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多项措施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2019-03-20
财政监督 2019年24期
近年来,湖南省汝城县财政局把脱贫攻坚作为聚财理财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为确保汝城脱贫“摘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四年来,全县共完成财政涉农扶贫统筹资金131939万元,无论是投入到农业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项目资金,还是直接投入到帮扶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资金规模都是空前的。
一是精准选好扶贫项目。聚焦未脱贫人员,兜住贫困底线。密切配合各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论证,规范项目立项,细化充实项目信息,增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同时,将扶贫资金项目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以及项目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公开。
二是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县财政针对部分项目管理部门验收、结算不及时,项目报账材料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加大力度联合扶贫办、水利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等单位,加强对部门、乡镇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扶贫项目规范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上,提前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动工,抓紧项目实施及验收,保证资金及时支付。
三是严格检查专项资金。组织各业务股室坚持每月对所联系的部门扶贫项目和乡镇就扶贫资金的管理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加紧项目推进和资金报账,务求资金使用取得成效。重点检查项目公开公示、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出督办单,督促扶贫项目正常实施,确保扶贫资金应付尽付。同时,通过核查项目台账,跟踪资金走向,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防止扶贫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