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INCOTERMS 2010对国际贸易惯例的影响
2019-03-21李振彭治军
李振 彭治军
摘要:国际贸易术语伴随着全球范围的商品货物贸易的开展而出现,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出于商品贸易的需要,并且伴随着国際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分别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进行了七次修订与补充。本文通过对INCOTERMS 2010的简单分析,相对于以往版本的改变与演进,进而探讨INCOTERMS 2010对国际贸易惯例的影响。基于多版之间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与改进离不开INCOTERMS 2010的历次修订,同时有利于指导国际贸易实践。
关键词: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惯例 贸易术语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2-0068-03
一、INCOTERMS概述
(一)INCOTERMS的产生背景和动因
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的国际贸易还没有成文化,而且FOB术语的产生之后得到了大范围的采用,在长期的贸易当中也催生了一系列的贸易术语,尤其在一些发达的港口或地区。但是由于贸易术语的不成文、不统一,使得一些贸易双方权责不分,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德国将CIF定义为卖方承担全部的费用,买方负责全部的风险。当时的贸易术语的不统一给双方贸易带来了许多的麻烦,因此,国际商会(ICC)根据是实地调研与考证,不断地进行优化、更新,最终将国际贸易术语成文化,并且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大概就是每隔十年进行一次修订补充。
根据ICC的解释,INCOTERMS的主要动因便是对贸易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提出一套完整的、统一的国际性的解释,从而对身处不同国家的商人在有不同贸易解释的条件下能够有一种完备的、全套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以使用。
(二)INCOTERMS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通则的主要内容就是国际商会根据贸易双方的权责,将贸易中使用的术语进行分类,并将每一种贸易术语进行全面的、合理的解释,INCOTERMS 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F、D、C、E四组。并且将贸易术语细分为适用于任何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TP、DAT、DAP、DDP),以及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FAS、FOB、CFR、CIF)。就是通过例如交货、保险、风险转移等,将术语根据交易双方的权责与义务进行划分,从而使得商人们从事商业交易活动时可以准确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并有助于达成交易的贸易术语。
INCOTERMS的特点就是任意性。《通则》作为一套非常重要的成文化的国际贸易惯例,其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使用相当频繁,商人们对此都普遍认同。《通则》本身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是如果一旦被双方当事人写进贸易合同当中,它便具有了和法律一样的效力。
二、INCOTERMS 2010中的改变与演进
INCOTERMS 2010作为最新修订版相比于INCOTERMS 2000变动很多,就其贸易术语而言,它将之前的13种贸易术语减至11种,而且还采用了更容易被理解、更简洁的方式进行阐述。同时《通则2010》相比于《通则2000》还新增加了一些术语,并且在贸易术语方面更为全面详细地标明了买卖各方交货、承担运输、风险的责任条款,同时也使买卖各方更加清楚地知道在交易过程中自己支付何种费用,有利于避免以往频繁出现的码头费纠纷问题。下文便将《通则2010》的改变与演进在各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INCOTERMS 2010在货物风险转移规则上的变化
《通则2000》中,由于CPT、FCA、CIP、FAS、EXW贸易术语没有涉及海洋运输,所以风险转移规定为卖方交货时,但是FOB、CIF和CFR对风险转移做了详细的说明,即“货物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近年来,国际贸易发展十分广泛,特别是大国间的贸易往来,但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船舷又作为一个比较虚拟的界定,为交易双方带来诸多不便。船舷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其一,操作和认定不便;其二,船舷失去了意义,因为现在的码头运输大都采用集装箱、传送带、叉车装卸等比较先进快速的装卸方式;其三,在集装箱运输的方式下很难界定货物的清洁与否,卖方将货物转交承运人时便是将货物密封在集装箱里面,所以这个时候承运人很难知道货物的真实情况,也就导致在货物越过船舷时不能清楚地知道货物的真伪。
所以,《通则2010》新修订版本便取消了“船舷”的意义。取消“船舷”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风险转移规则上的统一。其一,风险转移地点。根据贸易术语适用的不同交货地点所指有所差别,EXW、FCA、DDP、DAP、FAS、FOB术语中指定的地点即交货的地点。CPT、CIP、CFR、CIF术语中指定的地点特指货物运输的目的地。其二,风险转移时间,之前的“船舷”有可能发生在卖方已完成交货,买方对货物有实际控制权,但是风险还没有发生转移的情况。这里修订之后便是风险转移与交货完成同时进行。第二,更有助于国际贸易实践。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商人们一般将货物装上船作为交货地点,修订之后也更好地取消了“船舷”这一虚拟的不存在的垂直线的界定。第三,修订版本为各个贸易术语做了详细的介绍,也为商人们更好地运用和理解做了一个标准的示范。在实务过程中应当避免不合理的使用,商人们应在“使用指南”的引导下正确地使用各个贸易术语。
(二)INCOTERMS 2010在贸易术语种类上的变化
《通则2010》中将以往的13种贸易术语减少到11种贸易术语,取消了DAF、DES、DEQ、DDU四种贸易术语,新增加了DAT、DAP两种贸易术语。其中DAP术语与之前的DAF、DES、DDU术语效果类似。同样,新增加了的贸易术语也使得《通则2000》中的DEQ术语显得那么多余,因为DAT术语与DEQ术语效果都一样。在以往的贸易过程中经常会有买方缴纳两次运输费用的情况,新的术语会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因为术语中都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在付费过程中担任的付费角色。纵观历次修订版本,贸易术语的种类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贸易术语在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发展也是在不断完善,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国际贸易活动也日渐频繁,配合上实务的需要,国际商会组织也在不断调研与考证以求能达到使贸易活动更加适应商人们的需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根据贸易实务的需要,将贸易术语不断进行合并,将落后的不必要的术语淘汰,并增加一些贸易活动中出现的新的情景,这就是国际贸易术语发展的大致趋势。
