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的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与其一贯形象不符的现象分析
2019-03-20刘文琼
刘文琼
摘 要: 本文对《红楼梦》中薛宝钗性格的另一面加以分析,举例分析薛宝钗一些不正面、不守礼、不规矩、不识大体的行为,以为读者呈现一个有优点、有缺点、有性格的姑娘形象。
关键词: 言语行为 非言语行为 薛宝钗
一、理论基础
言语行为是英国语言学家奥斯汀[1]提出的一项重要理论。奥斯汀认为,语言是人们表达意见和想法的重要途径。人们通过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各种各样的需求。他提出了三种不同的语言行为:(1)发音行为。这种行为指的是使用各种发音器官从物理角度发出声音,即说话行为本身。(2)话语施事行为,即说这句话的同时做了另一件事,比如:“你可以帮我把这本书拿给王红吗?”通过说这句话,说话人表达了请求的语言意向,听话人明白说话人是希望自己为他办一件事。(3)话语施效行为。它主要讨论某一句话说完以后给说话人和听话人带来的影响。比如,上面那句请求过后,如果可以,听话人会同意,如果不可以,听话人会拒绝并给出具体理由。
二、研究内容
《红楼梦》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在中国古代文学的历史长河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在《红楼梦》所塑造的许许多多鲜明生动的角色中,薛宝钗无疑是相当成功的一位。她有才华、明事理、守拙;她在“金玉良缘”中与宝玉的联姻;她对“木石前盟”的反对和攻破,都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她家是紫微舍人之后[2]书香继世之家,家有百万之富,哥哥薛蟠“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3],是正经八百的皇商。只是由于父亲去世,哥哥无能,不能撑起振兴整个家族的重任,母亲年纪又大,又是寡居,因此,振兴整个家族的重担就落在了宝钗的肩上。作为一个适婚年纪的姑娘,宝钗振兴家族的最大希望在于找个金龟婿。在第四回中,薛家曾经考虑过送宝钗入宫,因为宫里“除选聘妃嫔外,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挑选,择为公主、郡主之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4]。但在后面一直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后期薛家唯一跟宫廷有关系的一件事是送宫花给凤姐和几个姑娘[5],正好在送完宫花的下一回,薛家就借莺儿之口说出了宝玉戴的玉上的两句话跟她家“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6]。这说明送宫花一节标志着宝钗不能进入宫廷完成婚配,所以薛家将他们的目标转向了贾家。贾家是四大家族中势力最大的一家,薛姨妈跟贾家荣府的王夫人是亲姐妹,王夫人的嫡女入宫为妃,王夫人唯一在世的嫡子尚未婚配。因此,从一开始,薛家就是冲着贾家的宝玉来的。由于四大家族一直“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7],因此,薛姨妈考虑把宝钗嫁进贾家也是说得通的,只是没想到贾府居然有个黛玉,这个黛玉,很明显,在贾府享受的是跟宝玉一样的待遇。连凤姐房里的兴儿都知道,宝玉的婚事“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8]。因此,为了从名义上抓住宝玉这块“宝玉”,让宝钗有机会跟宝玉成亲,振兴薛家家业,从宝钗把金锁上的话给宝玉看开始,薛家就打出了“通灵宝玉”配“传世金锁”的口号。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薛家从薛姨妈到莺儿,全员参与推销宝钗、撮合宝玉和宝钗的终极目标上。
