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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列国志》叙事解经的三种笔法

2019-03-20张萌

文教资料 2019年33期

张萌

摘    要: 冯梦龙在《新列国志》的叙事议论中借鉴了八股文法中的章法、句法和字法,且以“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 尽而不汙”的春秋笔法做出细致、婉曲的铺叙;还适度使用了讲史手法,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实现民间趣味和文人趣味的融合。

关键词: 《新列国志》    叙事笔法    三种笔法

提到冯梦龙,学者一般多将其看作通俗文人的代表,其编纂的“三言”系列,一经刊行,即引起轰动。他是明末最重要的编书人和刻印出版家,所刻之书以通俗小说戏曲为主,这些书通常都被学界赋予反礼教的先锋意义。

冯梦龙同时也是一个治“春秋”的大家,不过,他的经学思想尚鲜有人论述。冯梦熊在《麟经指南》序中曾写道:“余兄犹龙,幼治《春秋》,胸中五库,不减征南。居恒言精覃思,曰:‘吾志在《春秋》。墙壁户牖皆置刀笔者,积二十余年而始惬。”①(2)冯梦龙对春秋经的治学态度可见一斑。冯氏花费了大量精力编写经义读本,尽管不乏《四书指月》一类的书,但是更多的是对春秋经的解读,如《春秋衡库》《麟经指月》《春秋定旨参新》等。

可是四库馆臣对冯氏这类著作评价并不高。如《春秋衡库三十卷》的提要说道:“其书为科举而作,故唯以胡《传》为主,杂引诸说发明之。所列《春秋前事》《后事》,欲于经所未书、传所为尽者,原其始末,亦殊沓杂。”②(914)

实际上,冯氏这些经学著作可看作是以胡安国《传》为权衡的新读本,它并不拘泥于胡氏,且广泛运用多种材料。冯梦龙之所以致力于钻研春秋经,早年或是因为应考科举,晚年则与其经世治用的迫切愿望分不开。《春秋经》中寓王道,可拨乱反正的思想无疑会受到冯氏的青睐。

透过冯梦龙的春秋学,可以见微知著,从而窥见整个晚明春秋学的概况。只有深入研究冯梦龙的春秋学著作,才能理解他寄托书中所不得施展的经世抱负,才可明白其作为通俗文人与春秋学者的双重身份,这对更好地理解冯氏小说的创作意旨有着极大的帮助。

冯梦龙于明末编写《新列国志》,显然是想借小说重温先秦历史,有以史为鉴之意。虽是在余邵鱼《列国志传》的基础上予以改造、加工,但他砍掉了《列国志传》里武王伐纣到西周开始衰亡的内容,集中描写了春秋战国时期五百多年的历史,相较原书有着很大的改动,而非单纯的小修小补。多年的治经及史学素养使得冯氏的此篇通俗小说不同于以往的历史演义小说,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学者龚鹏程曾说:“过去我们讲经学史,沿用清代朴学家的观点,尊经抑文,将文人说经者屏诸视域之外;讲文学史,又把文人形容成离经叛道者,不但不娴经术,无意资治,更以反礼教反道学为事。这些都是文经分途的办法。”③(122)经学与文学实际上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过去的研究者对于《新列国志》这部小说更多的是从文学的笔法上探讨其独特的艺术价值,殊不知以经学之眼解读文学,别有一番滋味。笔者从八股文法、春秋笔法和讲史手法三个方面做尝试。

一、八股文法

冯梦龙深谙八股文写作之道,对此浸淫甚深,这使他在创作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将八股文体的写作技法融入其中,而这种不自觉的八股惯性思维使他的小说形成了独特之处。

“经义题目,最贵冠冕”,这并非泛泛而谈,标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列国志》注重用关键词强调小说之要义,如《管夷吾智辩俞儿》《小范鞅智劫魏舒》突出“智”,《骊姬巧计杀申生》《先轸轨谋激子玉》强调“巧”与“谋”,《公子友两定鲁君》《里克两弑孤王》突出次数之多等。这种标题,讲究炼字以加强题目本身的圆和精要,又展示了整个故事的前后联系,颇能激发读者的兴趣。

