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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版本研究之里程碑
——评《新校订六家注文选》

2019-03-22陈延嘉马朝阳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李善文选

陈延嘉,马朝阳

(长春师范大学《昭明文选》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32)

以改革开放后的1988年于长春召开的首届研讨会为标志,《昭明文选》国际学术研讨会至今已召开十三届,硕果累累,文选学又成为显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从《文选》版本研究论,有罗国威《敦煌本昭明文选〉研究》、傅刚《文选版本研究》、范志新《文选版本论稿》、王立群《〈文选〉版本注释综合研究》、郭宝军《胡克家本〈文选〉研究》、金少华《古抄本〈文选集注〉研究》、刘跃进《文选旧注辑存》等等,各有贡献。刘先生特别指出,使用了“后来发现的若干古注”。所谓一代有一代之学术。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上述各撰著皆使用了新材料研究新问题,可视为新时代的学术成果。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新校订六家注文选》(郑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以下称《新校订》),有自己的特点和贡献,亦是用新材料研究问题的重要成果之一。拜读之后,受益良多,谈谈浅见,以求教于方家。

一、版本选择与参考书目

《文选》版本众多。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先生(以下简称俞氏)以奎章阁本为工作底本,是一正确选择。

这首先表现在方便读者上。《文选》难读又不可不读。六家本以五臣注在前,李善注在后。五臣注通俗易懂,可以让读者对《文选》正文有一个基本了解;之后再读李善注,可以加深理解。今人比古人的文言功底差,六家本对今人研读《文选》更加方便。李善注和五臣注是《文选》经典化过程的两个节点,六家本成为第三个节点。其所以成为第三个节点,原因在此。

其次表现在工作底本的选择上。六家本有两个本子:奎章阁本和明州本。奎章阁本超过明州本,不仅非六臣本(李善注在前,五臣注在后)可比,亦非李善单注本和五臣单注本可比。奎章阁本的底本是秀州本,是已知最早的合并本,也是后来所有合并本的祖本,已佚。秀州本之五臣注从平昌孟氏本来,是五臣本中最好最可靠的本子。李善本来自北宋国子监本,也是李善本中最好的本子。它们的特点皆保存于奎章阁本中。所以,俞氏选择奎章阁本作工作底本进行点校,不仅对六家本有意义,而且对其他各本(包括单注本、合注本)皆有重要意义。傅刚先生《论韩国奎章阁本〈文选〉的文献价值》指出:“在这一个本子身上同时具有三个版本特征,即它完全可以作为三个失传的本使用,这当然是非常珍贵的了。”[1]今补充一例以证之。如卷三十九邹阳《于狱中上书自明》:“故秦皇帝任中庶子蒙嘉之言,信荆轲之说,而匕首窃发。周文王猎泾渭,载吕尚而归,以王天下。”六臣本注:“铣曰:为先言于秦王曰:燕愿举国为内臣,贡职如郡县,谨斩樊於期之首,及燕督亢之地图。秦王喜而见轲,轲以匕首擿秦王,故谓窃发也。”奎章阁本在“铣曰”下有“荆轲至秦,持千金之资以遗秦宠 臣中庶子蒙嘉,使”二十字,查日本东方文化学院于1937年11月新印古抄《五臣注文选残卷》一卷,与奎章阁本同。六臣本因李善注在前,故将此二十字删去;奎章阁本五臣注在前,保存五臣注旧貌,语意才完整。李善注亦如此,不再举例。以奎章阁本为工作底本即可证明陈寅恪先生之论。对于奎章阁本,韩国白承锡教授在《韩国“文选学”概述》中指出:“世宗十年(1428),又用‘庚子字’(铸造于世宗二年的活字)印行了六十卷六十册的《六臣注文选》(笔者按:即《六家注文选》)珍藏于‘奎章阁’,一直流传至今。”改革开放以前,我们不知道世上还有此本。拜开放之赐,俞氏才得以此本为底本,这是《新校订》成功的原因之一。

再次,对校参校书众多,校勘全面细致。选好底本只是成功的第一步,能否参校众本是第二步。《新校订》对校、参校之著作,据《新校订》附录《引用参考书目》可达192种之多。其中,《文选》版本十三种(其中有《唐钞文选集注汇存》《敦煌吐鲁番本文选》《〈文选〉无注古钞本》等等,可证上文所引陈寅恪之说),清代《文选》研究著作十种,现代研究三种,还有各种与《文选》有关的经史子集及现当代研究著作,不能一一胪列。还要指出的是《新校订》引用《参考书目》尚有疏漏,如校勘记已引用范宁《博物志校证》和三条家本,但《参考文献》未计入。这是一个小小的缺欠,反过来也可证明《新校订》包罗万象以及俞氏用力之巨。特别应指出的是,这样竭泽而渔式地吸收前人成果,对六家本事无巨细、全面校勘,并作出自己的判断,在《文选》版本校勘中尚属首次,是其高质量的根本保证。

