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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痴、太守、醉翁三位一体
——论欧阳修的人格结构

2019-03-22章会垠

滁州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醉翁太守欧阳修

章会垠

欧阳修的词作由于在思想情感与艺术风格上呈现出与诗文截然不同的风貌,自宋代以来,就一直引发“伪作论”或“人格分裂论”“双重人格论”[1]等种种迷思。对此,范卫平的《“欧阳修人格分裂说”辨误》[2]及何蕾的《欧阳修艳情词新论,兼驳欧阳修“双重人格”说》[3]辨析甚明。此外,范卫平还连续发表三篇论文,提出 “欧阳修人格范式”的整体结构,认为欧阳修的人格整体结构包括其“道德人格”“理性人格”和“审美人格”三个部分①。李春青、桂琳的《双重生存空间中的欧阳修——兼论欧阳修新型人格结构的生成》一文则认为:“(欧阳修)一直生活在几个不同的空间中,同时在几个空间言说,所采用的语言迥然不同,其所承认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其中最主要的空间包括权力空间和审美空间。……欧阳修开始的这种不同空间共存的生存方式则使士人阶层尝试建立一种融进与退,仕与隐,实现社会价值和保留个人意旨为一体的新型的人格结构。”[4]这些讨论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欧阳修的人格结构及其内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但上述讨论的美中不足之处主要是未能采用合适有效的理论范式来分析欧阳修的人格结构。在笔者看来,士人人格整体结构应包含自然人格、社会人格与文化人格。范文以“道德人格”“理性人格”和“审美人格”来描述欧阳修人格整体结构的做法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这三者似可归入“文化人格”范畴,如此,则范文所论忽视了欧阳修人格结构中的自然人格与社会人格。李文所论之“权力空间”和“审美空间”,只是欧阳修的社会人格及自然人格的“生成空间”,两者虽有所交叉,但并非对欧阳修人格本身的论述,虽然文章提出欧阳修企图建立一种“新型的人格结构”,但对欧阳修这种人格结构的深度内涵,尤其是对欧阳修的自然人格及其在欧阳修人格整体结构中的作用,并未展开充分论述。前述“人格分裂论”“双重人格论”等亦肇源于对欧公人格结构的整体性与有机性认识不足。

“人格”一词原意指面具,即每个人公开的身份,亦即“人们从自身中筛选出公开于众的一个侧面”[5]1,“是别人据以了解我们的那部分精神”[5]66。通常,就社会学观点看,一个人的人格通常由三个部分构成:自然人格、社会人格、文化人格。而从心理学角度观察,依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构成。本我是人格的本能部分,受快乐原则支配;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依据现实原则行事;超我是人格的理想部分,受道德原则支配。我们大体可以断定,人格社会结构中的自然人格、社会人格、文化人格分别对应人格心理结构中的本我、自我与超我。

但在不同个体那里,构成人格的三个部分的具体内涵、互动关系及表现方式有着较大差异,因而对应性地呈现出不同的外在人格形象。就欧阳修而言,其自然人格对应的外在形象是“情痴”,其社会人格对应的外在形象是“太守”,其文化人格对应的外在形象则是“醉翁”。正是“情痴”“太守”“醉翁”三者的融合,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欧阳修,这样的欧阳修内涵丰富、言说不尽,令人着迷,有时甚至令人困惑。

一、情痴:欧阳修的自然人格形象

自然人格与人格心理结构中的本我相对应,本我依据快乐原则行事,这就意味着欧公的自然人格亦必追求人生之快乐。自然人格含义接近道家所谓“天性”,天性中占主导地位的部分即构成一个人的自然人格。欧阳修“天性”中的主导因素是痴情,这也是欧阳修快乐的源泉,故“情痴”就成为欧阳修的自然人格形象。

“情痴”形象在其所谓“翻旧阕之辞,写以新声之调,敢陈薄伎,聊佐清欢”(《西湖念语》)[6]2057的词作中最为突出,但远不限于词作。关于欧阳修词作中的爱情甚或艳情书写,历来最多争议,乃至引发人格争论。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误读”——批评者与赞赏者所犯的一个共同错误,是把欧词当作单纯的写实性“日记”来读。对欧阳修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张甥案亦源于此。何蕾即谓欧词艳情书写乃其“年少轻狂的浪漫实录”:“‘郎多才俊兼年少’(《渔家傲》)的情郎形象正是青年欧阳修的自身写照,‘青春才子有新词,红粉佳人重劝酒’(《玉楼春》)的纵情生活乃是青春恣肆的才子生活常态,与道德文章并无矛盾之处,反而可证青年欧阳修的真实与坦荡。”[3]35

