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困境与展望
2019-03-19平秋婷余构彬高裕锋王桂华郭剑雄
余 娟,平秋婷,余构彬,高裕锋,王桂华,郭剑雄
(1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广东省甘蔗改良与生物炼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510316;2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州510316)
0 前言
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优化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6大主要任务,其中,主要任务之一“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明确要求各行业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制糖行业是利用甘蔗或甜菜等农作物为原料,生产原糖和成品食糖以及对食糖进行精加工的工业行业。食糖不仅是人们日常食用的甜味食品,也是食品及药品工业的重要原料之一。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将食糖列为与粮、棉、油同等重要的国家4类战略物资之一。
目前,我国食糖年生产量及年消费量均超千万吨,是世界第4大食糖生产国和第2大食糖消费国,在国际糖业界的地位可谓至关重要。但与之不匹配的是,我国糖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仍比较落后,国际标准化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
促进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是我国糖业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介绍了食糖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总结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现状,提出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困境的解决措施并分析其发展趋势,促使我国糖业实质性地参与到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去,从而加强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度和影响力。
1 食糖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
食品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糖属于食品中的一种,其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同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同时,食糖相关分析方法对口的另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国际糖品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ICUMSA)。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建立的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政府间组织。CAC自1961年创建以来,目前已有 173个成员国和 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1986年中国正式成为 CAC成员国。CAC主要工作内容为制定食品法典标准,其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地区协调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政府间特别工作组等几大部门。食品法典标准主要由各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后经CAC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其中,食糖领域的专业委员会为糖品法典委员会[1],组成于 1964年,承担起草除蜂蜜外的糖类标准。食品法典标准包括所有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标准,作为国际公认的、统一的食品标准,食品法典标准已成为全世界食品生产企业、各国食品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食品国际贸易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之一。
国际糖品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ICUMSA)组建于1897年,是唯一一个糖业分析方法的国际组织。国际统一方法糖分析委员会(ICUMSA)汇集了20多个成员国的国家糖分析委员会的活动,主要任务是制修订糖品的统一分析方法(简称 ICUMSA 方法)。ICUMSA方法得到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欧盟和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等机构的认可。我国现行的糖品分析方法也大多采用国际糖品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测定方法。
2 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困境
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程度由难到易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 TC、SC、WG领导职务,承担国际或国外标准化组织秘书处;第二,提交新标准工作领域申请并获批;第三,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第四,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或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并获批;第五,参与国际标准投票;第六,组织开展本领域标准化国际会议;第七,开展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第八,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及转化。
就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程度而言,当前,我国糖业对国际糖业标准化工作的参与程度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仅局限于难度程度最低的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及转化工作。
1999年发布的CODEX STAN 212-1999《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糖》(“CODEX STANDARD FOR SUGARS”)为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通过对该标准的跟踪评估,我国以“非等效采用”的形式对该标准进行了有效转化。我国最新发布实施的白砂糖的产品标准 GB/T 317-2018《白砂糖》以及 GB/T 15108-2017《原糖》均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了这一标准,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据分析,造成我国糖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比较落后的主要原因初步可分为内部原因及外部原因。内部原因在于:我国糖业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湛江、海南、新疆、内蒙古及黑龙江等贫困边境省区,与近4000万糖农息息相关,更是关系到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制糖产业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外成熟的制糖产业相比,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总的来说,我国糖业属于相对落后的传统行业,与其他热门食品行业相比,行业整体对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远远不够,导致国际标准化工作落后。外部原因在于:与其他热门食品行业相比,食糖在国际上并不特别受到重视,这一点从现行的食糖国际标准CODEX STAN 212-1999《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糖》可以看出。该标准1999年发布实施,并于2001年进行修订,至今已逾近17年未再修订。与之对应的是,近年来,与食糖相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也少之甚少,行业即便是有心有力参与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也不得其门而入。
3 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展望
作为产糖和消费糖大国,积极深入地参与国际糖业标准化活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掌握国际糖业标准化信息,从而推进我国糖业国际标准化工作进程。