二、校勘成果巨大

俞先生云:“以求真求实为指归。试图重新整理出一部较为完善的六家注本。”(《新校订前言》)笔者以为,他们达到了这个目的,成果巨大。以下,以其校勘实践简述之。

(一)区分版本之不同系统

第一,分清五臣本与李善本之不同系统。五臣本与李善本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这已是共识。但差别究竟如何,学者的认识并不一致。张寿林《唐写文选五臣注残卷跋》有一个观点:“其书旧题五臣注本,然今考其所存各篇,似已与李善注本相混。如邹阳《于狱中上书自明》云:‘白圭显于中山,人恶之于魏文侯,文侯投之以夜光。’此李善注本也。五臣注本重‘中山’二字,少‘文侯’二字。”[2]查李善单注、五臣单注、六臣本、六家明州本,可知此见非是。这不是版本原文“相混”,相反,正说明这是五臣本与李善本之不同。《新校订》校勘记云:“‘中山’此下校语云:善本无一‘中山’字。明州本、赣州本校语同。尤本正有。是各所见五臣本无‘中山’二字。陈本、正德本正无。按,日藏三条家五臣本无此二字,有者疑后来所添。《汉书》亦无此二字,《史记》则有。”此校订说明李善本与五臣本有不同系统。《于狱中上书自明》中这样的例证很多。

卷第十八成公绥《啸赋》:“走(善本作“奏”字)胡马之长嘶,回(善本作“思、向”字)寒风乎北朔。”良曰:“言啸声似此声也。”善曰:“《古诗》曰:‘胡马思北风。’”。即李善本作“奏胡马之长思,向寒风乎北朔”,五臣本如上字。此为区分五臣本与李善本之不同(参见下文)。

第二,五臣本和李善本各有自己的系统。卷一○潘安仁《西征赋》:“而况于邻里乎?而况于卿士乎矣?”校勘记曰:“‘卿士乎矣’孙志祖曰:‘卿士疑乡土之讹。’又‘乎矣’,陈本无‘矣’字。正德本则有。是五臣二本不同也。明州本同此本,校语亦同。赣州本正文用陈本,校语云:善本无‘而况于卿士乎’六字。北宋本正无此六字。尤本则有,作‘况于卿士乎’五字,上脱‘而’字。胡克家曰:‘尤本此处有脩改,乃取五臣五字以乱善,非也。’按,此六字潘赋当有,《艺文类聚》引有此可证。无者,恐李善所见本传写脱,而尤又据别本补之,亦未可知也。”

此大段校记,对我们认识李善本与五臣本之不同大有益。首先,“五臣二本不同也”,即五臣本有自己的系统。其次,“善本无‘而况于卿士乎’六字”,而尤本“上脱‘而’字”,李善本亦有自己的系统。再次,《文选考异》“五臣乱善”或是或非,是否定五臣本常用语。校勘者认为“此六字潘赋当有”,恐是“写脱”,以“艺文类聚”为证。是为五臣本保存《文选》之旧证据之一。胡刻本从尤本来,有此一句。《考异》又指出:“袁本作‘而况于卿士乎矣’。云‘善无七字’。茶陵本作‘而况于卿士乎’,亦云‘善无六字’。”陈仁子《增补六臣注文选》本或七字或六字,特别是茶陵本李善注在前,都证明当有此一句。所以,《考异》的意见是错误的。以上说明,校勘很到位。又次,孙志祖“‘卿士’疑‘乡土’之讹”,校勘者未表态,窃以为不讹。如作“乡土”,则与“邻里”意重复。李周翰注曰:“率土且如此,而况卿士乎?言皆备也。”于义为长。

又,卷第三十三屈原《渔父》:“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济曰:“弹、振,去其尘也。”逸曰:“拂土芥也,去尘秽也。”校勘记曰:“‘土芥’《楚辞》章句本注作‘尘坋’,洪本注作‘土坋’。又下句‘尘秽’,《楚辞》章句本作‘土秽’。”《新校订》附录《奎章阁所藏本跋识五臣本后序》前进士沈严序指出:“旧本或遗一联,或差一句,若成公绥《啸赋》云:‘走胡马之长嘶,回寒风之北溯(当作“朔”)。’”《新校订》附录傅刚《论韩国奎章阁本〈文选〉的文献价值》指出:“《啸赋》和《渔父》这两句,是孟氏能有的特征,其他的五臣本如果也有这两句,应该是从孟氏本所出。查现存两种五臣注本,即南宋陈八郎本和朝鲜正德刻本,前者脱略这二句(说明陈八郎的底本有可能是根据二川、两浙本),后考证与孟氏本相同,可见朝鲜本的底本正从孟氏本出。”此为考订五臣本之不同系统。