应该说,欧词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写实成分,但殊不知,欧词写作,当是秉持梁简文帝所谓“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7]的信念,在厘清现实空间与审美空间的分野,以及道德人格与自然人格的界线的前提下,在“审美空间”中张扬其“情痴”的自然天性,显示其自然人格的深厚内涵:“一方面既对人世间美好的事物常有着赏爱的深情,而另一方面则对人世间之苦难无常也常有着沉痛的悲慨。”[8]正如论者所谓:“欧阳修在词坛的一切作为,几乎是他张扬个性的全面实践。”[9]故未可将词作主人公与作者视为一人,否则,与其“道德文章”难说“并无矛盾”——双重人格说与人格分裂说,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情痴”一词出自欧阳修的词《玉楼春·尊前拟把归期说》:“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6]2019在本词中,我们看到作为“情痴”的主人公对爱情的深切眷念——它已突破儒家“发乎情而止乎礼”“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庸原则,而具有非理性、非节制、深邃强烈、一往不反的情感特质。所谓“情之所钟,正在我辈”,钟情正是欧阳修自然人格形象——“情痴”的基本特征。

自然人格,或云本我、天性,作为人格的先天基础,它具有一种天然的强大的扩展能力,使其能延伸至广泛的生活领域。就欧阳修而言,其痴情的自然人格特征不仅表现在爱情生活中,还表现为其深厚真挚的亲情、友情、山水情,乃至政治生涯中的正义激情,并最终升华为一种悲天悯人、民胞物与式的大悲情怀,进而对其社会人格与文化人格之特质产生深刻影响。

就爱情而言,作于明道二年(1033)的《述梦赋》[6]836与《绿竹堂独饮》[6]723足以显明欧公之痴情。两篇作品都描述了胥氏夫人的病逝给欧阳修(时年27岁)带来的深悲剧痛以及作者刻骨铭心的思念,后者甚至写到这种死亡之痛所引发的对于生命有限性的思考以及人生观的改变。是年正月,欧阳修由洛阳前往开封公干,事毕,由开封往随州探望叔父,三月末回洛阳,不意夫人已一病而逝。诗云:“人生暂别客秦楚,尚欲泣泪相攀邀。况此一诀乃永已,独使幽梦恨蓬蒿。……吾闻庄生善齐物,平日吐论奇牙聱。忧从中来不自遣,强叩瓦缶何哓哓。伊人达者尚乃尔,情之所钟况吾曹。……又闻浮屠说生死,灭没谓若梦幻泡。……安得独洒一榻泪,欲助河水增滔滔。”直乃长歌当哭!无论道家的齐生死,还是佛家的梦幻观,皆不足以慰解其生死情伤;唯有杯中物或可暂时隔离与麻醉人生有限性之痛。

欧阳修的词作,如《生查子·去年元夜时》《长相思》二首、《诉衷情·清晨帘幕》《踏莎行·候馆梅残》《蝶恋花·庭院深深》等等,更是在情感真实(未必是事实真实)的层面,酣畅淋漓、无拘无束地表达了词人对于女性生存状态与内心伤痛的深情关注与同情体验,凸显出“情痴”形象所具有的人格特征。

友情,欧公以同胞手足之情视之,是欧公痴情特质、“情痴”形象、自然人格的另一表现。作于天圣9年(1031)的《七交》七首[6]715,描述了欧公作为25岁的年轻诗人步入政界之初所结识并保持终生情谊的六位挚友,他们是张尧夫、尹师鲁、杨子聪、梅圣俞、张太素、王几道。当然,欧公的终生知己远不止于此。生前,欧公与他们唱和应答,以道相縻;及其故去,欧公为其撰写祭文与墓志铭,情深意切。

