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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法治效能

2019-03-25俞俊

法制与社会 2019年7期
关键词:党内政治生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要求与部署,从三个方面体现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法治建设的关系:运用党纪党规制约党员干部言行,增强法治意识;完善党内外组织、制度监督体系,养成法治思维;依法追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责任,维护法治权威。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重要论述,彰显了其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重要方案,也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创新设计,是全党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的重要指针。

关键词 习近平 党内政治生活 法治意识 法治思维 法治权威

作者简介:俞俊,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党委书记、校长,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学校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05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在重视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实行全面监督的同时,还需实事求是对待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在党内党外形成全方位、不同层次的惩治配套措施,做到惩防相结合,最终形成合规合纪的党内生活常态。作为执政党,也只有从严要求自己,以规范的制度约束全体党员及干部,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一、增强法治意识:运用党纪党规制约党员干部言行

治国必先治党,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党,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彰显了这一重要思想。依法治党的实现,不仅要求有良法,还必须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来推动党员及干部法治意识的增强。

第一,践行协商民主制定和完善国法党规,带头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权威。“法”且“良法”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党和国家首先要制定出一系列“良法”,在法规制定工作中坚持协商民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按照合乎法理的程序,最大限度地體现人民的意愿和正义。使各种法规立足实际的需要,具备现实的可行性,实现党规与国法相一致。各级党组织必须纠正党大于国法的错误思想,开展任何活动都必须以国家宪法和法律为遵循,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时,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能有任何超越于国家法律之外的成分,各级党组织在工作过程中也没有超越于国家法律规定和《党章》要求之外的特权,党组织不能独立于国家组织机构之外,与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必须处理好关系。

第二,加强党员法治教育,增强党员法治意识与遵纪自觉。在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干部考核、理论宣传中,都要将国法、党法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将是否具有法治精神、法治素养作为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一个基本考核指标。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与行为方式,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带头尊重国法党法,带头做到在法律、党章面前人人平等。处理国家事务时坚持“宪法至上”,处理党内事务时坚持“党章至上”,破除“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困惑,在党内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一种新型的法治文化。 鉴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根本一致性,对党员来说遵守了党章和党的其他法规,不仅尽了政治义务,也符合了法治精神的要求。

第三,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彻底消除人治现象。会议、文件、政策、讲话、批示等固然是党务政务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如果过分依赖会议、文件和领导的讲话,必然会形成“文山会海”,从而大大削弱党的办事效率、执政能力和管理能力,大大浪费党管理党务和政务的投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依照政策、会议和讲话等来管理政务和党务,说到底还是没有摆脱人治的本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倡导也就沦为空谈。因此,在具体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策略时,必须转变过去的工作作风,依法办事、依制度办事,扭转人治现象,让法治蔚然成风。

二、养成法治思维:完善党内外的组织、制度监督体系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为主线,在高压反腐的同时,重视党思想建设与组织、制度建设相结合,开展党内党外的各种教育与学习活动,推动了党员干部制度思维、法治思维的养成。

第一,依靠完善组织体系,保持各类学习活动常态化来养成法治思维。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活动,经常性地进行党性教育和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的第二天,就出台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党思想雏形初现。随之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扭转了全党的工作及生活作风,党内存在的“四风”问题得到极大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回升。十八大以来,从上到下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执行度高,重点突出,抓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关键。经过持续的、各种形态的教育活动,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思想发生了切实的转变,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得到大大提升。中央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部署,无不显示了领导人在解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问题时的法治思维,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

第二,依靠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社会力量的正面教育与监督来养成法治意识。任何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如果不能问政于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最终必然会导致政权的不稳固。当前,在工作8小时之外,社会力量、家庭成员及网络对党员干部的影响不容忽视。为此,习近平对新闻记者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和工作取向的“四个正确”的要求与希望,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来消除党员干部违法的社会根源。习近平还强调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则中明确规定,全面从严治党需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这说明党的建设不单纯是党组织、党员及干部的事情。以监督制度的形式规定群众参与党的建设 ,以及《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养成法治思维落实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人民群众参政。

第三,依靠党风建设与优良家风建设相结合净化党内政治生活来养成法治思维。领导干部的家风是其作风的重要表现。习近平认为只有解决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生活作风问题,才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清明政治生态,彻底扭转社会风气。“作风问题从来都不是单一的,总是与滥用权力捆绑在一起。”因此,习近平对中央政治局所属人员提出要求,“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鼓励和欢迎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在国家的政策环境和具体部署下,领导干部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与人生境界层次,才能自觉带好树立良好家风的头,才能从内心深处自觉养成法治思维。

三、维护法治权威:依法追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责任

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刚性约束,是管好队伍和战胜风险挑战的有力武器,“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应做法治权威的自觉维护者。

第一, 依靠遵循严明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来团结统一全党。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组织严密,团结统一的先进政党。在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的新时代,党的团结统一是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系、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来保证的。 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正是因为形成了一整套符合实际的、对党员严格要求的组织纪律,才有了今天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截止目前,中国共产党拥有党员8900多万,如何加强党内团结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备受关注。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明白,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党的组织和纪律都是不允许任何人来挑战的,还有约定俗成的尚未成文的优良传统习惯也应当坚决不遗余力地遵循。

第二, 依靠讲纪律守规矩来保持黨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正如习近平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有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 “我们深入研究探索,汲取全党智慧,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 新时期以德治党的“德”,在治党实践中包含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如《党章》对党员的思想道德提出“廉洁”的要求,《准则》则强调“四个必须”,再次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放至重要地位 ,也就是说以德治党的“德”要高于普通群众的道德规范。

第三,依靠追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责任来维护法治权威。习近平指出:“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换言之,一方面全党范围内没有任何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没有享受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在组织和纪律面前应当保持全党的一致性,必须受到纪律的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 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照法律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偏袒领导干部。 习近平也指出:“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 ,必须正确处理违法不究、执纪不严的问题,“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总之,只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同向持续发力,以教育为本、以监督和惩治为辅,彻底解决政治生态净化的内因——人的思想问题,党内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才能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维护法治权威,才能在依法治国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注释: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87.

俞可平.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党.学习日报.2011-11-28.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7.

王军仁.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3-02.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 15-01-14.

以德治党 确立高标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12-07.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33,93,9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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