(二)字词校勘

这是主要的、大量的,《新校订》主要成果体现于此。笔者仅据赋之部分统计,校勘记共4879条,可见俞氏劳苦功高。这可分四部分:

1.校订他本字词不同或错误

(1)纠《文选序》之错。《文选序》“述邑居则有‘凭虚’、‘亡是’之作”,校勘记曰:“‘亡是’,上野古钞本作‘无是’。今按,疑当作‘安处’。凭虚、安处,所指乃张衡《西京》、《东京》二赋,《文选》入京都类,与此序‘述邑居’之言正相合。若作‘亡是’,指司马相如《上林赋》,此赋入畋猎类,则有违昭明之意矣。且此序上既称‘贾马继之于末’,又云‘自兹以降’,则此所叙必应是张衡而非司马相如之赋当可无疑。然今所见诸本皆作‘亡是’,是昭明自误,抑或后人误改,不可知也。”俞先生在《昭明太子集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中已提出此观点,是为创见。虽无版本依据,但合情合理,笔者赞同。

(2)卷第二张平子《西京赋》“聚以京峙”,校勘记曰:“‘峙’,唐写本作‘洔’,注同。上野古钞本作‘跱’。按,此三字字异义同。”

(3)《西京赋》“缭垣绵联”,校勘记曰:“‘垣’,按铣注‘垣,墙也’,则五臣作‘垣’……善本当作‘亘’,北宋本尤本误也。今据唐写本改此综注中‘垣’为‘亘’。”此例既指出《文选》五臣与李善正文用字不同,又据唐写本改正他本善注之误字。

(4)卷第四张衡《南都赋》:“其宝利珍怪,则……太一馀粮,中黄瑴玉。”此文句较长,注文亦多,不引不论,只指出一字。笔者遍查各本,“瑴”皆作“瑴”,二字只差一短横,极易混淆。瑴,jué,玉名;瑴,kū,砖坯。只能作“瑴”,但俞氏未出校记,是其贡献而遗漏者,说明他们读书之细和理解之确。

(5)卷第十潘岳《西征赋》“酒池鉴于商辛”。校勘记:“‘贾逵《国语注》’原作‘贾谊国语注’……皆非。今据尤本改。”即以“贾逵”为是。

2.定奎章阁本字词为优长

卷三十八张悛《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洋洋之美(善本作义)”,校勘记曰:“‘美’原下无校语‘善本作义’四字。明州本、赣州本校语云:善本作‘义’字。尤本正作‘义’,与北宋本同。今据增此校语。按《尚书伊训》:‘圣謨洋洋,嘉言孔彰。’孔传:‘洋洋,美善。’当以五臣‘美’于义为长,‘义’(義)或与‘美’近形而讹。”愚以为,《新校订》不仅指出版本字词之不同,而且作出自己的判断,指出何字“于义为长”,尤见功力,尤为重要,应是校勘之最终目的。

3.校订奎章阁本之误

奎章阁本虽为最好的本子,但也有错误,俞氏亦予以仔细校订。此校订意义重大。奎章阁本在合并五臣注和李善注时纠错达两万多处,所以才被认为是一个最好的本子。在此基础上对奎章阁本再行校勘纠错,难度更大。《新校订》在广泛吸取前人成果的同时,还有自己的贡献,所以笔者认为,他们“重新全面整理出一个新的本子”的目的达到了,可喜可贺!以下从三个方面说明:

(1)文体分类问题

①卷四十三“移”类,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校勘记曰:“‘移’,原无此目。明州本、赣州本同。尤本亦无之。今据五臣本卷目补。按,《文选序》曰:‘分类之中,各以时代相次。’而刘歆汉人,不得置其于书类齐梁人之后,自当别属移类。无此类目者,盖各所见之北宋本误脱。”此所谓“五臣本卷目”,指陈八郎本之总目、朝鲜正德本分目皆有移之文体,这正是五臣本优长之一。而且俞氏以《文选序》为据,《移书让太常博士》“自当别属移类”,也是一个有力的理由。

②卷四十四“难”类,校勘记曰:“‘难’,原无此类目。明州本、赣州本及尤本同。按五臣正德本亦无,而卷首类目中则有,又集注本卷八十八钟士季《檄蜀文》末句‘咸使知闻’下有‘难’字,并有陆善经注曰:‘难,诘问之。’必是此篇目之前类目‘难’字,传写错入于上篇文末,且《文选》编目每类以时代先后为次,则此篇非‘檄’类,当属‘难’类无疑。今据以补此类目。”《难蜀父老》作者司马长卿是汉人,《檄蜀文》作者钟士季是三国魏人,司马长卿反在钟士季之后,亦不合“以时代先后为次”的安排。移、难二体之成立是昭明继承任昉《文章缘起》的结果。此正是五臣本保存萧《选》之旧的又一证据。在其他笔记中李善本也有移、难。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二十二指出李善本有移、难二体,南宋王应麟《玉海》卷五十四引《中兴书目》“文选”条李善本有难体。《新校订》再次证明了有移、难二体,但个别人硬是不承认,坚持37类说,也只好由他去了。