亲情,更是欧公的最深情怀。最能体现欧公深挚亲情的,当数《泷冈阡表》[6]393。文中深情回顾家族历史,尤其是回忆慈母的幼年教诲,令人感泣。写作此文时,欧公已64岁,距66岁离世仅两年,可见此文应是欧公一生亲情的凝聚,从心理学角度看,表达了一种回归家族的深度心理。

《世说新语·伤逝》:“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10]钟情,亦即“情痴”,正是中国文人自我标识的一个重要传统——儒家推己及人的社会关切,也正是藉此才获得源源不断的内在心灵力量。王安石在《祭文》中谓欧公 “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6]2686,是为知言。作为“文人士大夫”的典范,欧公以“死而后已”的弘毅精神展开其“仁以为己任”的毕生追求,从而塑造出其特有的社会人格与文化人格。

二、太守:欧阳修的社会人格形象

欧公的社会人格可以说是其自然人格的“情痴”特质延伸至其社会生活领域而生成的结果,它对应其人格心理结构中依据现实原则行事的“自我”,它要求欧公能以最大限度的理性来面对其人生的各种处境,做出正确的应对与选择。

从25岁出仕到65岁致仕,欧阳修几乎在官场拼搏了一生。在长达40年的为官生涯中,欧阳修始终恪守儒学“为政以德”的政治理性及“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信念,在北宋相对宽松、开明的政治环境中,与一批志同道合者共勉共进,以道博势,经世致用,凸显出其作为杰出政治家的不凡的社会人格形象。

当然,欧阳修一生为官甚多,晚年甚至担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但最为人称道、也最为欧公钟情的却是“太守”一类地方官职。这种职位不仅能使其最大限度地避开朝廷纷争、官场小人,接触下层官员与底层民众,更重要的是他可以藉此获得足够的空间来尽展所学,实践其政治主张,造福一方百姓。“文章太守”的称号作为欧公的代名词,已深植人心,正是基于此点。《宋史》本传记载: “学者求见,所与言,未尝及文章,惟谈吏事,谓文章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6]2654可见欧公在“文章”与“政事”之间更重后者。《先公事迹》有许多这方面的生动记载,如: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经营,凡一路官吏能否,山川地理,财产所出,兵粮器械,教阅阵法,一一别为图籍,尽四路之事如在目前。或问公曰: ‘公以文章儒学名天下,而治此俗吏之事乎!’公曰: ‘吏之不职,吾所愧也。系民休戚,其敢忽乎?’”[6]2633这种源自其“情痴”人格的“系民休戚”的情怀,正是欧公社会人格中最动人之处。

欧阳修自然人格中的“情痴”特质,延伸到其社会人格,使其在踏入仕途之初,就怀抱着强烈的正义激情。难能可贵的是,这种正义激情在其漫长的从政生涯中,无论经历顺境还是逆境,从未消退。欧公一生富于正义激情,是一个典型的道德理想主义者。这种理想主义的种子在其童年时代即已播下:出现在母亲描述中,集孝子、廉吏、仁者于一身的父亲形象,成为他最初、同时也是贯穿一生的激励。《绿竹堂独饮》中所谓“予生本是少年气,瑳磨牙角争雄豪”,“少年气”的核心正是其对于正义所怀抱的激情。最能彰显其正义激情的,一是景佑三年(1036)的夷陵之贬,时年30岁;二是庆历五年(1045)的滁州之贬,时年39岁。《与高司谏书》《朋党论》《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等文,全然以“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的士之情怀担当起道义重任,危言危行,于今读之,仍令人感奋!甚至在59岁与61岁时所分别遭遇的濮议之争和长媳案中,欧公之“少年气”亦不减当年。写于治平四年(1067)的《归田录序》宣泄其对于群小之愤激,依然“牙角”锋利,不减当年:“不能依阿取容,以徇世俗,使怨疾谤怒丛于一身,以受侮于群小。”并斥之为“太仓之鼠”[6]601。

欧阳修的政治理念与真知卓见,在作于29岁的《原弊》[6]869一文中即有所揭示。文章起首即引用孟子“养生送死,王道之本”及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的古训,提出:“故农者,天下之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为国者未尝敢忽。”然后力陈当时在这种事关国之根本的“三农”问题上存在的弊政:“有诱民之弊,有兼并之弊,有力役之弊”。他的理想是:“要在下者尽力而无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节,则民与国庶几乎俱富矣。”人民与国家不是零和游戏,欧公一生的颠沛造次,正是基于“民与国俱富”的大悲情怀。