在《红楼梦》中,薛宝钗的言语行为在明面上基本上一直是正面的、守礼的、规矩的、识大体的。宝钗进府以后,作者在第一次介绍宝钗的时候就说她“行为豁达,随分随时”[9],全书中有很多地方宝钗遵守当时各种规矩的描写。但是仔细分析,仍然可以找到一些不正面、不守礼、不规矩、不识大体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举几个例子加以讨论。
三、语料来源
本文使用的语料是《脂砚斋全评石头记》,共八十回,东方出版社2006年5月第二版。研究内容一共两条:第一条是第二十七回内红玉和坠儿背着人讨论贾芸的手帕时宝钗的言语行为;第二条是贾府下人上夜时聚赌的问题及宝钗关于此事的非言语行为所表现的态度及此事的后果。
语料一:第二十七回中,宝钗听见红玉和坠儿正在讨论贾芸还回的手帕,怕有人听到,想推开隔子看看外面有没有人。宝钗当时正在外面。
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犹未想完,只听“咯吱”一声,宝钗便故意放重了脚步,笑说道:“颦儿,我看你往那里藏!”……宝钗反向他二人笑道:“你们把林姑娘藏在那里了?”坠儿道:“何曾见林姑娘了?”宝钗道:“我才在河边看着林姑娘在这里蹲着弄水儿的。我要悄悄的唬他一跳,还没有走到跟前,他倒看见我了,朝东一绕就不见了。别是藏在里头了。”[10]
这段文字中有薛宝钗的心理活动和实际语言行为。在心理活动部分中,她仅凭几句话就认出了两个并没在她屋里伺候的两个下人红玉和坠儿的声音。要知道,红玉只是怡红院里负责煮茶喂鸟的下人,而且是在宝玉进入大观园、要了怡红院作为住所以后,才知道她以后的主子是宝玉的[11]。而且,她并不在宝玉眼前伺候,因此,号称对女孩儿好到不行的宝玉作为红玉的正牌主子,对红玉都并不熟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房里还有这么一个女孩儿在[12]。坠儿的出场次数就更少,除了这次以外,一共只有两次:一次引贾芸进来,一次被责备为偷了平儿的镯子,事后被晴雯责骂并赶出府去。可薛宝钗一个客人,表面上表现得对宝二奶奶的宝座毫无兴趣,但实际上对宝玉的各种情况了如指掌,连宝玉房里两个粗使的丫头姓名性格都比正牌主人知道得还多还深,不但认出了两个女孩的声音,而且说出了她们的性格,说红玉“眼空心大,刁钻古怪”,说明她这时候已经接受了家族的意见,把“创造一切可能的机会了解宝玉身边的人和可能跟他有关系的一切人”作为自己在贾府生活的重要内容,以便实现家族把自己嫁给贾宝玉的最高目标。
在实际语言行为中,宝钗的语言行为全部指向黛玉。第一句话,是直接对黛玉说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在黛玉在场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第二人称“你”,并且这句话直接点明了“黛玉藏起来了”这样一个事实。它的话语施事行为是:第一,告诉红玉和坠儿,黛玉就在附近。第二,向红玉和坠儿解释为什么她们实际上没有看到黛玉,是因为黛玉在和宝钗捉迷藏,现在宝钗不知道黛玉藏到哪里去了。第二句话,是直接对红玉和坠儿说的,直接把她们俩拉进了捉迷藏游戏,问她们俩知不知道黛玉在哪里。它的话语施事行为是询问黛玉的下落,话语施效行为是让两个丫头一下子担心起来:林姑娘刚才在这里。由于刚刚结束的谈话内容不宜为旁人所知,因此两人心中都不自在,都提心吊胆,担心会惹来更大的麻烦。在这一轮的话语行为中,宝钗的表现并不像个大家闺秀的样子,更不像个千金小姐的样子。第一,遇上下人在背后做不合规矩的事,作为主子,首先应该及时出面制止。即使不好直接出面制止(怕“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也不能只是为了怕自己“没趣”而把另一个与她身份地位相当的主子(林姑娘)推到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偷听下人不合规矩的谈话),让黛玉背这么大这么结实的一个黑锅。这种言语的话语施事行为是:雖然红玉和坠儿都不知道黛玉是不是真的来过,但她们会第一时间相信宝钗的话,因为宝钗的身份是在贾家客居的薛家大小姐,按照常理推断,主子大小姐是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欺骗奴才丫头的。另外,宝钗这么做,是拿准了黛玉不会知道这件事。首先,她自己肯定不会把这件事说给黛玉或宝玉知道。因为她自己也很明白,这件事情,她的处理方式不符合大家闺秀的身份。在“礼出大家”[13]的贾府,一旦这种事情张扬出去,对她“嫁宝玉”这件事情就是个减分项。第二,这两个丫头本来就怕有人知道这件事,不会到处张扬。而且,她们身份地位较低,说话也说不到黛玉面前。但这件事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宝钗对黛玉的态度:在宝钗心里,黛玉是在关键时候可以推出去帮她背锅的人。因此,很难想象宝钗对黛玉的好是真心的,实在的。