③子目分类问题。卷二十三欧阳坚石《临终篇》题上,据五臣本有“诗类”子目“临终”二字,奎章阁本脱去。《新校订》据五臣本补奎章阁本之脱。

(2)篇目多少问题

卷第二十七《乐府四首》,校勘记曰:“‘四首’,尤本作‘三首’,无其二《君子行》一首,是善本如此也。”《君子行》校勘记曰:“明胡应麟《诗薮内篇》卷二云:‘初读君子防未然,以为类曹氏兄弟作,又观子建集中亦载此首,即非汉人信矣。”又曰:“善本《文选》删除此篇,良有以也。”《新校订》依胡应麟等人意见,判定五臣本、奎章阁本有误。

(3)字词之误,见上

(三)辨别非李善注亦非五臣注

卷三十七表上善曰:“表者,明也,标也。如物之标表。言表著事序,使之明白,以晓主上,得尽其忠曰表。三王已前谓之敷奏,故《尚书》云‘敷奏以言’是也。至秦并天下,改为表。总有四品:一曰章,谢恩曰章;二曰表,陈事曰表;三曰奏,劾验政事曰奏;四曰驳,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六国及秦、汉兼谓之上书,行此五事。至汉魏以来,都曰表。进之天子称表,进诸侯称上疏。魏已前,天子亦得上疏。”校勘记曰:“‘善曰’云云明州本、赣州本同。尤本亦有此注。按,全书凡类目下皆不加注,疑此一节非善注,亦非五臣注,恐是李善所用本原有之旧注。”笔者认为,此辨订虽出于疑似语气,但可以成立。除以李善注和五臣注之体例为据外,亦与章表的历史发展不合。《文心雕龙章表》云:“降及七国……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两相比较,秦“改书曰奏”非“改为表”;至汉,始称有表。窃以为,李善不会如此粗疏,《新校订》是也。在卷一班孟坚《两都赋序》之下“善曰……和帝大悦也”,俞氏表达了同样的意见。

上述所谈是名符其实的挂一漏万,但尝鼎一脔,便知其味,故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新校订六家注文选》是文选学版本研究的里程碑之一。不知同仁以为然否?

俞绍初先生是选学名家、中国文选学研究会前会长,著述甚丰。中国的学术传统是把为人与为学结合,把一生投入进去。俞先生是这一优秀传统的继承者和典范之一。他以耄耋之年,不顾眼疾加重之痛,率其杰出弟子、选学新锐刘群栋副教授、王翠红博士“几无节假日,每天伏案北窗之下,历经数年,三易其稿,总算完成了任务,其间真是甘苦自知了。”(《新校订前言》)刘群栋、王翠红年轻,但还有教学任务,其时间之紧张和投入精力之大亦可想象。笔者要说,凡读此皇皇巨著者都能体会到这种甘苦。值此学风浮躁之日,他们的精神尤其可贵,笔者深为敬佩!

当然,这样一部410多万字的巨著难免有些许小疵。个别校勘记似可再商。如卷三十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豫三五贱伎之末”,李善引《抱朴子·军术》曰:“大将军当明案九宫,视年在宫,就三居五,五为死,三为生,能知三五,横行天下。”五臣注在“在宫”前有“何”字,其他同。黄侃《文选平点》指出:“‘居’当作‘避’。”“五为死”,自当作“避”。再如卷十三潘岳《秋兴赋》:“虽末事之荣悴兮,伊人情之美恶。”李注引《文子》曰:“有荣悴者必未愁悴。”据胡刻本及其《考异》,当作“有荣华者末必愁悴”。又,此赋序:“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以太尉掾兼虎贲中郎将,寓直于散骑之省。”在“将”字下断句,误。据《后汉书·百官二》,虎贲中郎将秩二千石。凡称“中郎将”者,皆二千石,如曹丕曾任五官中郎将。中郎是中郎将之署官,“秩比六百石”。潘岳应是虎贲中郎,太尉掾亦六百石。以六百石兼任二千石是不可能的,故“将”应下属。笔者编撰的《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选六百篇》中,同赋此句的断句亦有此误。趁此机会,声明改正并向读者道歉!《新校订六家注文选》虽有小小不足,但从总体上看,不影响《新校订六家注文选》是《文选》版本研究里程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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