欧阳修知滁期间写作的两篇写心之作《丰乐亭记》与《醉翁亭记》,或许最能表达欧公心目中太守的理想形象。《丰乐亭记》乃欧阳修到任后第二年六月所作。文曰:“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遂书以名其亭焉。”[6]575可见,以“丰乐”二字命亭,实包含了欧公“民与国庶俱富”的政治理想以及对太守使命的体认和对天下太守的期待。《丰乐亭记》延续欧公“知性写作”的一贯文风。它有一个非常正式、语气凝重的落款——“庆历丙戍六月日,右正言知制诰知滁州军州事欧阳修记”,这仿佛是一个庄严的政治宣示与责任承诺。《醉翁亭记》可看作《丰乐亭记》的续篇,是对《丰乐亭记》“与民共乐”主旨的一个生动演绎。在写给梅尧臣的书简中,欧公还表达了“太守之乐其乐”的感受,可相互参照:“某此愈久愈乐,不独为学之外有山水琴酒之适而已;小邦为政期年,粗若有成,固知古人不忽小官,有以也。”[6]2454

苏辙《神道碑》总结欧公任职太守生涯云:“公前后历七郡守,其政察而不苛,宽而不弛,吏民安之,滁、扬之人至为立生祠。”[6]2714天下太守何其多矣,有几人能如欧公赢得人民“立生祠”的感念与赞美!

由上可见,欧公社会人格的基本特征是其悲悯情怀、道德理想、理性精神与现实关切的高度统一,并与其自然人格中的“情痴”特质保持内在的连续性。

三、醉翁:欧阳修的文化人格形象

欧公的文化人格对应其人格心理结构中依据道德原则行事的“超我”。“超我”是人格心理结构中通过文化教育而形成的道德良知与价值理想,它是个体对于文化价值的选择与认同,因而构成个体的文化人格。

欧阳修文化人格的内涵,整体上乃呈现一种以儒为主、儒道释互补的结构:终其一生,欧公在意识层面对儒学价值信念以及由此生发的人生理想都有深刻肯认与热烈追求,复兴儒学,乃欧公的毕生担当。但知滁以后,在无意识乃至意识层面,道家乃至佛家思想观念的影响皆呈上升趋势,比较而言,儒家思想的影响渐趋下降。这种互补升降乃是一个充满了矛盾、龃龉、挣扎与痛苦的过程。“醉翁”形象正是欧阳修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复杂而独特的文化心理结构所呈现出来的人格形象。

贬滁前,欧阳修俨然以继承儒家道统自命,排斥佛老,力倡儒学,领导了一场以儒学复兴为宗旨的古文运动。作于景祐二年(1035年,28岁)的《与石推官第二书》表达了这种使命感:“夫释老,惑者之所为;雕刻文章,薄者之所为。……夫士之不为释老与不雕刻文章者,譬如为吏而不受货财,盖道当尔,不足恃以为贤也。”[6]994当时骈文乃科举考试通行的时文,为了科考,欧阳修亦曾热衷于此。《答孙正之侔第二书》(宝元二年作,32岁)对此表达了追悔之情:“仆知道晚,三十年前尚好文华,……及后少识圣人之道,而悔其往咎,……惟有力为善以自赎尔。”[6]1005“为善以自赎”的欧阳修,不仅在政治上积极进取,投身改革,抨击不知忧患、“光荣而饱”[6]1050(《读李翱书》)的当权者,更在思想文化层面大声疾呼。早在明道二年(1033年,27岁)写作的《与张秀才棐第二书》中,欧阳修就指斥释道乃“诞者”之言,而倡“切于事实”的孔孟之道,以恢复儒学在思想领域的主流话语地位及其对现实政治的指导价值:“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则六经所载。……及诞者言之,乃以鸿蒙虚无为道,洪荒广略为古,其道难法,其言难行。”[6]978这是欧公作为反对空谈心性、崇尚实干的政治家对儒学之道的体认。