语料二:这里的语料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宝钗打发来的婆子给黛玉送燕窝,出自第四十五回:
就有蘅芜苑的一个婆子,……送了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说:“这比买的强。姑娘说了,姑娘先吃着,吃完了再送来。”……黛玉笑道:“我也知道你们忙。如今天又凉快,夜又长了,越发该会个夜局,痛赌两场了。”婆子笑道:“……今年我大沾了光儿了。……今儿又是我的头家,如今园门关了,就该上场了。”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他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雨气。那婆子笑道:“又破费姑娘赏酒吃。”说着,磕了个头,到外面接了钱,打着伞去了[14]。
先分析黛玉和宝钗婆子的话。“会夜局”“痛赌两场”这两句话,是黛玉先说出来的。这两件事的话语施事行为是:黛玉已经知道宝钗的婆子经常参加坐更聚赌,宝钗的婆子对此并不否认,也没有找借口的解释行为,而是大大方方地亲口承认确有此事。黛玉很会做人,承认自己误了婆子发财,还麻烦婆子冒雨送东西来,所以赏钱给婆子打酒吃,而且一出手就是几百钱。这句话的施效行为不在本段,而在后面,贾母抓赌的部分。
第二部分贾母抓赌大观园是跟宝钗婆子送黛玉东西连在一起的。在第七十三回中:“贾母命即刻拿赌家来,……聚赌者共二十多人,……贾母先问大头家名姓和钱之多少。原来这三个大头家,一个就是林之孝两姨亲家,一个是园内厨房柳家媳妇之妹,一个是迎春乳母。”[15]
这里是贾母抓赌,没有宝钗具体的言语行为,但在贾母抓赌的过程中,被处罚的都是贾府的下人:林之孝家亲戚、柳家和迎春乳母,没有一句话一个字提到过薛家婆子受到任何惩罚。注意,前面宝钗的婆子给黛玉送燕窝的情节中,黛玉知道宝钗的婆子去参赌,还说了客气话,收了礼物,赏了酒钱。连黛玉都知道,按常理,宝钗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书里没有写过宝钗对这件事的任何态度,没有批评,没有责备,没有惩罚。作为薛家正经主子,对于自己家事不可能不知道。而且,大家都知道宝钗是一个心细如发、能言善道、遵守各种传统规矩的姑娘。这里就含蓄地表明了宝钗对于自家婆子参加聚赌的态度:没有说支持,但也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在仆人圈里,主人没有明确反对,就是默许,因此薛家婆子才会在贾家另一个少年主子姑娘黛玉面前脸不改色心不跳地承认自己赌钱,而且靠这个还有不错的收入。这从另一个侧面描写了宝钗的为人:不守规矩,而且不要求自己家下人守规矩,对于下人犯的错,只要没到被贾府赶出去的地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
在这件事之后,连着的就是查抄大观园。在查抄过程中,贾家所有姑娘包括黛玉的房间都被查抄,但宝钗的房间没有检查。书里给出的明面上的解释是因为宝钗是亲戚,查抄只能查抄自己家人的房间,不能查抄亲戚的房间。虽然这里是给宝钗留了面子,但明确表示,宝钗在大观园内是外人。在所有人都被查抄,只有她独善其身的情况下,宝钗来向尤氏和李纨辞行。在贾府,她住不下去了。
四、结语
虽然作者一直在明面上写宝钗是个守礼懂礼、维护当时社会礼仪的姑娘,但是在具体的事情上,明确地写出了宝钗的不守礼、不规矩的各种行为,为读者呈现了一个有优点、有缺点、有性格的姑娘。
参考文献:
[1]Austin, J..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5.
[2]—[15]曹雪芹.脂硯斋全评石头记[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54,59,61,99,114,55,777,65,348-349,314,313,490,546-54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