八股文对结构程式要求极为严格,每部分都承担着特定的功能,冯梦龙在文章结构上就十分强调“起承转合”,暗含诸多伏笔。如在《新列国志》第一回中就先写周宣王自太原料民回来,听到市上小儿拍手作歌:“月将升,日将没;糜弧箕胞,几亡周国。”④(2)再写他当晚回到宫中,姜后上奏宫中发生的一大怪事:一个年老的宫女怀孕四十年在昨夜终于生下一女,姜后怕此为不祥之人,已命人将婴儿抛之于清水河中。结果次日早朝,宣王使人卜之,谣曰:“哭又笑,笑又哭。羊被鬼吞,马逢犬逐。慎之慎之,厌弧箕箙!”④(5)太史据此声称妖气虽然出宫,但是并未真的除去。于是宣王下令挨家挨户查问女婴的下落,宣告有捞献者重重有賞,有隐瞒不报者株连九族;又禁止造卖山桑木弓,箕草箭袋,违者一律处死。全城皆喻,独乡下不闻。一日,一夫妇带桑弓箕箙进城来卖。妇人被拘,削首示之于东城,男子则奋力逃脱了。宣王认为祸端消弥,终于心安。谁知那男子竟来到清水河边,发现被丢弃的女婴,带着她逃奔至褒地,本想要亲自抚养,但因缺乏乳食,恰好当地有个姒大的妻子生女不育,便将此女送给她,后抚养成人,取名褒姒。后周幽王为讨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最终落得个身亡国破的下场。至此应了昔日童谣的兆头,天数早已定于宣王之时。整个故事层层递进,结构脉络清晰,令人拍手叫绝。

除去题目、结构之外,明清文人小说创作中的议论文风值得引起重视。

八股文以立论为主,议论是科举制度下文人的特长,一些作者在进行小说叙述和描写的同时,总会穿插一番鸿篇大论,他们似乎不甘心于小说的“小道”地位,力图让小说兼具娱乐和劝惩的功能,认为小说也可以阐发经典,扶持名教,致力于声称为“代圣贤立言”的八股文,动辄说理论道,不厌其烦。冯梦龙在《新列国志》序中强调小说的鉴戒功能:“鉴于褒姒、骊姬,而知嬖不可以篡;鉴于子颓、阳生,而知庶不可以奸长;鉴于无极、宰嚭,而知佞不可以参贤;鉴于囊无、郭开,而知贪夫之不可与共国……”④(叙五)正文中虽没有直接的大段议论,但是不乏“有诗云”一类的文字代替作者直接评论,像小说结尾还不忘透过“纵观千古兴亡局,尽在朝中用佞贤”④(1238)的历史教训训诫世人,可谓煞费苦心。

二、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作为一种独特的叙事手法,对中国的史学和文学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历来有众多研究者将焦点关注在《史记》上,认为其在“春秋笔法”的历史承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对此并不否认。可是笔者更加关注的是司马迁立志效仿孔子写出另一部《春秋》背后的深刻含义。

笔者认为太史公最终能实现其宏伟志向的深层根源并非是因为他仅仅想完成父亲的遗愿,更多的是因为他有着如孔夫子般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精神。司马迁更多的是希望像孔子一样把现实政治中无法实现的治国安邦的“不朽”情怀以写史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是隐藏在“春秋笔法”下的一股文人精神,冯梦龙无疑也是这种精神的继承者。“春秋笔法”最讲究“微言大义”,冯氏对此阐发主要体现在“君职”和“臣职”上。冯梦龙十分重视人君之职,他讴歌君主圣明的举动,批判他们失职越礼的行为,《新列国志》中不乏这样的例子。

如在《宋襄公假仁义失众》一回中,先叙公子目夷之贤。宋襄公被楚成王俘虏,楚借此攻宋之时,目夷代君摄政,稳定大局,丝毫不受楚王要挟,反而使宋襄公平安归来。襄公听闻目夷已即君位后,准备出奔至卫国,目夷遣使告诉襄公,摄政是帮助他更好地巩固君位,既然襄公已回,自己当然会退就臣位,目夷很好地遵守了其作为人臣的职责。

然而宋襄公却是失“君职”的代表。他回到宋国之后,不听臣子进谏,一意孤行竭力要去讨伐郑国。结果郑文公求助于楚国,楚文王为救郑而反攻宋国。宋国再次陷于危乱之中。宋襄公仍不悔改,比志当年齐桓公兴兵伐楚,不顾国内兵甲不足的事实,声称自己“仁义”有余,要应楚战。臣子公孙固劝其乘楚军半渡之际,突然攻打,再次被宋襄公以“仁义”二字拒绝;后楚兵布阵,公孙固请求于敌方尚未成列之后急鼓扰乱楚之军心,宋襄公三拒之以“仁义”。最终,两方正式交战,“仁义”大旗被楚军夺走,襄公身受重创,右股中箭,不能起立,宋兵大败,死者甚众。宋襄公仍不醒悟,举国讥笑,至此回应了题目中“假仁义而真失众”之意。冯梦龙透过目夷与宋襄公行为之对比,隐晦地传达了对君职和臣职的看法,显而不露,颇具春秋笔法。

《左传·成公十四年》云:“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⑤(951)《左传·昭公三十一年》云:“《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⑤(1685)后来晋代的杜预在《春秋左传正义序》中正式提出《春秋》“五例”之说。笔者在此想着重从伍子胥这个人物简单谈谈“婉而成章”。