然而滁州之贬,则是欧阳修心灵历程的一个重要节点。知滁前,欧阳修经历了个人情感与仕途上的诸多打击,如:四岁丧父;二十七岁,胥氏夫人去世;二十九岁,再娶的杨氏夫人去世;三十岁,有夷陵之贬;三十二岁,胥氏夫人所生子夭折;三十五岁,好友石延年卒;三十九岁,年仅八岁的女儿欧阳师病逝,旋即又有张甥案之污与滁州之贬。所有这些人生苦难与内心伤痛不能不给他的心理状态及价值观、人生观带来影响。个人的心伤与政治上的挫败,使年届不惑的滁州太守欧阳修对天命的“当为”与“难为”的两面性有了更深体认,而渐渐产生退隐之念。这对于一直执着进取的欧阳修无疑是一种痛苦体验。这时,他需要一个宁静的空间来治疗其受伤的心灵,整理其纷乱的思绪;滁州,一个山清水秀、有着独特历史文化背景的僻远小邑,为欧阳修提供了这样的空间——这是滁州与欧公之间的一次历史性际遇:滁州救治了欧公的心伤,欧公也把滁州带到世人面前。在欧公笔下,滁州就是他的世外桃源:“今滁介于江淮之间,舟车商贾、四方宾客之所不至。民生不见外事而安于畎亩衣食,以乐生送死。……修之来此,乐其地僻而事简,又爱其俗之安闲。……日与滁人仰而望山,俯而听泉。掇幽芳而荫乔木,风霜冰雪,刻露清秀,四时之景无不可爱。又幸其民乐其岁物之丰成,而喜与予游也。”[6]575《醉翁亭记》便将滁人“喜与予游”的情景作了集中描绘。滁州的美丽山水与淳朴人民,不仅治疗了欧公心灵的伤痛,还造就了一个千年不朽的醉翁形象。

欧公究竟为何以“醉翁”二字自号?其中到底包含欧公文化人格怎样的秘密?首先我们应注意到在《醉翁亭记》中,一个耐人寻味之处是关于作者的称谓依次出现了三个:“醉翁”“太守”“欧阳修”。“欧阳修”作为人名,指向一个自然人。可以说,这三个名称分别从文化人格、社会人格、自然人格指向同一个对象,从而以三位一体的方式构成了欧公人格的整体。其次,我们应再次细细品味的那句名言:“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其后又谓:“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显然,一方面,“醉翁”作为其文化人格形象,他在审美乃至灵性层面,获得了“山水之乐”,如韩琦《祭文》所云:“身虽公辅,志则林泉”[6]2684;而“太守”作为其社会人格形象,却不得不借酒浇愁,暂时隔离现实的苦痛与忧虑。另一方面,醉翁与太守的一体性,又表明醉翁之乐亦太守之乐;太守之痛亦醉翁之痛。

欧公曾在《赠沈博士歌》中坦露心迹:“颜摧鬓改真一翁,心以忧醉安知乐。”[6]105其实知滁期间欧阳修的心绪“怎一个乐字了得”!正如庆振轩所云:“我们研究欧阳修贬谪滁州的心态,除了看到醉翁之乐,更应看到醉翁之忧;除了看到醉翁之醉,还应看到醉翁之醒。……还更应看到一贬夷陵再贬滁州对其一生的影响。”[11]贬滁对于欧公的影响,或许就暗藏在“醒心”二字中。“醒心”者,心灵之觉醒也。欧公于丰乐亭旁建醒心亭,似乎大有深意:“丰乐”表达欧公作为太守的政治理想,体现其社会人格;“醒心”则是欧公觉醒的心灵对于这种源于儒学的政治理想的冷眼旁观与反省,体现其文化人格。“醒心”一词源自韩愈《北湖》:“闻说游湖棹,寻常到此回。应留醒心处,准拟醉时来。”欧公对韩愈因理想与际遇的相似而常常心有戚戚。曾巩作为欧公得意门生,奉命作《醒心亭记》云:“公之作乐,吾能言之,吾君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天下之学者,皆为才且良;夷狄鸟兽草木之生者,皆得其宜,公乐也。 一山之隅,一泉之旁,岂公乐哉?乃公所寄意于此也。”[12]欧公的儒家之乐远未实现,政治现实与社会现实令人堪忧;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体现“道法自然”原则的道家山水之乐,已成为欧公的现实慰藉。