为响应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的要求,我国糖业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
第一,积极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国内糖业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结合实际充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使我国糖业标准化工作充分与国际糖业标准化工作接轨。
第二,积极开展国内外食糖标准的比对工作,针对国内外标准关键质量安全指标和相关试验方法进行比对验证,建立食糖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资源库,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
第三,积极开展白砂糖等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白砂糖作为重点消费类产品,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国家(如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乌克兰、土耳其等)的主要农产加工品之一。其对应的国家标准GB/T 317-2018《白砂糖》属于进出口贸易所需的国家标准且同属于促进我国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的国家标准,开展 GB/T 317-2018《白砂糖》外文版翻译工作迫在眉睫且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第四,积极参与糖品法典委员会、国际糖品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年会。通过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国家有关部门向 CAC秘书处正式提出参与年会的申请。通过参加年会,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糖业标准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五,组织召开制糖领域标准化国际会议。通过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国家有关部门向 CAC秘书处正式提出组织召开制糖领域标准化国际会议的申请。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糖业标准方面的影响力。
第六,主导、参与国际糖业标准制修订或提交国际糖业标准提案。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国家有关部门向 CAC秘书处正式提出主导、参与国际糖业标准制修订或申请新的糖业标准提案,实质性地承担国际糖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实质性地参与标准试验验证和讨论的全过程。
第七,争取承担糖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或担任糖品法典委员会领导职务。随着参与国际糖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待时机成熟时向CAC秘书处正式提出承担糖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或担任糖品法典委员会领导职务的申请,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糖业标准方面的贡献力。
4 对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结合目前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现状,对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2点建议。
4.1 完善标准化人才创新培养模式
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包括“围绕标准化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我国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因此推进标准化工作首先必须要培育专业的标准化人才。我国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以下 3种[2]:
第一,老带新。这是目前最普遍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大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通常都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背景,仅由同一单位原有的标准化工作人员作为“老师”进行“口耳相传”。这种培养模式具有极大的局限和弊端,局限在于培养效率极低,不容易培养出大批的标准化人才;弊端在于培养效果不好,不容易培养出优秀的标准化人才。
第二,继续教育。在职标准化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各级市场局标准化处室、标准化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培训班获取标准化专业知识。这种不全面、不系统、不连贯的培训方式往往导致标准化人员“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不容易培养出优秀的标准化人才。
第三,高校培养。目前,适合高校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暂时还未形成。教育部暂时未在专业教育中普遍推广并开设标准化相关专业,目前仅有少数高校开设了标准化相关专业,培养标准化人才的数量和质素都无法满足需求。
综上,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考虑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完善我国标准化人才培养:
第一,建立完善高校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纵观古今中外,人才都是培养出来的。高校培养一直都是人才培养中最普遍、最系统、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目前,我国现有的高校标准化教育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未开设标准化相关专业、没有对应的标准化课程及教材、没有专业的标准化教师队伍等等。因此,建议可参照国外高校成熟的标准化人才教育模式,结合国内标准化人才需求,建立并完善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科学的、规范的标准化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可参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设立标准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工程师职称,对取得相应职称的标准化工作者建议企事业单位对予以等同聘用,提高标准化工作者的福利待遇,促进标准化人才的自我培养和技能提升,建立良性循环。
第三,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库。在准确了解标准化人才队伍现状和不足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标准化人才库的建设完善工作,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纳标准化专业人才,特别是懂技术、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专业人才,促进标准化人才资源充分开发。促使标准化人才结构趋向合理,标准化人才素质全面提高,标准化人才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化人才环境不断优化,努力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标准化人才退伍。
4.2 鼓励并引导各类型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还包括“帮助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卖技术、四流企业卖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之一。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将自身先进的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牢牢掌握国际标准话语权,进而攻克技术贸易壁垒打入甚至引领国际市场。一项国内标准被纳入升级为国际标准,其直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已不容小觑,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甚至是创新大国的飞跃性转变。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国际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并引导各类型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鉴于企业生产规模、人才储备等客观原因,可优先引导大型央企、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除了专项扶持资金外,对于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建议可按照其参与程度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