伍子胥的一生可谓传奇,就《新列国志》所描写的看,他与其哥哥伍尚有很大的不同,兄弟两一个通过殉父为孝,一个以复仇为孝。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间接牺牲了很多人的生命,尽管他们皆为自愿。先有其妻贾氏在家自刎不愿拖累他;后有渔翁不受其剑,为消除他的疑心,倒翻船底,溺于江心;再有浣纱女馈食,抱一大石,自投濑水身亡。伍子胥也在逃亡过程中一夜白发,后来他终于大仇得报,不惜掘墓鞭尸,至此伍子胥这一人物形象可算是刻画得尤为丰满。冯氏没有刻意美化或丑化伍子胥,而是一切在文章中娓娓道来,直抒其事,给读者自行评判。

三、讲史手法

《新列国志》是一部通俗历史演义小说,既然是“通俗”,首先就要考虑到读者的接受度。“讲史”本是说话四家之一,在宋代的瓦子勾栏里,十分受市民欢迎。但无论是说书人还是小说创作者,讲史手法的运用无疑会吸引更多知识水平不高的下层读者的目光,冯梦龙凭借多年的出版编纂经验无疑已经清晰意识到了这一点,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冯氏在市场需求和文学审美的权衡之下选择的一种叙事策略。

事实上,《列国志传》已经初具讲史手法的雏形。但余邵鱼的创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商业利益的驱动,《新列国志》更多地受到文人审美意识的熏陶,并且自觉肩负起教化民众的职责,使得其在思想艺术上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峰。从《新列国志》这一历史演义小说能够清楚看到冯梦龙的小说实录观,可以说冯梦龙是羽翼信史的充分代表。

但冯式也清醒地认识到完全照搬史实会对小说艺术魅力有着致命的损伤,他在《警世通言》序中提出了“事真而道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的观点。坚信只要能够传达处世之道,并不在意作品的虚构。

如《左传·成公十七年》曾记载过这样一件事:晋厉公宠幸佞臣胥童,想要除“三郤”而立之。中军元帅栾书也因郤至打败楚军而对其心生怨恨,唆使被晋所俘的楚公子诬陷郤至与楚国私通,于是晋厉公发难除“三郤”。冯梦龙在《新列国志》第五十九回《宠胥童晋国大乱》中,为了突出胥童的奸佞,其将栾书的唆使“移花接木”到胥童的头上,使其奸恶的形象更加典型的同时,也凸显晋厉公的昏庸。如果冯氏不做出此番艺术处理,那么势必不能达到现在的成文效果。

事实上,即使如《左传》——通常被看作是历史著作的作品,也并非完全没有附会添加的成分。如《左传·宣公二年》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⑤(720)。

史家并不仅仅记录鉏麑“触槐而死”的结局,而是竭其想象之能,虚构其临终前的慷慨陈词,并以此为鉏麑之死给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完满答案。相比清代纪昀发出的疑问“鉏麑槐下之词,浑良夫梦中之噪,谁闻之欤”⑥(217),学者钱钟书别具匠心地提出了“史有诗心、文心”的见解。他指出:“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⑦(166)这段话可谓完全点出了史家通过揣摩人情,为史实作合理补充的创作历程,此中艰辛,又何尝轻易为外人所道?

冯氏在创作《新列国志》的作品时,面对已有材料的各种陈陈堆砌,相关史实的条条框架限制,还有余邵鱼《列国志传》这样不仅算不得“珠玉”,反而问题一堆的“商业之作”,所费的心力只会更多。且冯梦龙自幼熟读《春秋》,其中的精神已深深渗入他的骨血之中。他希望能够感化更多的人,让那些看不懂《春秋》的群众也能通过小说理解所谓的“圣人之道”,他从一开始就表示出了不同于“三言”一类作品的编纂态度,更加认真严谨。正是如此,冯梦龙才能够在历史演义中创造性地转化和运用春秋学思维和解经方法,实现考据、义理与文学的高度融合,提高列国故事的品格,是对明代经学困境和历史演义小说困境的双重突破。

注释:

①魏贤同,主编.冯梦龙全集[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9.

②魏小虎,编撰.四库全书总目汇订[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2.

③龚鹏程.六经皆文:经学史/文学史[M].台北:台湾学生,2008.12.

④[明]冯梦龙,编.胡万川,校注.新列国志[M].台北:联经出版社,2010.7.

⑤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6.11.

⑥[清]纪昀,著.汪贤度,校注.阅微草堂笔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0.

⑦钱钟书.管锥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6.6.

参考文献:

[1][明]冯梦龙,编.胡万川,校注.新列国志[M].台北:联经出版社,2010.

[2]龚鹏程.六经皆文[M].台北:台湾学生出版社,2008.

[3]林颖政.明代春秋学研究[M].台北:致知学术出版社,2014.

[4]杨宗红.冯梦龙之春秋学及对小说编撰之影响[J].明清小说研究,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