可见“醉翁”一词,实乃表明知滁之后欧公文化人格的复杂性:依违徘徊于积极入世的儒家与退隐避世的释道之间,既不能在理论上整合调适,又难以在行动上有所决断取舍,于是便以具有审美特征的所谓“难得糊涂”的“醉”的状态含糊处置、超越分歧、为我所用。当他以这种实用理性态度来面对分歧时,不仅儒家与佛道之间的龃龉消失,而且还获得更为丰富的思想资源。宋代三教合流,士人逐渐达成“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的共识。大体来说,佛家给欧阳修提供了“平常心”“慈悲心”,道家提供了“山水之乐”,儒家提供了“与民共乐”。这三者为我所用式的整合,使得知滁后的欧公不再像先前那般拘泥纠结于三教教义的差异、矛盾与分野,而能以实用理性的态度使其为我所用,在面对世间与内心的各种纷扰时能从容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持其价值观与心境的和谐统一。所谓“世事无常平,人心有平常”,欧阳发《先公事迹》提供了许多这方面的生动故事。这一点,应是“醉”的积极面。

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事实足以表明此点:丰乐亭乃信奉儒学的太守为“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而自建,具社会政治价值;醉翁亭则是山僧智仙为太守而建,具文化心灵意义。智仙是否有开悟太守之动机,不得而知,但确定的是太守欣然接受。在“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慈悲为怀的佛家和尚与“颠沛必于是,造次必于是”的儒家士大夫合作完成了“醉翁亭”这一经典文化符号的创造。虽然熙宁三年(1070年,64岁),欧公改号“六一居士”, 但正如他在《答资政邵谏议见寄》中所说:“豪横当年气吐虹,萧条晚节鬓如蓬。欲知颍水新居士,即是滁山旧醉翁。”[6]251只是在《六一居士传》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风采不减当年,心态却已平和的醉翁。

其实,对于自然山水的喜爱,是儒道两家的共同之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儒家从山水中寻求仁爱与智慧;道家则从山水中看到“道法自然”的完美范例,因而把回归自然视为自我拯救的不二法门。欧阳修也是“性本爱山丘”之人。早年与梅圣俞等人寻幽探胜,豪气纵横;贬滁后,琅琊山水成为其心灵慰籍;到人生暮年,以10首《采桑子》盛赞的颍州西湖更是其魂牵梦绕的归栖之地。由此不仅可以感受到欧阳修对于大自然的一份痴情,还可看到其文化人格中道家影响之所以逐渐增强的内在基础。

佛家所给予欧公的大悲心,或许可以从作于熙宁年间的《射生户》一诗来求证,诗曰:

射生户,前日献一豹,今日献一狼。豹因伤我牛,狼因食我羊。狼豹诚为害人物,县官赏之缣五匹。

射生户,持缣归。为人除害固可赏,贪功趋利尔勿为。弦弓毒矢无妄发,恐尔不识麒麟儿。[6]148

欧公殁于熙宁五年(1072),此诗当属其晚年之作。佛家有众生平等的教义和戒杀生的律条,故欧公告诫猎户勿为“贪功趋利”而妄杀生。有趣的是欧公此诗虽显然以佛家思想为基础,然而却出以典型的儒家话语“恐尔不识麒麟儿”(孔子作《春秋》,绝笔于获麟)。这或许显明欧公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龃龉:在意识层面是儒家的忧患意识;而在潜意识层面却是佛家的生命关怀。

关于佛教对欧阳修人格特征的影响,达亮的《欧阳修的弃儒奉佛》[13]一文给出欧公晚年“弃儒奉佛”的结论。论点可待商榷,但文中所涉及的欧公后期尤其晚年心态与思想的转变的材料,值得深思。这种转变实际上涉及欧公人格整合问题,有待另文讨论。

[注 释]

① 范卫平连续发表的三篇论文,分别是《欧阳修道德人格及其对知识分子人格建构的启示》,见《聊城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欧阳修理性人格及其对现代人格建构的启示》,见《南昌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欧阳修审美人格及其对现代人格建构的启示》,见《南昌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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