匿”应为“绝匿”,并举出《后汉书·独行传·李业》:“绝匿名迹。”不确。首先,该字图版为,右部构件与居延汉简中的相同,该字为“纪”,而“绝”其右上部一般都有“刀”如汉·石门颂中的、汉·马王堆帛书中的,故该字不应为“绝”,应为“纪”。林少平先生在武大简帛论坛abc发表的《〈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初读》四楼发表论点,认为释文整理者为正确,疑“纪”当读为“记”,为文书一种。何有祖先生认为当为“纪”。其认为“书记”在传世文献《汉书·外戚传》“废后……,数通书记相报谢长。……”中有记载,认为简文“上书纪匿其名”指上“书记”而匿名,所上之“书记”,采取匿名的形式,其性质类文献之“投书”、“飞书”[7]。该字左部构件与汉·礼器碑中的、汉·石门颂中的相似,很明显是“纟”,故应为“纪”。
故释文为:上书纪匿其名,大不敬。
13.伍佰□□取二百作诺笋轫石。
(牍·101背面)
故释文为:□、刀、斧,直百五钱。
按,第二个字释文整理者疑为“二”,不确,疑为“斤”。该字图版为,字迹清晰,与牍·086中的字形一致,当为“斤”
15.欲数有书□□□禁□也白□□君□□
(牍·179正面)
按,牍·179正面第三行“禁”前未识之字疑为“门”。该字图版为,字迹清晰,与同批次简牍·250的形体相似,且根据该字上下字残损模糊情况,得出该字构件“门”中并无墨迹,故疑为“门”。“君”后未识之字疑为“禁”。该字图版为,上部构件“林”字迹清晰,构件“林”下部清晰可见有一横笔,横笔中间有一竖笔与之相接,笔画较粗,墨迹较清晰。“丨”两侧似有两“丶”,墨迹较淡,但依稀可识;且该字图版与同枚简中形体相似,故疑为“禁”。
故释文为:欲数有书□□门禁□也白□□君禁□
16.贱子张□□彻意 (牍·233正面)
故释文为:贱子张□□微意17.成□君更责责
按,该枚简上文字为草书,多数文字暂不可识。第二行文字倒数第八个字疑为“事”。该字图版为,与东牌楼简牍·四四中的、牍·七六、尚德简中牍050字形相同,故疑为“事”。倒数第四个字疑为“言”。该字图版为,与晋·王羲之·秋月帖中的、晋·王献之·益都贴中的字形相同,故疑为“言”。倒数第二字疑为“妄”。该字图版为,字迹清晰,上部构件“亡”清晰可见,与晋·王献之·奉别贴中上部构件一致;下部构件笔画清晰,为“女”,故疑为“妄”。
故释文为:……言□妄□
故释文为:……言终□□
□顿首□
20.公教。月十六日。 (牍·252正面)
故释文为:公教。月十八日。
21.出钱□□□ (牍·106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