(三)INCOTERMS 2010在术语分类方式上的变化
在INCOTERMS 2000版本中,按照卖方在貿易过程中承担的义务从小到大将贸易术语分为E、F、C、D。《通则2010》贸易术语有:EXW、FCA、CPT、CIP、DAT、DAP和DDP。这几种贸易术语是适用于没有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的形式。另外:FAS、FOB、CIF和CFR。在这四类贸易术语里面都是将交货点定位在港口,所以又可以称这几种贸易术语为“海运及内河水运”。
之所有如此分类,究其原因不过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为了内容的简单明了。并不是每个商人都能明确清楚地知道各个贸易术语的使用情况以及权责划分,这样将贸易术语进行划分之后,有助于商人们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其二,多种新式的运输方式的出现。当下贸易发展十分迅速,随着技术进步,给运输方式提供了很多选择,商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很多商人仍然会根据往常的习惯进行选择术语,就拿FOB术语来说,仍然仅仅适合海上或内河运输,但仍有商人用在其他领域,新版本的分类便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三,分类形式上演进。以往的贸易术语将贸易术语按照卖方所承担的义务大小进行分类,这为贸易术语的编排带来了很多问题,同时也为商人们进行记忆与熟悉造成了很多不便,通过这样简单分类将买卖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细化之后,也使贸易术语之间互相均衡,一目了然,方便商人们进行合理的选择适用。
(四)INCOTERMS 2010在使用范围上的变化
INCOTERMS 2010的副标题标明:“适用于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术语的适用”。虽然前面也提到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只有经商人约定才能得以适用,反之将其看成一种软法。在通则制订之初国际商会就是想制订一套全面的商人交易规范,约束贸易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之前几个版本没有对适用范围做明确规定,但考虑到当下适用的具体需要,所以做了明确的规定。早在美国《统一商法典》2003年进行修订的时候,就将其中的众多条款废除,修改为与《通则2010》相符合的情况。所以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同样里面的术语运用也比较广泛,符合正常的商事交易活动,得到了全球商人们的广泛青睐,也顺应了经济全球化新发展新理念的需求。
三、INCOTERMS 2010对国际贸易惯例的影响
(一)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国际贸易惯例从最初的杂乱无章到后期经过了漫长的贸易实践活动,经过了专门的机构进行调研取证,不断地发展到今天的规范化、成文化的形式。当然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也会促使国际贸易惯例的变化。国际贸易惯例最初只是商人在贸易实践中的习惯做法,现如今的惯例可为各国商人提供有据可依、有案可查的行为指导,可以为更多国家从事商事实践的商人提供贸易保障。未来的国际贸易一定会发展得更加细致,权责更加分明,更加规范,科技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也会推动国际贸易更好地发展。
(二)数量种类增多、调整范围和适用领域扩大
在贸易术语方面较以往数量和种类也增加了很多。分别有由ICC制订的INCOTERMS、国际法协会制订的《牛津规则》等;运输过程有国际商会(ICC)制订的《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支付过程主要是由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托收统一规则》。说量的增多也说明对贸易交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细化与权责的细分。调整的范围和适用的领域扩大主要是相较于之前的国际贸易惯例只针对海洋运输方面。适用领域已经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采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随着科技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国际贸易惯例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新的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而且国际机构与组织也在不断进行完善与修改,以求能使国际贸易惯例跟得上时代的进步。国际贸易惯例已经迈出了最初的领域,在市场经济、大陆法系以及普通法系并存的国际经济法律背景下,开始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
(三)贸易规则逐渐统一化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最早便是古人在从事商事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习惯,然后才一步步从习惯中分离出法律。国内法的更新离不开国际贸易惯例的更新。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很多国家的立法中。
在当下国际商事实践中,交通通讯的广泛以及电子计算机的不断进步,为了满足商事活动的需要,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法规在众多方面都日渐趋于统一化。INCOTERMS对国际贸易惯例的不断完善,对国家贸易惯例不断一体化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国际贸易惯例在未来不断为商人们服务的过程中也必将越来越成熟与完善。
四、结语
INCOTERMS由国际商会在1936年制订发展至今,不断地进行修改完善,配合着国际贸易活动,在国际贸易当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INCOTERMS 2010作为目前最新修订版,相比于INCOTERMS 2000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主要有:第一,在货物风险转移规则上的变化;第二,是在贸易术语种类上的变化;第三,在术语分类方式上的变化;第四,适用范围的扩大。
本文通过简析INCOTERMS 2010的最新修订与历次修订版本的不同与更新,可以总结出其对国际贸易惯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变化:第一,形式上更加成文与规范化的变化;第二,贸易惯例规则的数量种类增多,调整范围和适用的领域扩大;第三,国际贸易该规则的逐渐统一化。INCOTERMS对国际贸易惯例的不断完善,也是国家贸易惯例不断一体化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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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